都见鬼去吧。想到这儿,我就走到洗碗槽旁边,弯下腰使出全身的力气朝着水管狠狠地踹了一脚。几乎把半截管子都踹断了,然后转过头来看着这家伙。
“好了,我干完了,”我说,“我想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应当去叫个管子工来。”
老家伙朝着我的脸上抽了一鞭子。我觉得有一团火从嘴边一直蹿到耳朵。他还瞪着眼睛看着我。我抓起一根坚硬的管子朝他砸过去,那东西从他面前划过。他一直往后退缩到墙根儿,倚着墙,一只手紧紧地捂在胸前。我没有去给他找些药来,扭头就走了。
我驾车沿着公路向前行驶,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从汽车的后视镜中,我看到自己脸上有一条细长的紫红色的伤痕,嘴角已经肿起来了,这让我看上去更加疲惫不堪。这件事似乎是开启了某种进程,它把我长期以来积攒的疲惫全都浮现在脸上了,我的脸色看上去不太好。堵车时,我辨认出那些同病相怜的哥们儿,我们看上去几乎都是一副模样,遭遇大致相同,情况非常类似。干了一个星期乏味的工作之后,大家都感觉到很疲劳、辛苦、疯狂和郁闷。每次绿灯一亮,大家都一声不吭地向前蹭几米。
我一进家门,贝蒂就发现我脸上的伤痕了。我的脸上油光锃亮的,浮肿得更厉害了。我已经没有心情去编造一段动人的故事了,于是原原本本地把事情的经过全都告诉她。然后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她立刻就朝我发火了。
“瞧瞧,这就是你出去忙活一天干出的荒唐事儿。最后落得这种结局是必然的!”
“胡说,贝蒂……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你拿着这些从垃圾箱捡来的东西,在那些该死的蠢货面前低三下四,不是去疏通什么下水道,就是去给人家捣鼓浴盆,你这些日子都是这么过的……你觉得自己很聪明吗?”
“我根本就不在乎,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坐得离我更近些,用一种甜蜜的语气对我说:
“告诉我……你知道我最近在干什么吗?你不会……不知道吧?好吧,我在把你的书稿打出来。这些天我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这上头了;你知道吗,有多少个夜晚,这件事都让我彻夜难眠……”
她的声音变得有点伤感,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接着抓了一把花生。她目不转睛地望着我。
“我相信你是一个伟大的作家,难道你自己不这样认为吗……”
“好了,别再提这些了,我累了。大作家并不能养活我们。我觉得你在这上面花费的心思太多了,你在头脑发热。”
“该死的!你不明白像你这样的人不应该降低自己的身份,你难道不明白你没有权利这样做吗?”
“嘿,贝蒂……你头脑发昏了吗?”
她扯了一下我的后衣襟,差点把我手上端着的威士忌碰洒了。
“不,你才头脑发昏呢!你一点道理都不懂!看到你这样虚度光阴,真的让我心里很难受。你到底怎么啦?为什么不愿睁开眼睛呢?”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看来这天遇到的麻烦事儿没完了。
“贝蒂……恐怕你把我错当成一个别的什么人了。”
“没有,笨蛋!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但是我不明白你竟然如此愚蠢!我更愿意看到你到处乱逛,或者呆呆地发愣,我觉得这些都很正常。你不这样,反而整天被那些浴盆弄得傻乎乎的,你还自以为很聪明呢……”
“我正在进行一项关于人类关系的研究,”我说,“我想多积累一些素材……”
“行了,别说蠢话了!我对你说过,希望能为你感到骄傲,我渴望能仰慕你,但是看起来这似乎让你感到厌烦,天哪,你好像是为了让我难受,才故意这么干的……”
“没有,我决不会干任何让你不开心的事。”
“是么,我还真没看出来。可是该死的,你要尽可能理解我。没有人在生活中充当各种角色,你不要以为用几个小伎俩就可以蒙骗我。你最好彻底弄明白这一点,那就是,你是一个作家,不是什么管子工。”
“这又有什么区别?”我问。
我们面对面坐着。她的眼神向我袭来,我觉得她已经扼住我的喉咙了。
“将来也许你能给我找个活儿,”她说,“是的,这很有可能。但是现在,你我却无所作为。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不会放任自流的,现在我就让你明白,跟一个每天晚上七点回家,唉声叹气地把工具箱扔到桌子上的人一起生活,简直让我难受,让我的情绪一蹶不振!你想象一下,下午正当我专心致志地打你的书稿时,突然电话铃响了,有人来电话问你去哪里了,因为一个蠢货的厕所里出问题了,你能想象吗,我几乎能闻到大粪味儿啦?你想想,我挂断电话后能怎么想呢,你这算是哪门子的英雄啊?”
“喂,你不觉得这太夸张了吗?这个世界幸亏有了管子工。而且我要告诉你,我宁愿做这个,也不愿坐在办公室里上班。”
“天哪!你简直什么都不懂!你不觉得这样做就像是:你先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接着又将一盆冷水浇在我的头上吗?”
我差点儿对她说,这才是最精彩的生活场景呢,但是我忍住没讲出来。我只是摇了摇头,去给自己倒了杯水,眼睛向窗外望去,外面天快黑了。作家依然是默默无闻,管子工也彻底夭折了。
这场辩论之后,我放慢了节奏。至少下午不再外出干活儿了,结果立刻就显现出来。时间又一次在我和贝蒂之间凝滞不动了,我们之间卿卿我我,眉来眼去的,又找回了平常生活的滋味儿。
当作家凌晨三点才入睡的时候,管子工早上就起不来了。他必须特别当心,不要把贝蒂吵醒,在煮咖啡的时候也不要一头扎进去。他呵欠连连,差点儿把下巴都打掉了。他只有到街上散步时,才算正式露面。他的工具箱已经要把他的肩膀压成两截儿。
有时候,当他从外面回来时,贝蒂还没睡醒。他赶快去冲个淋浴,然后坐在一旁抽烟,等着她从梦中醒来。他注视着打字机旁的一堆稿纸,在寂静中倾听着什么,手里把玩着搭在床头的一双连裤袜和一条裤衩。
贝蒂醒来的时候,作家的内心世界正在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他的嘴边挂着梦呓般的微笑。通常他们会在这时候做爱,然后一起共进早餐。对作家来说,这种生活简直太美了,只不过稍稍有些疲倦。当太阳高高挂起来的时候,他很喜欢躺在楼顶的平台上小睡片刻,倾听着街道上传来的声音。作家活得很潇洒,他从来不用为钱的问题发愁。他的脑子里空空如也。有时候,他会问自己是怎么写出这部书稿的,这似乎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至于有一天他是否还能再写一部,他真的不知道。他不愿意去想这些。有一次,贝蒂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他给她的感觉是,这很有可能的,但是这天余下的时间里,他就觉得很不自在。
次日清晨起床,管子工因为饮酒过量,觉得头晕脑涨。他等着房东转过身去,以便把咖啡吐到浴室的脸盆里,这让他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有时候,他非常憎恨这个倒霉的作家。
8
夜悄无声息地转凉了,入秋的第一批落叶簌簌坠下,铺满了道路两旁的水沟。当我到处寻找一些修修补补的零活儿,来维持我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时,贝蒂正忙着打印最后一个记事本。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在夜里我常常会自己醒来,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脑子里嗡嗡直响,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好像生吞了一条蛇一样。我把一个崭新的本子和一支铅笔藏在床边,一伸手刚好能摸到。但这种混乱无序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好多天了,我绞尽脑汁,想从中挤出一些新的思路,不过最终什么都没有想出来,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于是,每天夜晚,大作家都在地毯上踱来踱去。他再也找不回一点儿灵感,这个可怜的家伙,真的没有什么创作欲望了,而且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尽可能让自己相信这不过是一次暂时性的便秘,为了能给自己换换脑子,我一到下午就开始干一些电工活儿。我更换了电线,安装了接线盒以及带电流强度调节器的开关,想通过这些措施去营造一种气氛,晚上屋里就会有变幻莫测的灯光,结果刚好可以在昏暗的光线下做爱。然而即使在我干零活儿的时候,精神也集中不起来,我必须经常坐下来喝一杯啤酒,直到夜晚来临之后,我的感觉才会好一些,变得差不多正常了。有时候,我甚至能快乐起来,那是酒精帮了我的忙。我走到贝蒂旁边,俯下身去看着她坐在打字机跟前。
“嘿,贝蒂……看把你忙得整天晕头转向的,其实最受煎熬的是我,都快变成一个性无能的废人了……”
我觉得这简直太荒唐了,随手在打字机盖上擂了一拳。
“走开,到一边儿坐着去吧,”她说,“别说蠢话了,你净胡说八道!”
我笑眯眯地跌坐在扶手椅里,看着苍蝇在空中飞来飞去。当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把平台上的门打开,我把空啤酒罐扔到外面。我总是从内心深处听到这样的问题:“地点?时间?故事情节?”,但却无人收购这颗焦躁不安的心。其实,我没有更多奢求,只要能写出两三页让我起个头儿,后面的事情就容易多了。我知道先有个开头就够了。我真想笑出声来,因为这实在太荒谬了。贝蒂摇了摇头,笑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负责做饭,所有的烦恼都化为乌有。我带着邦果出去买东西,新鲜空气可以让我清醒过来。假如在我打碎鸡蛋和炒辣椒的时候,还能继续胡言乱语的话,那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我特别期待着能坐下来和两个姑娘一块儿吃饭,我尽可能也像她们那样充满活力。我看着她们聊天,不时地从厨房里向她们频频放电。通常我总是会放很多调料,她们发现我是一个精通调味品的天才,每次都把饭菜打扫得干干净净。作为一个管子工,我也同样被公认为是个天才。而作为一个苍蝇捕手,我究竟还算得上非常勇猛吗?在经历了这些平静的岁月之后,我有权利去思考一下,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这就像是有人要我把一辆古老的机车,从一堆荒草中重新开走一样,这实在太恐怖了。
这天,贝蒂把我的书稿全部打完了,我的心里变得忐忑不安,两条腿直发软。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正站在一把椅子上修理一盏电灯。我的感觉就像是触电一样,双手牢牢地扶着椅子背儿,慢慢地走下来。我故意装出不太在意的样子。
“该死的,时间可能有点儿晚了……喂,我必须出去一下,去买些保险丝来!”
我没有听见她说什么,我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了,我悄悄地去取我的夹克衫,我就像一个站在舞台上的演员,虽然腹部中弹,却仍坚持不肯倒下去。我穿上衣服,从楼梯上走下去,房子里憋得实在透不过气来,一直走到门口才松了口气。
我一来到大街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黄昏来临的时候外面刮起一阵微风,没过多久,就冒出了一身汗,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发现邦果一直从后面尾随着我,有时候它会冲到我的前面,然后等着我去追上它,我不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盲目自信的味道,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同时也会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我走进一个酒吧,要了一杯龙舌兰酒,因为这种酒劲儿很冲,我需要来点儿刺激。我总是想,好日子到头,该是多么令人难以忍受呢。我又要了一杯酒,然后就感觉自己好多了。在我身边坐着一个人,他已经完全喝醉了,双手端着杯子冲着我直发愣。我看出他似乎想说点什么,于是就主动和他搭话。
“来吧……你打算和我聊点什么呢?”我问他。
当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感觉好多了。其实人人都会发疯,生活只不过是一块用荒谬织成的布而已。幸运的是,毕竟还有一些美好的时刻,谁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单单是为了这些,就值得活下去,剩下的就无足轻重了。说到底,任凭你如何挣扎全都是徒劳的。我相信所有的事物都是昙花一现,我现在还有半瓶龙舌兰酒,我能够看到街上有很多棕榈树,风从我的身边来回穿梭着。
走进家门的时候,有一件稀奇的事儿在等着我。一个有些秃顶的金发男人,他挺着一个啤酒肚儿,看上去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他正坐在我最喜欢的椅子里,丽莎斜坐在他的腿上。
当然,丽莎是一个健全的姑娘,同样有一个小穴和两只乳房,偶尔她也会利用一下它们。有好几次,她一个晚上都没回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她匆匆地换一下装束,然后喝杯咖啡就去上班了。我会在厨房里撞上她,一个整晚都在做爱的女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希望她能够得到最大的回报,我默不作声地与她共同分享这些心照不宣的时刻,这让我一天都很开心。我知道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有时候,生活在我的眼睛上撒了一把金粉,然后不管遇到什么事儿我都能够忍受。我们组成了一个绝妙的“三人世界”,我可以到城里所有的犄角旮旯中去修理下水道,只要在晚上五点收工的时候,能回去冲个澡,然后和姑娘们一起坐在饭桌前,她们笑容可掬地给我倒酒盛饭、嘘寒问暖。
通常情况下,丽莎很少谈及她认识的朋友,其中也包括那些和她上床的男人。她只是说这些根本不值得多说,然后就笑着岔开了话题。当然,她还从没有把男朋友领回家来呢。她曾经说过,你可以相信我,一个能跨进这个门槛的男人,他身上一定有些出众的地方。
所以当我一进门时,就看见这个人坐在那儿,卷着袖子,领带也解开了,我一下子就愣在那儿了。当他端着杯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稀客面前。
丽莎兴奋地为我们做了引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