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爵带来的这个人是个白人,二十多岁,高个子,身子很壮实,有一种绷紧的弹性。金发剪得短短的,露出宽阔的额头,一双蓝眼睛亮得有点过分,像是总在寻找什么有趣的东西。
他穿着件棕色的夹克,肘部磨得发亮,里面是红黑格子的法兰绒衬衫,领口敞着,露出锁骨的轮廓。下面是条卡其裤,膝盖处鼓着包,脚上一双半旧的棕色皮鞋,鞋头有点开胶。
最显眼的是他背的那个帆布包,鼓鼓囊囊的,带子勒在肩上,把夹克扯出深深的褶子。包侧面插着个铁皮水壶,随着他走动“哐当”轻响。
他站在门口,没立刻进来,而是先扫视了一圈房间——从王汉彰的脸到桌上的文件,从墙上的画到书架的书,最后停在陈列柜里那枚大英帝国国王警察奖章上。他的目光在那儿停留了两秒钟,嘴角微微翘起,像是看到了什么熟悉的东西。
然后他才看向王汉彰,脸上露出那种美国人特有的、毫无拘束的笑容,大步走进来,皮鞋在地板上敲出清脆的“咔咔”声。
王汉彰站起身,用英语问答:“请问你是?”
“詹姆斯·强森。美国人。”《大陆报》驻天津首席记者——兼前好莱坞摄影师,兼前探险队成员,兼……”他顿了顿,笑容里多了点自嘲,“兼很多其他身份。许先生说您这里需要懂电影的人,我就冒昧来了。”
他说得流畅,但王汉彰注意到他说话时右手总是下意识地摸着左腕——那里有个刺青的痕迹,从袖口露出一角,像是被刻意洗过但没洗干净。而且他站立的姿势很特别,重心微微偏后,右脚比左脚稍靠前,像是随时准备后退或闪避。
这不是普通记者或摄影师的站姿。王汉彰在南市见过太多的混混儿,他知道这种姿势意味着什么——这是习惯性保持警戒的姿势,就像是个刺猬!
王汉彰的目光投向了许家爵,他虽然没有说话,但许家爵立刻就明白,他这是在问自己从哪里找来的这个人。
许家爵嘿嘿一笑,关上门,压低声音说:“彰哥,你说巧不巧?我这几天出去打听懂电影的人,一个朋友告诉我,强森先生原来好莱坞干过,拍过两部电影,后来跟着探险队来中国,现在在天津当记者。”
许家爵走到强森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强森先生,这位就是我们王老板,天宝楼影院的东家,泰隆洋行的老板,英租界有头有脸的人物!”
强森点点头,但没接许家爵那套恭维话,而是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皮质封面的文件夹,放在办公桌上。文件夹很旧了,边角磨得发白,搭扣是铜的,已经氧化成暗绿色。
“这是我的简历,还有工作证明。”他打开文件夹,里面是打字机打的纸张,字迹清晰但纸张发黄,“我在好莱坞派拉蒙公司工作过两年,1927年到1929年,担任第二摄影助理。参与拍摄的电影有《翼》——那部电影得了第一届奥斯卡最佳影片,还有《芝加哥》《街头天使》……”
他一边说,一边翻出几张照片。照片是黑白的,但拍得很专业:蒙古草原上,几个牧民骑着马,背景是连绵的远山;北平胡同里,一个老人坐在门槛上抽烟,烟雾在阳光下清晰可见;上海外滩,轮船的烟囱冒着浓烟,天空阴沉。
还有一张是天津的——海河码头,苦力们扛着麻袋,脊背上的汗水在照片里似乎都能看见反光。构图讲究,光影对比强烈,一看就是专业摄影师的手笔。
“这些发表在《国家地理》上。”强森指着蒙古那张,“去年十月刊,用了整整四页。很可惜,我们的探险队遇到了马匪……”
强森絮絮叨叨的就像是个话痨:“当然,我们美国人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软蛋!colt is the judge, six bullets are the jury, and the verdict is always guilty。(法官就是柯尔特手枪,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而最后的判决永远是 —— 有罪)探险队和马匪展开了枪战,所有的马匪全部被打死。但我们的探险队,也死了十二个人!就这样,探险队解散了。我无处可去,就在天津找了一份记者的工作!”
王汉彰接过照片,仔细看着。他不懂摄影技术,但能看出好坏。这些照片有一种……怎么说呢,有一种活着的感觉。不像有些洋人拍的中国照片,总是带着居高临下的猎奇感。强森的照片里,人是活的,景是活的,连光线都是活的。
“抽烟吗?”王汉彰放下照片,指了指桌上的555香烟。
强森眼睛一亮:“为什么不呢?”他抽出一支,动作熟练地用桌上的打火机点燃,深吸一口,烟雾从鼻孔缓缓喷出。然后他放松下来,整个人陷进沙发里,像是终于找到了舒服的姿势。
王汉彰也点了支烟,借着点烟的机会,仔细打量强森。这个人身上有种矛盾的气质——一方面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洋人记者,说话有条理,举止有分寸;另一方面,却又透着一种……野性?或者说,江湖气?
特别是那双眼睛。蓝得像海,但海里藏着礁石——那是经历过危险的人才有的眼神。王汉彰在南市见过这种眼神,在那些从枪林弹雨里爬出来的人脸上见过。
“强森先生,”王汉彰缓缓开口,英语说得很慢,像是在斟酌词句,“从你的简历和照片来看,你是个优秀的摄影师。但我觉得……你的身份,恐怕不止摄影师这么简单吧?”
强森拿着烟的手微微一顿。很细微的动作,几乎看不出来,但王汉彰注意到了。烟灰抖落了一点,掉在他裤子上,他没去拍。
“您指的是什么?”强森反问,语气很平静,但蓝眼睛里的光凝了一下。
王汉彰笑了。他想起很多年前,在南市茶馆里试探一个来路不明的外乡人。那时候他年轻,但已经学会了怎么从细微处看人。
“强森,我在你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感觉。”王汉彰用中文说,然后切换成英语:hings of one kind e together; people of the same sort group themselves.(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换一种说法,我记得英国有一句谚语,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同类羽毛的鸟儿会成群飞翔)。”
他顿了顿,盯着强森的眼睛:“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是一名帮派成员吧?或者曾经是?”
房间里突然安静了。
许家爵愣住了,看看王汉彰,又看看强森,嘴巴张了张,没说出话。陈墨轩缩在椅子上,眼镜后的眼睛瞪得老大,手里的烟都快烧到手指了也没察觉。
强森没说话。他只是看着王汉彰,蓝色的眼珠像两粒冰,在灯光下反射着冷硬的光。他看了足足有一分钟,房间里只有挂钟的“滴答”声,还有窗外渐渐大起来的雨声。
然后,他突然笑了。
不是刚才那种礼貌的笑,也不是美国人那种夸张的笑,而是一种……释然的笑,甚至带着点欣赏。
“王先生,”强森用英语说,但夹杂着几个中文词,“你是个巫师吗?东方的神秘巫师?”
他把烟按熄在烟灰缸里,动作很轻,但带着一种决断的力度:“好吧,你说对了。我父亲……曾经是芝加哥北区帮的boSS。爱尔兰人帮派,你听说过吗?在芝加哥,二十年代,我们控制着酿酒、赌博、保护费……所有能赚钱的生意。”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但1929年,情人节那天……你知道情人节大屠杀吗?”
王汉彰摇摇头。他对美国黑帮的了解,仅限于报纸上零星的报道。
“阿尔·卡彭。”强森吐出这个名字,像吐出什么脏东西,“那个意大利杂种。他设了个局,假装要和我父亲做一笔交易——一批从加拿大走私来的威士忌。地点在林肯公园附近的一个车库。”
“我父亲带了六个人去。我也去了,那时我十九岁,刚从南加州大学回来过寒假。我本来不该去的,但我坚持要去——我想看看真正的‘生意’是怎么做的。”
强森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可怕:“我们到了车库,里面已经有几个人在等。但不是我们的人,是卡彭的手下。他们穿着警察制服——假的,但当时我们没看出来。领头的说:‘举起手来,你们被捕了。’”
“我父亲信了。我们都信了。谁会想到有人敢冒充警察?在芝加哥,警察是我们的人。”
“然后……”强森深吸一口气,“然后他们开枪了。汤姆逊冲锋枪,那种圆鼓鼓的弹鼓,能装五十发子弹。他们对着我们扫射。我父亲,他的副手,他的保镖……所有人。除了我。”
“为什么你活下来了?”王汉彰问。
“因为我站在最后面。”强森说,“车库门没关严,有条缝。枪响的时候,我本能地往后倒,从缝里滚了出去。子弹打中了我的左臂,但没伤到骨头。我躺在雪地里,听着里面的枪声持续了……可能只有二十秒,但感觉像一辈子。”
他抬起左手,撩起袖子。手腕往上一点,有个明显的伤疤,圆形,边缘不规则——是枪伤愈合后的痕迹。
“后来呢?”许家爵忍不住问。
“后来?”强森苦笑,“帮派垮了。剩下的人要么投靠卡彭,要么被干掉。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月,然后逃出了芝加哥。我不能留在那里,卡彭的人会找到我。”
“我去了洛杉矶,投靠一个大学同学——他父亲在好莱坞有点关系。我在派拉蒙找了个工作,从最底层做起。但好莱坞……”
他摇摇头,“那里也不是天堂。钱少,竞争激烈,而且……也有黑帮。犹太裔的黑帮控制着很多生意,包括电影发行。我为了多挣点钱,和他们合作过——做一些‘特别’的电影,你知道的,那种不能在正规影院放映的电影。”
“但这门生意很快被意大利人盯上了。又是意大利人。”强森的声音里带着恨意,“他们想抢。我不肯,他们就……追杀我。在洛杉矶,在旧金山,甚至在墨西哥边境。最后我实在没办法了,登上了一艘开往中国的货轮。那是1931年春天的事。”
他说完了,房间再次陷入沉默。
窗外的雨下大了,噼里啪啦地打在玻璃上,像无数细小的石子。威灵顿道上的路灯在雨幕中晕开一团团昏黄的光,像是隔着一层毛玻璃看世界。
听完了强森的遭遇,王汉彰叹了口气。看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帮派,都充斥着背叛与杀戮!这个强森,就是个美国老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