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巷
内容简介
本书讲述了一个被母亲抛弃的少年斯坦进入巡回戏团表演魔术,然后通过与女伴合演通灵节目骗取钱财而最终坠入暗夜的故事。巡回戏团中那个可怜的怪人,让年轻的斯坦卡尔里斯觉得十分憎恶和恐惧,他不明白一个人要怎样才能堕落到如此境地。他暗自发誓,这样的事绝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斯坦有头脑,有野心,再加上一点冷血,他很快便出人头地。后来与戏团最漂亮的女孩相爱并结伴演出通灵节目,并开始专攻轻信的有钱人,在他们的豪宅里提供私人服务。斯坦的世界似乎一片光明,房子、钞票尽收囊中,但怪人的宿命却在不远的前方等待着他。
代序
读过这篇序言的人中,可能有不少人已经读过《噩梦巷》了。但是,我希望没读过的人也来体验一下这部杰出的小说。我非常羡慕后一类人,而且为免剧透,我也不会讲太多细节。从头读到尾,情节会越来越妙,越来越奇。不过,借用埃兹拉·庞德的一句话:“蜻蜓点水总无害处。”[1]
本书初版于1946年,成书于1938年末至1939年初,是威廉·林赛·格雷沙姆在瓦伦西亚创作的。当时西班牙内战已经结束,他志愿为之战斗的共和国一方落败,而他正在等待归国。闲来无事,他就跟一个叫约瑟夫·丹尼尔·哈利戴的人喝酒聊天,结果对方讲了一个把他吓坏了的故事:当地有一个四处游荡的酒鬼,这人很邪门,只要给他酒喝,让他把鸡头和蛇头生咬下来,他也干。格雷沙姆当时才29岁。他后来谈起这件事的时候说:“邪门酒鬼的故事纠缠着我。最后,为了摆脱它,我不得不把它写成一部小说。大概情节就是这样。它给读者带来的惊吓,似乎毫不亚于当年我听到时受到的惊吓。”
根据他的自述,从西班牙归国前夕,格雷沙姆的状态就已经不太好了。他遁入精神分析之中,而他为了摆脱内心的恶魔,还试过许多其他的方法。
在创作《噩梦巷》期间,格雷沙姆的兴趣从精神分析转向塔罗牌,从弗洛伊德转向写作期间接触到的俄国神秘主义者P.D.邬斯宾斯基(1878—1947)。
要是格雷沙姆早点知道弗洛伊德1921年9月在国际精神分析学会中央委员会大会上提交的论文,那该有多好啊!弗洛伊德在文中称:“单纯摒弃所谓的‘神秘事实’(occult facts)似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在我们已知的动物和人类心理力量之外,它们似乎是精神力量的真实存在的支柱,它们揭示了我们迄今为止还不相信的心理官能。”在那个时候,弗洛伊德与邬斯宾斯基就可能已经在格雷沙姆的“噩梦巷”中并肩而行了。
本书是用塔罗牌串联起来的。一套塔罗牌由22张王牌(其中21张有数字)和56张小牌组成(分为四种花色:权杖、圣杯、剑、金币)。塔罗牌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一直用于赌博和占卜。占卜时主要用王牌,也叫大阿卡那牌,《噩梦巷》的各章标题便来源于此。第一张王牌是不标数字的“愚者”,最后一张是“世界”。格雷沙姆开篇题为“愚者”,但之后就没有严格按照牌序进行,最后一章的题目是“倒吊人”。
《噩梦巷》中既有犀利的心理分析元素,也有许多在作者和书中角色看来无异于骗人把戏的装神弄鬼,塔罗牌则穿插其间,奇妙地给出开示和预言。
另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虽然在创作《噩梦巷》期间,格雷沙姆正接受心理治疗,但他却描写了一位文学史上最邪恶的心理分析学家,从名字里就能看出来:莉莉丝·李特尔[2]。
他后来说,六年的心理治疗既挽救了他,又辜负了他。“我当时状况就不太好,神经症留下了后遗症。我做了多年的心理分析和编辑工作,在小屋子里见过无数小孩子,最后还是靠酒精才把焦虑压了下去。”他说:“我发现酒不能断;我已经成为一个生理上的酒精成瘾者了。酗酒到了这个程度,弗洛伊德也无能为力。”
醉酒的人写下的东西没什么阅读的价值,但是《噩梦巷》中酒醉狂欢的痕迹真可谓无所不在。在这部小说里,酒精的存在感太强了,几乎要到书里开口说话了——就像古希腊悲剧中的命运一样。谵妄就像内心里的蛇一样,刺痛着作者,也啃噬着文字。威廉·华兹华斯有一句格言,诗歌是“宁静中拾起的情感”;而格雷沙姆则将自己的小说称为“种种恐惧”。
当然了,早在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在《金银岛》(1883)中第一次写下这种意义上的“种种恐惧”之前,这个词就在酒鬼和烟鬼的口中传开了,至今依然。
格雷沙姆的语言是出类拔萃的。冷峻,阴郁,钢铁一般的文风臻于完美,对话和内心独白中的俚语也是同样。不动声色,自然而准确。
“怪人”(geek,词源是geck,意思是傻瓜或头脑简单的人,至少见于16世纪初至19世纪)这个词原本不常见,现在主要指的是在巡回戏团里生咬鸡头或蛇头的“野蛮人”;是因格雷沙姆的《噩梦巷》闻名才为大众所知的。1947年,流行音乐组合纳京高三人组(Nat“King”Cole Trio)推出了一张唱片,题目就叫“怪人”。
“妥妥的,跟铅管似的”(Lead-pipe cinch)是cinch这个词的“升级版”,意思是板上钉钉的事,用法可追溯至19世纪,之后一段时间也颇流行。纳尔逊·艾格林1949年的小说《金臂人》(The Man with the Golden Arm)和1949年《纽约时报》的一篇金融报告中都用到了这个词。
在《噩梦巷》中,格雷沙姆似乎还首创了一些生动的俚语。表示一种节目的geek或许是其中之一。据目前发现,最早在该意义上使用geek一词的,是在1946年8月31日Billboard巡回戏团板块的一份招聘广告上,当时《噩梦巷》已经出版了。广告上写着“不含怪人或女性演员表演”,发布方是“霍华德兄弟戏团”。(Billboard巡回戏团板块中,涉及“怪人”的招聘广告至少延续到1960年。1957年6月17日,约翰联合戏团发布了一份广告,言辞很直接:“诚聘怪人。要求懂蛇性。”)
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冷读”(cold reading)第一次见诸正规出版物是在《噩梦巷》;令人难忘的“鬼骗子”(spook racket)也是一样。(我们一见到这些俚语就能明白它是什么意思。格雷沙姆从来不会费力去专门解释。)
不久,朱利安·J.普利斯高尔就在1946年出了一本小说,题目叫《死人不会说话》(The Dead Do Not Talk),里面几乎原封不动地出现了这两个短语。《噩梦巷》出版几个月后,国会图书馆就收录了《死人不会说话》,编号排在格雷沙姆的小说后面。次年,C.L.鲍尔德自费出版了一本螺旋装订的灵修小册子,书名叫《性灵概要》(Mainly Mental),开篇就用了“冷读”这个词。而“鬼骗子”则似乎一直隐于幕后,少人问津,和词义倒也颇为相符。
“冷读”第一次出现是在第四章“世界”,其中包含着全书的一个转折点:主角斯坦在翻阅去世多年的心灵主义者彼得的一本旧笔记,从中读到了两句话:“发现恐惧之物,一切难逃掌中”和“恐惧是通往人类本性的钥匙”。
斯坦“越过纸页,看着炫目的壁纸,洞穿了世界。愚者是由恐惧造就的。他害怕清醒过来,面对可怕的事物。但是,是什么让他酗酒呢?是恐惧。发现他们在恐惧什么,然后回击他们。这就是要诀”。
在“世界”中,这就是斯坦和格雷沙姆所屈从的语言观。斯坦来到松林密布的偏僻南方,那里有一个占卜师,她做征服魔法草药(John the Conqueror Root)挣的钱,比算命结束时兜售的星座卡片还要多:
言辞让他着迷。他的耳朵捕捉到了节律,他注意到了生动的俗语,然后采撷存入自己的语言库。他发现了老艺人口中奇特的、慢吞吞的语言背后的理据。一种南方人听起来是南方话,西部人听起来是西部话的语言。它带着土腥味,慢吞吞的背后是敏捷的大脑。它是一种给人安慰的、俚俗的、乡土的语言。
这就是《噩梦巷》的语言,许多“城里人”评论家觉得它令人惊愕而野蛮。格雷沙姆带着邪气的语言是独一无二的:既是从星空俯瞰大地,也要自沟渠仰望繁星。
威廉·林赛·格雷沙姆将要把我们带进噩梦巷,那里不是道德败坏之所,因为那里没有崇高道德存在的空间。
格雷沙姆的这部小说描述了许多形象:信仰的愚蠢与玩弄信仰的狡诈;酗酒与把人毁掉的谵妄;没有缘由,突如其来便让死亡降临的无常命运。它不是一部讲述罪与罚的故事,若是这样来看便是误读。罪在《噩梦巷》中无处不在,而罚却似乎是生命之所固有。
“这是一条从头到尾都漆黑的巷子,”斯坦在《噩梦巷》中对自己说道,“从儿时起,斯坦就在做一个梦。他沿着一条暗巷跑啊跑,两侧无人的建筑阴森可怕。巷子尽头有光,但身后有什么在紧跟着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接着,他醒了,浑身颤抖,最后也没有抵达那道光。”斯坦反思了自己的印记,所有人的印记:“他们也有自己的噩梦巷。”没错,正如斯坦——也就是格雷沙姆——在其他地方所观察到的,恐惧是通往人类本性的钥匙。
斯坦和格雷沙姆实际上是同一的。惠顿学院瓦德中心收藏了一封奇怪的信。信已经很破旧了,是正走向人生终点的格雷沙姆于1959年写的。他写道:“斯坦就是作者本人。”
《噩梦巷》于1946年9月出版,为他赢得了赞扬与成功,也有人咒骂,甚至还被打成过禁书。面世三十年之间,每一版都经受了审查和删改。这里仅举一例。原文是“满身花柳的交际花,屁眼欠干的银行家”,读者看到的却是“服用药品的交际花,眼神扑朔的银行家”。
不过十年出头的光景,这本小说就被人们遗忘了。又过了十六个秋天,1962年9月,格雷沙姆的尸体被找到了。自杀,在时代广场旁边一家酒店的房间里。他几周前刚过完五十三岁生日。他身边的名片上写着:
巷子、奔跑、遥不可及的光,一切都结束了——最起码,写下《噩梦巷》的人已经安息了。那么,读者呢?
尼克·托齐斯
牌一 愚人
身穿花衣,紧闭双眼,在世界尽头的悬崖上行走
斯坦·卡尔里斯[3]站在帐篷入口外,在只有灯丝的灯泡的耀眼光芒下看着怪人(geek)。
怪人瘦极了,穿着一件染成巧克力色的长睡衣。假发是黑色的,看着跟个拖布似的。消瘦的脸上原本画着油彩,现在都被高温弄化了,脏兮兮的,嘴角周围的油彩都被擦没了。
现在,怪人倚在墙上,周围是几条可怜兮兮的蛇,它们盘成一团,忍受着炎热的夏夜和灯光的炙烤。有一条小眼镜王蛇想要顺着帷幕爬上去,结果掉了下来。
斯坦喜欢蛇,他是为蛇感到痛心,不得不跟这样子的人混在一起。外面的吆喝声正在走向高潮。一头金发的斯坦转向入口。
“……他是从哪来的?只有老天爷才知道。我们是在佛罗里达州海岸外五百英里[4]的一个无人岛上发现他的。朋友们,来帐篷里看看吧,里面是宇宙最玄妙的奥秘之一。他是人还是兽?我们将他置于原本的环境中,身边是世界上最毒的爬虫。来看看吧,毒蛇在他手中,就仿佛婴儿在母亲怀里一般。他不吃也不喝,只靠人气滋养。让激情燃烧起来吧!如此奇景自然要收点费用。不是一元,也不是五毛,只要一毛钱!快来吧,快来看呀!”
斯坦来到了帐篷支架的后面。
怪人从粗麻布袋子里翻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个软木塞。他咽了几口吐沫,又吸了一口气。
观众涌了进来。戴着草帽、穿着长袖外套的小伙子,还有一个眼睛小小的胖妇人。斯坦挺疑惑的:这种人的眼睛怎么都那么小?一个憔悴的女人。她对病恹恹的小女儿许诺说,今天想看什么都行。那个醉鬼。这里如同一个万花筒——图案总在变化,东西却始终是那一个。
克莱姆·霍特里,“一毛秀”的老板兼主持人,穿过了人群。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瓶水,喝了一口润了一下嗓子,然后吐到了地上。接着,他走上前台,声音一下子低了下来,好像平常说话一样。观众似乎平静了下来。
“大家好,你们可都得记明白,今天这次展览纯粹是科学和教育的目的。你们即将看到的这个活物……”
一个女人低下头,第一次看到了那条还在奋力逃生的小眼镜王蛇。她屏住了呼吸,吓得牙齿直打战。
“……经过欧洲和美国最顶尖的科学家检验确认,他是一个人类。换句话讲,他有两条胳膊,两条腿,一个头,一个身子,跟人一样。但是,在他蓬乱的毛发底下,藏着一颗野兽的脑袋。他跟丛林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