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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小说》“低俗”小说_第21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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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雨能停下来。碰上下雨天,俱乐部就一片死寂。

他离开墙壁,站直了,在人行道上的凉棚下面走了一会儿,戴着白手套的大手轻轻打着拍子。他试图吹一首《溜冰圆舞曲》,不过找不准调子,换了首《卑鄙小妞》,因为根本不需要调子。

德·鲁斯转过赫德森街,靠墙站在门童边上。

“雨果·坎德利斯先生在里面吗?”他问道,眼睛没有看向山姆。

山姆失望地碰响牙齿。“不在。”

“来过?”

“先生,请问下前台。”

德·鲁斯从口袋里伸出戴了手套的双手,把一张五元纸币绕在左手食指上。

“他们知道的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山姆笃悠悠地咧嘴一笑,他看见纸币紧紧地缠绕在戴手套的手指上。

“这是事实,老板。是的——他来过。几乎每天都来。”

“什么时候走的?”

“差不多六点半,我猜的。”

“开着他那辆蓝色的林肯豪车?”

“当然啦。只是他不是自己开。你想问什么?”

“今天下过雨,”德·鲁斯不慌不忙地说。“雨下得很大。或许不是林肯。”

“就是林肯,”山姆开口反驳。“是我把他送上车的!除了林肯,他不开别的。”

“牌照5A6?”德·鲁斯步步紧逼。

“是的,”山姆咯咯笑起来。“那号码就像议员的编号。”

“认识司机吗?”

“当然啦——”山姆开口说道,却又突然停下来。他用香蕉尺寸的白色手指揉搓黑色的下巴。“好吧,如果我没认出他又给自己弄了个新司机,那我就是大傻瓜。我不认识那人,相当的肯定。”

德·鲁斯把纸币条塞进山姆的大手掌里。山姆攥住钱,可他的大眼睛突然露出狐疑的神色。

“说吧,先生,你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

德·鲁斯说:“我花钱办事,不是吗?”

他转过街角,按原路走回赫德森街,坐上黑色的帕卡德。他驶上日落大道,朝西开至贝弗利山,然后转向丘陵地带,他开始注意街角上的路牌。清水街和一座山的侧翼平行,能看见整座城市。奥罗家苑位于帕金森街角上,是一片高档的别墅住宅区,四周用土砖砌起围墙,并铺上了红瓦。大厅位于一幢独立的大楼里,一个大型的私家车库建在帕金森街上,紧靠较长的那堵围墙上。

德·鲁斯在车库对面停好车,透过开阔的挡风玻璃观察玻璃亭,一个身穿白色连体服的值班人员两腿搁在办公桌上读杂志。他时不时地抬起头来,越过肩膀,朝看不见的痰盂吐出口痰。

德·鲁斯走下帕卡德,从远处穿过马路,再折返回来,溜进车库,值班人员没看见他。

车停成四排。两排沿白墙停靠,另外两排停在中间。有很多空位,但还有很多车子已经归位。都是体型庞大、价格不菲的新款,这需要干上两三份外表光鲜的工作。

只有一辆豪华轿车。牌照编号5A6。

车保养得很好,簇新闪亮;品蓝色的漆身配上浅黄色的点缀。德·鲁斯摘下一只手套,手停留在散热器的车盖上。冰冰冷。他又摸上轮胎,查看指尖。皮肤上面留有些许细腻的干燥粉尘。车胎纹路里面没有泥浆,只有干透了的尘土。

他沿着停成一排的黝黑车身往回走,把身体探进小办公室敞开的门。过了会儿,值班人员抬起头,几乎吓了一跳。

“看见坎德利斯的司机了吗?”德·鲁斯问。

那人摇摇头,熟练地朝铜制痰盂里面吐上一口痰。

“我上工后就没看到——三点。”

“他没去俱乐部接那个老家伙?”

“没有。我猜没有。那辆大家伙没开出去。他总是开这辆。”

“他的帽子挂在哪里?”

“谁?马蒂克?他们在树林后面有仆人宿舍。但是,我听他说起过他会把车停在某个酒店。让我想想——”那人皱起了眉头。

“大都会酒店?”德·鲁斯试探地问道。

车库值班员想了一会儿,德·鲁斯趁这当口研究起他的下巴。

“是的。我认为就是那家。我不能完全肯定。马蒂克不太开口说话。”

德·鲁斯谢过他,穿过马路,坐回帕卡德,驶向市区。

当他来到第七街和水泉街路口时,时间是九点二十五分,大都会酒店就位于此处。

这家酒店业已老旧,曾几何时也是时髦之地,可现在的经营却如履薄冰,掣肘于破产清算和声名狼藉之间。酒店里面到处都是油腻腻黑漆漆的木质护墙板、残缺的镀金镜子。低矮的大堂天花板下大梁交错,烟雾缭绕,还有一堆骗子坐在陈旧的皮质摇椅里混日子。

一个金发女人负责照看摆成马蹄形的巨大烟草柜台。她已青春不再,玩世不恭的眼神在竭力避开那些廉价约会。德·鲁斯靠上玻璃柜,帽子往后脑勺推一推,那是一头黑色的卷发。

“骆驼牌,宝贝,”他用赌徒的低沉嗓音说道。

女子把烟拍在他面前,把十五美分记入账上,又把一角硬币的找零滑到他手肘下。她凑上去,脑袋近得他能闻到秀发上的香味。

“告诉我一些事,”德·鲁斯说。

“什么?”她温柔地回答。

“查下谁住在809,不要向酒店职员透露情况。”

金发女子一脸失望。“先生,你为什么不亲自去问?”

“我太腼腆了,”德·鲁斯说。

“是啊!”

她走向电话,慵懒优雅地和对方说了几句。她回到德·鲁斯面前。

“叫马蒂克。有用吗?”

“我猜没有,”德·鲁斯说。“非常感谢。在这家漂亮的酒店里工作,感觉如何?”

“谁会说这家酒店漂亮?”

德·鲁斯笑了,他按下帽子,慢悠悠地走远了。女子双眼落寞地追随他的背影。她瘦削的手肘搁上柜台,双手撑住下巴,痴痴地望着男人。

德·鲁斯穿过大堂,走上三级台阶,走进一个开放式的电梯,那电梯晃荡了一下才开始工作。

“八楼,”他说,双手插在口袋里靠在电梯墙上。

八楼是大都会酒店最高的楼层。德·鲁斯走过一条散发出清漆味道的长走廊。尽头转弯后,迎面就是809号房。他敲响黑漆漆的木门。没人回答。他弯腰透过锁孔观察,又一次敲门。

之后,他从口袋里面掏出带编号的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

两堵墙上的窗户是关着的。空气当中弥漫着威士忌的酒气。天花板上的灯亮着。房里有一张铜制大床,一个深色衣柜,一对棕色的皮质摇椅,样式呆板的书桌上面放了一个棕色的扁平酒瓶,这是一夸脱的四玫瑰威士忌,瓶内所剩无几,瓶盖也找不到了。德·鲁斯嗅了嗅酒瓶,臀部抵上桌沿,视线在房里逡巡。

目光扫过深色衣柜、铜床,最后停留在带门的墙上,门后透出了光线。他穿过房间,打开门。

男人面朝下倒在浴室黄棕色的木化石地板上。地上的鲜血已经黏稠发黑。男人后脑勺上有两个黏糊糊的窟窿,暗红色的血液汇成小溪,沿着脖颈流到地上。血液很早之前就停止流动了。

德·鲁斯脱掉一只手套,弯腰用两根手指抵上男人可能跳动的脉搏。他摇摇头,重新戴上手套。

他离开浴室,关上门,打开一扇窗户。他探头望出去,吸进带有雨水的潮湿空气,透过斜斜的细雨,俯视那条如同裂口一般的漆黑弄堂。

片刻之后,他关上窗,关掉浴室的灯,从衣柜第一格抽屉里拿出“请勿打扰”的牌子,关掉天花板上的灯,走出房间。

他把牌子挂在门把手上,沿走廊折回,乘上电梯,离开大都会酒店。

6

芙朗辛·利穿过查特顿安静的走廊,喉咙一路低声哼着小曲。她的声音时断时续,自己也不知道在哼什么,手指甲涂成樱桃红的左手拎着从肩头滑落的绿色天鹅绒披风。另一只胳膊下夹着包裹好的酒瓶。

她转动钥匙,打开门,眉头猝然一皱,停住了脚步。她站着没动,试图回忆起点儿事。她还有点醉醺醺。

离开的时候灯是开着的;肯定是。可现在灯关了。当然有可能是清洁工。她走进房间,撩起红色门帘进入客厅。

取暖器的光线洒上红白两色的地毯,红光又爬上黑得闪闪发亮的东西。这黑得闪闪发亮的东西是一双鞋。那双鞋没有移动半分。

芙朗辛·利用病态的嗓音叫道:“哦——哦。”提着披风的手捂上脖子,那修剪得漂漂亮亮的长指甲几乎陷进皮肤里。

有东西发出滴答声,安乐椅边上的灯亮了。德·鲁斯坐在椅子里,愣愣地看着她。

他的外套和帽子都没脱。双眸低垂,似乎载满了遥远的思绪。

他说:“出去了,芙朗辛?”

她缓缓挨着半圆形沙发的边缘坐下,酒瓶放在身边。

“我醉了,”她说。“想着还是吃点东西比较好。接着,我发现我又醉了。”她拍拍酒瓶。

德·鲁斯说:“我觉得,你朋友戴尔的老板被人绑架了。”他漫不经心地说出这事,似乎于他而言无关紧要。

芙朗辛·利慢慢张大嘴巴,顿时花容失色。她的脸变成了一张空洞、憔悴的面具,红晕烧得通红。她的嘴型看上去想要大叫。

过了一小会儿,嘴巴才重又合上,那张脸蛋也恢复了美貌,至于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假如我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会不会好点?”

德·鲁斯还是保持着木头脸。他说:“当我离开这里走到街上,有两个持枪者袭击了我。其中一人躲在我的车里。当然,他们可能早就在其他什么地方盯上了我——然后尾随我至此。”

“一定是这样,”芙朗辛·利上气不接下气。“一定是这样,约翰尼。”

他微微抬起长下巴。“他们把我塞进一辆大型林肯,一辆好车。真是一辆好车。车上的厚玻璃没法轻易打碎,还没有门把手,关得严严实实。前座放了一瓶内华达气体,氰化物,开车的家伙可以把气体放进后车厢,但自己不会受到损伤。他们带我驶出格利菲斯公园附近的路,目的地是埃及俱乐部。那里属于两县交界,在机场附近。”他顿了顿,搓了搓眉梢,继续说:“他们没注意到我有时绑在腿上的毛瑟枪。司机撞坏了车子,我解放了。”

他摊开手,低头看向它们。嘴角浮现出刺眼的微笑。

芙朗辛·利说:“这事和我没关系,约翰尼。”声音如同夏末一般了无生气。

德·鲁斯说:“在我之前乘这辆车的家伙可能没枪。他就是雨果·坎德利斯。那辆车是替代品——相同的车型,相同的颜色,相同的车牌——但不是他的车。有人大费周章做了这些。坎德利斯离开德尔马俱乐部之后,大约在六点半上了错误的车。他的妻子说他出了城。我一个小时前和她通过电话。他的车中午以后就没有离开过车库……他的妻子可能现在已经知道他被人绑架了,也可能不知道。”

芙朗辛·利的指甲抓紧裙子,嘴唇在哆嗦。

德·鲁斯继续镇定平白地叙述下去:“今晚或者下午,有人在市区的酒店里开枪打死了坎德利斯的司机。警察还没发现。有人真是不嫌麻烦啊,芙朗辛。你不会愿意卷入这种事情的,对吗,亲爱的?”

芙朗辛·利低下头,盯住地板。她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需要一杯酒。我身上有些部分快要没命了。感觉糟透了。”

德·鲁斯站起来,走到白色桌子边。他倒了一杯酒,向她走去。他站在女孩面前,手上的酒杯她够不到。

“我偶尔也会强硬一次,宝贝,当我来真格的,我就没那么容易收手了,这话是我说出口的。假如你知道点什么事,现在正是说出来的好时机。”

他把酒杯递过去。她一口喝干威士忌,灰蓝色的眼睛恢复了些许生气。她慢慢说道:“我什么也不知道,约翰尼。不是你以为的那样。但是,乔治·戴尔今天晚上向我提议共筑爱巢,于是告诉我能从坎德利斯那里搞到钱,他会威胁坎德利斯,他会说出坎德利斯干过的肮脏事,事关某个来自里诺的流氓。”

“真他妈的聪明,这些墨西哥人,”德·鲁斯说。“里诺是我的家乡,宝贝。我认识里诺所有的流氓。他是谁?”

“一个叫扎帕提的人。”

德·鲁斯低声说:“扎帕提就是埃及俱乐部的经营者。”

芙朗辛·利突然站起来,抓住他的胳膊。“别管这事,约翰尼!就当是——为了,你这次就别蹚浑水?”

德·鲁斯摇摇头,向她露出的迷人微笑一直挂在嘴角。他从胳膊上拨下女孩的手,往后退去。

“我今天在充满氰化物的车子里待了会儿,宝贝,这滋味我一点也不喜欢。我闻了内华达气体。我的子弹留在了某个持枪匪徒的身体里。这会为我招来警察,或者卷入司法纠纷。如果有人被绑票,而我报了警,那就会有另外一个肉票被杀掉,很有可能是这样。扎帕提是里诺的狠角色,这和戴尔告诉你的内容吻合,假如莫普斯·帕里西和扎帕提是一伙的,那就能解释我为什么也被牵扯进去。帕里西恨死我了。”

“你没必要一个人单打独斗,约翰尼,”芙朗辛·利绝望地说。

他还在笑,抿紧的嘴唇,庄重的眼神。“宝贝,会是我们两个人。去拿件长外套。外面还有点毛毛雨。”

她瞪眼瞧他。她伸出那只曾抓住德·鲁斯胳膊的手,僵硬地展开,手指向后弯曲。声音因为恐惧而空洞。

“我,约翰尼?……哦,求你了,别……”

德·鲁斯温柔地说:“去拿外套,宝贝。打扮得漂亮点。这或许是我们最后一次一同外出了。”

她步履踉跄地走过他身边。他轻轻地碰了下她的胳膊,握住片刻,几乎是在低语:“你不会告发我的,对吗,芙朗辛?”

她回头冷眼看向男人眼中的伤痛,喉头发出嘶哑的声音,甩动没被拉住的手臂,迅速走进卧室。

没过多久,德·鲁斯眼中的痛苦消失不见了,冷酷的笑容重又挂上嘴角。

7

德·鲁斯双目半闭,看着荷官的手指从赌桌上收回,放在桌沿上。手指圆润,指尖如葱,甚是优雅。德·鲁斯抬头看向荷官的脸。秃头,看不出明显的年龄,蓝色的眼珠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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