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亚希尔·葛凡先生(即老板的名字)每隔两周来到巴黎时,都下榻在饭店,晚上在苏姗住处温存过后,仍回到饭店睡觉,第二天再搭火车回去处理生意事宜,享受现实中的天伦之乐。后来苏姗指出,这钱花得实在冤枉,何不在公寓睡一晚,省钱又舒服。葛凡先生当然觉得很有道理,且很高兴苏姗能如此体贴。老实说,冬夜里天寒地冻,独自到街上拦出租车,确实有些折腾。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苏姗不愿见他因自己而浪费钱。这女人不但自己节省,还替情人节省,真是不可多得。
亚希尔先生相当春风得意。他俩晚上常到蒙帕纳斯找家高档餐厅用餐,但偶尔苏姗会在公寓下厨。她烧的菜滋味绝佳,很合亚希尔先生的脾胃。傍晚若天气暖和,亚希尔先生在家里就多半只穿件短袖衬衫,颇为恣意放浪。他喜欢买画,但非得要苏姗看上眼才买。不久后,他也折服于她的眼光。苏姗从不跟画商打交道,总是直接带他到画室选购,因此成交价是外头买画的一半。亚希尔先生晓得她在存钱,后来听她说每年都会用积蓄在家乡买块地,不禁引以为傲。法国人都想拥有自己的地,如今苏姗成了有产阶级,因此让亚希尔更加敬佩。
苏姗也很满意这段关系。她对于亚希尔无所谓忠诚,换言之,她行事谨慎,避免与别的男人有过多牵扯,但若碰上中意的人,也不反对跟他上床,前提是不让他过夜。苏姗认为,这是对亚希尔先生起码的尊重,毕竟多亏了他,如今生活才能无虞又体面。
我初识苏姗之时,她正与一位我的画家朋友同居。苏姗在画室里当模特儿,我时常坐在一旁观看。之后,我偶尔仍会遇见她,但概率不高。她搬到蒙帕纳斯后,我们才真正熟稔起来。当时,亚希尔先生——苏姗在背后和当面都如此称呼他——读了一两本我的小说的法文译本,于是某晚邀我去一家餐厅跟他们吃饭。他的个子很小,矮苏姗半个头,顶着铁灰色的头发,蓄着整齐的灰色八字胡。他身材有些发福,有个啤酒肚,但不太夸张,反倒让他更有派头。他走起路来架势十足,显然春风得意。这顿晚餐十分讲究,他也客客气气,说很高兴苏姗有我这个朋友,他只看一眼就晓得我为人正派,希望我也能欣赏苏姗的优点,只可惜他因里尔的事业和家人走不开,常得留苏姗孤零零一人。若苏姗与知识分子来往,他也较能感到心安。他固然是生意人,但向来钦佩文人雅士。
“这位先生,艺术和文学都是法国的荣耀,当然还有强大的军力。我只不过是毛织品的制造商,但是我敢说,画家和作家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相当于军事将领与政治领袖。”
这番话说得再中听不过了。
苏姗不肯雇女佣打理家务,一方面是为了省钱,一方面是因为(她非常清楚)自己讨厌有人多管闲事。她把小公寓收十得干净整齐,装潢摆设都相当时髦,内衣都亲手缝制。但即使如此,如今不用当模特儿了,日子仍然过得百无聊赖,有违她勤奋的性格。她灵机一动:既然过去与画家的合作经验丰富,不如自己也练习画画。于是,她买了画布、画笔和油彩等工具,开始作起画来。有时我约她吃晚餐,提早到了公寓,便会看见她身穿工作服,忙着挥动画笔。苏姗的笔下重现了过往所有情人的艺术风格,宛如子宫里的胎儿那样,包含了一个物种的演化过程。她的风景画有那名风景画家的影子,抽象画有那名三維派画家的影子,还照着一张明信片画了艘停泊的帆船,笔触像极了那名斯堪的纳维亚画家。她的绘图技巧欠佳,但对色彩足够敏锐,因此即使成品不怎么样,她也乐在其中。
亚希尔先生对她鼓励有加,想到自己的情妇竟是画家,油然升起一股满足感。在他的坚持之下,苏姗便挑了幅画参加秋季沙龙,也顺利入选展出,两人见到都引以为荣。亚希尔先生还给了个建议。
“别学男人作画,亲爱的,”亚希尔先生说,“保有女人的风格。不需盲目追求笔力,作品讨人喜欢就行,还要诚实面对自己。商场上,耍些小手段有时很有成效,但是就艺术来说,诚实不仅是上策,更是唯一守则。”
我撰写本书时,他们的关系已维持五年之久,彼此都很满意。
“跟他在一起,确实有些平淡,”苏姗告诉我,“可是他够聪明,又有社会地位。我年纪已经不小了,必须考虑当前的处境才是。”
苏姗既替人着想又通情达理,亚希尔先生十分看重她的意见。每当亚希尔谈及生意和家庭,苏姗无不专注聆听。他女儿考试失利,苏姗陪着失落难过;他儿子跟有钱女孩订婚,苏姗跟着雀跃无比。亚希尔先生的太太,是他的一名同行的独生女。两家厂商原是竞争对手,合并后双方均从中获益。如今,亚希尔先生的儿子明白个中道理,幸福的婚姻得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他自然感到欣慰。亚希尔先生还向苏姗透露,说打算把女儿嫁给贵族。
“凭她的出身,当然是好事一桩。”苏姗说。
亚希尔先生替苏姗牵线,让她把女儿送到修道院就读,接受良好的教育。他更答应等她女儿成年,会出资给她学打字和速记,日后便可靠此谋生。
“她长大后一定很漂亮,”苏姗告诉我,“但是受点教育、学学打字也不错啦。她现在年纪还小,谈什么都太早,说不定没那个气质。”
苏姗话说得含蓄,是想让我推敲弦外之音。我想的应该没错。
9
约莫一周后,我竟然巧遇拉里。那天夜里,我和苏姗吃了晚餐,看完电影,正坐在蒙帕纳斯大道旁喝啤酒。这时候,拉里信步走了进来。苏姗大吃一惊,而令我诧异的是她竟向拉里打招呼。拉里走到我们这桌,吻了她的脸颊,转身跟我握手。苏姗的表情愕然,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可以坐下吗?”他说,“我还没吃晚餐,要叫点东西吃。”
“哇,真高兴见到你,小宝贝。”苏姗说,眼神亮了起来,“什么风把你吹来的?这些年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天哪,你瘦成这副德性。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但我没死呀,”拉里眨了眨眼,“奥黛特好吗?”
奥黛特是苏姗的女儿。
“噢,她已经是个少女了,长得可漂亮了。她还记得你。”
“你从没说过你认识拉里。”我跟苏姗说。
“怎么说呢?我又不晓得你认识他。我们是老朋友了。”
拉里点了道培根蛋。苏姗一股脑儿把女儿的事全告诉他,顺便交代了自己的情况。拉里听着她絮聒,始终保持着微笑。苏姗说自己已经安顿下来,还开始练习画画,又转向我说:“我进步不少了,对吧?我当然不是天才,但是才华并不亚于许多我认识的画家。”
“你的画卖掉了吗?”拉里问。
“我不用卖画,”她答得轻松,“我有私人收入。”
“真是幸运哪。”
“跟幸运无关,说是聪明才对。你一定要来看看我的作品。”
苏姗在一张纸上写下住址,硬要拉里答应前来。她语气兴奋,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没多久,拉里请侍者来结账。
“你要走了吗?”她问。
“对呀。”拉里微笑着说。
他付了钱,朝我们挥挥手就走了。我笑了起来,他果真特立独行,前一秒还在你面前,转眼间没来由地就离开了,仿佛凭空消失。
“他怎么一下就走了?”苏姗不高兴地说。
“说不定有女人在等他。”我半开玩笑地回答。
“这不是废话吗,”她从包包里取出镜子,开始在脸上扑粉,“哪个女人爱上了他,算她倒霉。”
“此话怎讲?”
她盯着我瞧了好一会儿,难得面色严肃起来。
“我曾经差点爱上他。这就好比爱上水中倒影、一束阳光或一朵云。还好我没陷进去。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教人捏把冷汗。”
我此时顾不得分寸了,不弄清楚来龙去脉,绝对会浑身不对劲。幸好,苏姗完全不懂得守口如瓶。
“你到底怎么认识他的?”我问道。
“噢,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大概是六七年前吧,我也记不太清楚。奥黛特当时才五岁。我当时跟马塞尔同居,而拉里正巧认识马塞尔,常来画室看他作画,模特儿就是我。有时候,他会请我们出去吃晚餐。不过,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有时候,一连消失好几个礼拜,接着又连着两三天出现。马塞尔也喜欢他来画室,说有他在旁边,总觉得画得比较好。后来我就得了伤寒,出院后开始过苦日子。”她耸耸肩,“不过这些事你都晓得了。反正呢,我某天在画室之间熘达,想找份工作,但没有人要用我。一天下来,我只喝了杯牛奶,吃了个牛角面包,连房租都没有着落。就在这时候,我在克利希大街上巧遇拉里。他停下来询问我的近况,我便说了自己得伤寒的经过,后来他说:‘你看起来需要好好吃顿饭。’他的声音和眼神散发出某种温暖,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我们隔壁就是玛丽叶餐厅,他挽着我的手走了进去,找了张桌子坐下。我真的饿坏了,叫我吃靴子都没问题。可是看到煎蛋卷上桌,我却一口也咽不下去。他硬是要我吃了一些,还递给我一杯勃艮第酒。后来我觉得舒服了点,才吃下一些芦笋。我向他大吐苦水,说自己虚弱成这德性,怎么再当模特儿,又瘦得像皮包骨,模样难看极了,没有男人会要我。我问他能否借钱让我回家乡,至少我还有个女儿在那里。他向我确认是不是真要回去,我就说当然不是,妈妈也不希望我回去,那时物价高得吓人,她靠那点养老金只能勉强度日,我寄给奥黛特的钱也早就花光了,但如果我真的出现在家门口,她看我病成那样,也不得不收留我。拉里盯着我瞧了老半天,我以为他要说无法借钱给我。
“后来拉里开口说:‘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和孩子到乡下一个小地方。我刚好想去度个假。’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提议,认识这么多年,他从没对我示过好,我忍不住笑着说:‘就凭我现在这模样?没有男人会要我的。’
“他浅浅一笑。你注意过他的笑容有多好看吗?简直要迷死人了。他说:‘别乱说,我没想到那里去。’
“听到这番话,我大哭了起来,话都说不出口。他借钱让我把孩子接出来,我们一起到了乡下。哎呀,风景真是美得不得了呢。”
苏姗向我描述那里的景色,地点距离某个小镇三英里左右,不过镇名我倒忘了。他们坐车到一家旅馆,是河边一栋破旧的房子,草坪一路延伸到河岸,上头有几棵悬铃木,他们便在树荫里用餐。每逢夏季,许多画家会前来作画,但当时季节未到,因此旅馆等于被他们包下来了。旅馆的餐点远近驰名,周日中午,外地游客常开车来饱餐一顿。除此之外,这里的生活悠然宁静,少有人打扰。有了充分的休息和良好的饮食之后,苏姗逐渐恢复了元气,也很开心有孩子陪伴。
“拉里很喜欢奥黛特,奥黛特也很黏他。我老是得叮咛奥黛特别缠着他,但不管奥黛特怎么闹,拉里好像都不介意,两个人常常逗得我笑个不停,好像小孩在一起玩耍。”
“你们平时都在做什么呢?”我问道。
“噢,很多事可以做啊。我们常坐船出去钓鱼,有时候会开旅馆老板的雪铁龙到镇上去。拉里很喜欢那个小镇,镇上有不少老房子和一个大广场。小镇十分安静,走在铺着鹅卵石的路上,只听得到脚步声。另外,还有路易十四时期盖的市政厅和老教堂。小镇的边缘矗立着一座城堡,里头有著名建筑师勒诺特设计的花园。每当坐在广场的咖啡馆里时,就像回到了三百年前。相比之下,停在路边的那辆雪铁龙汽车,好像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本书开头那位空军弟兄的故事,便是拉里在某次出游后告诉苏姗的。
“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跟你说这事。”我说。
“我也一头雾水。大战的时候,镇上曾有一所医院,院区墓园里是一排排小十字架。我们去逛过一圈,但没有待多久,一想到有那么多可怜的年轻人躺在那里,我就觉得毛骨悚然。回家路上,拉里异常沉默。他本来就吃得不多,而那天晚餐他一口都没吃。我记得那天晚上夜色很美,满天星斗。我们坐在河边,白杨树在黑暗中成了剪影,十分好看,拉里则静静地抽着烟斗。忽然间,毫无来由,他开始说起,他的军中弟兄是怎么为救他而送命的。”苏姗喝了一大口啤酒,“他真是个怪人,我大概永远都搞不懂他。他以前常念书给我听。他有时候白天念,我边听边帮孩子缝衣服,有时候会在晚上念,等我哄孩子上床睡觉后。”
“他都念什么书呢?”
“噢,什么书都念。塞维尼夫人的书信和圣西蒙的回忆录。你想想,我以前除了报纸以外,可是什么都不读的,只偶尔在画室听人谈论某本小说,才会凑热闹跟着读一下,以免被他们当成傻瓜。我没想到读书这么有意思,以前的作家原来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无聊。”
“哪些人会这么想啊?”我笑了笑。
“后来他要我跟他一起念。我们读了拉辛38的剧本《费德尔》和《贝芮妮丝》。他读男性角色,我读女性角色,没想到这么好玩,”她天真地说道,“我读到悲伤的台词,有时会不由自主哭了起来,他总会露出奇怪的表情。当然,那只是因为我当时还没完全复原。这些书我还留在身边。即使是现在,我只要读到他念过的塞维尼夫人书信,耳边就仿佛传来他的动人嗓音,眼前好像河水静静流过,还有对岸那些白杨树。有时候我甚至读不下去,越读越难受。现在我才明白,那几个礼拜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拉里简直像天使一样。”
苏姗发现自己多愁善感起来,担心我会嘲笑她(纯属多虑),便耸耸肩微笑着说道:“跟你说,我打算活到某个年纪,没男人要跟我上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