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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_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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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非常不错。”

“她那种气质真难以言表,”科恩说,“我看那应该是典雅了。”

“听你口气,好像你非常喜欢她。”

“我确实喜欢她。如果说我爱上她了也一点不稀奇。”

“她是个酒鬼,”我说,“他和迈克·坎贝尔相爱。马上就要嫁给他了。他终有一天会飞黄腾达的。”

“真不敢相信,她会嫁给他。”

“为什么?”

“说不上来。我就是不相信这点。你认识她很久了吗?”

“是的,”我说,“大战期间,我负伤住院,她是医院的空军志愿者(V.A.D.)。”

“她那时还是个小姑娘吧?”

“她现在三十四岁了。”

“她什么时候嫁给阿什利先生的?”

“大战期间。她的真爱死于痢疾之后。”

“你说得真挖苦。”

“抱歉,我不是刻意的。只是想告诉你事实。”

“我不相信她会嫁给自己不爱的人。”

“哎,”我说,“她这么干了两次。”

“我不相信。”

“好吧,”我说,“你若不喜欢我的答案,就别问我这些蠢问题。”

“我又没有问那些。”

“你刚才不是向我了解布蕾蒂·阿什利吗?”

“我没叫你侮辱她。”

“唉,见鬼去吧。”

他站起身来,脸色煞白。气急败坏、脸色惨白地站在桌边,身后的桌上堆满了点心小碟子。

“坐下,”我说,“别傻帽了。”

“你必须把那话收回去。”

“唉,别像个高中生一样。”

“收回去!”

“好吧。随你怎么说。布蕾蒂·阿什利的事我一概不知。如何?”

“不,不是这件,是你叫我见鬼去那句。”

“好了,好了。不说你见鬼去了,”我说,“再逗留会儿,我们才开始吃饭呢。”

科恩转怒为笑了,又坐了下来。看起来,他还是挺乐意坐下来的。如果他不坐下来,又能干下他妈的什么事情呢?

“杰克,你居然说这么无礼的话。”

“抱歉了。我就是嘴上不饶人。只是嘴上说说,并没有恶意。”

“这我知道,”科恩说,“杰克,你实际上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神啊!我心底想。“别往心里去,”我大声说道,“对不起啦。”

“没关系。已经过去了。我只是刚才有点生气。”

“太好了。我们叫点儿别的吃吧。”

吃完午餐之后,我们去了和平咖啡馆,喝了杯咖啡。言语间,我可以感觉到,科恩又想提起布蕾蒂,但是我把话题给岔开了。我们又东扯西扯了会儿,然后我同他告了别,回到办公室。

第六章

下午五点。我来到克利翁酒店,等待着布蕾蒂。却没见到她,我找了个地方坐下,写了几封信,写得并不漂亮,不过我希望克利翁酒店的信笺纸对此有所补益。布蕾蒂终是没有出现,所以,在六点差一刻的时候,我便走下楼到了酒吧,和酒保乔治喝了一杯杰克玫瑰鸡尾酒。布蕾蒂也没来酒吧,我离开之前,去楼上找了一圈。随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去菁英咖啡馆。车子穿过塞纳河的时候,我看见一排空空的驳船被拖曳着顺流而下,场面颇为壮观。当船只快驶入桥拱的时候,船员撑起了长长的桨。塞纳河真是迷人啊!在巴黎,从桥上穿过总是件宜人的事情。

出租车绕过了旗语发明者的雕像,它也正打着旗语姿势呢,然后拐上了拉斯帕伊大道,我闭眼休息,让汽车开过这段。拉斯帕伊大道总是让人沉闷。它特别像枫丹白露和蒙特罗之间公路的一段,总是让我感觉烦躁,死气沉沉的,非等开过心情才能舒畅。我想,这应该是在旅途中,联想到某些念头,才会产生这些沉闷的地方。在巴黎,还有一些同拉斯帕伊大道一样丑陋的场所。若是走在这样的街上,我倒是完全不介意。但是,我就是不能忍受坐在车子里从那里经过。也许是因为我曾经在哪里读到过对这条街道的描述。这和罗伯特·科恩认识巴黎城的方式是一样的。我真好奇,科恩是受谁的影响而看不上巴黎的。可能是看了孟肯的书吧。孟肯对巴黎厌之入骨。孟肯可真影响了很多年轻人的好恶感啊。

出租车停在洛东达咖啡馆的前门。从塞纳河右岸,不管你叫司机送你去蒙巴纳斯哪个咖啡馆,他都会把你送到洛东达咖啡馆。从现在往后十年,多姆咖啡馆可能会取而代之。反正也挺近的。我穿过洛东达咖啡馆那些令人沮丧的桌子,来到菁英咖啡馆。屋内只有寥落几人,哈维·斯通独自坐在屋外。他面前堆着一大堆碟子,满脸胡子拉碴的。

“请坐,”哈维说,“我一直在寻你呢。”

“有事情吗?”

“没事。只是想见下你。”

“去赛马了吗?”

“没有。自上礼拜天就没去过了。”

“美国那边有消息吗?”

“没有,完全没有。”

“你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我和他们断了来往。我和他们完全断了来往。”他身子向前倾,眼睛直视着我。

“杰克,你愿意听我说些事情吗?”

“你说吧。”

“我已经五天没吃东西了。”

我脑海中快速回放着。那是三天前,在纽约酒吧,哈维和我玩摇骰子游戏,赢了我两百法郎。

“发生了什么事吗?”

“没钱。钱没寄过来,”他停顿了一会儿,“杰克,我告诉你,很奇怪,我潦倒如这般的时候,总想一个人待着。我只想待在自己的房内。就像一只猫一样。”

我摸摸自己的口袋。

“哈维,一百法郎够帮你吗?”

“够了。”

“好了。我们去吃点东西。”

“不忙。先喝一杯吧。”

“最好吃点东西。”

“不了。我都这样了,也不在乎吃不吃饭了。”我们喝点酒。哈维把我的碟子累在他那摞。

“你知道孟肯吗,哈维?”

“知道。怎么了?”

“他这人如何?”

“他人不错,喜欢讲些小笑话。上次我和他一起吃过顿饭,还一起谈论霍芬海默。‘糟就糟在,’他说,‘他是个老色鬼。’说得不错。”

“正是。”

“他现在已经江郎才尽了,”哈维继续说道,“他已经写完了自己知道的东西,现在正在写的都是自己不熟悉的。”

“我想他挺不错的,”我说,“只是我读不进他的文字。”

“嗯,现在也没人读他的书了,”哈维说,“除了那些过去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学院念过的人。”

“噢,”我说,“这也是件好事。”

“当然。”哈维说。我们这么坐着,沉思了一会儿。“再来杯波尔图酒?”

“好的,”哈维说。

“科恩来了。”我说。罗伯特·科恩正过马路。“那个傻蛋啊!”哈维说。科恩走到我们的桌前。

“嘿,你们这帮流浪汉。”他说。

“你好,罗伯特,”哈维说,“我刚才还和杰克说,你是个傻蛋呢。”

“你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你最愿意做什么?立刻告诉我们。不要想。”科恩思考了起来。

“不要思考,马上说出来。”

“说不上来,”科恩说,“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意思是,你最想干什么?你头脑中出现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不管它多么荒诞不经。”

“不好说,”科恩说,“我想现在我最想重新踢足球,我又有些心得了。”

“我错看你了,”哈维说,“你不是傻蛋。你只不过是个发育受滞的病人。”

“哈维,你真有意思,”科恩说,“小心哪天被人捶扁你的脸。”

哈维·斯通哈哈大笑。“你这么认为。但是,人家可未必。因为那对我不重要,我又不是拳击手。”

“如果有人揍你,那就重要了。”

“这绝不可能发生。这就是你铸成大错的根源所在。因为你不够聪明。”

“别再拿我开涮了。”

“真的,”哈维说,“这和我没什么干系。你与我什么也不是。” “好了。哈维,”我说,“再喝杯波尔图酒吧。”

“不了,”他说,“我去街上走走,找点东西吃。杰克,回头见了。”

他走出了大门,沿着街上往前走。我看着他在出租车流中穿过马路。在交通中,他身材矮小而笨重,缓缓地走着,步伐中有散发出满满的自信。

“他总是惹我生气,”科恩说,“我受不了他了。”

“我倒不反感他,”我说,“挺喜欢他的。你犯不着和他生气。”

“我知道了,”科恩说,“只是他刚才刺痛我了。”

“今天下午写作了吗?”

“没有,动不了笔。相比第一本书,这本书难写多了。我正费劲对付它呢。”

他早春时节从美国回来时那股意气风发的劲头不见了。那时,他对自己的“大作”可是自信满满,只是心中渴望着些奇异的经历。而现在,那种踌躇满志不见了。不知怎的,我感觉我还没有把罗伯特·科恩的问题讲清楚。事实是这样:在爱上布蕾蒂之前,我从未听过他说一句话,让他同其他人区分开来。他在网球场英姿飒爽,身材健美,精力充沛;他桥牌也玩得很好,而且身上有一种大学生特有的风趣幽默气质。

在人群中,他的言谈不会引人注目。他在学校常常穿着那种叫做马球衫的短袖衬衫,可能现在也叫这个名字,但是又不像职业运动员那样显得年轻。我认为,他不太看重穿着。他的外表在普林斯顿大学定了型,内在则受到两个曾经训练过他的女人的影响。他身上有那种美好的、孩子气般的乐天精神,即使经过规训也未将之磨灭,而且可能我并未完全将这点表述清楚。他渴望在网球场上取得胜利,也许那种对赢的热情同苏珊·朗格伦不相上下。另一方面,即使输了比赛他也不愤感。待他爱上布蕾蒂之后,他在网球场上便不堪一击,以前根本不是他对手的人也能将他打败。而他对这一切又满不在乎。

就这样,我们坐在菁英咖啡馆的露台上,哈维·斯通刚穿过了马路。“去丁香园咖啡馆吧。”我说。

“我和人有约了。”

“什么时间?”

“弗朗西丝七点一刻来这里。”

“她来了。”

弗朗西丝·克莱因正从街对面朝我们走来。她身材高挑,走起路来动作幅度很大。她朝我们挥了挥手,脸挂微笑。我们注视着她穿过马路。

“哈罗,”她说,“真高兴在这儿碰上你,杰克。我一直想和你说句话。”

“嘿,弗朗西丝。”科恩说。面带笑容。

“哟,罗伯特,你在这里啊?”她接上话茬,语速飞快地说,“我今天真度日如年啊!这位—”朝科恩摇了摇头—“连午饭也不回家吃了。”

“我也没说要回去吃饭啊!”

“噢,这我知道。但是,你也没和厨子说一句啊!结果,我只得自己约个人,波拉又不在她办公室,我便去丽兹酒店等她,她又不见人影,我身上带的钱哪里够在丽兹吃一顿啊!”

“后来怎么办呢?”

“我当然就走了。”她故作轻松地说,“我这人是顶守约的。现如今还有什么人守信用啊。我应该学聪明些。这个,杰克你还好吧?”

“很好。”

“你带来舞会的那个女孩还不错,后来你却和那个叫什么布蕾蒂的走了。”

“你不喜欢她?”科恩问。

“我觉着她挺有魅力的。你不这么认为吗?”科恩没有说话。

“喂,杰克。我想和你谈谈。和我去圆顶咖啡馆坐会儿好吗?罗伯特,你就待这里对吧?走吧,杰克。”

我们穿过蒙纳帕斯大道,坐在咖啡馆的桌前。一个男孩走上前来,手中拿着一沓《纽约时报》,我买了一份,打开来看。

“有什么事情吗,弗朗西丝?”

“唉,也没什么事情,”她说,“只是他想离开我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嗯,以前他逢人就说我们就要结婚了。还告诉了我母亲和亲朋好友。现在他反悔了。”

“出了什么事情吗?”

“他觉得,自己还没好好享受人生。他当初去纽约,我就知道事情会变卦。”她抬起头,一双眼睛依然炯炯有神,尽量轻描淡写地说着。

“如果他不想娶我,我也嫁不了他,我当然是不愿意的。现在说什么我也是不愿意嫁给他的。可是,对我来说,确实有点晚了,我们已经在一起三年,而且我刚刚离了婚。”

我未置一词。

“我们本来要庆祝一番,结果却大吵了一架。太儿戏了。我们吵得你死我活,他只是哭,求我明点理,但是他说就是不能和我结婚。”

“真倒霉。”

“真是糟糕透顶了。我在他身上浪费了两年半时间。我现在不知道,还有哪个男人愿意娶我。放在两年前的戛纳,只要我愿意,哪个男人都愿意娶我。所有那些想娶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安心过日子的老男人都对我如癫如狂。而现在,我可能没那魅力了。”

“你当然还可以想嫁谁就嫁谁啊!”

“不,我这么认为了。而且,我是真心喜欢他。我还想生孩子。我一直想我们应该养孩子。”

她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我一直都不太喜欢孩子,但是我不想这辈子都没有孩子。我一直想,我要生几个孩子,然后爱他们。”

“他已经有孩子了。”

“嗯,是的。他有孩子,而且有钱,有个富婆母亲,还写了一本书。我写的东西虽然也不赖,出版商却看不上,根本没人买账。我现在连一个子儿也没有。本来我还能得到一笔赡养费,可是我火急火燎地把婚给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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