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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穿越指南:长安及各地人民生活手册_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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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驯养的打猎用宠物?

空中一声清唳,一头白色大鸟伸直了脚爪,向着您脸上一对乱转的眸子直插下来。离得近了,您都能看清这鸟比鸽子略大一号的身材,双翅扑展开比您的肩膀宽一些,黄喙灰钩似铁狠狠啄下来。啊,别看了!赶紧打个滚躲开它要紧!

您身边的猞猁同学“嗷呜”一声怒吼,直起身子,一个巴掌扇过去,成功地抽开了来捡便宜攻击您的……那只扁毛畜生叫什么来着?

您记好了,那种小体型的,叫“鹞”,是一种短翅飞禽,唐朝人养它用来抓鹌鹑和一些灌木丛小鸟。严格来说,这种鸟也是鹰属的,但是要比真正的猎鹰小得多,也幸亏如此,唐朝人尊崇的“天可汗”陛下才免遭开肠破肚的惨剧。

事情是这样的:出身军事贵族家庭,最喜欢纵马斗鸡打猎玩鸟的李世民陛下,有一天得到了一只好鹞子,正把在臂上玩,忽听通报说魏徵老先生来了。为了避免被魏唐僧唠叨砸砖,李世民同志赶紧把鹞子塞自己怀里藏起来(古人的袍子宽大……)。本来指望老魏说完事就走,没想到魏老同志眼尖得很,早看见李世民这小子袍子下面揣着活物动来动去的,不用说肯定又是啥玩物丧志的东西。

我叫你玩!魏唐僧超水准发挥,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地念,不顾皇帝陛下脸上一阵青一阵红一阵白,好似内急模样,一直念到自己过足了嘴瘾,才施施然告辞离去。李世民赶紧把鹞子掏出来看,已经闷死了。[74]

这个故事呢,在各种转述中,常常被误传为“李世民把一只猎鹰藏到了怀里”,但如果真是大块头的凶猛猎鹰,而不是小鹞子,那故事的经过和结局会变成这样:“太宗得鹰,绝俊异,私自臂之,望见郑公,乃藏于怀。公知之,遂前白事,因语古帝王逸豫,微以讽谏。语久,鹰癫狂求存,徵语不时尽,太宗肚腹溃破而崩。”?

如果您穿越到贞观年间的宫廷里,不但能围观动物杀手李魏二人闷死鹞的现场,还可能见到李世民陛下豢养的另一只很有名的大鸟,一只叫“将军”的白鹘。

“鹘”是比“鹞”大一号的驯鹰类,黑眼长羽,用来捕捉苍鹭等大鸟以及野鸭、水禽。李世民的这只“将军”,浑身白色,近世被称为“格陵兰鹘”,可能是北方贡品。这鸟的特长是很会溜须拍马、邀功请赏,常常把猎物一直追击驱赶到李世民所居的宫殿前,当着主人的面击杀猎鸟,据说李世民为此把居殿命名为“落雁殿”。

更神奇的传说里,“将军”还会替主人送信,李世民在长安给它绑上信,该鸟就直飞洛阳,落到李世民爱子魏王李泰面前,等李泰写好回信,该鸟再替李泰将信送回长安给李世民,一天能往返好几次。[75](李世民:没电话、没手机、没E-mail、没QQ的,不用这个鸟,你让我用啥?)

其实呢,贞观年间唐朝还比较穷,玩乐的东西算是少的。如果您想领略真正的富贵风流气象,应该穿越到玄宗的开元天宝年间,李隆基这个败家子富八代才是最会玩也最敢玩的。像您这种驯养猞猁的“狸奴”,很容易在皇家的“闲厩”里混口饭吃。

“闲厩”里包括五坊,其中有上面说过专养犬的“狗坊”,也有“鹞坊”“鹘坊”。剩下两坊是啥呢?其一是“鹰坊”。

“鹰”的体型比“鹘”稍大一些或者差不多,区别是“鹘”一般是黑眼睛,而“鹰”是黄眼,又称“苍鹰”,可以捉野鸡和兔子。上等的鹰或者黑色,或者白色,玄宗的子侄们养的好鹰被唤为“决云儿”。

唐朝出产鹰鹘的最重要地区,是我国东北地区以及朝鲜半岛。玄宗年间那里的“渤海国”和“新罗国”,经常向长安进贡各种神骏的鹰鹘。唐人窦巩写过一首《新罗进白鹰》诗:“御马新骑禁苑秋,白鹰来自海东头。汉皇无事须游猎,雪乱争飞锦臂鞲。”

这种“来自海东头”的鹰鹘,后来被称为“海东青”,唐以后大大闻名。五坊的最后一坊是“雕坊”,这是所有猎鹰中体型最大的一种,有多大呢?请自己去拜读武侠巨著《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展开想象。(喂,不带这么偷懒的……)

我说,您在地上也躺够了吧?该起来干活了吧?如果肋骨还没断的话,我劝您快点儿爬起来,抱猫上马,往原定目的地赶过去围堵猎物。否则,万一被围的猎物从本应由您看守的环节突破逃走,那些来打猎的王孙公子不怒才怪,只抽您一顿鞭子算是轻罚,没准哪个脾气暴烈的直接上刀子招呼了。

您说啥?不懂什么叫“围猎”?唉,这又是电视剧看多了,以为贵族们打猎也像山野穷人家,自己带点儿工具干粮,进山找着野兽脚印就只身跟踪下去,挖坑、设套、矛刺、刀砍的,什么时候抓住它,什么时候算完。有钱的大爷们才没这个时间和精力,人家讲究的是短时间出大量战果,那就只能用“人海战术”了。

先勘察好地形,选一片林草茂密野兽多的地方,同时撒出几十甚至几百上千号人马,各就各位把那块地区包围起来。各人听着号令,敲锣打鼓飞鹰走狗地往中间驱赶猎物,直到把大量惊慌失措的野兽都集中到一片狭小地域内(比如一道凹沟里)。这时候有钱大爷们才出场,冲着密度很大的猎物群发威炫技。如果有支打霰弹的火铳枪在手,那一天打死三百来只兔子倒也不是不可能。

唐朝有火铳枪吗?当然没有,各位还是老老实实地射箭挥刀吧。

以上说的都是唐朝人打猎时能见到的动物。王孙公子们满载猎物回家以后,在内闱寝室里,也能看见不少小动物,大多是妇女小孩子养着玩的宠物。

比如某些海外国家一直很喜欢往长安进贡各种鹦鹉。贞观年间,东南亚某国就给李世民陛下进贡过“五色鹦鹉”,声称这鸟会说人话。李世民叫人把该鸟带上殿,兴冲冲地期待听它喊“大唐威武”“天子万年”什么的,结果它一张鸟嘴:“好冷!好冷!好冷!长安好冷!好冷!好冷……”

李世民道:“算了,把这祖宗还给使者带回本国去吧……”[76]

相比之下,玄宗年间,杨贵妃养的一只白色鹦鹉,就比较乖巧亲人。杨妃给它起了“雪衣娘”的名字,还教这鸟学会了念经。不过它最大的用处还是帮着李隆基赖棋。李隆基陛下跟兄弟近臣下棋的时候,一看大事不妙要输,雪衣娘就飞上棋枰一阵乱扇乱踹,把棋局搅乱得没法再下,赖成平局收手。谁不服?还想整理棋子摆回原局?我啄你手……[77]

跟雪衣娘干同样工作的,还有一只白色京巴儿,也是成天被杨贵妃抱在怀里,看着玄宗要输棋就往枰上丢的。

京巴狗在唐朝,叫“拂林犬”或者“猧子”。“拂林”是当时人对于拜占庭帝国(东罗马)的称呼。顾名思义,这种狗本来是唐初武德年间,从今土耳其一带经过吐鲁番(高昌)进贡给唐朝皇帝的。据说这狗很聪明,很亲人,容易训练出很多技巧,又是物以稀为贵,所以在唐朝的上流社会中风行一时,贵妇人给自己画张像,都要把家养的“拂林犬”一起画进去炫耀。

再后来,这种中东、西欧地区的狗,在原产地几乎绝迹,反倒在中国一代代生存下来。近世西方人又从北京引种,重新在欧美繁衍开来,于是中国古代的“拂林犬”,变成了西方现代的“北京犬”。

唐朝人爱养的宠物,我也说得不少了。不过,不是小业务员我偷懒,唐代风行全国、人人追捧,最能代表当时审美取向和整个时代精神风貌的那种动物,这一篇里我基本没讲到,回头有机会我们再说吧。

本篇参考文献&深度了解推荐:

(美)爱德华·谢弗著,吴玉贵译.唐代的外来文明.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这位郎君,老夫能请你跳个舞吗?”——贵族男子舞蹈文化

人人都道穿越好,古人弱智易骗倒,梯田火药随手搞,十字针法也夸巧,沁园春雪惊四座,踢踏舞娘惹风骚,东风破罢发如雪,帝王将相桌下找,麻将双扣新娱乐,秦淮风月休闲会所做老鸨。真穿过去再一看,井底之蛙惹人笑!

穿越是个技术活儿,古人才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严肃呆板枯燥无趣。在古代当一个贵族人家的子弟,需要练习的技能非常多,别的不说,您就穿到唐朝去参加一场宴会试试,那一个接一个才艺展示环节就能把您打击得抓狂崩溃掉。

您不信?那我们今天就去赴一回宴。

请客的主人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三品以上大官。您呢,这次穿越质量比较高,穿越成了郡王国公级人物。仆从如云地进了人家正堂,一番揖让以后入席,高居贵客位,环顾满室宾朋,颇有傲视群雄感。

为了表示重视,主人除了自己养的家妓以外,特意又请了一位全城闻名的艺妓娘子来陪客。这名妓满头珠翠,光艳照人地坐在您身边侑酒,香风阵阵袭来,弄得您心猿意马的,一心想显摆显摆自己这个穿越者的能耐。

开宴的仪式,送上桌的食物酒水,咱留着以后慢慢再八卦哈,反正这些都跟您关系不大,您默默围观随大流就行。

但是当鼓乐齐奏,主人准备的艺妓们开始演奏、唱歌、跳舞,这时候您就不好再埋头苦吃一言不发了。忝为身份高贵的主要客人,您怎么也得对主人家精心准备的文艺节目评论几句啊,否则就太失礼了。

看堂上正在领舞的美人,梳九骑仙髻,穿孔雀翠衣,佩七宝璎珞,垂手旋转,嫣然纵送,舞女们斜曳裙裾,如花似云。随着曲调节奏加快,她们的舞步也渐趋激昂热烈,曲终四弦一声戛然而止,软舞如鸾凤收翅般结尾。

堂上席前一片喝彩叫好声,您也频频点头,称赞道:“这孔雀舞跳得不错嘛,快赶上杨丽萍了……”

主人的脸色顿时一滞,您身边的名妓娘子团扇掩口而笑,附耳低语:“郎君糊涂了,这是霓裳羽衣舞。”

“……”

好吧,这也不能怪您,毕竟在您面前领舞的不是杨玉环,也没有一个姓安的大胖子猛烈敲鼓惊破舞曲。宴会场地太简陋,连个打唱词、介绍节目名字和内容的电子屏幕都没有,怎么能怨您这个穿越者孤陋寡闻嘛。

室外又传来鼓乐声,下一曲乐舞是在正堂外面台阶下的空地上进行的。

一百二十八位俊男披甲持戟,执纛[78]健步,交错屈伸,首尾回互,往来刺击,像战阵之形。一边的伴奏乐队吹筚篥[79],擂大鼓,声震百里,凛然竦动。伎人们边舞边放声高唱,声韵慷慨:“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雄浑壮烈的声势激荡下,堂上宾客们纷纷起立,您也坐不住了,跟着站起来,嘀咕一句:“怎么整得跟升国旗奏国歌似的……”

“郎君又忘了,此乃太宗文皇帝御制《秦王破阵乐》。”名妓叹气道,“郎君不可妄言,当心坐罪‘大不敬’。”

“……”

“啊哈哈,这个舞我终于认识了,这是舞狮子,五头狮子一起跳!”

“郎君,这是立部伎里的《太平乐》……”

“这个在小毯子上转圈转圈一直转圈的,是新疆舞吧?”

“那是胡旋……新疆是什么?”

“这是舞剑,总没错了吧?周瑜当年就舞过,呵呵!”

“这是公孙大娘剑器浑脱……”……

唉,其实呢,不认得这些在唐朝最负盛名、人尽皆知的乐舞,还不算多大的麻烦,最多惹得旁边席上的客人侧目而视,背后嘲笑您是“田舍汉”啥的。毕竟这是由专业半专业的伎人们表演的舞蹈,您只负责围观、评论、回帖就行。

真正让您丢脸,甚至可能带来更严重后果的事,还在后面。

歌舞助兴,宾主谈笑,宴会气氛越来越热烈了。白胡子一大把的主人颤巍巍起身,拿一只鎏金仕女狩猎纹八瓣银杯,案边的婢女立刻往杯中倒满酒,主人擎着杯子就冲您过来了。

“郎君啊,你我这是第三日欢宴了,君可满饮此杯,再为老夫歌一曲否?”

您也慌忙站起来,举起自己的酒杯,正不知说啥好,身后的名妓提点道:“主人劝郎君酒,郎君不辞,但请主人先歌?”

主人抚着胡子呵呵一笑,举杯就唱,毫不扭捏:“前日君家饮,昨日王家宴。今日过我庐,三日三会面。当歌聊自放,对酒交相劝。为我尽一杯,与君发三愿—”[80]

唱到这里,主人举杯相邀,您还算见机得快,赶紧把自己的杯中酒喝完,耳边才听到主人继续唱:“……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强健。三愿临老头,数与君相见!”[81]

一曲歌毕,满堂喝彩。主人笑眯眯地端着杯子站在您面前,看样子没有回席的意思,显然这个劝酒程序还没走完。您这就发呆了,心里暗骂:酒都喝完了,死老头子你不回去还等啥……

名妓之所以为名妓,就是因为她在这种场合反应快,会调和气氛不让宾主难堪。就见她帔巾一拂,娇俏笑问:“郎君怎地还不回敬主人?莫非主人奉上的佳酿太过新烈,郎君入口即醉了吗?”

原来是要我回敬他—您在满堂笑声中恍然大悟,连忙向主人敬酒,主人举杯回应:“劝我酒,我不辞;请君歌,歌莫迟!”

对啦,人家劝你喝酒都是唱着歌的,您好意思就这么干巴巴地说两句“吃好喝好啊”就完了?唱歌吧您!问题是这种场合,这种气氛,又有主人家珠玉在前,您好意思开口吼“菊花残,满地伤”,还是唱“不该嗅到她的美,擦掉一切陪你睡”或者“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儿也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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