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由我拉着她狂奔。
终于登上圆台了,我一把推开正在纠缠威普的人群,大声说道:“头人没说错!大神是要来拿镜子的,但大神昨天托梦给我说今晚有事耽搁,要迟一点再来拿,等到十二点……啊不,”我手往天空中一指,“等到月亮升到那里的时候大神才会来!”
莎莎沉静地看着我,她的双眼如同暗夜里幽远的星星。
人群只愣了一下便看出我不过是被收留的一个小人物,他们根本不相信我。在这样的时刻我和威普都像是大海里的孤舟。
一股热血冲上了我的头顶,我一把撕开衣襟露出胸膛,然后一字一顿地说:“如果等一下证明我说谎,我愿意死在这里!”
四周霎时便寂静下来。我缓缓走到台上的石柱旁,递给莎莎一根绳子,然后我把手反背在石柱上,说:“捆住我,莎莎。”
在莎莎动手捆我的时候我悄悄地捏住了她的手。她惊慌起来,局促不安地看了眼四周又求饶地看着我,我稍稍地加了一把力才又放开。
托尼教授的确是当之无愧的科学天才,他穿破一万两千年的时间阻隔居然一分不差地推测出了这次月食。当月亮缓缓滑到我手指的那个方位时月食开始了。
狂欢。
大火又重新燃起,照亮暂时没有月亮的一片世界。那么多人,那么多人!先人们吭唷着无字的歌谣,喑哑而激昂。即便歌谣无字,即便时光阻隔一万两千年,但我还是听懂了,那是对神秘自然和无穷宇宙的不尽向往。这就是我们的先人啊!这就是我们的先人的歌啊!
狂欢使人们彻底忘记了我,于是我被稀里糊涂地捆了一整夜。
(五)
一切便顺理成章地开始了。
现在我已成了威普的助手,得以登堂入室地进入他的生活领地。我这才发现威普有着极高的智商,不比托尼教授差多少,一万两千年后我们找到的那些黑石上的真理除了自上代人传留下来的之外,很大部分都是由他发现的。他用水晶石磨成镜片观测星空,他建立了一套足以与欧氏几何原理相媲美的几何学,他甚至用木头造了一架完全符合空气动力学原理的能飞的滑翔机,而上次他对月食的预测仅仅错了几个小时。这个公元前一万年的头人竟然超越了几十个世纪!
看得出威普对我很满意,他并未深究大神是如何给我托梦的。白天他忙着安排轩人的生活,晚上,总是独自坐在凄冷的夜色里向永恒的宇宙倾注智慧。他那种孤独而庄严的身影常常令我产生一种神圣的感动,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不知有多少像威普这样的天才曾经忍受孤独并在孤独中探求真理,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最终都湮没无闻了,比如我知道的,威普的名字便没有流传下去,而实际上他具有站在任何一本史书里的资格。可惜时间的黄沙太厚重了,人们看到的只是露出来的一小块表面。
我唯一的不安是关于米高,这个面色阴沉的中年汉子对我似乎特别在意。时不时地,我的后颈会感觉一道森冷的目光,那就是米高在看我了。但这点不安根本不算什么,它怎能和每天能与莎莎见面的快乐相比呢?
莎莎有乌黑的眼睛,莎莎的肌肤像琥珀一样柔滑,莎莎在草地里穿行的时候就像一只鸟。我们在绕着薄雾的丛林里奔跑,在散落着红色果实的溪流旁嬉戏,在高山之巅目送太阳一点一点地落下并把世间万物沉入苍茫……
莎莎的眼睛里充满快乐,十九岁的莎莎快乐起来的样子真是动人极了。
我们经常会碰到莎莎树,今天更是发现了一大片,娇艳的果实如同宝石般坠满枝头。莎莎欢呼着使劲跳起,摘取着一颗又一颗莎莎果。
“何夕,这个最大的给你。”莎莎递给我一个,许是因为用了力,她的脸灿若云霞。
我接过来,我感到浆果上还带着她的体温,一股奇妙的情绪驱使我把莎莎果送到嘴边,然后,我轻轻地在上面吻了一下。
莎莎立时脸红了,她紧张不安地埋下头,“你怎么……不吃?”
我伸出手扶住她的肩膀,这一刻我感到她重重地惊跳了一下,但并没有挣开,这鼓舞了我,我几乎是冲口而出:“莎莎,我喜欢你。”
她低着头没出声,但我的手指上却突然感到了两颗泪珠的垂落。我吓坏了:“怎么了,莎莎?为什么哭啊?是不是我说错了?”
她抬起头,一种近于幻灭的悲伤从她的眸子里射向我,我从未见过谁的眼睛会悲伤若此。
莎莎就这样看着我并对我说:“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好吗?”
(六)
“你不仅有语言天赋,同时还有舞蹈天赋。”托尼教授不无揶揄地叼着烟斗评价道。
这时我正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随着托尼教授的讲述我才知道那天我和莎莎分手后便钻进果园吃了一大堆发过酵的果子,然后便像模像样地跳了一通迪斯科。而极具欣赏水平的轩人们也立即受到感染迅速加盟,结果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而且,有人已经把这些动作加到壁画上,有朝一日被发掘出来还不知会闹出什么乱子。”托尼教授微笑着说。
“莎莎离开我了。”我轻声说了一句。
“我已经猜到是这么回事了。”托尼教授内行地点着头,“其实很简单,莎莎是轩人的神女。轩人每年都从初生婴儿中根据一定规则选出一名神女,等她们长大成人的时候奉献给大神。神女是不准与常人结合的,这个风俗从古至今绵延不绝,只是到了莎莎这一代有了一些变化。”
“这些我怎么都不知道?”
“只怪你太粗心了,这些本不是秘密。你也知道轩人的婚俗吧,女孩十五六岁就出嫁了,而莎莎都十九岁了。好了,还是说正题吧。你肯定也感受到了,头人威普有着极高的智慧,同时近千年来气候宜人物产丰富,轩人也没有经历大的自然灾害,因而他们对自然力量的产物—神—的信奉也不如祖先强烈,威普以及上几代人中的一些智者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研究出了很多了不起的成果。这倒是同我以前的某些想法相吻合。”托尼教授稍停片刻后接着说,“其实人的生物智力在几千年中是几乎没有多大变化的,比方说将微积分讲给轩人们听也是能够理解的。所以我对轩人们现在取得的这些认识丝毫都不感到奇怪。”
“可这和莎莎做神女有什么关系?”
“用神女敬神的前提是轩人一直相信大神主宰着人世间的一切,但你想想,当威普已经发现大地是一颗星球,月亮也只是一颗星球,而人也可以预测出大神何时来沐浴照镜的时候,他对神还会笃信无疑吗?实际上正是由于威普的怀疑与反抗才使得莎莎活到了今天,否则她早就在五年前被送上祭坛了。”
我想我听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莎莎眼中那种能穿透一切掩饰的忧伤从何而来,只因为她从降临人世的第一天起就被死神的阴影笼罩着,她是在何等巨大的压抑下追寻并热恋着生命啊!她发自内心地珍爱着每一棵树,每一茎草,每一枚果实,现在我才知道她其实是在热爱生命本身。她是想让自己短暂的生命在世间留下开朗与美丽,她把那些即便是男人也不可承负的悲伤都埋在了心底!而愚妄的我竟然那么蛮横地去触动她最怕人提起的心事!
必须帮助她!我暗暗发誓。
(七)
威普正对着地上的一堆石头发呆。我大声叫他,过了好一阵他才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什么事?”他似问非问,眼睛仍盯着那堆石头。看来我得先解决他的问题了。“头人,您在想什么?”我问道。
“这问题我都想了几年了,不知为什么我这样摆出来的星图总跟观察到的不大一样。”
我凑过去,那堆石头中正中的一块上写着“地”,而写着“日”以及显然是太阳系行星的名字的石头则摆在四周的几个同心圆上。我微微笑了,轻轻地把“地”和“日”交换了一下。
威普一愣,然后他瞑目像是在推证,等他重新睁开眼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上欣喜若狂:“对啊!是这样的!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我太笨了,哈哈哈……”
然后他转头向我:“何夕,想不到你这么聪明。好,今天你可以随便提个要求,我都答应你。”
我鼓足勇气道:“我想,请您废除神女敬神的规矩。”
威普明显地震动了一下,他的眉毛紧紧拧在了一起,脸上的肌肉也不由自主地牵动着。
我盯住他,急促地追问:“您知道是没有大神的,对吧?大神照镜—应该叫作月食,是你测算出来的,对吧?”
“大神,有?没有?”威普的神情恍惚了,“阿妈说过,阿妈的阿妈也说过,米高也在说,很多人都在说,我们轩人是大神之子,大神给我们火,给我们森林,给我们……我们……”
威普突然站起身来,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
我怅然地退出来,却不想正与米高碰个正着,他看着我的眼神冷如刀锋……
“……生人之初,天地陷落,生灵涂炭,大神慈悲,飞舟临世,灾难方遏……”
我读着轩人“祖碑”上的这段文字。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考证轩人更早的历史,结果我发现轩人的大神是个非常扑朔迷离的概念。没有形状,没有性别,似乎仅仅只是一个音节,但这个音节却具有非凡的震撼力,在轩人生活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痕迹。
不过,这种痕迹近几百年来又确乎在减退,比如像我这样的一个外人在以前是断然无法见到“祖碑”的。这段时间里我差不多全部找到了一万两千年后出土的那些文字,但奇怪的是我自始至终未能发现出土的那句“伟大的科学”,我带着一种近乎狂热的感情搜寻这句话,但是我一无所获。那句话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但是我不能放弃,因为那是我的希望所在。
这几天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盯着我,肯定是米高。管他呢!
“……最高之山震怒……流火之石从天而降……”
这段文字也记在“祖碑”上,凭我的知识我已断定轩人祖先经历的这场大灾难是火山喷发,至于大神为此做过什么却语焉不详。我正这样想着,突然又感到有人在看着我,我吸口气冷不丁地回过头去,竟然是—莎莎!她想躲已来不及了,我冲过去捉住了她的手。
“莎莎,为什么我到处都找不到你?为什么你总是躲着我?”
莎莎惊慌地看着我,想挣脱我的手。我这才发现她瘦得厉害,脸庞也更显小了,皮肤苍白得有些透明。
我的心中滚过一阵绞痛,更用力地抓住她:“你说话呀!因为什么?就因为—你是神女?”
莎莎悚然一震,她痛苦地闭上双眼,但泪水却已止不住地流下,她的声音低弱极了:“你都知道了?”
我点头:“而且,我还找过你父亲想请他废除这个风俗。”
“你失望了,对吧?”莎莎睁开眼,“你不能怪他,他也打算这样做,但是不行。我爸爸他每天都必须绞尽脑汁争取想出新的东西来证明轩人不用神女敬神也能生活得很好。他是那样爱我,他是在拼命啊。你知道吗,如果上次大神照镜的时候不是你帮助我爸爸,说不定现在你已经见不到我了。”
我伸出手把她紧紧拥住,这一刻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我们之间发出了一声滞闷的破裂,我想那就是一万两千年的时间。
(八)
“我要带莎莎走。”我一字一顿地对托尼说,同时我也打定主意要是他胆敢反对的话,我就用高八度的声音再重复一遍。
老家伙吃了一惊:“这个嘛,从理论上讲是办得到的,但是有必要吗?我们的研究已经很有收益了,并不需要再带什么活体回去。”
老天!这个迂夫子居然认为我是把莎莎当成采集的标本了。不过我没精神同他争论,同托尼教授这样的老光棍儿探讨这个问题肯定是对牛弹琴。
“我说有必要就有必要。而且,我的考察也差不多了。”
“那我想听听你对轩人的看法。”
“那好,我认为轩人目前的文明程度已接近牛顿时代的水平,而从牛顿时代到我们的时代只有几百年。根据地质分析,轩人遭受毁灭性大灾难的概率几乎为零。所以,我认为轩人会一直这样发展下去,而且,他们在不久之后创造的文明便是我们一直猜测的史前高级文明。你想想那句‘伟大的科学’,他们的认识已经到了这种程度,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咳,我说嘛,原来你跟我想的一样。”托尼教授兴奋地叫起来,“那你再说说你怎么解释后代史书中只有一部文明史呢?”
“很简单。从现在到我们的历史元年之间还有一万多年的时间,想想看,在牛顿时代之后几百年人类就已经可以走出地球了,所以轩人作为一个族群很可能也在适当的时候为了开拓更广阔的生存空间而走向宇宙了嘛!就这么简单。”
“又是不谋而合,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托尼教授得意非凡地摇头晃脑。
这时我又想起了那个问题,那句“伟大的科学”究竟在哪儿呢?
我正琢磨着,却看见莎莎走进来了,于是我忙拉住她的手问道:“莎莎,如果我要你跟我走,你会不会答应?”
莎莎飞快地瞟了眼托尼教授,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你干吗问这个?我怎样你还不知道?总之,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
我有些发急,我知道她没明白我真正的意思,“我是要你离开轩人到……另一个地方去。”
“为什么?没有人要我们走啊,你不可以留下吗?”
的确,我留下不也相同吗?但是,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清楚地告诉自己,我不属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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