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不是那么相像。
亨克的速度比我快,我的反应总是太慢,回想起那些日子,亨克总是在做着什么——骑着滑板车在路上翻转,从课桌上跳起来,回答问题,而穿着褐黄风衣的校长就站在他的身边——而我在跟上他之前总是要“嗯”一声。我从来没有真正做过什么,我总是异想天开,而他却付诸行动。很快,双胞胎女生就知道了我们什么时候要交换,她们并不介意,我们也无所谓,四个人在班上算是扮演着某种角色。
亨克和我穿同样的衣服,头发也是我们乡村的理发师一个接一个理的——“既好看又容易”,每次他都这样跟母亲和我们说,但我们还是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当我们穿衬衫的时候,亨克总把衬衫的一半耷拉在裤子外面,要不然就是把领子竖起来,头发总是比我的蓬乱(理发的时候他总是会停止吞口水,还没来得及走出理发店的门,就把口水往手上一吐,然后就在头上乱抓一通,也不在乎理发师是否在看着他),他的滑板车总比我的快十英尺。
他似乎——回想过去,总是回想过去——总是非常确切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我却从来没有头绪。任何事情都是如此。我仍然能看到理发店镜子边上的那瓶白桦洗液,上面还有个橡皮喷雾器,亨克说那玩意儿非常难闻,我不是很确定,但那味道确实有点怪。
我们八岁的时候我才有了自己的卧室(也就是现在父亲住的房间)。我独自睡了三个晚上,第四晚,我悄悄回到原来的卧室,钻进亨克的毯子里。“你在干什么?”他悄声问,没话找话。我没有回答,他翻过身来,我将双脚挤进他的双脚之间,依偎着他。尽管我们断奶已经七年多了,脚上的脂肪层早已消失,但也许就是那个晚上给我留下了模模糊糊的记忆:夏天,我的脚碰到其他人的脚;从下往上看,母亲的脸庞出现在一个柔软、白皙的隆起物之上。她的下巴,尤其是她那微微鼓凸的双眼,并不看着我,而是望着远处的某个地方:稀薄的空气、田野抑或堤坝。
他从不来我的房间。那是个孤独的房间,是个被人遗忘的房间。我早就该搬到楼下去了,父亲体会不到那个房间的孤独。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双胞胎女生已经搬走了,也没有人认为我们是谁的男朋友,我也不再每天晚上钻进亨克的卧室。有时一星期去一次,有时两次。
窗上结起冰花的时候,我们穿着睡衣,盖上一层又一层的毯子;而天气暖和时,我们就赤裸着身子,只盖一层被单,紧紧贴着对方的身体。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蒙尼肯丹:亨克去农技学校,我上高中。我们一整天都不在一起,但到了下午,我们总是从不同的方向骑车而来,同时将胳膊落在自行车的把手上面,一起迎战风雨。我们一起庆祝生日,分享共同的朋友,甚至在十四岁之前,我们一直一起洗淋浴,直到那个星期六的晚上,父亲将我们分开,“一个先洗,一个后洗,”他说。我们跑到母亲那里去抱怨,她后来说:“现在,现在你们已经不再是小男孩了。”那又怎么样?我们这么想着,但没有说出来。祖父祖母听声音都分不清我们两个人。我们依旧穿同样的衣服,没有区分彼此的必要。我们一起去看牙医(哪怕我的龋齿总是比亨克的多),一起在艾瑟尔湖里游泳;在我们作呕,试图把苦苣盘从面前推开的时候,一起被大人敲打后脑勺。在二月那个寒冷的日子,当父亲差一点鼓起勇气开车冲过堤坝时,我们一下子就像暹罗连体双胞胎一样紧紧贴在了一起。那完全是不假思索的反应。假如父亲真的冒了险,而那冰层虽厚却承受不了汽车的重量,我们很有可能就连为一体淹死了。
夏天,我们一起去看博士曼风车,面对面吊在铁架子上,而羊群就在边上看着我们。黝黑发亮的皮肤、干草和咸咸的汗臭味混杂在一起,而不管我们使多大劲,就是看不到天空的云彩和云雀。我们属于彼此,是拥有同一个身体的两个男孩。
然而,丽特出现了。一九六六年的一月,我去他的卧室想要爬上他的床,可他把我轰了出来。“滚蛋,”他喊。我问他为什么。“白痴,”他说。听到他轻蔑的叹气声,我离开他的卧室,瑟瑟颤抖着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那个晚上天寒地冻,新年的脚步才刚开始,第二天早晨,窗户上结满了霜花。我们成了拥有各自身体的一对双胞胎。
35
农场帮工性格直率,就像他的名字亚普。大大的双手,方方的脸庞,短短的金发,鹰钩鼻,有一颗门牙断了,很是健壮。我总觉得他很老了——我和亨克五岁的时候他就来为父亲干活了,一九六六年秋天,他肯定有三十岁左右了。换句话说,在那个时候算是老了,要是在现在,还算年轻。
亨克和丽特做了那件事(我在门外观看)。六个多月了,亨克一直不让我进他的卧室。我不讨父亲的喜爱(尤其是现在,我成了落单的一个,而且不久就要去阿姆斯特丹学习“高深的词语”)。母亲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那时我们之间还未结成同盟,她总是避开我的目光)。八月份,天气依旧温暖,金黄色的阳光普照大地,是穿短裤的天气,而我的半个身子都是凉的,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就像一头牛、一只羊、耙子或鸡舍一样,亚普总在那里,他已经成为农场的一部分,看到我们的时候他总会喊,“嗨,孩子们。”除了滑冰,我们撞见他的时候总是在一起,或许因为我们是农场主的儿子,也或许是因为他不是真的有什么话要跟我们说,他总是跟我们保持一定的距离,他很少到房子里来,他在帮工住的小屋里喝咖啡吃饭,来的时候他就单身一人,到后来一直如此。起初,亲戚们有时会来看看他,后来也不来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新房间的地上。因为那动作不停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迟迟无法入睡,于是便想起了父亲与帮工间之前的那件事。那时,我才意识到亨克当时并不在场,只有父亲、农场帮工和我。躺在窗下,那黑洞洞的锁眼依旧在我眼皮底下晃动,我终于明白了农场帮工为什么总是朝我看:站在父亲身后的就我一个人。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亚普的那间小屋,他一直住在那里。我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我还没有想出一个到那里去的理由,只是觉得我必须去。一个不是周末的傍晚,我去了。
他打开前门。“嗨,赫尔默!”他跟我打招呼,好像我每天都会光顾似的。他穿着一件短袖衬衫,上面的几颗纽扣没有扣,露出黝黑的胳膊。父亲通知他已足足四个月了。他一眼就认出是我,我也一点都不感惊讶。我很高兴,亨克绝不会来敲他的门。他穿过小小的门厅来到小小的起居室,我关上前门,起居室的一扇窗户敞开着,是用一根长木板条撑开的,厅中间的茶几上有一堆书,烟灰缸上的一支手工卷烟还在冒烟,边上是一个几乎空的烟袋,我看到上面写着凡·尼尔(1),是烈度中等的卷烟,烟袋边是一包马斯科特卷烟纸,一台大收音机播放着轻柔的音乐。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指了指椅子,我坐下来,擦擦前额。
“天热,”他说。
“是的,”我答。
在那个夏日的夜晚,有个人骑着自行车过去了,过了一会儿,又一个人骑车过去了。
“要不要喝一杯?”
“当然。”
“来瓶啤酒?我要来瓶啤酒。”
“可以。”
他站起身,从厨房的一个橱柜里拿来了两瓶啤酒,递了一瓶到我手里,然后又坐了下来。他没有冰箱,但啤酒比我想象的冰多了。他把一只胳膊放在扶手上,双腿夹着那瓶啤酒。几个星期没碰粪肥、油腻的牛皮、柴油和泥土之后,这个农场帮工身上还是很干净的。手工卷制的烟继续在燃烧。
“你在哪里游泳?”他问。
“厄伊特丹附近,”我说。
“我在风暴天堂游泳。”
“风暴天堂?”
“就在堤坝往马尔肯方向去的入口处。”
“哦,是那里。”我呷了一口啤酒,又擦了擦前额。之前他并没有教我游泳,我盯着那堆书,假装在看书脊上的书名,心里却想着,游泳一事,他会如何处理。
他在沙发上不停地动着,原先放在扶手上的那只胳膊现在也放到了腿上,两手松松地握着那瓶啤酒。“怎么啦?”他问,说话的时候只有上嘴唇在动,露出不整齐的门牙。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一直盯着那些书。
“是因为你的弟弟吗?”
我点点头,咽了咽口水。
“还有那个女孩?”
“是的,”我说。
天还早,但夏天快要结束了,大部分的光是从敞开的厨房门透进来的。小屋那头的水沟已经开始冒雾气,田野上形成一层薄薄的雾霭。那支卷烟已经燃尽,但一层水平状的烟雾仍然飘在小起居室的上方。他的短发刚好触到那层烟雾的底部。我看了看他,看到了我期望看到的:他回头看着我,神态跟过去一样——那起码是十年前的事了——愤愤地,想要反抗父亲,希望找到一个同盟。他站起身,那烟雾就绕着他的头形成了一个圈。
“跟我来,”他说,声音很轻柔,那些年他一直那样跟大家说话的。
我们同时将啤酒瓶放到茶几上。
也许是因为他买不起,那时候他没有车。我们骑车去风暴天堂,没有去厄伊特丹附近的堤坝。我坐在后座上,转弯的时候我就抓住他,他的脖子上披了条毛巾,两端总是被风从胳膊下吹到后面来,拍打着我的前胸。
“我看到他们了,”我对着他的背说。
“你弟弟和那个女孩?”
“是的。”
他转向堤坝,慢慢地踩着脚蹬子。“我觉得这样也好,”他说。
“你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你的弟弟。”
“当然不是。”
风暴天堂上停泊着几只船。他将自行车放倒在草地上,然后走到不高的防波堤上,四周一个人都没有。他脱掉衣服,小心翼翼地走过几大块玄武岩石,就下水了。他的胳膊和腿黑黝黝的,而肩膀、后背和臀部却要多白有多白,像个自行车赛车手。我之前只见过亨克的裸体,而眼前的这个裸体要大得多,非常陌生,不是那种我可以轻易塑造成的体型。河水刚没过膝盖,他就一头扎进水里,“快来呀,”他大声叫着。我也将衣服脱掉了,我并不确切明白他说的“你不是你弟弟”是什么意思。他看着我笨拙地爬过那几大块玄武岩石,然后开始游泳:绕着矮矮的防波堤来回地游,一条船上有个人举手跟我们打了个招呼。我第一次问自己:亚普经常一个人游泳呢,还是会和这一带其他的农场帮工一起活动?我很尴尬,这是我第一次和他一起出来活动,第一次觉得对我来说他不仅仅是个农场帮工。喝过那瓶啤酒后,我还觉得有一点头晕。他游得真棒,手划几下就一下游到了我前面将近二十码的地方。“把手指并拢,”他说。我把手指并拢了。“别忘了蹬腿,”我在水里使劲蹬腿。“尽量将头埋在水里,侧到一边换气,”我试了试,呛了一口水。我觉得自己已经学会游泳了,但他不这么认为,教我游泳的过程中他并没有用手抓住我的身体,也许因为不太方便,也可能因为我不再是那个他教滑冰的小男孩了。
他已经开始擦身上的水了,我这才从水里出来,在一块长满苔藓的岩石上滑了一跤,我是往前扑倒的,有足够的时间伸出手来保护自己,但还是重重地跪了下去。亚普忍不住笑了,我爬起来,穿过草地向他走去,他说,“你流血了。”我看了看右膝盖,我是觉得那里热乎乎的,此刻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环顾四周,弯下腰在那堆衣服中找到自己的内裤,把我的膝盖包扎好,然后把毛巾递给我。“把身子擦干,”他说。“回家后我再用绷带给你包扎一下。”
他让我在椅子上坐下就上楼了。我听到他在到处翻东西,最后拎下来一个急救箱。急救箱很大,上面有个带把手的圆盖。他在椅子边上跪下来,小心翼翼地将内裤揭掉,从箱子里拿出一瓶碘酒。到家了,我心里想着,同时咬紧了牙齿。他用一大块纱布把我的膝盖裹起来,然后又用易理妥褪疤贴(2)将它黏住,伤口包扎好了。收音机还轻轻地播放着某种爵士乐。我告诉自己,勇敢点。厨房的窗户敞开着,小屋的后面传来某只绵羊发出的阵阵干咳。他站起身来,用手在我的湿发上抚弄几下,就像一个乡村老医生在安慰一个不适的孩子。“再来瓶啤酒怎么样?”他问。“压压惊?”
“好的,”我说。
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像傍晚时候那样,再次面对面坐了下来,一人抱一瓶啤酒。亚普给自己卷了支烟,静静地抽着。一辆汽车开过去了。外面一片宁静,远处的汽车换低档爬上堤坝的声音都能听到。喝完啤酒后,我站了起来,说:“我走了。”
亚普也站了起来。“我也不清楚双胞胎该是什么样,”他说。“但我知道最终总是要分开的。”
我还是不太舒服,但比一小时之前好多了。他陪我游泳,慢悠悠地抽烟,给我包扎膝盖,跟我一样把啤酒送到嘴边。现在,他对我来说已经不可能仅仅是一个农场帮工了。我点点头。
“最好是平等对待,”他说。
我再次点点头,感觉自己的下唇开始颤抖。他朝我走过来,一只手搂住我的脖子。“总会来的,”他说。也许,一辈子也就那么一回,你会亲亲祖父的嘴唇,那就是在祖母去世之后;现在,他就那样亲了亲我,好让我的嘴唇不再颤抖。“该来的,总会来的,”他重复了一遍,轻轻地推着我朝前门走。那条沾血的内裤还在地上,在我刚才坐的那把椅子旁边。
母亲和亨克在厨房里,桌上的灯已经点亮。
“发生了什么事?”母亲问。
“摔倒了,”我说。
“谁给你包扎成那样的?”她已经跪下来,要把绷带解开,再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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