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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_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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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阁臣没有什么权力。但由于皇帝的原因使他们有相当大的实际影响力。对于成年的皇帝而言,新任命的阁臣一般更愿意奉承迎合皇帝。但是,按照明朝的传统,阁臣任期很长,在正常情况下,他们被期望终身在任。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是逮事几朝的老臣。这些人宿德重望,深受信任,在皇帝和各部官员之间充当了调解者,是朝廷的稳定力量。明朝前期,有许多这样的老臣。甚至到明朝中后期,这种杰出人物也不乏其人。张居正的例子可能有些复杂,严格来说不能列入这类人物。但杨廷和(1507—1524年在任)在嘉靖皇帝即位过程中在朝廷中实施了一项严厉的节省计划。还有泰昌、天启朝的叶向高(1607—1624年在任)曾策划发内帑白银700万两以弥补国库亏空。有理由相信,阁臣在实施深得人心的政策和恢复公众信任方面能够起到很大作用〔5〕。

不过,如果皇帝藐视道德、祖制、民意以及有声望的老臣的意见,执意滥用权力,却没有任何办法能够遏制皇帝的行为。这种情况在万历朝确实占了上风。16世纪90年代,万历皇帝派遣宦官取代文职官员到各地去征收商税(见第七章第三节),许多朝臣在劝谏无效后提出辞呈,皇帝对此十分恼怒,对辞职要求不予理睬。一些官员随后没有经过批准就自行离职。反过来,皇帝并不急于补充空缺的职位,这样的结果等于使国家陷入了“宪法危机(Constitutional crisis)”,这种僵局一直持续到1620年万历皇帝去世为止。

宫廷开支与宦官

要想了解明代宫廷开支的复杂性,首先要了解明代宫殿规划布局的复杂性。

整个宫殿是以紫禁城为中心,四周围以高墙,防卫森严。这些雄伟的建筑占地约四分之一平方英里,包括皇帝的住所、朝堂、书房以及皇史宬和内阁办公场所。围绕着紫禁城的是皇城,亦是壁垒森严。北京城区环绕四周。各部办公场所在皇城城墙之外。在城墙内,还有3平方英里的生活补给区〔6〕。

皇城中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有银库、仓储以及原材料加工和制造工场(诸如生产糕点、糖果、药、酒、皮革的作坊以及针工局、银作局、经厂、织染局等),甚至还有制造枪铳的工厂等,这些部门大多由宦官统领,只有少数部门是以文职官员的名义进行管理。其他的宦官衙门从上述的仓库和作坊中领取供给,用来维持紫禁城的日常生活。皇城中的文职部门有都察院,它负有监督库房的职责。还有光禄寺,名义上归属礼部。

所有这些衙署及生活服务设施超过50个。除宦官以外,应役的工匠和他们的帮工成为宫廷人口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即使在15世纪后期,就已经超过100000人。明代官员的俸禄微不足道(第二章第一节),由户部所发之俸给很少,无足轻重。但是这些账册显示出大量的粮食却被分配给宫廷人员,包括在宫中服工役的军士。

这些服务性机构主要是为皇室服务的,他们的运作无法同政府的职能完全分开。大量质地优良的丝绸织物主要供应嫔妃宫女,也赏赐给外国的朝贡使团以及文武官员。皇帝银作局为紫禁城生产银器,也为重要的文件刻字制版。光禄寺掌祭飨、宴劳、酒醴、膳馐等事。至于军火生产,与其说它是宫廷消费还不如说是一种国家需要,这一点不用过分强调。所有这些作坊与仓库都要耗费了大量的物资〔7〕。

总之,明代家国一体的政治体制使宫廷与政府密不可分,其基本原则是国王与官僚共享物质财富。这一点与政教合一的国家有相通之处。明朝皇帝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在一个豪华的地方履行无休无止的朝廷典礼,诸如大型宫殿的开工、宫里宫外的各种盛大典礼(如皇帝登极、大婚和许多相类似的活动)等。这些活动耗资巨大。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哪些是皇帝个人的开销,哪些是国家支出。

皇室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紫禁城的实际开支账目从来也没有编辑出版过。要想了解这些开支的数字可以求助于两类资料:一类是有关部门为宫廷岁办各种土贡物料的报告;另一类资料是监察官员审核账目与仓库财产文册的文件。目前还没有特别完整可用的数据资料。对于明朝官员而言,估计宫廷开支的一般做法是将其分成几大类来考虑,诸如棉布、丝绢、茶、黄蜡(用来制作蜡烛)、染料等等,所有这些物资的数量很大。无疑,宫廷开支与公共资金混淆不清严重地损害了财政管理。

更需要强调的是后勤体系管理软弱无力。名义上,宫廷的仓库分属于户部、工部和兵部管理,实际上,大臣们仅仅是保障供应,他们对于保存在宫中的物资没有多大的支配权,这是君主的特权。就管理仓库而言,文官仅是记账,而宦官却掌握着钥匙。

宫廷之外的白银由大臣们掌握。在皇城内,“内承运库”是惟一接受白银的机构。每年户部从田赋中分出大约100万两白银供应给它,这些白银进入皇帝个人的腰包(见第二章第一节)。皇太后的宫庄子粒银也由户部征收并移交给内承运库。内承运库在维持宫廷的日常生活开支方面花费不多,实际上它是一个居间机构,它所收到的资金常常花费在礼品和个人的赏赐方面,捐献给寺庙道观,购买珠宝和古玩。任何盈余都将被转移到紫禁城内的东裕库〔8〕。

广惠库也位于皇城内,掌握着少部分现金。所有运送到京师的铜钱和宝钞都要交到这个库房中。广惠库的运作很不规范,常常会给整个财政体系造成相当大的混乱。例如,钞关税通常都是征收白银,收入归户部掌管。但是在特殊年份中,广惠库的库存不足,皇帝可能规定第二年要征收一定比例的铜钱和宝钞。结果,内库得到补充,而户部的正常税源却被侵损。广惠库的支出也是不规范的,大部分的钱、钞是在庆典之时由皇帝赏赐给官员,很少的一部分则用于在首都进行的少量采买〔9〕。

从15世纪前期开始,宦官被分统于二十四个衙门,但是没有任命首席太监。司礼监太监一般地位较高。当时,宦官不具有财政官员的责任〔10〕。可以说皇帝是宫中的财务主管。

明代的宦官声名狼藉。他们常被皇帝派到地方去监督军国政务。在王朝的大多数时间中,尽管宦官们有时滥用权力,但没有证据显示他们过分插手政府事务。一些宦官被派驻海港去接待朝贡使者,一些宦官在南京看守皇陵,还有一些宦官则作为皇帝的个人代表出镇军队〔11〕。只要政府的正常工作没有因为宦官的存在而发生改变,他们就不能被认为替代了官僚。但在16世纪90年代,万历皇帝派出宦官管理商税以及在王朝的最后20年中崇祯皇帝分遣宦官总监城市防务。这两个事例至少说明文职部门的完整性受到了威胁。

有明一代,高级太监频繁被派遣执行采买监造使命。诸如采办监造宫廷用具、瓷器、缎匹等。宫廷用具在南京生产。要不是由于宦官们在采办回程中,经常利用运河夹带私物,要求额外的政府运输,这些采办活动还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瓷器烧造于江西,需求的项目诸如花瓶、直径超过10尺的碗、象棋子、瓷屏风、祭祀器皿以及光禄寺所用的陶瓷用具。丝绢产于浙江与南直隶,品种多样,颜色与花样不一,专供内需。其中后两类产品有时一次定做25万件。生产这些贡品所需的劳动力与原材料都要由地方政府提供,还包括后勤保障。这一问题一直是文官与宦官之间处于紧张状态的原因。因为物资与力役的需求都会挤占户部与工部的收入,同时它也会影响到省级官员对地方事务的管理。其中一个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事情是办纳上供物料。内库的土贡物料供应都有相对的定额,或按地方田粮分摊,或按里甲派征。即使是财政吃紧之时,这些额外的科派仍然是政府各部的责任,为供上命,只能挪移各部钱粮。一些特供物品可能被折成银两由各部截取,但各部有责任供应宫中所需各色用品。官员一直反对宦官贪得无厌的奢侈性要求,但仅有几次皇帝会站在官员一边。这种斗争与掌管内库的宦官的既得利益混在一起,成为明代后期税收无法完全折成白银的一个原因〔12〕。在后文中我们将会看到,明代一直缺乏彻底深入的税收改革。

户部和户部尚书

在现代人看来,明代的户部尚书可被认为是财政部长。但是就其职权而言,把户部尚书翻译成西方意义上的财政部长过分夸大了其职能。在明代,户部尚书从来都没有成为科恩(Cochrane)或者柯尔贝尔(Colbert)之类的人物,户部也从来没有变成决策部门。自从1368年建立户部以后,洪武朝就已经多次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1372年只有一个尚书,下设四个属部。然而到了1373年,这个部门被降秩并分成五科,由五个尚书分别管理,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能够负全责。1380年以后才又重新定设尚书一人管理户部,升秩正二品,取得了部长一样的身份〔13〕。

明代皇帝常以残酷的方式对待户部尚书,很少顾及他们的尊严。1385年,尚书茹太素因为不能以洪武皇帝希望的进度去管理事务而被镣足于公案。1421年,尚书夏元吉因为试图劝阻永乐皇帝停止北征蒙古大漠的军事冒险而被囚禁,一直到1424年皇帝去世后他才重获自由。1441年,尚书刘中敷仅仅因为建议正统皇帝以供御牛马分牧民间而被上枷示众。1547年,尚书王杲被诬陷接受贿赂,嘉靖皇帝下令当众责打他,然后遣戍雷州。而他遭难的真正原因是他对皇帝诏买龙涎香一事缺乏热情,这种龙涎香正是崇尚方术的皇帝在其斋醮仪式中特别希望得到的东西〔14〕。

从1380年以后共任命了89名户部尚书,其中25人是致仕离职,22人是转任他职,16人被解职,7人死在任上,7人因为疾病或者服丧而辞职,3人被处死,2人被流放而终身不得录用,1人被放逐,1人未经允许而离职,1人死在战场上,最后一位尚书倪元璐在王朝灭亡时自缢殉国〔15〕。剩下的只有3个人由于资料所限无法知道确切的离职原因。即使在后来以致仕或其他方式离职的人中有3位尚书,即金濂、韩文、毕自严,他们分别在1451年、1507年、1633年曾经下狱,当时他们还在任。至少有5位尚书不肯屈从于太监而放弃职务,他们在与太监斗争失败后,秦金、马森、汪应蛟分别于1527年、1569年、1622年致仕。毕锵于1586年辞职引退,王遴于1585年被调任它职。这些情况说明户部尚书这个职位有很大风险,他们在任期内更多地受制于专制君主反复无常的性格以及其宠臣近侍的喜好〔16〕。

在整个明代,可能只有一位户部尚书能够主动地、有权威地管理户部,他就是永乐、洪熙、宣德三朝的郭威。据说他拒绝了后两位皇帝未经他的同意而发布的临时蠲免租赋的诏令。作为一个资深官员和皇帝的老师,郭威是能够违抗君命同时又不会招来麻烦的。不过,他的政策最终还是被否决〔17〕。

多数时间,户部尚书扮演着皇帝的财政顾问的角色。在正常情况下,他的职责仅仅是实施一些有限的计划。在王朝早期,纳税人以实物纳税,亲身应役。在北京的军事设施、宫廷和几个其他的支出性机构都有固定的物资和差徭额度,由指定的征收机构来完成。到16世纪,大多数物资和差徭都被折成银两。但是这些货币收入并不合而为一。支出机构只不过是维持单独的开支账目,而折色银还是由先前完成这些供给与差徭的征收机构来支付。惟一的例外是宫廷,由于在皇城中没有中枢性财政机构,部分供给宫廷的折色银由户部管理。此外,工部以及兵部管理下的太仆寺、礼部管理下的光禄寺,其账目都是单独管理,数额很大。军事装备与设施的管理亦是如此。户部只起到解运银两的簿记职能,它不能通过预算来控制拨款。所有各项开支的节余都由各个部门自己控制,存入它们自己的银库,户部无权管理。在南京也有同样的情况。当两京制度在1421年开始确立的时候,南京也有完全一样的政府机构。按照惯例,南京户部在南方履行一定的地域性职能,但是这个部门仅对皇帝负责,它不是北京户部的一个分支机构。南京户部尚书直接上奏皇帝,其有自己的应收额度,并且自己控制银库、粮储和仓庾〔18〕。甚至审核各项支出以及编制仓库财物文册的职责也是归属于监察官员,而不是北京的户部。

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收入与拨款是建立在半永久的基础之上,户部尚书只能进行很有限度的调整,比如修订折纳比率,建议更多地进行折色,有时改变物资和资金解运的地点。这些工作都是临时权宜之事。所以明代的户部更可以说是一个大型的会计管理部门而不是一个执行机构。到了明代后期,如果不是由于军费开支急剧扩大,迫使这个部门在政府财政中扮演更加主动的角色,户部尚书很可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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