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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_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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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或许我们应该确定一个最后期限。(继续擦拭眼镜镜片,转身看了看时钟) 现在的时间是……(他眯眼看了会儿,然后戴上眼镜。)

3号陪审员: 六点十五分。

4号陪审员 (看看时钟): 六点十五分。

(他摘下眼镜,放在桌上。看上去很疲惫。他闭上眼,用手指轻轻揉着眼镜在鼻梁两侧留下的印记,边揉边说。)

之前有人建议七点结束。我觉得到那个时间,我们可以讨论一下,本陪审团是否无法形成一致裁决。

(9号陪审员认真看着4号陪审员,明显像是发现了什么令他兴奋的事。)

9号陪审员 (对4号陪审员说): 您感觉不舒服吗?

4号陪审员: 我很好,谢谢。(对其他人说) 我觉得讨论到七点比较合理……

9号陪审员: 我之前问您,是因为您一直在揉鼻子……很抱歉打断您,但您的动作让我想起……

4号陪审员: 我正打算把结束时间定下来,您不介意吧?

9号陪审员: 我认为这件事很重要。

4号陪审员: 那好吧。

9号陪审员: 谢谢。我保证大家会原谅我这么做,我想知道您为什么要那样揉鼻子。

3号陪审员: 噢,又来了,少扯这些好不好?

9号陪审员: 我是在跟这位先生说话呢。(对4号陪审员说) 那么,您为什么要那样揉您的鼻子?

4号陪审员: 好吧,如果你确实关心这个,我揉它是因为有点儿疼。

9号陪审员: 不好意思,那是因为您戴眼镜的缘故吗?

4号陪审员: 是。那我们现在能说点儿别的了吗?

9号陪审员: 你的眼镜在鼻梁两侧压出两道很深的压痕,我之前没有注意到,那一定很不舒服吧?

4号陪审员: 非常难受。

9号陪审员: 我不了解那种感觉,我没有戴过眼镜。(他指着自己的眼睛,笑着说) 两只眼睛都是二点零的。

7号陪审员: 别谈视力了,言归正传吧。

9号陪审员 (对4号陪审员说): 那位出庭作证说她看到凶案经过的女士,鼻梁边也有相同的两道印。

8号陪审员: 对,确实有。

(屋内沉寂片刻后,众人开始窃窃私语。)

9号陪审员: 请安静。我就说一分钟。我不知道其他人注意到她没有。她也有这样的印记。而且在法庭上一直揉鼻子。

5号陪审员: 他说得对。她的确一直在揉。

9号陪审员: 这位女士大概有四十五岁,但她努力让自己外表看上去只有三十五岁。她浓妆艳抹,染了头发,穿着更适合年轻女孩穿的新潮服装。她没有戴眼镜。你们应该能想到她是什么心态。

3号陪审员: 什么意思,没戴眼镜?你根本就不知道她平时戴不戴眼镜。就因为她揉鼻子……

5号陪审员: 她脸上也有那种印记,我看到了。

3号陪审员: 那又怎样?那又能代表什么?

陪审团主席: 听着,我也看到那些印记了,他说得对。我是离她最近的人。她鼻子上也有那些印记……你们平时叫它什么来着?

(他指着自己鼻子的相应部位。)

3号陪审员: 好吧,你想要说明什么?

陪审团主席: 她有那样的印记。

3号陪审员: 她染头发和鼻子上有印,这又有什么关系?

9号陪审员: 这些印记可能是眼镜之外的其他东西造成的吗?

4号陪审员: 不,不可能。

3号陪审员 (对4号陪审员说): 你说什么呢?我就没看到她鼻子上有印。

4号陪审员: 我看到了。奇怪,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一点。

3号陪审员: 那律师呢?他为何什么也没说?

8号陪审员: 房间里有十二个人在讨论这个案子,有十一个人之前也没有想到这一点啊。

3号陪审员: 好吧,克拉伦斯· 丹诺。[4] 那地区检察官呢?会不会是他耍的花招儿,让那个女人在出庭时故意摘下眼镜?

8号陪审员: 那些被迫戴眼镜的女人都不喜欢戴它,因为她们会觉得不好看。

6号陪审员: 对,我老婆每次出门的时候……

8号陪审员: 或许地区检察官也不知道。

6号陪审员: 是的,我也正想这么说。

3号陪审员: 好吧,她的鼻子上有印记,我承认这一点,那是眼镜造成的,对吧?她从不戴眼镜出门,这样人们才会觉得她年轻漂亮。但她看到那孩子杀死他父亲时,她可是一个人待在家里。这不就结了。

8号陪审员 (对4号陪审员): 你会戴着眼镜睡觉吗?

4号陪审员: 不,不会。没人会戴着眼镜睡觉。

8号陪审员: 所以,我们可以合理推断,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时,并没有戴眼镜。

3号陪审员: 你怎么知道?

8号陪审员: 我不知道,我是猜的。我还猜测,她看窗外时,也没有戴眼镜。她说,案发时她正好面朝窗外,灯光瞬间熄灭。她根本没时间戴眼镜。

3号陪审员: 等等……

8号陪审员: 还有另一个猜测,她确实以为自己看到那孩子杀死他父亲。我是说,她只能看到模糊的影子。

3号陪审员: 他怎么知道她看到了什么?他怎么会知道那么多事?(对8号陪审员说) 你怎么知道她戴的是哪种眼镜?或许她是远视眼呢?你怎么知道呢?

8号陪审员: 我只是说,那个女人的视力现在存疑。

11号陪审员: 在不戴眼镜的情况下,她得在夜里辨识出六十英尺之外的人。

2号陪审员: 你不能凭这样的证据让一个人去送死。

3号陪审员: 少来这套!

8号陪审员: 你不觉得她可能看错了吗?

3号陪审员: 不!

8号陪审员: 那是不可能的吗?

3号陪审员: 对!就是不可能的。

8号陪审员 (对12号陪审员说): 这可能吗?

12号陪审员: 有可能。我认为他无罪。

8号陪审员 (对10号陪审员说): 你还觉得他有罪吗?

10号陪审员: 是,我认为他有罪。但我无所谓。你们这些聪明混蛋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吧。

8号陪审员: 你怎么投票?

10号陪审员: 无罪。随便你们怎么着吧。

3号陪审员: 你这个狗娘养的……我还是觉得他有罪。

8号陪审员: 还有其他人觉得他有罪吗?

4号陪审员: 没有,我被说服了。

3号陪审员: 你是怎么了?

4号陪审员: 我现在有了合理怀疑。

9号陪审员: 现在是十一票对一票。

3号陪审员: 那其他证据呢?还有其他材料——那把刀——这都怎么说呢?

2号陪审员: 你说过可以抛开其他证据的。

8号陪审员 (对3号陪审员说): 就剩你了。

3号陪审员: 我不在乎。这是我的权利。

8号陪审员: 确实。

3号陪审员: 你们想怎么样?我就是认为他有罪。

8号陪审员: 我们想听听你的说法。

3号陪审员: 我该说的可都说了。

8号陪审员: 但我们没有被说服,所以想再听一遍,大家有的是时间。

3号陪审员: 每件事——在法庭上出示的所有证据,对,每件证据,都证明他有罪。你们觉得我是白痴吗?你们这群肮脏的头脑发热的家伙。你们吓不倒我。我就是坚持自己的立场。我可以在这间见鬼的屋子里坐上一年。随便你们怎么说。

(其他人看着他,不说话。)

你们为什么不相信那老头的话?——楼下那老头——他什么都听到了。还有那把刀——就因为他——找到一把相似的?老头看到他了,正好从楼梯上跑下楼。至于他花几秒走到门口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意义?每件事都能证明是他干的。刀子从他衣服口袋的破洞里掉出来——你不能据此证明他没有杀人。就算你瘸着腿在屋里走来走去,也证明不了什么。我告诉你们,所有事实都被扭曲了。还有眼镜,你怎么知道她没有看见?那女人出庭作证了。你们到底想要什么?这还不够啊。

(其他人不语。)

这就是案件真相。

(其他人不语。)

还有那小子喊出的那句话呢?那句“我要宰了你”。这可是他说的,对他父亲说的,他亲生父亲啊!我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那可是他父亲。这个臭小子,我了解他。他们都是这样的。他们怎么对我们。怎么每天折磨我们。我的上帝啊,你们知道吗?难道就我一个人了解?上帝啊,感觉那把刀就插在我胸膛上。

8号陪审员: 那不是你孩子。他是别人家的孩子。

4号陪审员: 别管他了。

(长时间静默。)

3号陪审员: 好吧,“无罪”。

(陪审团主席走到门口,敲敲门。守卫入内。)

陪审团主席: 我们有结果了。

守卫: 好的,先生们。拿起你们的衣服跟我出来吧。

(守卫退场。陪审团主席和其他陪审员收拾衣服,随他退场。3号陪审员独自坐着,屋里只剩下他和8号陪审员。8号陪审员穿上自己的外套,将3号陪审员的外套递给他。3号陪审员起身。8号陪审员帮他穿上外套。3号陪审员退场。8号陪审员跟在他后面,在门口停了下,回看了一眼空无一人的合议室。那把刀还插在桌上。8号陪审员退场。雨停了。)

——落幕

注释

[1] 强制死刑(mandatory death penalty ),又称“绝对死刑”或“唯一死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当满足一定的罪状条件时,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任何裁量空间。作为死刑的一种特殊情形,强制死刑旨在威慑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法官的意思是,一旦陪审团裁决被告人有罪,就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这为之后陪审团激烈的争论埋下了伏笔。从二十世纪中叶开始,美国各州陆续废除了强制死刑。—译者注

[2] 这里指美国拳王杰克· 邓普西击败著名拳手弗波的那场比赛。邓普西擅长左右勾拳连击,是对李小龙影响最大的拳手。1924年,著名画家乔治· 贝洛斯以这场比赛为素材,创作了名画《邓普西大战弗波》(Dempsey and Firpo )。—译者注

[3] J. 沃特· 汤普逊(J. Walter Thompson):通常被缩译为“智威汤逊”,是全球第一家广告公司智威汤逊的创始人。因为12号陪审员曾从事广告业务,3号陪审员据此调侃他。—译者注

[4] 克拉伦斯· 丹诺(Clarence Darrow,1857—1938),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律师之一,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刑事案件,如《洛杉矶时报》大楼爆炸案、煤矿罢工事件、“进化论”审判等,客户包括劳工领袖、无政府主义者、有色人种、进化论传播者、未成年人等各个社会阶层。3号陪审员将8号陪审员称作“丹诺”,是指他的所作所为很像替被告人脱罪的律师。—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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