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但我从来没见过他,”菲利普说。
“注意找一位胖胖的爵爷,带着一个丑妻子和一个漂亮儿子。你不会看不见那位夫人的——她丑得刺眼。”
“你怎么会认为他们会站在斯蒂芬国王的一边反对巴塞洛缪伯爵呢?”
“他们对伯爵有刻骨的仇恨。”
“为什么?”
“他家的儿子威廉本已和伯爵的郡主订了婚,但她不喜欢他,这婚姻也就作罢了,这可是汉姆雷家的奇耻大辱。他们仍因此而痛苦,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跳出来回敬巴塞洛缪的。”
菲利普满意地点点头。他很高兴卸掉这份责任,他的任务已经满了。王桥修道院本身就足够他管理的。沃尔伦能把外界的事都担起来。
他们离开副院长的住所,走回回廊。修士们都在恭候。菲利普站到排头,队伍出发了。
他步入教堂,后面尾随着歌唱着的修士们,那可是个好时光。他比预期的还要喜欢这一时刻。他告诫自己,他的新地位象征着他现在有权去做善举,正因此他才这样深深地激动。他希望彼得院长能从圭内斯看到他——那位长者将会无比骄傲。
他率领着众修士进入了预备室。一个像这样的重大祈祷通常要由主教主持。今天则由他的副手、副主教沃尔伦负责。沃尔伦开始讲话后,菲利普的目光掠过会场,寻找沃尔伦描述的那一家子。中殿里站着有一百五十多人,有钱的穿着厚实的防寒的大衣和皮靴,农人则穿着粗糙的上衣、毡靴或木底鞋。菲利普没费事就认出了汉姆雷一家。他们靠近祭坛,就在前几排。他先看到了那女人,沃尔伦并没有夸大——她不堪入目。她穿着件斗篷,但大部分脸还露在外面,他看得见她皮肤上满是难看的疖子,她不停地神经质地去触摸。她身边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大胖子,准是珀西了。他的服饰表明他是一个有相当财富和权势的人,但还没有高到男爵和伯爵的地位。那儿子靠在中殿的一根大柱子上。他是身材漂亮的男人,头发非常黄,眼睛细长而高傲。与伯爵家联姻会使汉姆雷家跨越乡绅和王公贵族之间的界线,难怪他们对取消婚礼会气愤不已了。
菲利普把思绪转回到祈祷上来。对菲利普来讲,沃尔伦进行得太快了。他又怀疑起来,他同意等现任主教死时,提名沃尔伦做主教是否正确。沃尔伦是个富有献身精神的人,但他看来低估了敬奉神祇的重要性。说到底,教会的繁荣和权力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最终的目标是拯救灵魂。菲利普决定,他不该对沃尔伦操心太多。如今,事情已经办完了;何况,主教可能还会再活上二十年来挫败沃尔伦的野心。
集会非常喧闹。当然,没人知道祈祷的应答;除去最熟悉的祷告和阿门,只有指望教士和修士开口。一些到会的人虔敬而沉默地看着,但另一些人东张西望,互相打着招呼和聊天。他们都是些简单的人,菲利普想:你得做点什么来保持他们注意力集中。
祈祷快结束了,沃尔伦副主教在对大家讲话。“你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敬爱的王桥副院长已经去世。他的遗体,现在就躺在我们这个教堂里,将在今天午饭后安息在修道院的墓地里。主教和修士们已经选定了圭内斯的菲利普兄弟做他的继承人,今天上午带领我们进入教堂的就是他。”
他停住了,菲利普站起身,准备领着队伍出去。这时沃尔伦说:“我还有另外一个伤心的消息。”
菲利普被惊住了。他赶紧重新坐下。
“我刚刚接到了一个消息,”沃尔伦说。
他没有接到任何消息,菲利普知道。他们这一上午都在一起。这个滑头的副主教这会儿又有什么招数了?
“这消息告诉了我一个噩耗,将让我们全体都深切悲痛。”他又顿了一下。
有人死了——是谁呢?沃尔伦在他来以前就已经知道了,但他一直秘而不宣,还要装做刚刚才听到这消息。为什么呢?
菲利普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如果菲利普的猜疑不错,沃尔伦就比菲利普所想象的还要野心勃勃和厚颜无耻。他当真欺骗和耍弄了他们大家吗?菲利普在沃尔伦的棋局中是否只是一个走卒呢?
沃尔伦最后的一句话证实了他的想法。“最亲切而敬爱的,”他肃穆地说,“王桥的主教已经辞世。”
[7]Saint Benedict(约480-547),基督教修道院制度的创始人,他所制定的修道院规章为后世所沿用。本书所涉及的修道院生活多以其为本。
[8]Gwynedd,现为威尔士西北部一郡。
[9]Prior,主修道院的副院长和附属修道院的院长是一个词,事实上此二职往往由一人兼任。此处菲利普的职务即为一例。
[10]William I(约1028-1087),法国诺曼底公爵,英格兰第一位诺曼人国王,因征服英格兰而有“征服者威廉”之称。
[11]Solomon,古犹太王,《圣经》说他智慧而富有,故“和所罗门王一样富有”已成西方一句谚语。
[12]tithe,当时农民都要把农产品的十分之一交给教会,充当税款。
[13]hop,蛇麻草籽,其作用相当于啤酒花。
[14]nones,实际在下午三点钟。
[15]院长的英文“prior”有“第一”的含义。
[16]Simeon Stylites(约390-459),古罗马基督教修士,传说他开创了在高柱顶端冥想苦修的先例。
[17]例行会议的会议室在英文中叫“chapter”,该词的原意即为“章”。
第三章
一
“那条母狗一定在那儿,”威廉的母亲说,“我敢说她一定在。”
威廉望着王桥大教堂的阴沉的外表,心里夹杂着既恨又盼的感情。如果阿莲娜郡主出现在主显节的祈祷仪式上,对他们都会是极痛苦的尴尬,然而,一想到又要看到她了,他的心跳就加快了。
他们沿着通向王桥的大路策马奔驰,威廉和他父亲骑着战马,他母亲骑的是一匹骏马,后面跟着三名骑士和三个侍从。他们这一行看上去很壮观,甚至令人生畏,这让威廉很得意;走在大路上的农民散开来给他们强悍的马匹让路,但母亲还是很生气。
“他们全都知道啦,连这些臭奴隶都知道了,”她咬牙切齿地说,“他们甚至说我们的笑话。‘什么时候新娘不是新娘?当新郎是威尔·汉姆雷的时候!’我为了这件事抽打了一个男人,但还是没用。我要抓住那条母狗,活剥她的皮,把她的皮用钉子挂起来,让鸟啄她的肉。”
威廉希望她不要没完没了地说下去。全家都蒙上了耻辱,这全怪威廉——反正母亲是这么说的——他可不想让人总提起这件事。
他们骑着马,蹄声嗒嗒地走过通向王桥村摇摇晃晃的木桥,再催马踏上主街的上坡路,前往修道院。教堂北侧的墓地上,已经有二三十匹马在啃着稀疏的草,但没有一匹比得上汉姆雷家的马。他们一直骑到马厩,把马匹留给修道院的马夫去照管。
他们穿过绿地,威廉和他父亲一边一个傍着他母亲,骑士跟在后面,侍从则殿后。人们给他们让路,但威廉看得见他们指手画脚,他觉得他们一定是议论那取消的婚礼。他大着胆子瞧了母亲一眼,从她那阴沉沉的脸上他可以看出,她也想着同一件事。
他们走进了教堂。
威廉痛恨教堂。哪怕外面天气晴好,里面仍阴冷如常,而且总有一股淡淡的霉腐气味从黑暗的角落里和通道的低沟里冒出来。而最糟糕的是,教堂使他想到地狱的折磨,他让地狱吓坏了。
他的视线掠过会场。起初,他因为光线太暗,很难分清人的面孔。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适应过来了,他还是看不见阿莲娜。他们沿通道向前走,看来她不像是在场,他感到既轻松又沮丧。跟着,他看到了她,他的心猛地一跳。
她在中殿左侧靠前的地方,由一位威廉不认识的骑士陪着,周围都是士兵和侍女。她背向着他,但她那一团卷曲的乌发是不会错的。在他瞄着她时,她转过脸来,露出曲线柔和的面颊和笔直、傲慢的鼻子。她那双近乎黑色的眼睛遇上了威廉的目光。他屏住了呼吸。那双本来很大的黑眸子在看到他时睁得更大了。他想把目光漫不经心地掠过她,装做没看见,但却无法做到。他想看到她朝他微笑,哪怕是她那丰满的嘴唇微微一翘,仅仅表示一下礼貌的打招呼。他把头向她偏了一偏,只是很轻微的一动——与其说是鞠躬,不如说是点头。她的面孔板着,扭过头去对着前面。
威廉像是被刺痛似地往后一缩。他觉得如同一条狗被从路上踢开,他想蜷缩在一个角落里,不让别人注意他。他东张西望,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他们交换过目光。当他随着父母沿通道往前走时,他意识到人们正在从他看到阿莲娜,再回过来看他,互相捅着,低声议论。他直视着前方,避免遇上别人的目光。他得强制自己高昂着头。他想,她怎么会对我们这样呢?我们是南英格兰的望族之一,可是她却使我们觉得渺小了。这念头使他愤愤不已,恨不得抽剑向人刺去,刺谁都成。
夏陵的郡守问候威廉的父亲,他们握了手。人们不再看他们,转而去搜寻新的目标加以议论。威廉仍然怒气冲冲。年轻的贵族川流不息地走到阿莲娜跟前向她鞠躬,她很情愿地向他们微笑。
祈祷开始了。威廉不明白怎么一切都进行得糟得不可收拾。巴塞洛缪伯爵有一个儿子会继承他的爵位和财产,因此他女儿的唯一可用之处就是联姻。阿莲娜芳龄十六,是个贞女,她没有显出要做修女的意思,因此可以假定,她会乐于嫁给一个健康的十九岁的贵族。不然的话,到头来,政治上的考虑可能会很容易地导致她父亲把她嫁给一个臃肿肥胖、患痛风病的四十岁的侯爵,甚或是六十岁的秃顶男爵。
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威廉和他的父亲可没有秘而不宣,他们把这个消息得意地在周围各县广为传播。威廉和阿莲娜之间的约会一直被大家认为是一种礼仪——后来发现,只有阿莲娜不这样想。
他们当然不是陌生人。他还记得她小姑娘时的样子。当时她长着一张顽皮的脸蛋,小鼻子是扁的,不听话的头发总是剪得很短。她霸道、任性、大胆、好斗。她总要当孩子头儿,玩什么都由她说了算,怎么分队、怎么裁判、怎么得分都是她决定。他一方面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同时又对她在游戏中指手画脚、吆三喝四深为不满。他只要打上一架,就可以把她的游戏搅散,使自己一时成为孩子们注意的中心;但这种局面为时不长,最后还是由她来控制一切,让他觉得受了挫折,遭到失败,被人唾弃,又恨又爱——就和他现在的感觉一样。
她母亲去世后,她和他父亲经常外出,威廉见到她的机会少了。然而,他还是能见到她,眼看着她长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美丽少女,当他得知她将成为他的新娘时,真是欣喜异常。他自认为不管她喜欢不喜欢他,反正得嫁他,不过他还是去见她,有意尽他所能去铺平通向举行婚礼的圣坛的道路。
她可能还是个处女,但他却不是童男。受他迷惑的一些姑娘差不多和阿莲娜一样漂亮,只不过她们没有一个像她那样出身高贵。在他的经验中,很多姑娘对他印象很深的是他的精美服饰,他的高头骏马和他散漫花钱买甜酒和缎带的那股劲儿;而如果他能和她们在仓房里单独相处,最后,她们通常都半推半就地屈从于他。
他接近姑娘们的常用办法都有点兴之所至。起初,他会让她们以为他对她们并没有特殊的兴趣。但当他和阿莲娜单独在一起时,他发现自己想入非非。她穿的是一件鲜蓝色的丝袍,宽松飘逸,但他所能想到的只是衣服下面的肉体,他很快就可以随心所欲地随时看到她的胴体了。他曾经看到她在读书,对于不是修女的女人来说,这可是很不平常的消遣。他当时问她那是什么书,其实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不去想她的乳房是怎么在绸衣下起伏的。
“这书叫《亚历山大传奇》。是亚历山大大帝的故事,讲他怎么征服了东方奇妙的国家,在那些地方,宝石长在葡萄藤上,庄稼还会说话。”
威廉无法想象,一个人为什么肯把时间浪费到这种蠢事上,不过他没有说出来。他给她讲他的马匹,他的猎犬,他打猎、摔跤和比武的成绩。她并不像他所期待的那样饶有兴味。他给她讲他父亲为他俩建的房子,还帮她准备有朝一日在那里持家,他给她勾勒他办事的方式。他感到他失去了她的注意力,尽管他说不出她何以如此。他尽量靠近她坐着,因为他想把她搂在怀里,一路摸上去,看看她的乳头是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样大。可是她还缩着,还抱着胳膊,叠着腿,那样子是要把他拒于千里之外,使他无可奈何地被迫放弃了那念头,只好用很快就可以对她为所欲为的想法来安慰自己。
然而,当他俩在一起时,她并没有露出一点事后如此发作的迹象。她曾相当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不那么相配”,但他误以为这是她那方面的动人的谦逊,于是就向她保证,她还是很配得上他的。他根本没想到,他刚一离开她家,她马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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