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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智慧:冰与火的中国历史定律_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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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地缘把自己的宗亲称为“家”。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只知维护“家”的利益,而往往会忽视“国”的利益。这种由二元对抗造成的离心力,成为官家权力系统中最为致命的弱点。它将直接导致地方诸侯与中央王权走向分庭抗礼,最后只落得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的结局。春秋战国之所以会乱成一锅粥,其导火索就在于此。

进入第一个封建王朝—大秦帝国,秦始皇更是因噎废食,废除诸侯制,实施郡县制,让那些皇室宗亲只落得一个虚名没有实权。本以为中央集权,就可以永葆“家天下”的万世不朽。哪里会有人料到,也只是短短的十几年时间,秦王朝的官家集团就眼睁睁看着横扫天下的大秦帝国被别人篡夺权力却束手无策。秦始皇一味地剥夺皇室权力,就连他的长子扶苏在内的大部分皇子,连个正式的名分都没有捞到手,面对丞相与宦官的联合进攻,他们除了引颈就戮,哪里还会有其他的选择?面对昔日低眉顺眼的奴才,皇室宗亲却成为其权力囚笼中待宰的羔羊。能够成就雄图霸业的嬴氏子孙没有亡于外敌,却死在近臣的手里。

秦始皇子孙的悲惨命运大大地刺激了汉高祖刘邦,他吸取秦始皇的经验教训,大封刘氏子弟为藩王,毕竟血浓于水。藩王们倒也没有辜负刘邦的重托,在后来反对诸吕作乱中凝心聚力,枪口一致对外。当平乱的硝烟散尽,他们共同的敌人消灭之后,由权力分配引发的诸多问题也暴露无遗。由于诸王坐大,直接威胁到中央政府。迫不得已,汉室江山又闹了一出“削藩”的大戏,点燃了一场“七国之乱”的冲天火焰。

聪明如刘邦又怎能不知晓“封藩”的个中利害,如果能有更好的选择,他也不会做出这种火中取栗的抉择。如果历史是一面镜子,皇帝们能够拿出来照的通常是距离自己最近的。也就是说,他习惯性借鉴的往往是前朝的经验教训。刘邦这个无赖出身的皇帝只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结局,西汉最终还是是被外戚王莽所篡夺。假如当时诸藩未撤,野心家王莽又怎能轻易得手?至少他也得发动一场削平七国的战争,而这正是刘邦大封藩王的初衷。

在这之后的历史一再陷入“封藩—削藩—再封藩—再削藩”的恶性循环,看样子,各家皇帝在这件事上表现得也很纠结。纠结的原因是一道哲学命题,也就是事物的两面性。皇帝分封藩王当然是往好的方面考虑,分封藩王等于为中央权力设立了一道屏障,为“家天下”买了一份保险;但封藩也有让皇帝睡不好觉的时候,那就是藩王与皇帝互相不买账,甚至发展到刀兵相见的地步。权力分配陷入两难境地,无论做出怎样的抉择都是无解之题,其实最后的选择权在于皇帝本人。

就拿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来说,他认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是元朝毁在他手里的主要原因,既然意识到这一点,朱皇帝就不能再当这个冤大头。于是他明明白白授予藩王“除奸”重任:一旦“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告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威胁到我大明江山,各路藩王(我朱家子弟)要将枪口一致对外。

藩王势力不断做大做强,势必会对中央政权构成极大的威胁。在朱元璋大封诸王的时候,有个叫叶伯巨的人就曾经站出来指出,藩王势力过重,数代之后必定尾大不掉,到那时再来削夺诸藩,恐怕会酿成汉朝“七国之叛”、西晋“八王之乱”那样的悲剧。他提醒朱元璋“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土”。一句话,对于藩王的权力要节制,节制,再节制。朱元璋听不进劝告,反而认为叶伯巨吃饱了撑得没事可干,在这里小题大做,居心不良。于是将他抓进了监牢,囚死狱中。事态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叶伯巨的预料,中央政权与藩王之间的矛盾就像一颗隐形炸弹,在朱元璋死后就被引爆了,也算是为这项制度作了血的注脚。建文元年(1399年)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之恶”的名义举兵反抗朝廷,这场藩王之乱,至建文四年朱棣由燕王荣登皇位而宣告结束,历时四年。

对于皇帝来说,他们的真正威胁并不只限于皇兄王弟这些父系亲属。还有母系亲属,也就是外戚。

还是从刘邦说起,当刘邦还是草根阶层,他的野蛮婆娘也还没有成长为历史上的名女人吕后,而是吕雉姑娘。吕姑娘嫁给了比她大二十多岁的刘邦,是时髦的老少配。后来的故事也就水到渠成,刘邦击败项羽当上了皇帝,于是吕雉就摇身一变成为吕后。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刘邦驾崩,十七岁的长子刘盈继承了皇位,从此大权便旁落到了自己的母亲吕太后的手中,吕后垂帘摄政。以吕后为核心的外戚集团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力野心,大肆剪除异己。刘邦生前的宠妃戚夫人因为与吕后有过节,吕后先是把她的儿子赵王刘如意(刘邦的第三子)用药酒毒死,然后又将她削足断手做成“人彘”。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去,一路烟尘。到了汉武帝这一代,刘彻并没有忘记其曾祖母吕后及其外戚的种种恶行,他做出了一个惊人决定—子为储君,母当赐死。就是说如果妃嫔一旦生下皇太子,那么她的命运就只剩下死亡一条路。汉武帝之所以下此重手,就是为了杜绝帝国权力系统再度发生类似吕后垂帘摄政的悲剧。

在封建君主时代,那些帝王的后妃要实现凤居龙上的权力野心,从九五之尊的皇帝手里揽过皇家权力,并不是想当然的事,这需要具备一些主观和客观上的条件。主观条件就是帘后之人的政治手段和夺权的谋略。如果后妃空有入主皇权的野心而缺乏实战谋略,才能平庸,不仅无法夺取皇权,反而会让自己和娘家人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

其实皇后“垂帘听政”并不是皇权寻租的最好办法,之所以能够沿用两千年而不衰,还是因为在那样一种状况下,没有更好的选择。如果皇帝连自己的母亲都信不过,那么放眼整个权力系统,他还能信任谁呢?但是这种君权过渡方式在大部分时候的表现是令人失望的,原因也很简单,母亲们虽然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儿子,但她的娘家人就不那么可靠了。

在这一点上,汉武帝还是有所考虑的。他使出的“子为储君,母当赐死”的雷霆杀招,被一直使用到北魏。在北魏时期每到皇宫立太子之日,皇宫里传出的不是欢笑声,而是撕心裂肺的哭声。后妃们在完成生育太子使命的同时,也意味着自己的生命行将魂归西天。这种“留犊去母”的现象到了北魏宣武帝立儿子元诩为太子时终于有了变化,因为宣武帝是个重情之人,他不忍看到自己的皇后死于非命,终于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这个幸运的女人侥幸止步于地狱的门槛。然而,这个重新复活的女人却没能留下美丽的一页。她用自己的行为为“汉武帝定律”添加了一道有力的佐证,也不幸用自己的表现对接了汉武帝当初的忧患。这个从汉武帝的雷霆杀招中逃生的胡太后,她的表现可以用疯狂二字来形容。她与儿子夺权,竟然毒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皇帝);她将一些男宠藏于身边,淫乱宫闱。偏偏北魏这个唯一没能遵循祖制被杀的皇帝生母操纵大权,成为招致北魏灭亡的一大祸害。

为何这些女强人的权力能够得到封建官家制度的认可?吕后、武则天和后来的那拉氏都是长期掌握朝政。追根究底,满朝文武大臣之所以无不匍匐在这些女强人的阶下,俯首听令,是因为台上帘幕之后的那个女人所代表的并不是其个人,而是皇权本身。按照今天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封建时代,虽然没有这种观念和制度,但是冲龄践祚的皇帝在大婚之前,只能在书房中接受皇家教育,或是在金龙宝座上枯燥地接受百官的朝贺,亲政的权力只能交给他的“法律监护人”—皇太后。

说到底,在封建官家制度中,女性的权力不过是男权的变异形式,一时之间的乾坤颠倒,不过是历史的一个小插曲,永远成为不了权力结构中的主旋律。官家的权力制度最终还要回复到以男性为载体的常态之下,而不是由另一个女人来继承。强势如武则天那样的女皇,到了年老体衰的最后时刻也无奈地把皇位交给了自己的儿子唐中宗李显,而不是自己的女儿太平公主。那拉氏临死前则有意让自己的外甥女隆裕太后垂帘听政,然而这个年轻的太后却比不上自己的姑母,难堪此任,无法有效节制摄政王载沣,更无法荡除革命党人的起义与遏止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的扩张,最终代替年幼的宣统帝溥仪在退位诏书上盖上了御宝。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在君主专制时代,这些靠铁血手腕走上政治前台的女人,她们手中的权力并不是社会女性集体争取到的结果。相反,一个铁血女性的出现,总是以牺牲其他女性的地位和尊严,甚至是生命为代价的。在那香气氤氲的的后宫深处,任何一个女性要想取得帝王的专宠,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其他女人充满杀机的嫉妒。

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

历史对清官循吏的含义有进一步的解释:“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这句话就是告诉世人当一个合格的官员需要哪些条件,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我们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清官意识其实是从民本思想那里派生出来的一个定义。“安民”、“保民”、“养民”、“为民请命”等思想行为,在历代清官身上体现的都比较突出。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另一方面,清官还是官家对知识分子完美人格的呼唤,也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与追求。儒家思想中有着明确的政治思想,孔夫子怀抱着“天下有道”、“礼治”的社会理想,孟子也同样憧憬着“仁政”,他们都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行走在路上。而后世清官作为儒家的信徒,也同样怀抱着这种理想。其实很多怀揣着政治理想的人在现实面前被撞得鼻青眼肿,甚至搭进去身家性命也依然九死而不悔。

在官家政治结构中的权力信仰实际上是一出被清官话语遮蔽了的超级悲剧,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经济学中有个第二假定,被人称之为资源稀缺假定。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清官作为古代官场上的一种稀缺资源,当污者越多,就越发显得其稀缺与无价。市场上越稀缺的东西,往往想得到的人就会越多,结果就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包括皇帝老子也喜欢赶这种奇货可居的时髦。但作为稀缺资源拥有者的皇帝,他对这种稀缺资源的稀罕程度与老百姓的稀罕又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官家集团对清官的喜欢还是有限度的,有时候还不太感冒。韩非子的术,就挠到了皇帝心灵深处的最痒处。术是什么?韩非子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答案。他在《定法》中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在《难三》中,韩非子又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两层意思合二为一,术就是指皇帝驾驭官僚集团的秘密之术。群臣当然包括清官这种“稀缺性资源”,于是清官在皇帝那里往往会得到两种不同的下场。懂得鉴赏宝物的君主知道自己手里捧着的是宝,惜用之;而那些不懂的君主则会把宝物当作破铜烂铁扔在一边,你不是稀缺吗?那我就让你生锈贬值,永远地在权力市场失去买方。

现代经济学对人的基本假设是,理性人在约束条件下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有趋利性的一面。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在观察一个官员是否愿意选择当清官时,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时是如何做好自己的成本收益分析的。

甘肃大案的深层分析

施行恶政的古代官场就像鱼在吞吃大船,大船虽大,也架不住群鱼四下来攻,最后落得千疮百孔。如果一个官员想要保全官位或者得到升迁,他就必须参与到这个贪腐集体中。否则作为异己者就无法存活于这条食物链中,因为他的上级和同僚会担心他有可能揭发。

而在这条食物链中,每一个等级都有自己的猎食方式。这就好比动物世界里,就算处于食肉动物最底层的鬣狗,也有偷偷摸摸出来吃腐肉的份。

我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清乾隆四十六年(1787年),这应该是清朝建国以来的头号贪污大案。其中涉案人员之广,级别差距之大都刷新了一项新的纪录。在这场贪污大案中,从封疆大吏到州县官员,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者数十人。一场肃贪之风横扫过后,甘肃官场为之一空。如果总结甘肃贪污案,它的突出特点就是无官不贪,而且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组织、成系统、走程序的贪腐。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贪腐金字塔式的政治生态系统。

这让人难免会想起以前的香港黑帮片。经常会有这样一组镜头:一个黑帮老大,把一把枪或者砍刀塞到一个人手里让他去干掉一个被打得毫无反抗能力的人,这个人一般是他的手下或者即将成为手下的,而且一定很正派。

这样做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你和我们一起杀了这个人,你就是同谋了,就是集团中的人了,就不用担心你出卖我们了。整个甘肃官场,这时候就产生了这种“齐黑”效应。置身其中想将自己抽身而出?几乎是不可能的。你不和大家一起玩,不遵循游戏规则,怎么能放心你啊?你不和我们站在一起,就是不上路不识时务,升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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