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还有一个从匈牙利来避难的演员,他的口音泄露了他的来历,但他仍然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商业演出。他们全都举止得体,不知怎么总能凑够钱去饕餮之家餐馆,整个下午都在说自己的故事。而且他们有几个真正有名的朋友,没准就会在某个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日子来看望他们。不能小看的是,美丽邓迪内部住了一个牧师,他和教会——不管是什么教会——的关系很不稳固,但每次收到住客邀请时都会出来主持仪式。
人们的确养成了习惯,在这里一直住到举办最终仪式,但这总比不交房租就跑掉要好。
一对叫坎黛西和昆西的年轻人是个例外,他们一直没付房租,并在某天半夜悄悄地溜走了。他们来找房子时接待他们的是大楼主人,他为自己的错误选择找借口说这个地方需要新鲜的面孔。这指的是坎黛西的面孔,不是她男朋友的面孔。那个男朋友是个浑蛋。
一个炎热的夏日,杰克逊在给一张桌子上清漆的时候打开了双道后门和上下货的门,让外面的空气进来。这张桌子很漂亮,但因为漆都磨光了,所以他没花钱就弄到了。他想这张桌子可以放在大楼的入口通道,用来放邮件,一定很不错。
他得以离开办公室,因为大楼主人正在那里确认房租缴纳情况。
有人轻轻按了一下门铃。杰克逊还在清理刷子,他打算吃力地站起来,因为他想大楼主人正在看那些数字,可能不希望被打扰。但没事了,他听见门被打开,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那个声音几乎在崩溃的边缘,却仍然保持着某种魅力,流露出十足的信心,仿佛无论她说什么,都会赢得声音所及范围内所有人的赞同。
很可能她是从传道士父亲那里遗传了这种本领。杰克逊这样想着,突然意识到了整件事的冲击力。
这是她女儿的最后一个地址,她说。她在寻找女儿。坎黛西,她女儿。她可能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她是坎黛西的妈妈,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来。她和女孩的爸爸住在基洛那市。
艾琳。毫无疑问是她的声音。那个女人是艾琳。
他听见她问能不能坐下来。接着大楼主人拖出了他——杰克逊——的椅子。
她没有想到多伦多这么热,虽然她了解安大略省,她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不知道能不能要一杯水。
她一定用双手捧住了头,因为她的声音变得低沉。大楼主人走到门厅,往一台自动售货机里丢了几枚硬币,买了一瓶七喜。他可能以为七喜比可乐更适合女士。
他看见杰克逊在拐角听他们说话,于是打手势让他——杰克逊——过来接替自己,因为他可能更习惯应付心烦意乱的房客。但杰克逊拼命摇头。
不。
她心烦意乱的时间不长。
她请大楼主人原谅,他说这可能是今天天气太热的缘故。
现在说说坎黛西。他们住了不到一个月就走了,可能是在三个星期之前。没有转递地址。
“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没有转递地址。”
她明白了这一暗示。
“哦当然我可以付——”
付钱时传来咕哝声和沙沙声。
然后,“我想你可能不会让我看看他们以前住过的——”
“房客现在不在家。但即使在,我想他也不会同意的。”
“当然。这样做很荒唐。”
“有什么你特别感兴趣的问题吗?”
“哦没有。没有。你是个好人。我耽误你的时间了。”
现在她站了起来,他们在往外走。走出办公室,走下几级台阶,朝前门走去。接着门开了,大街上的喧闹声淹没了她最后的告别,如果她告别了的话。
无论多么失望,她都会心甘情愿地忍耐。
大楼主人回到办公室时杰克逊从躲藏的地方走了出来。
“意外之喜,”这是大楼主人唯一说的话,“我们拿到钱了。”
他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至少对别人的私事没有好奇心。杰克逊非常看重他的这个品质。
当然,杰克逊希望自己刚才见到了她。既然她现在已经离开,他几乎后悔自己没有抓住机会。他绝不会屈尊去问大楼主人她的头发颜色是不是仍然很深,几乎是黑色,她的身材是不是高挑苗条,胸部平平。他对那个女儿的印象不深。她的头发是金色的,但很可能是染过的。年龄不到二十岁,但现在有时候很难看出一个人的年龄。那女孩完全受制于男友。从家里逃出来,不付房租就跑掉,伤父母的心,所有这一切就为了像她男友那样懒散的讨厌家伙。
基洛那在哪里?在西部某个地方。埃尔伯塔,不列颠哥伦比亚。从那么远来到这里寻找女儿。当然,那位母亲是个锲而不舍的人。一个乐观主义者。也许现在仍然如此。她结婚了。除非那个女孩是非婚生,但他觉得不可能。她会确定,会自信在下一次,不成为悲剧人物。那个女孩也不会是。她受够了就会回家。也许带回家一个孩子,这是现在流行的做法。
一九四○年圣诞节前夕,学校里发生了骚乱。骚动声甚至传到了三楼,而通常那里打字机和算术计算机的嘈杂声会压过楼下所有的声音。学校最高年级的女生在三楼,她们去年学了拉丁语、生物和欧洲历史,现在正在学习打字。
其中一个女生就是艾琳·毕晓普。她是牧师的女儿,这够奇怪的,虽然她父亲的联合教会里并没有主教。她上九年级时和家人一起来到这里,出于按照姓名的字母顺序安排座位的习惯做法,五年来她一直坐在杰克逊·亚当斯后面。那时杰克逊的极度害羞与沉默已经为班上每个人所习惯,但对她来说却很新鲜,在之后的五年里,她一直无视他的特殊,从而使他的情况有所改善。她向他借橡皮、钢笔尖和画几何图形的工具,这样做并不完全是为了打破僵局,更多是因为她生来就丢三落四。他们交换题目答案,互相批改试卷。在大街上相遇时,他们互相问好,而在她看来,他的问候实际上只比一句咕哝好一点儿——有两个音节,还有一个重音。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不过两人会分享一些笑话。艾琳不是一个害羞的女孩,但她聪明,孤傲,不是特别受同学欢迎,这一点可能适合他。
每个人都出来看这场骚乱时,艾琳站在楼梯上,惊讶地发现造成骚乱的两个男生之一竟然是杰克逊。另一个是比利·沃茨。一年前这些男生还弓着背坐在那里看书,顺从地、拖拖沓沓地从一间教室走到另一间教室,现在却发生了转变。他们穿着军装,看上去比以前高大一倍,飞跑而过时靴子发出响亮的声音。他们正大声叫嚷,说今天不用上课,因为每个人都要去参战。他们四处散发香烟,并把烟扔在地上,好让那些甚至不用刮胡子的男生捡起来。
漫不经心的勇士,大叫大喊的入侵者。醉得无法控制自己。
“我不是胆小鬼。”这是他们叫出来的口号。
校长正试图命令他们出去。但是因为战争刚刚开始,人们对报名参军的年轻人仍然有一些敬畏和特别的尊敬,所以他不能表现得太不留情面——一年以后他会这么做。
“好了好了。”他说。
“我不是胆小鬼。”比利·沃茨对他说。
杰克逊张开嘴巴,也许要说同样的话,但就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遇到了艾琳·毕晓普的眼神,他们之间传递了某种信息。
艾琳·毕晓普明白,杰克逊确实喝醉了,但只是醉到让他可以假装醉了,因此表现出来的醉意是可以控制的。(而比利·沃茨就只是醉了,完全彻底地醉了。)明白了这一点,艾琳·毕晓普走下楼梯,面带微笑,接过一根香烟,夹在手指之间,但没有点燃。她挽起两位英雄,带他们走出学校。
一来到外面,他们就点燃了香烟。
后来在艾琳父亲的教堂会众之中出现了关于这件事的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有些人说艾琳并没有真的抽烟,只是为了安抚那两个男生才假装抽,而另一些人则说她肯定抽了。抽烟。他们的牧师的女儿。抽烟。
比利的确搂住了艾琳,想要吻她,但他绊了一下,跌坐在学校的台阶上,像公鸡一样叫唤起来。
不到两年他就死了。
而当时,有人得把他送回家,于是杰克逊把他拉了起来,让他的两只胳膊分别搭在他们两人的肩膀上,他们拖着他往前走。幸运的是他家离学校不远。他醉倒在台阶上,他们把他丢在了那里。然后他们开始交谈。
杰克逊不想回家。为什么?因为他继母在家,他说。他讨厌继母。为什么?没有原因。
艾琳知道他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死于一场车祸,有时候这件事被用来解释他的害羞。她想也许酒精让他夸大其词了,但她没有怂恿他继续往下说。
“好吧,”她说,“你可以去我家。”
正巧艾琳的妈妈不在家,她去照顾艾琳生病的外婆了。当时艾琳正在以一种杂乱无章的方式打理家务,照顾父亲和两个弟弟。有人会说这是运气不好。倒不是说她母亲会为此大惊小怪,但她会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个男孩是谁?至少她会让艾琳像往常一样去上学。
一个士兵和一个女孩,突然如此亲近。长久以来他们之间只有对数和变格。
艾琳的父亲没有注意他们。他对战争的兴趣超出了他的教区里有些居民认为牧师应该有的样子,这让他因为家里来了一位士兵而感到骄傲。他也因为不能送女儿去上大学而感到不快。他得存钱,将来有一天送她的两个弟弟去上大学,他们得谋生。出于这个原因,无论艾琳做什么他都对她很温和。
杰克逊和艾琳没有去看电影。没有去舞厅。他们去散步,通常在天黑之后,无论天气如何。有时候他们到餐馆去喝咖啡,但并不试图对任何人表示友好。他们怎么了,他们相爱了吗?散步时他们可能会轻轻碰到对方的手,他让自己对此变得习惯。后来她不再是凑巧碰到他的手了,而是故意去碰,他克服了一点点惊愕,发现自己也可以适应。
他变得更加平静,甚至做好了接吻的准备。
艾琳自己去杰克逊家拿来了他的旅行袋。他的继母对她露出白亮的假牙,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已经为某件趣事做好了准备。
她问他们要做什么。
“你最好留心那个玩意儿。”她说。
大家都知道她说话粗鄙。嘴巴不干不净。
“问问他还记不记得我给他洗过屁股。”她说。
艾琳回来后说起这些时,说她自己一直特别有礼有节,甚至有点傲慢,因为她受不了那个女人。
但是杰克逊红了脸,变得窘迫而绝望,以前他在学校被问到问题时就会这样。
“我不该提她的,”艾琳说,“住在一个牧师家里,会养成对人夸张嘲弄的习惯。”
他说没关系。
结果那成了杰克逊最后一次离营假期。他们互相通信。艾琳在信里写她完成了打字和速记课程,在镇政委员会办公室找到一份工作。她打定了主意嘲讽一切,比起在学校时更为变本加厉,也许她认为打仗的人需要玩笑。她坚持要了解一切内幕。当镇政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奉子成婚的婚礼时,她会用童贞新娘称呼女方。
她提到几位牧师来家里拜访并宿在客房时,说她想知道那张床垫会不会让他们做奇怪的梦。
他在信里描写法兰西岛上的人群和闪避德国潜艇的情形。到了英国之后,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写信告诉她骑车四处转悠时他看到的地方,如果那些地方不是禁区的话。
虽然他写的信比她的乏味,但每封信的末尾都签上了“爱你”。当盟军在诺曼底登陆的那一天终于到来时,他没有写信。用她的话说,那是一段令人痛苦难忍的沉默,但她理解其中的原因。当他再次写信时,说一切都很好,尽管他不可以描写任何细节。
在这封信里,他谈到了她一直在谈的话题,结婚。
欧洲胜利日终于到来,他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头顶上一阵阵夏夜的星星纷纷落下,他说。
艾琳学会了缝衣服。为了欢迎他归来,她正在缝一件夏天穿的新裙子,一条柠檬绿的人造丝长裙,宽下摆,盖肩袖,系一条金色仿皮的细腰带。她还打算在凉帽顶上系一只同花色和质地的蝴蝶结。
“我描述所有细节,就是为了让你能够注意到我,知道那是我,而不会和碰巧出现在火车站的另一个漂亮女人跑掉。”
他从哈利法克斯给她寄信,告诉她他会乘星期六傍晚的火车。他说完全记得她的模样,就算那天傍晚火车站碰巧挤满了别的女人,也不会有把她和她们弄混的危险。
在他出发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他们在牧师家的厨房坐到很晚,厨房里挂着那一年随处可见的乔治六世国王的画像。画像下面写着字。
我对那个站在一年的开始的人说:
“给我一盏灯,让我可以安全地走进未知。”
他回答说:“到黑暗之中去吧,将你的手放在上帝的手中。那对你将比一盏灯更美妙,比熟悉的道路更安全。”
然后他们非常安静地上了楼,他去客房睡觉。而她来到他的房间,这一定是双方同意的,但也许他没太明白要做什么。
糟糕透了。但是从她的表现来看,她也许甚至不知道那很糟糕。越是糟糕,她越是疯狂地继续。他没有办法让她停止尝试,或者向她解释。一个女孩可能知道得这么少吗?他们最后分手时,仿佛一切都很好。第二天早晨,他们当着她父亲和弟弟的面道别。很快通信就开始了。
在南安普顿,他喝醉了酒,又试了一次。但是那个女人说:“好了,宝贝儿,你根本没戏。”
有件事他不喜欢,就是女人或女孩盛装打扮。手套,帽子,沙沙作响的裙子,全都使人疲劳,让人心烦。但是她怎么会知道呢?柠檬绿。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知道那是什么颜色。听上去像一种酸。
后来他非常自然地想到,他可以不出现。
她会不会告诉自己或者告诉别人,说她一定弄错了日子?他可以让自己相信,她一定能找到某种谎言。毕竟,她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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