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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尔马修道院_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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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晚会引起了震动整个帕尔马的一场家庭革命。拉维尔西沮丧万分,而公爵夫人却是喜上加喜:她已经设法为她的情人出了一份力,而且发现他比以往更加对她钟情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偶然想起了一个冒失的念头!”她对伯爵说,“我在罗马或是那不勒斯,肯定会更自由一些,可是在那些地方我能碰上这样好玩的事吗?说真的,不会的,亲爱的伯爵,这种幸福是您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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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以后四年里的故事,要是详细加以叙述,也无非是些宫廷琐事,和我们上面谈到的那一件同样无关紧要。每年春天,侯爵夫人都要带着女儿到桑塞维利纳府或是波河岸边的萨卡领地上来住上两个月,有时候过得很快乐,还常常要谈起法布利斯,但是伯爵连一次也不肯答应他到帕尔马来。虽然公爵夫人和这位大臣不得不替法布利斯弥补几件他干下的冒失事,但是一般说来,他还是相当慎重地遵循着他们替他规定的为人之道,也就是说,做一个学神学,而又不纯粹依靠德行来求上进的大贵族。在那不勒斯,他对考古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常常去发掘遗址。这个爱好几乎代替了他对马的爱好。他卖掉他的英国马,继续在米赛诺发掘。他在那儿挖出了一座提贝里乌斯年纪还轻时的胸像,被公认为是古代文物中的精品。发现这座胸像,几乎可以说是他在那不勒斯获得的最大乐趣。他心地高超,不屑于学一般年轻人的样,举个例来说,他就不愿意比较认真地扮演恋人的角色。当然,他决不缺少情妇,但是对他来说,她们都是可有可无的。尽管他年纪不小了,我们还是可以说他还不懂得爱情是怎么回事。他越是这样,倒越是有人爱他。什么也影响不了他那令人钦佩的冷静作风。因为在他看来,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总是和另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新结识的似乎刺激性更大些罢了。他在那不勒斯最后一年,当地有一位最受人爱慕的贵妇人曾经为了他干了些傻事。起初他倒还觉得挺有趣,后来却腻味得要死。因此,他离开那不勒斯时所感到的乐事之一,就是摆脱了那位迷人的A……公爵夫人的青睐。一八二一年,在他勉强通过了所有考试以后,他的学习指导,或者说他的师傅,获得了一枚十字勋章和一份礼物,而他也终于可以动身去看看他时刻挂在心头的帕尔马城。他现在是monsignore,他的车上套着四匹马。在到达帕尔马的前一个驿站,他减少了两匹马,进城以后,把车停在圣约翰教堂门前。他的曾叔祖,拉丁文家谱的作者阿斯卡涅·台尔·唐戈大主教的豪华的坟墓就在那里。他在墓前做了祷告,然后步行到公爵夫人的府邸。公爵夫人原以为他还要迟几天才到,当时客厅里正有一大群客人。很快客人都散了,只剩下他们两人。

“好啦!你满意我了吧?”他一边对她说,一边投入她的怀抱,“亏了你,我才能在那不勒斯过了四年相当快活的日子,免得在诺瓦腊跟警察局认可的那个情妇在一起活受罪。”

公爵夫人惊异不已;如果是在路上遇见他,她也许会认不出他来了。她发现他已经成为一个意大利第一流的美男子,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那副相貌尤其讨人喜欢。她把他送到那不勒斯去的时候,他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马鞭子就像是他身上生就的一部分,时刻不离身。现在呢,当着外人的面,他的仪表极其高贵,神态极其稳重,而在私下里,她却又发现他依然保持着少年时代的热情。这是一颗经过打磨却又毫无损伤的钻石。法布利斯到了还没有一个钟头,莫斯卡伯爵就来了。他来得未免过早了一点。年轻人十分得体地谈到颁给他师傅的帕尔马十字勋章,对于其余种种他没敢明白地说出来的恩惠,也同样有分寸地表示了热诚的感谢,使伯爵头一次见面就赏识了他。“您这位侄子,”伯爵对公爵夫人小声说,“他是可以使您日后要提拔他担任的一切尊贵的职位增光的。”到这个时候为止,一切都很圆满,首相对法布利斯非常满意,他一直在专心注意着法布利斯的举止谈吐。可是他朝公爵夫人一望,却发现她的眼神很特别。“这个年轻人在这儿引起了非比寻常的影响。”他心里说。这个想法是辛酸的。伯爵已经年逾五十,五十可是两个非常残酷的字儿,恐怕只有如醉如痴的恋人才能充分体会出这两个字的意义。抛开他那作为一个大臣的严厉作风不谈,他是个非常好,非常值得爱的人。可是,在他看来,五十这两个残酷的字在他整个生活上投下一层阴影,而且足以使他为了自己也变得残酷起来。自从他劝动公爵夫人来到帕尔马以后,这五年里,特别是在开头的时候,她常常激起他的嫉妒心,不过她从来没有让他有过真正值得抱怨的理由。他甚至认为,公爵夫人正是为了牢牢地掌握住他的心,才表面上对宫廷上某几个漂亮小伙子特别表示好感。他这个看法是对的。譬如说,他就确实知道她曾经拒绝过亲王的垂爱;亲王当时还说过一句发人深思的话。

“可是,我如果接受了殿下的垂爱,”公爵夫人笑着对亲王说,“我还有什么脸再见伯爵呢?”

“我也会跟您差不多一样难堪的。亲爱的伯爵,是我的朋友呀!但是这个难题倒也很容易解决,而且我已经想过了:伯爵可以关到要塞里去度过他的余生。”

公爵夫人在法布利斯到达的那一刻,快乐得什么都忘了,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眼神会在伯爵心里引起什么想法。这印象是深刻的,疑心已经无法消除。

亲王在法布利斯到达两个钟头以后,就接见了他。公爵夫人料定这样一次立即接见在公众中会产生良好的效果,所以两个月来她一直在请求。这次恩遇使法布利斯一开始就处于无与匹敌的地位。请求立即接见的借口是,他仅仅是路过帕尔马,到皮埃蒙特去探望母亲。公爵夫人写了一张很亲切的便笺告诉亲王,法布利斯正在等候召见,亲王接到便笺的时候,心里正闷得慌。“我要看到一个愚蠢无比的小圣人了,”他想,“他那张脸不是长得庸俗乏味,就是狡猾阴险。”城防司令已经把法布利斯一进城就到曾叔祖大主教的坟上去的事情做了报告。亲王看见走进来一个身躯高大的年轻人。要不是他那双紫袜子,亲王还会把他当成一个青年军官呢。

这件小小的意外倒把亲王的烦闷心情赶跑了。“好一个神气的小伙子,”他心里想,“天知道他们会替他请求什么恩典呢;是我所能给的,他们都会请求的。他新来乍到,心情一定很兴奋;让我来跟他谈谈雅各宾党的政策,看他怎样对答。”

亲王说了几句客套话,紧接着就问法布利斯:

“对了,主教大人,那不勒斯的老百姓幸福吗?他们喜欢他们的国王吗?”

“殿下,”法布利斯毫不迟疑地回答,“我走在街上,喜欢欣赏国王陛下各团军队的整齐军容。上流人都按本分尊敬他们的长上;不过,我得承认,对于下等人,除了出钱叫他们干的活儿以外,我是从来也不容许他们跟我谈别的事的。”

“该死!”亲王想,“好一个无赖!是只教乖了的鸟儿,这是桑塞维利纳夫人的才智。”亲王还不死心,他使出许多花招来逗引法布利斯谈这个棘手的题目。年轻人给危险一激倒福至心灵地想出了一些非常出色的回答。“夸耀自己怎样爱国王,那就近乎狂妄了,”他说,“对国王是应该盲目服从的。”亲王看见他这么谨慎小心,几乎要生气。“看起来,从那不勒斯来的原来是个聪明人,我可不喜欢这号人。一个聪明人遵循着高尚的原则做人,哪怕是出自真心诚意,从某一方面来说,他仍旧跟伏尔泰和卢梭沾亲带故。”

一个刚出校门的年轻人态度这么端庄,对答又是这么无懈可击,亲王觉着自己好像受了侮辱。他所预料的情况并没有发生。眨眼之间,他换了一派忠厚长者的口吻,三言两语地又把话锋引回到关于社会和政府的那些大原则,乘机还背了几句费奈隆的话,这些话都是他小时候人家叫他背下来,以备公开接见时应用的。

“这些原则您惊奇了吧,年轻人,”他对法布利斯说,(他在接见开始的时候曾经称呼他“主教大人”,还打算在打发他走的时候再叫他一声“主教大人”;不过在谈话进行中,他觉得对他用一种亲近随便的称呼,可以更灵活,更切合于使人感动的口吻。)“这些原则叫您惊奇了吧,年轻人。我承认,这和大家每天可以在我那官方报纸上读到的那些专制主义的老生常谈(这是他的原话)是没有什么相似之处的……可是,天哪!我跟您说这些干什么呢?在报上写文章的那些人,对您都是陌生的。”

“请殿下原谅,我不仅看帕尔马的报纸,觉得写得很不错,而且我和它的见解也相同:一七一五年路易十四去世以后,世人的所作所为一概是罪恶的、愚蠢的。人类最大的利益是灵魂的得救,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有不同看法,而这种幸福是永恒的。什么自由啦,正义啦,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啦,都是可耻的,罪恶的。它们使我们的头脑养成爱好辩论和不信任的习惯。议员们组成的议会就不信任他们称之为内阁的那种东西。一旦染上不信任这种致命的习惯,人类的弱点就会把它引到一切事情上去,人就要堕落到不相信《圣经》、教会法规、传统以及其他等等的地步。那时候他也就完了。即便是——这可真是荒谬绝伦,连说说也是罪过的——在我们每个人可以指望的二三十年的生命中,对君权神授的怀疑能给我们带来幸福,可是和那来世的永恒之苦比起来,半个世纪,甚至整整一个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

从法布利斯说话的神气可以看出,他是在竭力整理他的思想,好使对方一听就懂。显而易见,他不是在那儿背书。

亲王很快就懒得去和这个年轻人较量了,他那直率而严肃的态度使亲王觉着很不自在。

“再见吧,主教大人,”他突然对法布利斯说,“我看那不勒斯神学院的教育是非常出色的,杰出的头脑受到这种有益的教导,自然会产生出辉煌的成果了。再见。”于是他背转身去。

“这个畜生一点也不喜欢我。”法布利斯心里说。

“现在还不清楚的是,”晋见的人才走,亲王就说,“这个漂亮的小伙子会不会对某些事物抱着热情,如果那样,他可就什么也不缺了……谁能更聪明地背出姑妈教的功课呢?我好像在听她说话。如果在我这个国家里发生革命,主编《箴言报》的一定就是她,像以前桑费利斯在那不勒斯那样!可是,桑费利斯尽管才二十五岁,而且长得很标致,仍旧免不了尝到绞刑的滋味!这是对聪明过度的女人的警告。”亲王认为法布利斯是受了他姑母的教导,这个想法错了。在宝座上或是宝座旁边出生的聪明人,很快就会完全失掉敏锐的判断力。他们禁止在自己的周围有谈话的自由,认为这是粗野无礼。他们只愿意看那些假面具,却又硬要分辨肤色的美丑。可笑的是他们还自以为很有判断能力呢。这一点可以拿当前这件事为例,我们听见法布利斯说的那一番话,他自己是差不多全部都相信的,固然他一个月里也未必有两次想到这些重大的原则。他有强烈的爱好,他有头脑,但是他也有宗教信仰。

十九世纪风靡一时的对自由的爱好,以及最大多数人的幸福的概念的流行和受到崇拜,在他看来,仅仅是一种异端邪说,会像其他各种异端邪说一样成为过去,不过在成为过去以前先会毁掉许多灵魂,正如同瘟疫在一个地区流行时要毁掉许多肉体一般。尽管如此,法布利斯还是津津有味地看法国报纸,甚至为了把它们弄到手,还干出许多冒失事。

法布利斯晋见亲王以后,烦乱不安地从宫里回来,把亲王的种种攻势告诉了他的姑母。

“你应该立刻到我们那位了不起的大主教,兰德里亚尼神父那里去一趟,”她对他说,“走着去,轻轻地上楼梯,在前厅里也要静悄悄的。如果叫你等着,那更好,再好也没有了!总之一句话,态度要像使徒那样!”

“我明白了,”法布利斯说,“这人是个达尔杜弗。”

“完全不对,他是美德的化身。”

“按照他在处决巴朗查伯爵时的所作所为,还能这么说吗?”法布利斯诧异地说。

“是的,我的朋友,还能这么说。我们的大主教的父亲是财政部的办事员,一个小资产阶级,道理就完全在这里了。兰德里亚尼大主教才思敏捷、学识渊博。他为人诚挚,热爱美德高行;我相信,如果戴奇乌斯再世,那他一定会像上星期上演的歌剧里的波利欧克特一样殉教的,这是他好的一面。另一面呢,他一见到了主上,哪怕是见到了首相也好,就立刻被他们的尊贵迷惑住,他心慌意乱,面红耳赤,根本不敢说一个不字。他会干出那些叫他在意大利的名声扫地的事情,其原因就在于此。但是,一般人却不知道,在舆论使他看清楚了巴朗查伯爵的案子以后,他有十三个星期光吃面包和水,作为苦行赎罪。他规定自己赎罪十三个星期,是因为达维德·巴朗查的名字一共有十三个字母。我们这个宫廷上有个聪明透顶的坏蛋,名叫拉西,他是大法官,或者说是总检察长,在判处巴朗查伯爵死刑的时候,他把兰德里亚尼神父迷惑住了。在那十三个星期的赎罪期间,莫斯卡伯爵每星期都请兰德里亚尼神父吃一次,甚至两次饭,一方面是同情他,另一方面也是有点儿拿他开心。善良的大主教为了讨好莫斯卡伯爵,就随着别人一样地吃喝。说不定他觉着,他在为一个曾经得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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