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嚷道,“他们竟敢派这种毛孩子到我们这边来,未免有点欺人太甚!”法布利斯苦苦解释,承认他不是气压表商人。可是不管他怎么说,军官还是把他押送到附近的小城的B……监狱里去。我们的主人公夜里三点钟左右到达监狱,气得发狂,又累得要命。
法布利斯在这座破烂不堪的监狱里度日如年地过了三十三天,起初是惊讶,后来是气愤,完全不明白自己遭遇到的是怎么回事。他接二连三地写信给城防司令,由监狱看守的妻子,一个三十六岁的美丽的佛兰芒女人替他传送。但是她不愿意看到一个这样漂亮的小伙子被枪毙,再说他手面又大方,所以她把这些信一封不漏都扔在炉子里了。晚上,夜深人静以后,她居然还肯来听这个犯人发牢骚。她跟她的丈夫说过这个小鬼有钱,因此谨慎的看守也就让她全权处理。她利用这个方便,到手了几个金拿破仑,因为副官仅仅抢走两匹马,而宪兵军官什么也没有没收。六月的一个下午,法布利斯听到远远传来隆隆的炮声。终于打起来啦!他的心焦急地跳动着。他听见城里也闹哄哄的;原来是正在大事调动军队,有三个师通过了B……城。夜里十一点左右,看守的妻子来替他分忧了。法布利斯的态度比平日更加亲切;后来,他握住她的双手说:
“请您帮助我离开这儿吧。我拿人格担保,仗一打完,我就立刻回到监狱里来。”
“这全是废话!你有水儿吗?”他神色不安。他不懂水儿是什么意思。看守的妻子看到他的神色,以为是油水不多,于是就没有照她原来的打算提金拿破仑,仅仅提出了法郎。
“你听我说,”她对他说,“你要是能出上一百法郎,我就可以在夜里来换岗的那个班长的两只眼睛上都挡上一个双拿破仑,他就看不见你从监狱里出去了。只要他这一团人明天开拔,他就一定会接受的。”
这笔交易很快就做成了。看守的妻子甚至还同意把法布利斯藏在她的房间里,第二天早上逃走可以更方便一些。
第二天天还没亮,这女人满怀柔情地对法布利斯说:
“我亲爱的孩子,你干这种肮脏的行当还太年轻。听我的话,别再干这个啦。”
“什么!”法布利斯不住口地说,“难道想保卫自己的祖国是有罪的吗?”
“得了。别忘了我救了你的命。你的事情很清楚,按理你是会给枪毙的。不过,千万别跟人说,要不然,你就把我们两口子的饭碗砸了。特别是别再说你那段米兰贵族装成气压表商人的不高明的故事,那太笨了。好好听我说,我把前天死在监狱里的一个骠骑兵的制服给你。你出去以后越少开口越好。万一有个班长或者军官来查问你,不回答又不行,你就说你病倒在一个老百姓家里,是他看见你在路边沟里烧得直打哆嗦,发了善心把你留在家里的。要是他们对这个答复还不满意,你就再补充一句,说你正要回你的团里去。他们也许会因为你的口音不对把你抓起来,那你就说你生在皮埃蒙特,你被征入伍,去年留在法国……”等等。
生了三十三天的气以后,法布利斯这才开始明白他的全部遭遇的根由。他被人当成了一个间谍。他向看守的妻子解释。这天早上她显得非常温柔。最后,在她拿起针来把骠骑兵军服改小的时候,他把自己的经历老老实实地都告诉了她。她感到很惊奇,一时之间竟有点儿相信了,因为他的样子是那么天真,而且穿上骠骑兵军服以后又是那么英俊!
“既然你这么想打仗,”最后她将信将疑地对他说,“那就应该一到巴黎就加入一个团。只要请个班长喝回酒,你的事早就成了!”看守的妻子又提出许多很好的忠告,教他今后应该怎样行事。天刚有点儿亮,她叫法布利斯一遍又一遍起誓赌咒,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也不说出她的姓名来,最后才把他送出去。法布利斯挟着骠骑兵的马刀,兴冲冲地走着;刚出了这座小城,他就有了一桩心事。“瞧,”他对自己说,“我穿的是一个死在监狱里的骠骑兵的军服,还带着他的路条!据说他是因为偷一头牛和几只银菜盘子,被关到监狱里的。我可以说是承继了他的身份……而这无论怎么说也不是我的本意,更不是我预料得到的!当心监狱啊!……这个兆头清清楚楚,我还有的是牢狱之灾呢!”
法布利斯和女恩人分手还不到一个钟头,就下起雨来了,而且下得那么猛,这个新骠骑兵穿着一双不合脚的笨重的长靴,连迈步都感到有些困难。他遇到一个庄稼人,骑着一匹驽马。他打着手势,买下了这匹马。因为看守的妻子说他的口音不对,嘱咐他尽可能少说话。
这一天,刚在里尼战役中打了胜仗的军队,正朝着布鲁塞尔挺进。这是滑铁卢战役的前夕。中午时分,倾盆大雨下个不停,法布利斯听见了炮声。他快活得完全忘记了不久以前蒙受不白之冤,在监狱里度过的那些可怕的绝望时刻。他一直走到夜深。他开始懂点儿事了,所以到离开大路很远的一个庄稼人的家里去投宿。庄稼人哭哭啼啼,推说什么都给抢光了。法布利斯给他一个埃居,他就去找来了一些燕麦。“我的马不是一匹好马,”法布利斯心里说,“不过,这没有关系,它还是很可能给哪位副官看中的。”因此他到马房里去睡在马旁边。第二天天亮前一个钟头,法布利斯就上路了。他哄着那匹马,居然使它迈起了快步。五点钟左右,他听见了炮声:这是滑铁卢战役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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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布利斯不久就遇上了几个随军女商贩。他对B……城监狱看守的妻子怀着万分感激的心情,正是这种心情使得他去跟她们交谈起来。他向其中一个女商贩打听自己隶属的骠骑兵第四团在哪里。
“你最好还是别这么心急,我的小老总,”女商贩说,法布利斯苍白的脸色和美丽的眼睛打动了她的心,“今儿可要大砍大杀了,使起马刀来你的手劲还不大够呢。你要是有一支枪,我也就不说这话了,你可以跟别人一样把枪子儿打出去的。”
法布利斯可不爱听这种劝告。但是,他紧催他的马,却还是不能够比女商贩的小货车跑得快。有时炮声好像近了,闹得他们谈话也听不见;法布利斯是这样兴奋和快乐,他忘了形,忍不住又和她谈起话来。女商贩的每句话都让他领会到自己的幸福,因此更增加了他的幸福感。到后来,除了真名实姓和越狱经过以外,他把一切都告诉了这个看来是那么善良的女人。她非常惊讶,一点儿也不懂这个年少英俊的士兵在对她说些什么。
“我猜到了,”最后她得意地叫了起来,“您是一个年轻的城里先生,爱上了骠骑兵第四团哪位上尉的太太。您的心上人送了您这套军服,您现在就穿着它来追赶她。您从来也没当过兵,这就跟天主在上面一样错不了。不过像您这样一个勇敢的小伙子,既然您那一团上了火线,就也想去露一露面,不愿意让人家把您看成一个孬种。”
法布利斯表示完全同意,只有这个办法他才能得到忠告。“这些法国人的习惯我一点也不懂,”他心里说,“如果没有人指点,我免不了还要进监牢,我的马也会叫人抢走。”
“我的孩子,”女商贩说,对他越来越亲切,“首先,你得承认你还不到二十一岁,碰顶只有十七岁。”
这是事实,法布利斯爽爽快快地承认了。
“这么说,你还不够入伍的年纪呢。你来卖命纯粹是为了那位太太一双美丽的眼睛。该死!她的胃口倒不错。你要是还有几个她送给你的黄玩意儿,首先就应该另外买一匹马。瞧你这匹没出息的马,炮声稍微近一点,它耳朵就支棱成那个样儿了。这是庄稼人用的马,一上火线,它就会送了你的命。你看那边,树篱上空的那股白烟就是在打排枪。我的孩子!你听到子弹飕飕响的时候,可得提防被吓着。趁着现在还来得及,还是先吃点吧。”
法布利斯听从了这个劝告,他付给女商贩一个拿破仑,要她算钱。
“真叫人看了可怜!”那个女的叫了起来,“这个傻孩子连怎么花钱都还不会呢!我真该收了你的拿破仑,把珂珂特赶得飞跑。你那匹老爷马能够赶上我,那才真是有鬼呢。傻东西,看见我跑了,你怎么办?记住,大炮轰轰一响,就别把金子亮出来啦。给你,”她对他说,“这是十八个半法郎,你这顿中饭一个半法郎。现在我们就快碰见卖马的了。如果是匹小马,你就出十个法郎;无论如何也不能超过二十法郎,哪怕是埃蒙四兄弟的那匹马。”
中饭吃完,女商贩还在高谈阔论。一个穿过田野、走上大路来的女人打断她的话。
“喂,喂!”那女人朝她喊道,“喂,玛尔戈!你的轻六团在右边呢。”
“我要和你分手了,孩子,”女商贩对我们的主人公说,“不过你可真叫我放心不下;我喜欢你,真见鬼!你什么也不懂,你肯定会给打死的,就像天主是天主一样!跟我一块儿到轻六团去吧。”
“我明白我什么也不懂,”法布利斯对她说,“但是我要打仗,我决心到冒白烟的那个地方去。”
“瞧瞧你的马,它耳朵抖动得多厉害!一到了那边,它力气再小,你也勒不住它,它狂奔起来,天知道会把你带到哪儿去。你肯听我的话吗?你和那些兵到了一块儿,就赶快去拾一支枪和一个弹药盒,待在他们旁边,看他们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一点不要弄错。不过,我的天,我敢打赌,你连弹药筒怎么咬开都不会呢。”
法布利斯心里挺不痛快,却还是向他的新朋友承认,她猜得不错。
“可怜的孩子!他会马上送命的,就跟天主一样错不了,这要不了多大工夫。你一定得跟我去。”那女商贩用命令的口吻说。“不过我想打仗。”
“你还是可以打呀。轻六团也是出了名的,再说今天大家都有仗打。”
“那么,我们快到您那一团了吗?”
“顶多一刻钟。”
“有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指点我,”法布利斯心里说,“我就不会因为什么都不懂被人当成间谍,我也就可以打仗了。”这时候,炮声更响了,一炮紧跟着一炮。“就像一串念珠似的。”法布利斯说。
“可以听出排枪的声音了,”女商贩说着,抡起鞭子抽了一下她那匹好像让炮火刺激得兴奋起来的小马。
女商贩向右拐,走上一条穿过草地的小路。烂泥有一尺来深,小货车几乎陷住,法布利斯推着车轮。他的马滑倒了两次。走了不久,路上不那么满是水了,但是却变成一条青草丛中的羊肠小道。法布利斯走了不到五百步,他那匹驽马就陡然停住,原来路上横着一具尸体,把马和骑马的人都吓住了。
法布利斯生来苍白的脸上,透出一股十分显著的青色。女商贩看了看那个死人,自言自语似的说:“不是我们师里的。”后来,抬头一看我们的主人公,失声笑了出来。
“哈哈!我的孩子!”她喊道,“滋味不错吧!”法布利斯仍旧发着呆。最叫他触目惊心的是尸体的那双脏脚,鞋子已经被人剥走,身上也只剩下一条血迹斑斑的破裤子。
“过来,”女商贩对他说,“从马上下来。你应该习惯习惯。瞧,”她喊道,“他头上中了一枪。”
一颗子弹从鼻子旁边打进去,从另一边的太阳穴上穿出来,使死人的脸变得非常难看,一只眼睛还睁着。
“从马上下来吧,孩子,”女商贩说,“握握他的手,看他能不能也握你的手。”
法布利斯心里厌恶得要命,然而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下马,握住死尸的手,使劲地晃了晃,接着就像傻了似的站在那里。他觉得已经没有力气再跨上马。最叫他害怕的是那只睁着的眼睛。
“女商贩要把我当作一个胆小鬼了。”他苦恼地对自己说。可是,他感到自己不能动,动一动也许就会跌倒。这是个可怕的时刻,法布利斯眼看着就要晕过去。女商贩一看,就敏捷地从小车上跳下来,一句话没说,给他送过来一杯烧酒。他一口气喝干,这才能跨上他那匹驽马,一语不发地继续朝前走。女商贩不时斜着眼睛看看他。
“你明天再打仗吧,孩子,”她最后对他说,“今天你就跟我在一块儿。你明白了吧,当兵这一行,你还得学一学呢。”
“恰恰相反,我愿意立刻就去打仗。”我们的主人公大声说,他那阴沉的样子在女商贩看来,倒是个好现象。炮声越发响了,而且像是越来越近。轰轰的炮声形成一片持续不断的低音,一炮接着一炮,中间没有一点空隙。在这好像是远处的激流声的持续低音里,还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排枪的声音。
这时候,那条路进入了一片树林。女商贩看见三四个我们这边的士兵拼命向她这里跑过来。她敏捷地跳下车,跑到离路有十五步到二十步远的地方躲起来。一棵大树新近刨掉,留下一个窟窿,她就蹲在里面。“这一回,”法布利斯对自己说,“我倒要看看我是不是一个胆小鬼!”他站在女商贩丢下不管的小马车旁边,抽出马刀。那几个兵根本没正眼看他,贴着路左边的树林跑了过去。
“是咱们这边的,”女商贩喘着气朝她的小车子走回来,一边放心地说,“……要是你的马跑得快,我就会叫你跑到树林那一头去看看旷地上有没有人。”法布利斯一听,立刻就折了一根白杨树枝,捋掉树叶,抡起胳膊抽他的马。这匹驽马大跑一阵子,又恢复了它惯常的小快步。女商贩已经把她的马赶得飞奔起来。“停住,快停住!”她朝法布利斯喊。两个人不一会儿都出了树林。到了旷地边上,他们听见一片可怕的喧闹声,左边、右边、后边,到处都是炮声、枪声。他们刚离开的那片小树林坐落在一个小岗子上,比旷地高出八九尺,因此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战场的一角。不过,树林外的草地上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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