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阅读托尔斯泰的《福音书摘要》和《圣经》,蒙克说,维特根斯坦的第一部著作《逻辑哲学论》包含的内容将会是:意义的图像论、“逻辑原子主义”的形而上学、用“重言式”和“矛盾”这对概念做出的逻辑分析、在说出和显示之间的区分以及真值表。换言之,这本著作将包含现在包含的几乎所有内容--除了结尾处关于伦理、美、灵魂和生活意义的论述。
这最后的结尾,让《逻辑哲学论》成为完全不同的一本著作。决定性的时刻发生在1916年6月11日。这一天,一个问题打断了维特根斯坦对逻辑基础的思索:“对上帝和生命的目的我知道点什么?”他列下长长的一个单子予以回答。其中包括:“生活的意义、即世界的意义、我们可称之为上帝。”对此蒙克的评价是:“个人的事和哲学的事融合起来了。伦理和逻辑--‘对自己的责任’的两个方面--终于走到了一起,不只是同一个人目标的两方面,而是同一哲学工作的两个部分。”
蒙克用四分之一共七章的篇幅,向我们展示了“逻辑”与“罪”这两个主题的合二为一。就像古希腊神话里的雅典王子忒修斯,蒙克成功地带领我们抵达维特根斯坦思想迷宫的中心地带,然而这并非终点,而恰恰是起点,因为只有找到阿里阿德涅之线,帮助我们成功地走出这座迷宫,蒙克才会成为英雄。
要想走出维特根斯坦的思想迷宫,我们现在手握两个线头,一个是逻辑,一个是罪,虽然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已然合二为一,但我们依旧可以追问这个问题:逻辑和罪,哪一个对于维特根斯坦更加性命攸关?
蒙克告诉我们,维特根斯坦对此想得很清楚:伦理生活的重要性要远重于逻辑,改善自己是为改善世界所能做的一切。越是在逻辑研究上突飞猛进,他就越是痛苦地意识到,相比起在逻辑方面获得的彻底清晰性,在个人生活里他还差得很远。
在信中维特根斯坦告诉罗素:“或许你认为这种对我自己的考虑是浪费时间--但我怎么能在是一个人之前是一个逻辑学家!最最重要的是跟自己清算!”
那么他最终想要清算的罪究竟是什么?综观整本传记,除了在开篇处,蒙克简单介绍了维特根斯坦传记的写作史,几乎没有专门处理任何此前的传记。但在正文结束后,我们惊异地发现蒙克另辟附录专论W.W.巴特利三世在上世纪70年代写下的短论《维特根斯坦》,这一谋篇布局足以表明巴特利三世对蒙克构成了多么大的挑战。简单说,争论的焦点集中在1919-1929年维特根斯坦丢下哲学跑到奥地利农村当小学教师的那十年里,是否曾经迷失过他的本性?
好吧,让我们放弃“为尊者讳”的陋习,打开天窗说亮话:维特根斯坦在这期间有没有搞过同性乱交?巴特利三世主张有,蒙克的回答是无。从材料掌握的充分性看,蒙克的判断更加可信,他通读了维特根斯坦全部的加密札记,其中只是记录了维特根斯坦对那些“粗野而直接的同性恋少年”的着迷,但找不到任何性乱交的记录。
相比巴特利三世的捕风捉影、夸大其辞,另一本流传甚广的传记--布莱恩?麦吉尼斯的《维特根斯坦:一生》又是另一个极端,全书只字不提同性恋,将维特根斯坦反复出现的自杀念头和绝望情绪完全归因于他的智性生活。蒙克决定走一条中间道路,他毫不避讳维特根斯坦对于同性男友的爱慕:从大卫?品生特到弗朗西斯?斯金纳,最后是本?理查兹,正是这些人让维特根斯坦成为维特根斯坦之所是。但是蒙克认为,加密札记向我们揭示,维特根斯坦忧虑的不是同性恋,而是性欲本身,因为性欲的勃发--无论是对同性的还是异性的,都不容于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
虽然我接受蒙克的判断,但是在我看来,即使维特根斯坦有过同性乱交的经历,也无损于维特根斯坦的人格魅力。须知维特根斯坦虽然有着最为鲜明的圣徒气质,但他并不生而就是一个圣徒,就好像虽然在思考哲学和逻辑时,他的每个细胞和毛孔都渗透着天才的光芒,但是维特根斯坦也时常陷入“我真是个该死的傻瓜”的自责之中。
有人赞扬G.E.摩尔孩子般的单纯,但是这对于维特根斯坦毫无价值:“我不能理解,除非一个孩子也值得为之得到赞扬。因为你谈的单纯不是一个人为之拼争而来的单纯,而是出自天然的免于诱惑。”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人生的确就是一场彻底的自我清算,一场与自己的本性进行的战斗。
因此,在这本传记中,我们读出最多的不是浑然天成的哲学天才和道德圣徒,而恰恰是在担负起天才的责任之后,维特根斯坦对自身的褊狭、软弱、伪善以及绝望的永恒克服。维特根斯坦总体人生态度的核心是成为“自己之所是”,这意味着“真实于自己是不容违背的责任”。其中,对他而言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个面向就是--成为一个卓越的人,但不要设法表现是一个卓越的人。
罗素曾说维特根斯坦也许是他所见到过的“传统观念里的天才的最完美范例,激情、深刻、强烈和强势”。蒙克的独到之处在于,他能够始终保持克制,虽然全书充满了激情,但是这些激情不是蒙克本人的激情,他把自己藏在后面,通过排列组合各种硬事实和硬材料,让维特根斯坦的激情去推动整本书。
现在我们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这种决不姑息的自我清算究竟能把维特根斯坦带到哪里去?细细品味下面这两句话也许会有所助益:
“当一切有意义的科学问题已被回答的时候,人生的诸问题仍然没有触及到。”
“在我做哲学的方式中,哲学的全部目标是给出某种形式的表达,从而使特定的不安消失。”
维特根斯坦曾经这样描述自己的哲学工作:“我破坏、我破坏、我破坏。”仿佛一头闯进瓷器店的犀牛。但是维特根斯坦要砸碎的不是精致美妙的瓷器,而是对智性生活不必要的困扰,是那些力图在寻常事物中“看出古怪问题”的哲学诱惑。对于生活的清算同样如此,它不是要将自己连根拔出,而恰恰是要把自己重新放回。维特根斯坦说:“一种表述只有在具体的生活之流中才有意义。”同样的,蒙克认为,“若能把自己的生活事件放进某种模式,那将是维特根斯坦的一种慰藉。”
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这种生活“模式”可以是19世纪末的维也纳文化氛围,可以是托尔斯泰式的基督徒生活方式,或者干脆就是与智性生活彻底无关的纯体力劳作--维特根斯坦不是没干过这些事情,他曾经先后当过乡村教师、建筑设计师、园丁以及医院的护工。
只是仿佛就像是一个咒语,他身上最最鲜明的几个身份都让他永远无法把自己放回到某种模式,比如,作为曾经的奥匈帝国遗民,作为犹太人,作为同性恋者,以及作为哲学家,所有这些身份都让他天然地不属于任何一个共同体。一位朋友曾这样回忆说,维特根斯坦使他想起《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阿辽沙和《白痴》里的梅什金:“第一眼瞥去,那模样是令人心悸的孤独。”
维特根斯坦说:“写出好的哲学和对哲学问题做出好的思考,这是一个意志的问题,更甚于是一个智性的问题--抵抗误解之诱惑的意志、抵抗肤浅的意志。妨碍一个人获得真正理解的,常常不是他缺少智性,而是他的骄傲。”其实,哲学如此,生活亦如此。
在生命最后的阶段,蒙克给我们描述了一幅异常安详的画面,维特根斯坦和他的房东太太贝文夫人成了亲密的朋友,他们每天晚上6点散步至小酒馆。贝文夫人回忆说:“我们总是要两杯波特葡萄酒,一杯我喝,另一杯他饶有兴味地泼到蜘蛛抱蛋盆栽里--这是我知道的他的唯一不老实行为。”他们之间的谈话异常的轻松,维特根斯坦从不跟贝文夫人讨论她不理解的话题,“所以在我们的关系中我从未觉得自己次等或无知”。
看起来,维特根斯坦终于和生活达成了和解。1951年4月28日,维特根斯坦去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是:“告诉他们我度过了极好的一生。”
维特根斯坦的一生,无论在智性上还是灵性上,都呈现出一种“生活中骤然凝聚起来的密度之美”。或许有人觉得这样的人生让人窒息,或许有人因为这座迷宫太过繁复,而对本书望而却步。对于这些有畏难情绪的读者,我依旧强烈推荐这本传记。我的一位朋友曾经告诉我,阅读此书让他回忆起早年读金庸的感觉,对于这个奇怪的比喻我一点都不诧异,因为在这本书里,你不仅可以读到精神世界里的金戈铁马,更重要的是,你看见的不只是天才,更有人性。
(2011 年)
最可欲的与最相关的[1]——关于今日语境下如何做政治哲学的几点思考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称,年轻人不适合学习政治学,因为他们缺少人生经验,而生活经验恰恰是进行(政治学)论证的主题和前提。又说,一个性格上稚嫩的人也不适合学习政治学,因为他们在生活中和研究中太过纵情使气。[2]由此可见,学习政治学必须要懂得生活的复杂性和人类的局限性,而不能一味援引书本知识或者诉诸性情理想,妄图在人世建立一个空想的至善。也正因为此,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我们也许应该考虑“在没有任何外在障碍的时候,哪一类型的政府更能激发我们的热情”,但我们更必须考虑“哪一类型的政府更适合某一特定的国家”。因为至关重要的是,不仅必须要知道“哪种形式的政府是最好的,而且还要知道哪种形式的政府是可能的”。而政治理论家们——我猜想他暗指柏拉图——尽管“有着极棒的想法”,但“最好的总是无法企及的”,现实中的立法者“不仅应该熟知在抽象意义上哪一种形式是最好的,而且还要熟知在具体情境下哪一种形式是最相关的”。[3]
在最可欲的(the most desirable) 和最相关的(the most relevant)政治制度之间,政治哲学家必须要做出判断和取舍。事实上,脱离了具体情境去抽象地谈论最可欲或者最理想的政治制度反倒是容易的,难的是怎样在复杂条件约束下思索最相关及较可欲的政治制度。[4]一个稍显荒谬的实情或许是,就今日语境下的中国政治哲学现状而言,最让人困惑不解的并非最可欲的与最相关的区别,而是最流行的(the most popular)与最相关的混同。不过在这篇文章中我不准备直接回答第二个问题,而是尝试从一般性的思路出发谈谈我对第一个问题的几点浅薄认识。
一、同质社会VS异质社会
按西季维克的观点,古希腊伦理学和现代伦理学存在着明显的分野。前者以“善”(good)为优先,是谓吸引式的(attractive)道德理想;后者以“对”(right)为优先,是谓命令式的(imperative)道德理想。[5]古希腊伦理学之所以是吸引式的道德理想,乃是因为当时的社会属于高度同质的熟人社会,有着近乎一致的、超越的目的论和宇宙观,所以古希腊的城邦公民追求的乃是目标的一致,或者说是价值的一致,人们的道德行为往往是受到这种一致的目标、价值和道德理想的吸引与鼓舞而产生的;而以康德为代表的现代伦理学则属于命令式的道德理想,由于社会形态与观念的剧烈变迁,一个异质化的大规模生人社会要想继续维持社会的统一和稳定,就只能诉诸理性的命令或者绝对责任的存在,在我看来它首先保证起点的一致,也即公民基本自由与权利的一致,而对于“美好生活”此类目标的诉求则交给具体的个体或者群体去完成。
粗泛地说,古代社会的伦理生活和政治生活具有连贯一致性,而现代社会则在伦理生活和政治生活之间发生了某种区隔。之所以不使用“断裂”这样的字眼,是因为所有的政治社会,哪怕是多元主义的政治社会,也依然需要某种薄版本的道德价值作为基础,然而,无法做出非此即彼的截然两分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区隔与界限。
伦理生活问的是:“我如何才能过上幸福美好的人生?”政治生活问的是:“我们应该如何生活在一起?”这两个追问存在两个关键词的差异。
第一个关键词是行动者也即陈述中的主语不同,伦理生活首先是第一人称单数(我)做出的发问,政治生活首先是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做出的发问。吸引式的道德之所以伦理生活和政治生活存在着连贯一致性,是因为在一个同质的熟人社会中,第一人称复数可以化约为第一人称单数,或者说第一人称单数可以没有障碍地扩展为第一人称复数。“我如何才能过上美好人生?”与“我们如何才能过上美好人生?”这两个追问可以等价互换。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以吸引式的道德理想为中心的古代社会中,政治生活或者说政治哲学不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它依附于伦理生活而存在。反之,在以命令式的道德理想为中心的现代社会里,“我”和“我们”之间无法做到无挂碍的化约和扩展。换言之,群己的界限已经不可挽回地出现了。
第二个关键词是行动的指向不同,吸引式的道德指向“美好人生”这一人生在世的终极目的,命令式的道德指向“生活在一起”这一人生在世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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