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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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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有金虽说在打游戏,可心不在焉的,频频抬头看楼上,两人要是真吵起来了,他肯定得第一时间冲上去帮他姐。

  姐夫是对他挺好的,可他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再说了,他姐那么单纯善良,可不是会随便生气的人,一定是姐夫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惹到了他姐才会闹矛盾,有错那也是姐夫的错!

  过了好一会儿,沈有金要坐不住了,耳朵一直注意听,一点动静都没有,可要把他急死,别他姐被欺负了他还傻坐在这里不懂,都能懊悔死。

  很快,他终于听见走下楼的脚步声,沈有金回头,楼梯足够宽,两人并肩一起走也是可以的,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状态,肯定是和好了,而他姐的气色饱满,还有心情换了条漂亮的裙子,笑起来明媚耀眼,没有被迫和好的样子,他紧绷的心头松了,没事就行。

  只是见他们都穿得整齐,他姐还背上了小包包是要出门的样子,沈有金这样想,也问了出来,“姐,这么晚了你们还要出门?不在家吃晚饭啦,樊阿姨已经做好了,很丰盛呢,有肉有汤,都是你爱吃的。”

  他像是掉进了金窝窝里,每餐都能吃到饱,想吃肉就吃肉,想吃水果就吃,不用愁着下一顿吃什么,要是今后每天的日子都这样,他做梦都能笑醒。

  “嗯,我们有事要出去一趟,你就和孔叔在家里吃吧。”沈佑春不心动,家里的吃多了,偶尔也要去外面改善口味。

  离开之前,江惊墨偏头看了孔叔一眼示意,而视线交汇很快就错开,孔立微微点头表示知道,姐弟俩没发现这个互动。

  沈有金满眼都是他姐,急呼呼又追问一句,“姐,你们是要去哪里啊?”

  “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你就老实待在家。”沈佑春敷衍地摆了摆手,和江惊墨相携离开。

  她要是说出来,沈有金肯定会死皮赖脸的跟上,她不同意还会撒泼打滚,怎么甩都甩不走,纯浪费时间。

  等她玩回来了再和他讲讲舞厅里面是什么样的就行,作为弟弟那么大了姐姐走哪里还跟哪里,像什么话。

  沈有金确实想跟,作为小尾巴,他现在被抛弃了,整颗心像是泡在他妈腌制酸菜的缸里酸胀得不行。

  他觉得他姐和姐夫有秘密了,现在出去玩都不带上他了,别问他怎么知道是去玩的,看都看的出来了,他又不是眼瞎,肯定是去玩啊,他姐打扮得那么漂亮,不是玩还能是干嘛。

  他看向了旁边的孔立,“孔叔,你知道他们是去做什么吗?”当然了,他也不是想要知道答案,紧接着又兴致勃勃说,“我们悄悄跟上去吧,大晚上的独自出门,孔叔也不放心对不对。”

  孔立不语,只是看着他,还上下瞅着打量,沈有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屁股好比有针扎一样扭来扭去,“孔叔,你有话就说呗,别这样看着我,你那眼神瞅得我心里头害怕。”

  孔立一笑,“我是觉得,你今天挺亮的。亮度和家里的灯泡一样了,我寻思着,还比灯泡更亮。晚上不用开灯都行。”

  “啥?”沈有金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这就是年长者的一贯说话风格吗。

  就像他爷爷,在他小时候最喜欢和他说小孩子吃糖牙齿会长不好,他信以为真,然后转过身,就看见糖块进入了爷爷嘴巴,小老头背着手,吃得乐呵呵,沈有金就深知,他被欺骗了。

  等他以后老了也要乱说欺骗小孩子,苦了小孩,也不能苦了自己啊。

  孔立笑而不语,而沈有金琢磨着话,很快就反应过来,孔叔是说他人家小情侣约会,他跟着去是碍眼的,沈有金撇了撇嘴,不太服气,“我那是担心我姐,有我在场,就没人敢欺负我姐了。”

  这里的欺负自然是指江惊墨,他知道他们是处对象了,可他姐年纪也不大,要是单独出去被占便宜了怎么办。

  之前他们约会,他都有在场做挡箭牌的,当然会放心,现在大晚上的他没能跟着,沈有金就开始担忧了。

  “惊墨有分寸,不会对你姐姐做不好的事,这点不用担心。”孔立放下手柄站起来,“行了,吃饭,瞎操心长不高。”

  沈有金想了想也是,他姐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人,这才没有多想 。

  再说了,他撒泼也没法跟,操心也没用。

  沈佑春和江惊墨在外面吃了一份炒面这才晃悠悠去的舞厅。

  天黑了,街上依旧热闹,进出舞厅的年轻人居多,门牌上的灯光一亮格外抓眼球,开放自由,自然是受欢迎的。

  为了减少稚气,沈佑春出门前穿了条过膝的裙子,露着手臂,一双小皮鞋,头发放下来是微卷的,她没有烫,只是扎了辫子,等时间一久解开头发就有点卷了,只是她的头发天生乌黑顺滑,卷的不明显,所以她带上了一红色发箍,脸不用涂也好看,眉不描而翠,不过抹了点口红提气色。

  江惊墨站在一边,就是简单的白衬衫西裤,衬衫半扎进了裤腰,他带着衣服都是私人剪裁,很合身。他长得高,肩膀宽,还不是瘦弱只剩下骨头,而是精瘦,身形板正,很有精气神,肩膀宽也有结实的肉,看着清爽俊朗。

  两人站在一起,气质相合,沈佑春挽着江惊墨的手臂,笑容自信放光,也没人会能说得出不登对的话。

  进出很多人,以免被碰到肩膀,他们还会侧身让路,等进到里面了,头顶是几个大球在打着五颜六色的灯光,还有不少音乐设备,有人在操作播播放着当下很流行的音乐,很有节奏感。

  舞厅中间聚集了客人在跳舞,大多数是以交际舞为主,一男一女的合跳,有个舞台上还有专门跳舞的工作人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圈围了不少人,中间空出位置是单个人上去跳舞表演,现在有一个女同志在跳,她穿一条红色碎花裙子,踩着黑色小高跟,腿长漂亮,短发烫卷,画着港风妆,大红唇,大耳环,很风情万种。

  既然敢上去跳,那就是心理素质过硬,并且很享受别人对她的欣赏,随着鼓掌声和吆喝声,她笑容大方,跳得更加流畅了,舞蹈不软,相反刚柔并济,有点像拉丁,眼神娇媚却不低俗,是一场只带有欣赏目光的表演。

  还有穿着工作服的人端着酒水窜梭在人群里,订了位置的也会买点零嘴吃的搭配,忘却烦恼欢声笑语,飘荡在这里的是心情,是随心所欲的放开。

  沈佑春从没有来过舞厅,她也不在意会不会认为是乡巴佬,好奇的张望一圈,然后被江惊墨拉去了一个空位置,附近有人了,大部分是组局一起。

  江惊墨招了招手,有个服务员看见后拿着托盘走过来,浅笑着问,“先生,女士,二位需要喝点什么吗。”

  在这里,大家不会称呼同志,见面的话只会是先生女士,即便沈佑春和江惊墨看起来还有少年人的青涩,不过既然进来了,也没人会把他们当成是不成熟,放在这里年代,十七八岁的年纪可以当家了,只是大家的眼界打开,并没有选择在这个年纪开始承担责任,而是有了往后推的选择。

  但是,选择一般只会在往上走的生活阶层,往下是没得选,而人和人的差距也开始越来越远。这里已经是灯红酒绿,有些开始了纸醉金迷,可很多地方连电都还没有接通,依旧穷苦。

  “来两杯果汁,还有一块小蛋糕。”江惊墨知道沈佑春的生活习惯,过了饭点之后就不喜欢吃东西,会觉得难受,只是他刚说完,见着沈佑春拉了拉他的袖子示意,江惊墨一顿,补充说,“把一杯果汁换成一杯果酒。”

  “好的,您二位稍等。”服务员浅笑点头,转身离去了。

  江惊墨偏头看向沈佑春,而她就是好奇的看着舞厅中间,已经换了一首曲子,单独表演的离开了,这会儿全都是双人跳的交际舞,很整齐。

  就连本该坐在位置上的客人,也都随着音乐而起,在男士的邀请之下一起共舞,女士的裙摆摇晃,男士的皮鞋也蹭亮,香水味和酒香味混杂弥漫在空气里发酵,不臭,反而有点醉人,灯光暗下来不刺眼,为彼此的容貌打上了一层朦胧光雾,氛围很好。

  江惊墨站起来,微微弯腰,朝沈佑春举了绅士手,“这位美丽的女士,我有这份荣幸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当然。”沈佑春勾唇明媚一笑,芊芊玉指落入了江惊墨手中,被他温柔的包裹,牵起来漫步进入了舞群里。

  江惊墨的另一只手搭在了沈佑春的腰上规矩放好,而沈佑春的另一只手也搭在了他的肩膀,四目相对。

  学校上音乐课的时候有交过简单交际舞,音乐也分很多场合使用,而宴会上需要用到的音乐和交际舞就很正式。

  随着节奏而起,沈佑春轻盈地转了一圈,裙摆荡开恍若一朵盛开的海棠花,明媚夺目,想要占为己有。

  江惊墨推举她的手,单手背在身后,含笑目光看着心爱的女孩子耀眼夺目。

  待沈佑春回到他面前,他又自然而然抚上沈佑春的腰稍微往怀里带。

  两人在此轻歌曼舞,不知不觉已经成为围观的对象。

  好看的人,跳起舞来,也有着和旁人不同的浪漫,好似普通的舞厅变成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宴会现场,优雅漂亮的大小姐和温润如玉的大少爷,和周边格格不入,又招人向往和羡慕。即便现在已经是新社会,口号上大家都是平等的人民同志,实际上分不分区别,清醒的人依旧会清楚。

  一舞毕,江惊墨虚环过沈佑春的腰,两人回了位置,见着沈佑春红扑扑着小脸蛋,跳舞也是个体力活,她轻喘着气,眼睛亮亮,嘴角还带着开心的笑意,周身洋溢着轻畅的愉悦。

  “刚才跳舞的佑春好漂亮,我都看迷了眼,等下回我们不来舞厅跳了,就在家里跳,我给你弹奏,佑春单独跳给我看,你的翩翩舞姿让别人眼见,我心里难受。”江惊墨对她的喜爱很明显,一连串的夸奖里带着私心。

  鉴于玩得开心,沈佑春也没计较他这点爱吃醋的小性子,懂得怎么反击拿捏,“你跳的也不赖嘛,看来跳舞对象不止我一个人,否则哪里这么熟练。”

  这口黑锅来得太突然,江惊墨推推眼镜,说得格外认真,“佑春这不是在埋汰我吗,我就喜欢过你一个。我和你一样都是在学校里学的,不管是从前,现在,还是以后,我只和你跳舞。”

  “你越来越油嘴滑舌了。”不过沈佑春承认,她也很喜欢听,好话谁不爱呢。

  两人回到位置时,酒水已经被服务生放好了,而小蛋糕是放在碟子里用一个玻璃罩给罩好,灯光下很有食欲。

  沈佑春有点口渴,她伸手就想要端起来喝,可是被江惊墨按住了手没给拿,她也不强行喝,只是抬头疑惑的看他。

  “我们刚才不在,人来人往的,有没有被动过手脚也不清楚,不能喝。”两人是并坐着,江惊墨小声解释。

  沈佑春一听也是这个理,她很惜命的,立马把手给收回来,让江惊墨重新点了一杯,也不敢尝试果酒,就要果汁,可真的拿过来了,她想要喝的时候脑海里就出现江惊墨说的话,她怎么也不敢喝,就算江惊墨说可以喝的没事,沈佑春最后还是放弃了。

  “都怪你乱说,现在好了,浪费了两次钱,真是败家子,就你钱多喜欢装大方给别人白挣。”沈佑春的兴致被败坏了不少,她用手肘抵撞了一下江惊墨的腰,以力道来看,确实是生气了。

  江惊墨凑到了她面前,露着讨好笑容,乖乖认错,“对不起嘛佑春,等会儿回去了,我们再在外面买一杯。”

  沈佑春轻哼了声,有点郁闷,不过知道是在为她好,她也没那么不知好歹。

  这会儿已经不跳舞了,改为有个人拿着拖线话筒在唱歌,他穿着花衬衫喇叭裤,留着齐耳头发还弄卷了点染黄,戴着**镜,唱的是一首港风粤语歌,是不是大家喜欢听的不要紧,节奏的氛围出来。他成为了焦点,刚才单独跳舞的短发女士也出来伴舞,还有一小段火辣的双人舞,他们的组合搭配视觉效果很强烈。

  立即围了不少人,沈佑春需要站起来才能看见,有桌椅的地方比舞厅要高出一些,并且离得有五六米远。

  看了会儿表演,沈佑春的脖子也累了,节目是挺多也挺有趣,就是有点吵,脑子不安静,而且她的肚子有点疼,还有了湿润的感觉 ,担心是经期真的来了,她的时间不固定某一天,但前后相差不久,可能是今天吃了冰导致提前来。

  幸好出门的时候她在包里带了卫生巾,82年的时候有卖的,用卫生巾真的很方便也干净,比用布条事后还得清洗反复用好多了,沈佑春很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每次商场里有了都买回去存放,现在还用票,不过卫生巾不用票用钱就能买,就是太贵了,家底好的才舍得。

  她也是出来读书才知道城里有卫生巾卖这事。普通人获取的发展信息总是滞后一大截,只有走出去,才能寻找出路。

  用过一次之后,沈佑春坚决不会在用布条。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她是和池燕赚了一些钱却还是不够用的原因,想要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哪儿哪儿都要钱。

  “快起来,我要去一趟卫生间。”沈佑春怕真的来了染上裙子,要去看。

  这里都是陌生环境,她不敢一个人乱走,好奇心过去之后,偶尔看见这里的人很痴迷放纵欢乐,摇头晃脑,眼里流出了疯疯癫癫,不太正经的眼神,这种目光有点瘆人,沈佑春是害怕的,全程都紧挨着江惊墨走。

  江惊墨是男生,自然不好靠近女厕所,就在外面等待,不远处还站着几个穿牛仔裤的年轻人,衬衫五颜六色,头发也有型,聚集在一起说话,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偶尔眼神乱看。

  乍一看到江惊墨,他们像是在看一件很有价值的商品,看了一眼,收回目光小声嘀咕着话又回头看他,江惊墨在外的形象一直是斯文有礼,戴着眼镜,一看就是好人家的有学问乖孩子。

  他们的打量没有收敛,不想发现都难,江惊墨表现得好像很拘谨,很不适应,几次之下,他主动也朝他们腼腆一笑算是友好打招呼,就立马撇开目光了,整个人很紧绷,害怕,想逃逃离。

  见状,几人相视一笑,纷纷露出了“有赚头”的意思。

  他们最喜欢拉有学问的人下水了,这种人好面子,还有钱,比起混这条黑路的人好控制多了,只要染上了一点就摆脱不掉这个药瘾,以后找他们要货,肯定拿得出钱,不像那些装佬,要钱没有还想要货,真是皮子痒,欠打。

  舞厅的厕所好不到哪里去,沈佑春进去的时候一股味道扑来,她立马捂着鼻子,厕所的臭味不重,而是一股劣质的烟味,仔细看,她见到角落里站着三个女生,头发有点枯燥,脸色蜡黄,眼睛底下一圈是泛青的,手里拿着打火机在抽烟,就是烟味的制造者。

  并非说女生不能抽烟,只是,在这样的环境,她们抽一口吐出来,表情是有点狰狞的享受,沈佑春看得很别扭,而且她一进去,像是打扰到了怪物,那三人还歪头看她,厕所的灯本来就不亮,暗暗的,她们的眼神怎么说呢,是麻木的,呆滞的,毫无精气神,像是榨干了灵魂,莫名有点阴森,没靠近,却好似闻到了她们身上一股腐烂的恶臭味。

  沈佑春的直觉拉起警报,她打了退堂鼓,也没犹豫,果断转身离开,比起真的染上裙子丢脸,她宁愿选择安全。

  见她走了,三人也没说话,呆呆的回过头继续抽烟,一个人的抽没了就和别人同吸一根,懒洋洋像没骨头一样靠着脱皮的墙,时而又扯着嘴皮,莫名一笑。

  在进厕所的门这边有面镜子,很旧不太清晰了,镜面还有刮痕,因为角度问题,沈佑春即便没回头,也看见那三个女同志的身形,消瘦干瘪。

  在抽完之后,有个人颤抖着手拿出了一包白色的东西,打开之后是白色粉末。

  她们的面容露出了痴迷,用小拇指一沾放在了鼻子下闻,表情是陶醉的堕落不堪,再年轻的容貌,这一刻好似丢弃了血肉,只剩下一架被黑色浸透的骷颅头在走动,站在背光的昏暗角落,惊悚可怕。

  这和村里长辈说过几十年前喜欢抽大烟的人一个样,沈佑春是没有见过,可是听过,因为他们村就有人抽大烟,后面家产全都败光没得抽,他死在了一个风雪交家的夜晚。

  等村里人发现时尸体已经死得僵硬了,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破旧藏青色长衫蜷缩在床上,身形枯瘦如柴,皮肉干巴巴就剩骨头,眼睛下凹,无法闭眼,嘴巴大张,死相很恐怖。

  沈佑春的心脏都颤了颤,不敢再多看一眼,紧紧捂着口鼻,急步离开厕所,出到外面之后才算是觉得逃出了会把她拉入地狱的深渊,沈佑春在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可心跳依旧很乱。

  昨天去找沈有金,发现金条后抖出来的一小包东西,现在还在她的书包里,沈佑春想到了某种可能,陡然吓出了一身冷汗,见到了江惊墨一直在外面等着,有了安全感,她的心这才稳住,过去时也紧紧挨着他抱着手臂,声音有点发颤,“江惊墨,我们快回去吧,我不想待在这里了,一秒都不想。”

  “好。”江惊墨见她脸色不对,牵过手的时候皮肤冰凉,“发生什么事了。”

  沈佑春却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只是说想回家了,江惊墨也不逼她。

  他们走时,刚才在吸烟的几个年轻男人围了过来,有个人还递出了一根烟给江惊墨,“兄弟,这就回去了?时间还早,交个朋友继续玩啊。这是你的马子,不错啊,漂亮,兄弟,有福气。”

  他说着流里流气的话,视线也落在了沈佑春身上流连不走。马子这个称呼,可不止是从港片里传出来是黑路上的人对自己女人的蔑称,在大陆内有些地方,马子也被称为暗娼或者不正经的女子。

  沈佑春不知道这里面的含义,可不妨碍她听出来了轻视,很生气,只是想到了在厕所里见到的画面,她又冷静下来,她一向理智,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不管不顾和别人起冲突,现在是离开这里最重要,她全然忘记了江惊墨会用枪的事,毕竟现在手里也没有啊。

  “时间不早了,改天有时间我们再一起玩。”江惊墨礼貌的浅笑回拒。

  他是笑着,可离开时,余光扫了他们一眼带着冷意,还想拦住的三人立马噤声。

  人在外面,他们也不能明目张胆拦下来逼着江惊墨抽,只能看着江惊墨搂着沈佑春离去。

  “这小子肯定有钱,他手上戴的表我知道,起码要这个数。”有个人伸出一根手指,一百当然不值得,肯定是往千走,一块肥肉在眼前就这样飞走了,他碎了口唾沫在地,很不甘心。

  另一个人也心动了,“那么贵,刚才就应该直接抢,卖出去起码还能白赚八成价格。昨天抢两个初中生给溜了,东西没到手倒卖,保护费也没有,我想去窑子都没钱。今天就诱了两个吸药,可他娘的一个个穷得兜比屁股干净,货卖不出去,老子白干一场,没几个子。”

  “急什么急,盯着他,这种人有钱长得好看的人显眼,比丢在眼前都认不出来的好找。改天就去蹲他,蹲到了就摁着他抽,上头分下来的药是最新的,比之前的还要厉害,抽一支烟都能够他上瘾,想戒掉可不容易 ,和蚂蚁咬血肉一样痛苦,事情保管成。”

  这事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做,熟练的很,昨天下午逮住的那两小子要不是给跑了,否则现在都是他们的提钱“货物”,也是正因为这事要私下里进行,不能闹,被查到肯定得枪毙,这才给放走。

  他们之前是在城郊矿区那边的黑灯舞厅找猎物,就是穷鬼太多,而且是黄和赌占大头,有钱有身份的人也不在那种劣质舞厅玩,只会去更高档的舞厅,他们只好来这里到处看,就是为了找“肥羊”下手的。

  盯上了,要么找机会放在水里,要么勾肩搭背先称兄道弟,要么看谁有点醉了就带走,男人女人都行,而且相比男人,还是女人最值,女人上瘾起来更容易挣钱,她们没钱买药了,还会自己去做“生意”挣钱换药,厕所里的三个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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