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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要求简单的答案_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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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国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第二辑 戈壁酸梅汤和低调幸福

所谓幸福,就是活着,就是在盛暑苦热的日子喝一杯甘洌心脾的酸梅汤。

我想走进那则笑话里去

围坐喝茶的深夜,听到这样的笑话:

有个茶痴,极讲究喝茶,干脆去住在山高泉冽的地方,他常常浩叹世人不懂品茶。如此,二十年过去了。

有一天,大雪,他瀹水泡茶,茶香满室,门外有个樵夫叩门,说:

“先生啊!可不可以给我一杯茶喝?”

茶痴大喜,没想到饮茶半世,此日竟碰上闻香而来的知音,立刻奉上素瓯香茗,来人连尽三杯,大呼,好极好极,几乎到了感激涕零的程度。

茶痴问来人:

“你说好极,请说说看,这茶好在哪里?”

樵夫一面喝第四杯,一面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我刚才快要冻僵了,这茶真好,滚烫滚烫的,一喝下去,人就暖和了。”

因为说的人表演得活灵活现,一桌子的人全笑了,促狭的人立刻现炒现卖,说:

“我们也快喝吧,这茶好吔!滚烫哩!”

我也笑,不过旋即悲伤。

人方少年时,总有些沉溺于美。喝茶,算是生活美学里的一部分。凡有条件可以在喝茶上讲究的人总舍不得不讲究。及至中年,才不免悯然发现,世上还有美以外的东西。

大凡人世中的美,如音乐,如书法,如室内设计,如舞蹈,总要求先天的敏锐加上后天的训练。前者是天分,当然足以傲人,后者是学养,也是可以自豪的。因此,凡具有审美眼光之人,多少都不免骄傲孤慢吧?《红楼梦》里的妙玉已是出家人,独于“美字头上”勘不破,光看她用隔年雨水招待贾母刘姥姥喝茶,喝完了,她竟连“官窑脱胎白盖碗”也不要了——因为嫌那些俗人脏。

黛玉平日虽也是个小心自敛的寄居孤女,但一谈到美,立刻扬眉瞬目,眼中无人,不料一旦碰上妙玉,也只好败下阵来,当时妙玉另备好茶在内室相款,黛玉不该问了一句:

“这也是旧年的雨水?”

妙玉冷笑一声:

“你这么个人,竟是个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统共得了那一鬼脸青的花瓮一瓮,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开了,我只吃过一回,这是第二回了。你怎么尝不出来?隔年蠲的雨水,哪有这样清凉?如何吃得?”

风雅绝人的黛玉竟也有遭人看作俗物的时候,可见俗与不俗有时也有点像才与不才,是个比较上的问题。

笑话里的俗人樵夫也许可笑,——但焉知那“茶痴”碰到“超级茶痴”的时候,会不会也遭人贬为俗物?

为了不遭人看为俗气,一定有人累得半死吧!美学其实严酷冷峻,间不容发。其无情处真不下于苛官厉鬼。

日本十六世纪有位出身寒微的木下藤吉郎,一度改名羽柴秀吉,后来因为军功成为霸主,赐姓丰臣,便是后世熟知的丰臣秀吉。他位极人臣之余很想立刻风雅起来,于是拜了禅僧千利休学茶道。一切作业演练都分毫不差,可是千利休却认为他全然不上道。一日,丰臣秀吉穿过千利休的茶庵小门,见墙上插花一枝,赶紧跑到师父面前,巴巴地说了一句看似开悟的话:

“我懂了!”

千利休笑而不答——唉!我怀疑这千利休根本是故布陷阱。见到花而大叫一声“我懂了”的徒弟,自以为因而可以去领“风雅证书”了,却是全然不解风情的。我猜千利休当时的微笑极阴险也极残酷。不久之后,丰臣就借故把千利休杀了,我敢说千利休临刑之际也在偷笑,笑自己有先见之明,早就看出丰臣秀吉不能身列风雅之辈。

丰臣秀吉大概太累了,“风雅”两字令他疲于奔命,原来世上还有些东西比打仗还辛苦。不如把千利休杀了,从此一了百了。

相较之下,还是刘姥姥豁达,喝了妙玉的茶,她竟敢大大方方地说:

“好虽好,就是淡了些。”

众人要笑,由他去笑,人只要自己承认自己蠢俗,神经不知可以少绷断多少根。

那一夜,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真想走到那则笑话里去,我想站在那茶痴面前,他正为樵夫的一句话气得跺脚,我大声劝他说:“别气了,茶有茶香,茶也有茶温,这人只要你的茶温不要你的茶香,这也没什么呀!深山大雪,有人因你的一盏茶而免于僵冻,你也该满足了。是这人来——虽然是俗人——你才有机会得到布施的福气,你也大可以望天谢恩了。”

怀不世之绝技,目高于顶,不肯在凡夫俗子身上浪费一丝一毫美,当然也没什么不对。但肯起身为风雪中行来的人奉一杯热茶,看着对方由僵冷而舒活起来,岂不更为感人——只是,前者的境界是绝美的艺术,后者大约便是近乎宗教的悲悯淑世之情了。

生活赋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不知道她有没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的丑,而且显然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由于老才丑的。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她人矮,显得叉着脚走路的两条腿分外碍眼,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受的,她已经走了快一辈子路了,却是永远分明是一只脚向东,一只脚朝西。

她当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用一只老式的炉子,摆在门口当风处,劈里啪啦地扇着,嘴里不干不净地咒着。她的一张丑皱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已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地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地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在某个深深的巷底。

麻糬车

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补造了“米麻”“糬”两个字。(武则天也不过造了十九个字啊!)

曾有一个古代的诗人,吃了重阳节登高必吃的“糕”,却不敢把“糕”字放进诗篇。“《诗经》里没用过‘糕’字啊,”他分辩道,“我怎么能贸然把‘糕’字放在诗里去呢?”

正统的文人有一种可笑而又可敬的执着。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这一回事,他们高兴的时候就造字,而且显然也很懂得“形声”跟“会意”的造字原则。

我喜欢“麻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

我喜欢“麻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麻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蜜、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麻糬似乎只卖给小孩,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麻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麻糬车都用它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番薯的摇竹筒,都各有一种单调而粗糙的美感。

麻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铁杆轮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钟响二次,或者四次。这根起来,那根就下去;那根起来,这根就下去。并且也说不上大起大落,永远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沉浮。沉下去的不过沉一个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着麻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嘀嗒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麻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阳以漠然的神气遥遥地笼罩着大地,像某些曾经蔓烧过一夏的眼睛,现在却浑然遗忘了。

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椪柑”种的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

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

一只丑陋的狗

久雨乍晴,春天的山径上鸟腾花喧,无一声不是悦耳之声,无一色不是悦目之色。

忽然,跑来一只狗,很难看的狗,杂毛不黑不黄脱落殆半,眼光游移戒惧,一看就知道是野狗。经过谨慎的研判,它断定我是个无害的生物,便忽然在花前软趴趴地躺下,然后扭来扭去地打起滚来。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厌恶,因为这么好的阳光,这么华灿的春花,偏偏加上这么一只难看的狗,又做着那么难看的动作!

但为了那花,我一时不忍离去。奇怪的是,事情进行到第二秒,我忽然觉得不对了,那丑狗的丑动作忽然令我瞠目结舌,因为我清楚地感知,它正在享受生命,它在享受春天,我除了致敬,竟不能置一词。它的身体先天上不及老虎花豹俊硕华丽,后天的动作又不像受过舞蹈训练的人可以有其章法,它只是猥猥琐琐地在打滚——可是,那关我什么事,它是一只老野狗,它在大化前享受这一刻的春光,这个五百万人的城市里,此刻是否有一个人用打滚的动作对上帝说话:

“你看!我在这里,我不是块什么料,我活得很艰辛,但我只要有一口气在,我就要在这阳光里打滚,撒欢,我要说,我爱、我感谢。我不优美,但我的欢喜是真的。”

没有,城市族类是惯于忘恩负义的,从不说一句感谢,即使在春天。

那一天,群花在我眼前渐渐淡化,只剩那只老丑的狗,在翻滚讴歌,我第一次看懂了那么丑陋的美丽。

找个更高大的对手

两个小孩滚在地上打架,一个五年级,一个三年级,小的那个显然打不过大的,头上被打裂了一个口子,血流出来。

二十六年以后,孩子头上的血口早已缩为一个不显眼的疤。

“你那时候为什么要跟五年级的打?”

“忘了,好像是为了争躲避球吧?”

“你不知道他个子比你大吗?”

“晓得,但没办法,”他说,“我不喜欢比我小的对手,我喜欢跟高手较量——我这辈子就喜欢和高手较量。”

当年那个孩子,后来成了一个导演,叫黄以功。

“小学四年级,老师姓李。”他记得很清楚,“师范刚毕业,长得小巧玲珑、干净清爽,我真喜欢她,我第一次了解什么叫爱的教育,她叫我做级长,我后来一直做级长,做到中学毕业——包括中学留级的第七年。”

“功课像你这样‘不怎么样’的人,还能做级长吗?”

“也许我表达能力好,也许我美术特别好,也许我扫地比别人主动……不晓得——说来好玩,我太喜欢那李老师了,所以以后我喜欢的女孩子也是那一型的,小巧、清爽……”

“嗒嘀嗒——嘀嗒——嘀嗒……”

凄厉的喇叭声,又有人死了。

在极乐殡仪馆旁边,那小男孩漠然地听着送葬的音乐。又过了一会儿,他用同样漠然的眼睛扫了一眼天上的黑烟,那是从火葬场升起的。

而他的家,刚好搭在殡仪馆和火葬场之间。

“生死,我看多了,没什么!”许多年以后,他仍然如此淡淡地一挥手。

那个家,只有两个榻榻米大,却住着他的父母和他。

家徒四壁,里面却塞满许多看不见的东西,一些飘飘忽忽的回忆,赴台时未能带出来的三个姐姐,死在路上的弟弟,故乡……塞得人心头满满的。

有一天,父母意外地给了他一个特别丰富的便当,里面有蛋有肉,另外还给他五块钱,那一天,他们也对他特别慈爱,他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那年头的五元比现在的两百元还多吧?

而那一天,那对贫穷夫妻走到华山火车站,准备自杀,因为日子实在是穷得一筹莫展了。所能留给儿子的遗产只是一个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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