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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_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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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

最后一个标题极引了英曼的注意力,他出声地读了一遍:《通往更富足的生活》 。

——这可是许多人追求的,那女人说,但我不太肯定,一袋子面粉就能让人走向富足。

——对。英曼说。照他的经验看,富足确实是难以得到的东西,除非你把坎坷困苦的分量也计算在内,它们可是应有尽有的。但一个人真正想得到的那种富足,则另当别论了。

——匮乏才是人生的常态,我是这么看的。那女人说。

——正是。英曼道。

女人俯身在炉盖上将烟袋锅里剩下的火星敲净,然后放回嘴里猛力吹着,简直都要吹得呜呜作响了。她从围裙的兜里拿出一只烟袋,重新把烟袋装满,用长满老茧的拇指将烟丝压实,然后在炉火中点燃一根草棍,凑到烟袋上,嘴里吸着,一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你那个红色的大伤疤和那两处小的新伤是怎么来的?她问。

——脖子上的伤是去年夏天,在环球酒馆附近落下的。

——在酒吧斗殴给刀子割的?

——作战的时候,在彼得斯堡下边。

——那么说是联邦军用枪打的?

——他们想进占威尔登铁路线,我们的目标是阻止他们。整个一下午,战斗在矮松林、笤帚草丛、农田等各种各样的地方进行。那是一片灌木丛生的可恶的低地,天气闷热,我们全都大汗淋漓,裤腿上都能搓下汗沫来。

——我猜你肯定想过很多次,如果子弹再偏拇指那么宽的一点,你就活不成了。现在都差点把你的脑袋掀掉了。

——是的。

——看起来好像还可能会裂开呢!

——感觉像有这个可能。

——那新伤呢?是怎么来的?

——都一样,是枪打的。英曼说。

——北军?

——不是,另一伙人。

那女人挥去面前的烟,似乎对英曼受伤的复杂细节有些不耐烦。嗯,她说,这些新伤倒是不重。愈合以后就被头发盖住,除了你自己和你的心上人,没人会知道。她用手指抚摸你的头发时,只会觉察到一个小小的疤痕。我想知道的是,打这么多的仗,全为了大人物们的黑奴,你觉得值得吗?

——我不是这么看的。

——你还能有什么别的看法?她说,平原地区我到过不少地方。黑奴让那些有钱人骄横、丑恶,让穷人卑鄙无耻。它是大地上的一个诅咒,人们是在引火烧身。上帝要解放黑奴,为奴隶制而战就是反对上帝。你有奴隶吗?

——没有。我认识的人几乎都没有。

——那又是什么,让你义愤填膺,不惧死亡参加战斗呢?

——四年前或许我可以说出一个理由,现在我真是不知道了。不过,我确实已经受够了这一切。

——这算不上真正的回答。

——我想,许多人参战都是为了驱逐入侵者。我认识的一个人曾经去过北方的大城市,他说那里没有一点好的地方,我们打仗,就是为了避免变得和他们一样。我所知道的是,任何人如果以为联邦军愿意为解放奴隶而付出生命,那他是把人性想得太善良了。

——既然打仗有这么多好理由,我倒想知道你干吗还要开小差?

——是休假。

——是啊!她说着身子向后一仰,格格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了一个大笑话。休假的士兵,她说,却没任何证明,给人偷了。

——是丢了。

她止住笑看着英曼说:你听着,我哪边都不沾,你是不是逃兵,对我来说,就跟往这炉子里吐口痰一样,我一点都不在乎。

似乎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她吐出一口黑糊糊的浓痰,划出一道弧线准确地落进敞开的炉门里。她转回头看着英曼说:你这样做很危险,仅此而已。

他看着她的跟睛,惊讶地发现,其中竟然饱含着善意,尽管她说起话来总是那么狠叨叨的。很长时间了,从没有哪个人像这位羊婆婆那样,让他想一吐心头郁积。他说起每当想到一八六一年的时候,自己竟然满怀激情,离家去与北军中可怜的磨坊工人战斗,所感觉的羞耻。他们是如此无知,需要多少惨痛的教训,才肯相信装弹的时候要弹丸朝前。这就是我们的敌人,数目多到连他们自己的政府都不看重。一年接一年,他的被驱赶着向前,似乎无穷无尽,怎么也杀不绝,直到你已经杀厌了,他们却仍在列队向南挺进,永无休止。

然后他又讲起,今天早晨他发现了一棵晚熟的越橘,果实向阳的一面已经是灰蓝色,背光的一半还是青的。他摘下几颗当做早餐。然后又看到一群迁徙的鸽子,要去遥远的南方某处过冬,它们飞过时,有一瞬间遮蔽了太阳。当时他想,至少这些还没有变,果子还在成熟,鸟儿依旧在飞翔。四年了,他所见到、所经历的,除了变化还是变化。他猜想,对变化的企盼,应该是形成初期战争狂热的一个因素。新的面孔、新的地方、新的生活,都有莫大的吸引力。还有新的法律,你可以随意杀人,不必坐牢,相反却会因此被授勋。打仗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信念,这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英曼现下忖度,是无聊,是对日复一日生活的厌倦,使人们拿起了武器。战争让人摆脱一成不变的生活,摆脱太阳的东升西落和四季的轮转,它制造出一个全新的、自成一体的气候,英曼也未能逃脱它的诱惑。但或早或晚,看着人们用各种各样的工具,不分青红皂白的互相残杀,你会厌倦恶心到无以复加。所以,那天早晨,他看着越橘和鸽子,心情畅快起来,很高兴它们一直在等着自己恢复理性,尽管他也担心,怕自己再难与一个和谐的世界相容。

听他说罢,那女人想了一会儿,然后用烟袋嘴朝着他的脖子和头一比,说:还很疼吗?

——一直疼,似乎就不会停了。

——看来也是这样,红得像他妈的苹果。但我可以给你帮点忙,这可是我的本行。

她站起身,从橱柜拿出一篮子风干的罂粟,开始做鸦片酊。她把罂粟壳一颗颗摘下来,用缝纫针刺破,然后装进一个上釉的坛子里,放在炉子旁,等着鸦片慢慢发散出来。

——过一会儿就好了,到时候再加点玉米酒和糖进去,喝起来更舒服些。让它多泡些时候,增加浓度,治任何疼痛都有效一-关节疼、头疼,什么都行。如果睡不着觉,就喝上一口,躺在床上,很快你就人事不知了。

她又走到橱柜前,拿出一只细口的罐子,伸进一根手指,蘸了些像车轴润滑油一样的黑色药膏,涂在英曼脖子和头的伤处,闻起来有股浓烈的草药的苦味。她的手指刚碰到英曼的伤口时,他不禁抖了一下。

——不过是疼而已,她说,最终会消失的。等它消失以后,你就会忘记,至少不会记得当初疼得有多厉害,它会慢慢变淡。痛苦在我们的心里,不会像幸福那样长久停驻。这是神赐予我们的一种天赋,是他眷顾我们的一个标志。

开始英曼想和她争论,但又觉得最好还是保持沉默,让她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只要她能从中得到安慰,哪怕她的想法全是错的。但他的嘴却不听话地说:我无意去追究为什么要有痛苦,一开始制造出痛苦这种东西的人,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

那老太太望着炉门中的火,然后又瞧了瞧自己的食指,上面还沾了油腻的药膏。她用拇指在食指上快速地搓了三下,然后在围裙下摆上蹭干净。操心完手指头,她放下手,对英曼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仅是回忆久远以前的幸福,就够让人痛苦的了。

她把装药膏的罐子用玉来心塞住,放到英曼的口袋里。带着吧,她说,厚厚地涂在伤口上,用完为止。不过别碰到衣领,洗不掉的。然后她又从一个大羊皮口袋里掏出一把卷扎好的草药块,像一截截很粗的方头雪茄。她把药块放进英曼的手里道:一天吃一块,现在就吃。

英曼把它们装进口袋,留了一块放进嘴里。药块似乎在嘴里膨胀起来,湿乎乎的一大团,像含了漫漫的板烟,发出一股臭袜子味儿,怎么也咽不下去。英曼的眼睛都流出泪来,马上就要呕吐,他赶紧抓起杯子,用乳清把药冲了下去。

晚上白豆汤和小羊肉煮好,他们并肩坐在棚下吃饭,雨水落进树林的沙沙声不绝于耳。英曼连吃了三大碗。饭后,他们每人倒了一小陶杯鸦片酊,然后一边向火里添着柴火,一边聊天。英曼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说起了艾达。他逐条地描述她的性格和人品,还讲到自己在医院作出的决断:他爱艾达,希望和她结婚。尽管他明白,婚姻意味着相信存在这样一种未来,从理论上,像两条在时间中延伸的直线,越来越靠近,直到合而为一。他对这种观念心存疑问,况且,也根本不能肯定,艾达是否会愿意接受像他这样一个肉体和精神都伤痕累累的人的求婚。他最后说,尽管艾达小毛病挺多,比较难伺候,可在他看来却很美丽。她常常半阖的眼睛目光下视,稍微有点不对称,让她总是显得有点忧郁。但英曼觉得,这让她的美貌更为突出。

那女人看着英曼,好似破天荒头一回听到这么傻的话。她用烟袋嘴指着英曼说:你听着,为美丽娶一个女人,就跟吃鸟为了听它叫一样,都是愚不可及的。不过,大多数人都会犯这个错误。

他们坐了一会儿,默默地呷着鸦片酊,入口带点甜味,很浓,像高粱糖浆一样粘稠浑浊。它的味道接近蜂蜜酒,只是没有蜜味,粘粘地挂在杯子上,英曼得伸出舌头去舔。雨下得更大了,几个雨点穿过棚顶的缝隙,落进火星嗤嗤作响。这是一种孤寂的声响,除了雨和火,再没有别的东西。英曼想像自己在冷山上,选一个同样荒凉孤寂的地方,过类似的与世隔绝的生活。在雾气弥漫的岩石上,建一个小木屋,几个月见不到一个人影,生活得和羊婆婆一样单纯,与世无争。这是一幅非常感人的图景,然而在内心深处,英曼却知道,自己痛恨每一分钟这样的生活,每一天都会遭受孤独与渴望的折磨。

——冬天这里肯定很冷。英曼说。

——非常冷。在最冷的几个月,我让火一直烧得很旺,被子如厚。但我最怕画画时墨汁和水彩冻住,有的日子我坐在桌边,把水杯夹在两腿中间保温,但当我用画笔上色的时候,没等笔尖伸到纸上,毛就冻硬了。

——你那些本子是做什么用的?英曼问。

——作记录,那女人说,在里面绘画,还写些东西。

——是关于什么的呢?

——一切东西。山羊、植物、天气。我记录一切的发展变化,这会占去一个人全部的时间。错过一天,可能就永远没法回头补上了。

——你是怎么学会写字、读书和画画的?英曼问。

——跟你一样,都是别人教的。

——你就这样过了一辈子?

——到目前为止是这样,可我还没死呢。

——你住在这里不感觉孤独吗?

——偶尔会有一点吧。但要干的事情太多,一忙起来我就顾不上想别的了。

——你一个人要是生病了怎么办?英曼问。

——我的草药多的是。

——那要是死了呢?

那女人说,这样离群索居确实有不利的地方。她知道无论出了什么事,都不会有人来帮忙,她也不想活到不能动弹的时候。不过,她感觉离那一天还远着呢。知道自己很可能死于孤寂之中,没人给安葬,她却一点也不为此发愁。等到觉着快咽气了,她打算就在石崖顶上一躺,让渡鸦把她的尸体啄碎,带着她飞向远方。

——不是渡鸦就是虫子,就这两样,她说,我宁可让渡鸦展开黑色的翅膀,带着我飞走。

雨越来越大,从棚顶不断滴下来。该休息了,英曼爬到篷车底下,用毯子裹住身体睡着了。等他醒来,白天已经过去,又到了傍晚。一只渡鸦落在轮辐上看着他。英曼起身,在伤处涂上药膏,吃了一块草药,又喝了一口鸦片酊。那女人为他准备了更多的羊肉白豆汤,他在篷车的台阶上吃饭的时候,她坐在旁边给他讲了一个冗长无聊的故事。说有一次她向南到首府做交易,卖给一个人半打山羊,钱已经到手了,她才想起来忘了摘羊脖子上的铃铛。那人拒觉了她的要求,说交易已经完成了。她说铃铛不是交易的一部分,他唤出狗来,把她赶走了。晚上,她带着刀子回去,割断羊脖子上的皮项圈,把铃铛全拿了回来,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一路咒骂着走出了首府的大街。

她讲的时候英曼一直觉得迷迷糊糊的,药在身体里起作用了。

等她说完,英曼拍了拍她满是皱纹和老人斑的手背,说:真是一位夺羊铃铛的女豪杰。

英曼又睡着了。醒来时天是黑的,雨已经停了。天气很冷,羊在他身边趴成一堆取暖,它们身上的味道太重,熏得英曼几乎流出眼泪。他说不上现在是睡前的同一晚,还是己经又过了一个白天。篷车地板的缝隙中透下几线油脂灯的亮光,英曼从车下爬出,站起身,脚下净是湿漉漉的落叶。一小片月亮斜挂在东方,星星全部悬在老地方,一颗颗又冷又亮。山脊后面,一座黑黝黝的巨大石峰,高高插进天空,像一个哨兵,随时警惕着从天而降的侵袭。上路的强烈冲动又袭上英曼心头。他敲了敲篷车的门,等那女人叫自己进去,却没人回答。英曼开门走了进去,她不在车里。他看着桌上的本子和纸,拿起一本日记随手打开,见上面画着山羊。它们的眼睛和脚画得跟人一样,下面写的话很乱,似乎是比较山羊在热天和冷天的不同表现。英曼接着往前翻,看到一些图上画着植物,还有更多的山羊,姿态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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