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日康复”。
“我也希望风谷镇能早日康复。”理查德说。
理查德要我带他到镇上隐秘的地点,也就是那些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隐秘场所。大家在那里撒野,青少年在那里聚会喝酒,也有人单独去那里思考人生的方向。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脱轨的时候。我第一次去那里是玛丽安去世那天,第二次则是举起刀的那个晚上。
“那两个女孩是在哪里被杀掉的,我们还不知道。”理查德说。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我们只知道弃尸地点,而且现场都遭人严重破坏。”他顿了一下。“对不起。说‘杀掉’很难听。”
“屠宰场的工人才这样说。”
“哇,‘屠宰场’,卡蜜儿,好高级的词,风谷镇的人应该不会用吧。”
“是是是,你们堪萨斯市的人最有涵养!”
我指点理查德开上一条没有路标的泥巴路,我们在一片及膝高的野草间停车,安的陈尸地点就在往北十六公里处。我扇一扇颈背,好闷,长袖紧紧黏在臂膀上,我捏起衣服抖了几下。昨晚的酒气蒸发成皮肤上的汗珠,不知道理查德会不会闻到。我们走进树林里,下坡、上坡。白杨树叶一如往常,在缥缈的微风里闪闪发光。偶尔可以听见鸟儿惊飞,动物一掠而过。理查德跟在我后面,随手揪几片叶子,一边走,一边慢慢撕。走到目的地时,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汗从我脸上滴下来。眼前是一座倾斜的老校舍,里头只有一间小教室,葡萄藤在石板瓦上穿进穿出。
进入校舍,墙壁上钉着半块黑板,黑板上花花绿绿。枯叶和酒瓶散落在地板上,夹杂着一些年代久远的啤酒罐,罐子生锈,而且那时候上面还没有拉环。教室里保留了几张小桌子,其中一张盖着桌布,桌子正中央摆着一瓶干枯的玫瑰。真可怜,在这里享用浪漫晚餐。希望他们当时进行得还算顺利。
“这张不错。”理查德指着一幅蜡笔画。浅蓝色的牛津布衬衫黏在他身上,我隐约可以看出他健美的胸肌轮廓。
“显然跑到这里玩的大多是小孩子。”我说,“但这里离溪边很近,所以我想应该带你来看看。”
“嗯哼。”在沉默中,他凝视着我。“你平常在芝加哥,下班后都做些什么?”他靠着桌子,从花瓶里抽出一朵干枯的玫瑰,揉碎花叶。
“我都在做什么?”
“你有男朋友吗?我想你一定有。”
“错了。我很久没交男朋友了。”他开始摘玫瑰花瓣。我不知道我的回答有没有激起他的兴趣。他抬头看着我,开怀地笑了。
“你很难追,卡蜜儿。你不会一直嚷着我跟你说我跟你说。你让我自己问。这很特别,我喜欢。通常一般女人,你想让她们闭嘴不容易。我不是在说你。”
“我不是故意要那么高冷。只是没料到你会问这个问题。”我重新掌握对话的主导权。闲扯和斗嘴,这我没问题。“你有女朋友吗?你一定脚踏两条船吧。一个金发、一个褐发,正好搭配你的领带颜色。”
“全部答错。我单身,上一任女朋友是红头发,跟我的日用品完全不搭。后来不得不分手。很好的女孩,可惜。”
换作平常,我最讨厌理查德这种男孩,他们从小到大吃好的、用好的,有长相、有魅力、有头脑,可能还很有钱。我对这种男生向来没有兴趣。他们太没个性,而且通常胆子很小,碰到难堪、尴尬的事,直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但理查德不会让我觉得很无趣。可能是因为他笑得很邪恶,也可能是因为他要面对丑陋的事情才能赚钱。
“你小时候来过这里吗,卡蜜儿?”他的声音很小,非常害羞,两只眼睛看着旁边,午后的阳光晒得他的头发金光闪烁。
“当然来过啊,这里是调皮捣蛋的完美地点。”理查德走向我,把剩下的玫瑰递给我,用手指抚摸我汗涔涔的脸颊。
“看得出来。”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希望自己在风谷镇出生长大。”
“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我说。这倒是真心话。我突然感伤在自己成长的岁月里,竟然没认识半个像理查德这样的男孩子,可以带给我一点挑战性。
“你很美,你知道吧?”他问,“我早就想跟你说,但又怕说了会碰钉子。所以我想……”他勾起我的下巴,吻我,刚开始慢慢地,后来发现我没挣脱,便拥我入怀,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
这差不多是我三年来第一次接吻。我的手在他的背肌之间游移,玫瑰从我手里掉落。我揭开他的领口,低头舔他的脖颈。
“我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他一边说,一边抚摸我的下巴。“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一整天都无心做事,被维克里赶回了家。”说完他大笑。
“我也觉得你很帅。”我说着便牵起他的手,以免他的手不安分地乱摸。我的上衣很薄,我不想让他摸到我的疤。
“我也觉得你很帅?”他大笑。“天啊,卡蜜儿,你这个人真没情调。”
“我只是觉得措手不及。我的意思是,你跟我,感觉不妙。”
“的确很糟。”他亲吻我的耳垂。
“还有,你不是想看这个地方吗?”
“卜蕾大小姐,我来的第二周,就把这个地方好好搜过了。我只是想约你出来走走而已。”
后来发现,另外两个我想带他去的地方,他也都已经搜过了。一个是树林南边的废弃猎棚,他在那里找到一条黄色格纹缎带,经两边家长指认后,确定并非受害者所有;另一个是风谷镇东边的峭壁,可以坐着远眺密西西比河,他在那里找到小孩子的球鞋印,但跟两个小女生的鞋印不相符。他还在草叶上发现干涸的血迹,但跟两个小女孩的血型对不上。我再次展现出自己有多没用,理查德也再次表示自己不在意。我们还是开车去了一趟峭壁,带着半打啤酒,坐在太阳下,看着密西西比河闪着银光,像一条倦懒的蛇。
玛丽安可以下床走动时,她最喜欢来这个地方。有那么一瞬间,我可以感觉到她娇小身躯的重量压在我背上,在我耳边暖烘烘地笑着,皮包骨的手臂紧紧围住我的肩膀。
“如果是你,你会把小女孩带去哪里勒死?”理查德问。
我猛然被拉回现实,回答道:“我的车上或房间里。”
“拔牙呢?”
“可以盥洗善后的地方。地下室、浴缸。小女孩是先死掉的吧?”“这是你的问题之一吗?”
“没错。”
“两个都是先死掉的。”
“死了很久吗?久到牙齿拔下来都不会流血?”
一艘下行的平底船在急流中打转,男人们拿着长篙出现在甲板上,把船头导向正确的方向。
“娜塔莉流血了。她刚断气牙齿就被拔下来了。”我脑海中浮现出娜塔莉的身影,死不瞑目的棕色眼睛,整个人瘫倒在浴缸里,有人从她嘴里撬出一颗颗牙齿。血迹斑斑的下巴。拿着钳子的手。女人的手。
“你相信詹姆斯·卡比西吗?”
“这我不知道,卡蜜儿,我没有骗你。那孩子吓坏了。他妈妈一直打电话来,要我们派人保护他。他说那个女人一定会找他。我审讯时故意刁难他,说他骗人,看他会不会改变说辞。结果没有。”他转过来跟我面对面。“我可以告诉你:詹姆斯·卡比西相信自己的说辞。但我看不出其中的可能性。这跟我搜集的资料不符。不知道哪里怪怪的,可能是警察的直觉。你自己也采访过他,你有什么看法?”
“跟你一样。我想他可能因为妈妈得癌症吓坏了,所以把恐惧投射到其他事情上。我也不知道。约翰·肯尼呢?”
“就资料判断:年龄吻合,又是受害者家属之一,而且对整件事的反应太过激烈。”
“遇害的是他亲妹妹。”
“对。可是……我自己也是男孩子,我跟你说,一般青少年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在公共场合掉眼泪,但他却哭得整个镇的人都知道。”理查德用空的啤酒瓶吹出“呜”的空响,对来往的拖船发出类似求偶的叫声。
月亮出来了,蝉鸣沸腾鼓噪,理查德放我在家门口下车。打开门,看见我妈坐在螺旋梯的最下面,旁边放着一壶杏仁酸酒。
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衣,袖子是稚气的公主袖,领口镶着一圈缎带。她多此一举地在手上包着雪白的纱布,尽管她已经喝醉了,纱布却还是洁白如新。我进门时,她微微摇晃,好像一缕幽魂,在心里挣扎要不要消失。最终,她决定留下。
“卡蜜儿,过来坐。”她用手招呼我过去。“等等!先去厨房里拿酒杯。你陪妈妈喝一杯。陪一陪你妈。”一定没好事,我一边咕哝,一边拿了个平底杯。但在这层抱怨下,我心想:这是要跟她单独相处啊!我感觉到一阵童年残留下来的悸动。镇定一点。
我妈倒酒鲁莽,但在满杯前收手,算得刚刚好;不知道她变了什么戏法,竟然能稳稳地把酒端到我唇边,半滴都没有洒出来。她看着我,得意地笑了笑。她身体往后,靠着螺旋梯的中心柱,侧着腿坐好,小口喝酒。
“我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你了。”她说。
我知道她不喜欢我,但我从没听她坦率承认过。我告诉自己说,我应该要兴致高昂,像是发现新大陆的科学家,但我的喉咙卡得很紧,要很努力才有办法呼吸。
“你让我想起我妈——你的外婆娇亚。你疏离、冷漠,而且非常非常自以为是。我妈也从来没有爱过我。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一阵愤怒窜过我全身上下。“我又没说过我不爱你,你这样说未免也太可笑了。真可笑!是你不爱我才对吧,从小你就不爱我。我从你身上只感觉得到冷漠而已,别恶人先告状。”我开始用掌心摩擦楼梯的直角。我妈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停止动作。
“你总是那么任性,一点也不可爱。我忘了你那时候六岁还七岁,我想帮你上发卷,希望你第二天拍证件照比较上相,但你却拿我的布剪把头发全都剪掉。”我不记得我做过这种事。我只听说安用剪刀把头发剪掉。
“我才不相信,妈。”
“意见真多,跟那些女生一样。我想多跟她们亲近,跟那两个死去的女孩子。”
“你说要亲近她们是什么意思?”
“她们让我想到你,成天在镇上跑来跑去撒野,像漂亮的小动物一样。我想如果可以多跟她们亲近,说不定就会比较了解你。如果我可以喜欢她们,说不定就有办法喜欢你。但我没有办法。”
“对啊,我想也是。”老爷钟敲了十一下。我好奇我妈一辈子住在这里,总共听那座钟敲了几声。
“你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那时候还是孩子,比你现在小多了,我以为你救得了我。我以为你会爱我,然后我妈就也会爱我。真是可笑。”我妈的声音蹿高,湿冷,像在暴雨中纷飞的红色围巾。
“我那时候还很小。”
“你从小就不听话,都不肯吃东西。好像在惩罚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来。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笨蛋,像个小孩子。”
“你是小孩子啊。”
“现在你回来了,我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是玛丽安不是她?”高涨的愤怒突然摊平成黑暗的绝望。我在原木地板上摸到钉木板的钉针,我把钉针塞在指缝里。我绝对不要为了这个女人掉眼泪。
“我留在世上也没多大的意思,妈,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好过一点。”
“你真讨人厌。”
“有其母必有其女。”
我妈突然扑向我,一手抓着我一边手臂。接着,她把手伸到我背后,竖起一根手指,用指甲在没有疤痕的皮肤上画圈。
“你就只剩这里了。”她用气音对我说。她的口气又香又腻,像深井里的空气。
“对。”
“有一天,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上面。”她摇了摇我的身子,松开手,留我一个人坐在楼梯上,只有喝剩的温酒陪伴我。
我把剩下的杏仁酸酒喝完,做了一个又黑又黏的梦。我妈割开我的皮肤,把我的内脏一个一个掏出来,绣上她的名字,再一个一个丢回去,还随手扔了一些失物进去,有我十岁转泡泡糖机转到的橘色荧光塑料球,有我十二岁时穿的紫色毛袜,有高一时男生送我的便宜镀金戒指。她每扔一个,我就松一口气:还好找回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心里既彷徨又害怕。我拿出水壶,灌一口伏特加排解恐慌,结果马上跑到厕所狂吐,秽物里有一丝一丝甜甜的咖啡色口水,是昨夜的杏仁酸酒。
我扒光衣服,跨进浴缸,白瓷冰凉地贴在我的背上。我躺平,扭开水龙头,任凭水位越爬越高,直到水位高过耳朵,“咕噜”一声,像船沉入海的声音一样令人满足。我能不能锻炼自己,任水位盖过我的脸,然后睁着眼睛淹死在浴缸里?只要能对淹没自己那最后的五厘米不为所动,我就成功了。
自来水刺痛我的眼睛,盖过我的鼻子,完完全全地包围了我。我想象自己从上往下看:薄薄一层水纹底下,我的身体皮开肉绽,我的脸上面无表情。我的身体不肯安静,尖叫着马甲、龌龊、寡妇、啰唆。
我的胃和喉咙都在收缩,拼命挣扎着要呼吸。手指、妓女、空洞!我要求自己安静下来。多纯净的死亡方式啊!花朵、花苞、花容。
我冲出水面,大口吸气,仰头面朝天花板,好喘。放松放松,我告诉自己。放松,乖孩子,没事的。我拍拍脸颊,哄骗自己——真可悲,但喘息声停下来了。
忽然,一阵恐慌席卷而来。我伸手去摸背后那块圆形的皮肤,还很光滑。乌云低低地笼罩着镇上,阳光攀卷在乌云边缘,将万物罩上一层恶心的黄色,我们好像虫子,曝光在日光灯底下。昨晚我妈和我摊牌后,我到现在都还很虚弱,这种微弱的光线似乎很适合我现在的心情。我跟玛芮斯·惠勒有约,要到她们家采访她有关肯尼家的事。虽然不确定会得到多少重要的信息,但我希望至少能套出一两句有用的话,这是我目前非常需要的,因为自从报道刊登出来后,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肯尼家的消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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