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她担心我会去找他,那可不行,我只能当亚伦的孩子。但要我假装成亚伦的孩子可不容易。结婚八个月,她怀上了亚伦的孩子。那年她二十岁,他三十五岁,亚伦家财万贯,我妈自己也是身家上亿,亚伦的钱她一毛都用不到。他们两个从来没有工作过。我不太了解亚伦这个人,只知道他马术很厉害,曾经被授予勋带,但婚后怕我妈会担心,所以就不骑了。他常常生病,就算没有病也不会到处走动。他读过无数关于南北战争的书籍,似乎很愿意把话都交给我妈去讲。他就跟玻璃一样,平滑、浅薄。我妈从来没帮过我跟亚伦建立父女关系,我和他,就像我和我生父一样。我虽然被当作亚伦的小孩,但他却从来没当过我的父亲,我对他也是直呼其名。亚伦没跟我说过他姓什么,我也就没有多问。记得小时候我喊过他一声“爸”,但他一脸震惊,之后我也就不敢乱叫了。坦白说,我想妈情愿我们形同陌路。她希望自己是家人之间的桥梁。
啊,还是回到宝宝的话题吧。玛丽安生下来就体弱多病、我见犹怜,她从小就患有呼吸障碍,常常睡到半夜醒来,铁青的小脸上红点斑斑,哭闹着要空气。她就睡在我妈隔壁的房间,我可以听见她的声音,像缥缈的风,从走廊上传过来。电灯打开,有时是安抚,有时是哭喊,有时是尖叫。送急诊是家常便饭,医院就在四十公里外的伍德贝瑞。后来她又添了消化系统的毛病,常常坐在病床上跟洋娃娃低语,我妈则随侍在侧,将淡绿色的流质食物喂到她嘴里。
玛丽安病逝前几年,我妈拔光了所有的睫毛。她管不住自己的手。她把睫毛一根一根摆在桌上。我跟自己说,这是小仙子的巢。记得有一次,我发现两根金色的长睫毛黏在脚边,我轻轻地把睫毛捡起来,摆在枕头旁,睡前用来搔脸颊跟嘴巴,一摆就是两个星期,直到有天起床,发现睫毛随风而逝。
最后我妹妹过世,我反而还挺感激的。依我看来,她根本还没成形,就被驱逐到这个世界上,还来不及准备,就必须承受这世间的重量。大家都低声安慰我妈说,玛丽安是被天主召回天堂了,但我妈只顾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并且将这个嗜好保留至今。
我的车是褪色的蓝,上面覆着鸟粪,车子里面,皮革座椅热气腾腾,完全唤不起我开车的欲望,我决定步行到镇上逛一逛。我在大街上经过一家鸡肉摊,里面的鸡刚从阿肯色州的肉禽加工场送过来。那股味道刺激着我的鼻腔,鼻翼不觉动了动。十来只煺了毛的鸡倒吊在窗口,看起来喷香诱人,底下的窗台上,铺垫着几根白色的羽翼。
大街的尽头临时搭建了娜塔莉的追思坛,我看到艾玛和她三个朋友站在旁边。艾玛在一堆气球和礼物中间挑挑拣拣,那三个人负责把风。我妹妹拿走了两根蜡烛、一束花、一只泰迪熊。除了泰迪熊之外,蜡烛和鲜花都进了她鼓鼓的手提袋。她把熊抱在手上,和朋友手挽着手跑跑跳跳,脸上带着嘲弄的神色朝我冲过来,在距离我二点五厘米的地方刹住脚,空气里顿时弥漫着浓郁的香味,是杂志香水试用装的味道。
“你看到我们在干吗了吗?你要写进你的报道里吗?”艾玛尖着嗓子问。她显然不再为娃娃屋闹脾气了。这么幼稚的举动还是留在家里就好。她换掉背心裙,改穿直筒上衣配迷你裙,脚上蹬着一双厚底楔形凉鞋。“写就写吧,至少我的名字要写对,我叫艾玛·爱多拉·克莱林。各位,这是……我姐姐,来自芝加哥,是我们家的私生女。”艾玛朝我挑了挑眉,她的朋友在一旁呵呵傻笑。“卡蜜儿,她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但你不用把她们写进去,没关系。我才是老大。”
“她是老大,因为她的声音最大。”小个子的女孩说。她的发色是蜂蜜的金黄色,嗓音略为沙哑。
“而且胸也最大。”二号女孩说,发色是铜铃的金色。
三号女孩的金发带着草莓红,她袭向艾玛的左胸,捏了一把:“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垫的。”
“去你的,小焦。”艾玛掴了一下她的下巴,像在教训猫咪一样。女孩羞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嗫嚅地说了一声对不起。
“算了。姐,你到底想干吗?”艾玛低头看着泰迪熊问道,“你为什么要报道那两个死掉的女生,根本没有人认识她们啊!还是说人死就出名啦?”前两个女生假装笑破肚皮,第三个女生死盯着地板。一滴泪珠落在人行道上,溅开来。
我听得出来她话里带着挑衅意味。女孩子台面上的言语交锋,在暗地里是一场地盘争夺。我一方面非常欣赏她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想替娜塔莉和安辩护。我妹恶意轻视死者惹毛了我。好吧,老实说,我是在嫉妒她,她的中间名竟然是爱多拉?
“我打赌要是妈在报纸上看到你偷同学的供品,一定会很不高兴。”我说。
“同学跟朋友又不一样。”高个子女生左右看一看,看大家是不是也觉得我很蠢。
“喂,卡蜜儿,只是开个玩笑嘛。”艾玛说,“我觉得好可怕。她们两个人都很好,只是古怪了点。”
“真的很古怪。”其中一个应声附和道。
“喂喂,你们说,如果那男的把镇上的怪胎全都杀掉怎么样?”艾玛笑呵呵地说。
“那不是帅呆了吗?”听到这里,抽抽噎噎的女孩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艾玛。艾玛假装没看到。
“那男的?”我问。
“大家都知道是谁干的。”金发妹用沙哑的声音说。
“是娜塔莉她哥。他们一家都是怪胎。”艾玛斩钉截铁地说。
“他特别喜欢小女生。”小焦绷着脸说。
“他动不动就爱找借口跟我说话。”艾玛说,“但至少我现在确定他不会杀我了。酷!”她抛给我一个飞吻,把泰迪熊交给小焦,挽着另外两个女孩的手,有口无心地说了声“让一下”,三个人就蹦蹦跳跳地从我身边经过。小焦则像跟屁虫,一个人殿后。
在艾玛的傲气中,我嗅到了不顾一切和义无反顾。就像她早上的怨叹: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艾玛希望自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凡是活着的女孩都不能跟她竞争。
我在午夜时分给柯瑞打电话。柯瑞的通勤方向跟别人相反,别人是从郊外到市区,他是从市区到郊外。他从芝加哥南边的绿林区,坐车到九十分钟车程外的郊区上班。绿林区是爱尔兰区,居民多为工人阶级,房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他跟他太太艾琳没有小孩。谁要养小孩,柯瑞总是这样嚷嚷,但偶尔有员工带刚会走路的宝宝来办公室,他就会从远方默默观望,那眼神,说有多真挚,就有多真挚。柯瑞跟艾琳很晚才结婚。我想他们应该是有生育障碍。
艾琳身材凹凸有致,留着一头红发,脸上长着雀斑,跟柯瑞在小区洗车时认识。柯瑞当时四十二岁,两人交往一阵子之后发现,艾琳竟然是柯瑞儿时死党的远房表妹。他们才认识三个月就闪婚,至今已经在一起二十二年了。柯瑞很喜欢提起这段往事,我也很喜欢听。
艾琳接电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暖,而我现在正需要温暖。“当然还没睡啦,”艾琳笑着答道,“其实柯瑞正在拼拼图,四千五百片,整个客厅几乎都被他占去了,我限他一周之内完成。”
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柯瑞低沉的嗓音,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烟味。“卜蕾,怎么啦,小朋友?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工作没什么进展。套了好久才从警方嘴里套出一句话。”
“什么话?”
“每个人都可能是凶手。”
“这岂不是废话。这样哪够,再多挖一点。你采访家长了吗?”
“还没。”
“先采访家长。如果还是没有收获,我要那两个小女孩的简介。我要一篇有人情味的报道,而不是只有警方的片面说辞。多采访当地的家长,看他们有什么看法,最近有没有提高警觉;采访锁匠和卖枪的,看最近生意是不是变多了;也可以加入神父或老师的意见,或是牙医也可以,问问拔牙难不难,要用什么工具,需不需要有经验;采访小朋友。我要听到声音,我要看到表情。星期天交三十六行给我。趁现在还是独家,我们要加把劲。”我刚开始还把命令逐一记在速记本上,后来干脆记在脑海里,用毛毡笔头描着右手臂上的疤。
“是趁下一次命案发生前吧。”
“除非警方掌握的信息比透露给你的还多很多,否则命案绝对会再发生。那种家伙不可能就此罢手,尤其是这种惯性杀人犯。”柯瑞根本没有实际接触惯性杀人犯的经验,他只是每星期会到二手书店,找一些类似犯罪档案的低级图书来看,平装本,泛黄的书页,覆光膜的书皮。两本一美元,卜蕾,这就是我所谓的娱乐。
“小菜鸟,凶手是当地人吗?”柯瑞好像很喜欢叫我小菜鸟,我是他最钟爱的菜鸟记者。每次他喊我小菜鸟,听起来都像在呵我痒,就好像那三个字也会脸红一样。我想象他站在客厅,看着满地的拼图,艾琳从他手里接过烟,深深吸了一口,一边抽烟,一边把腌黄瓜拌进金枪鱼沙拉里,给柯瑞当明天的午餐。他一周有三天吃金枪鱼腌黄瓜当午餐。
“他们私底下说是。”
“该死的,逼他们受访的时候说出来。这条消息好,我们要定了。”
“还有一件怪事,柯瑞。我采访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亲眼看到娜塔莉被抓走,还说抓走她的是个女人。”
“女人?不可能是女人。警方怎么说?”
“无可奉告。”
“那个小男孩是谁?”
“肉厂工人的儿子。很乖。但好像吓坏了。”
“警方一定是不相信他的话,否则怎么可能不跟你讲。对吧?”
“这我真的不知道。这里的人口风很紧。”
“卜蕾,撬开他们的嘴,套出一点东西来。”
“你说得轻松。我觉得我是当地人反而碍事。他们完全把我当成外地人,觉得我幸灾乐祸回来捡现成的新闻。”
“努力让他们喜欢你。你很讨喜的,有你妈保证。”
“我妈也不喜欢我待在这里。”
沉默。柯瑞的叹息声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在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我的右手臂是一片深蓝色的地图,标示着忧郁的路线。
“你没事吧,卜蕾?你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我没说话。我突然好想哭。
“我没事。待在这里对我很不好。我觉得……不对劲。”
“撑住啊,孩子。你做得很好。你不会有事的,有事的话打给我,我让别人接手。”
“知道了,柯瑞。”
“艾琳要你多保重。该死,是我要你多保重。”
[1] 此处指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编者注
第六章
小镇酒馆通常只迎合一种酒客,至于是哪种酒客,则形形色色:有的酒馆盖在郊区,竭诚欢迎大老粗,镇民外出喝酒感觉像在跑路;有的酒馆专门招待名流品酒,单单一杯金利克调酒也漫天要价,让穷人只能躲在家里喝闷酒;有的酒馆专攻贪小便宜的中产阶级,点啤酒附赠洋葱圈,搭配上名字新颖的三明治。
幸亏风谷镇民都爱喝酒,镇上的酒馆五花八门,比上面提到的三种还多。这个镇虽小,但镇民的酒量比其他地方都好。离我家最近的,是一家昂贵的独栋酒馆,四面是玻璃帷幕,供应美味的沙拉和气泡白酒,是镇上唯一一家高级餐馆。现在是早午餐时间,我又不想看亚伦吃那汤汤水水的蛋,于是索性去La Mère用餐。我的法文虽然只学到高二,但从店里浓浓的海洋风来看,老板应该是想取名为La Mer(海洋),而不是La Mère(妈妈)。不过话说回来,叫La Mère也挺恰当的,因为妈妈们常来光顾这家店,譬如我妈和她的三五好友。她们最喜欢点的一道菜是恺撒鸡肉沙拉,既不是法国风味,也没有海鲜,但我还是不要太计较了吧。
“卡蜜儿!”一位金发大婶从店里小跑出来,她身穿网球装,脖子上挂着金项链,耳垂上别了一副大耳环,整个人金光闪闪。她是我妈的闺中密友安娜贝·盖瑟,绰号小贝。大家都知道安娜贝讨厌她丈夫的姓,每次讲到就皱鼻子。不过她从没想过要去掉夫姓。
“嗨,小宝贝,你妈说你到镇上来喽。”安娜贝阿姨就是安娜贝阿姨,哪像雅姬阿姨,早就被我妈踢出朋友圈外,此时只见她坐在桌子一角,跟上次在葬礼上一样,喝得醉醺醺的。安娜贝阿姨在我左右脸颊各亲了一下,往后一步,上下打量我。
“怎么还是这么美。来,跟阿姨们一桌。我们开了几瓶酒,正在东家长西家短。你来了正好,可以拉低我们的平均年龄。”安娜贝阿姨把我拖到雅姬阿姨那桌,她正在跟另外两位金发大婶聊天,三个人都晒得一身古铜色。
安娜贝阿姨把我介绍给大家,雅姬阿姨兀自拉拉杂杂说个没完,絮絮叨叨地说着她新的卧室摆设,说到一半,定睛一看是我,吓得把水都打翻了。
“卡蜜儿?你怎么在这里!阿姨看到你太高兴了,小丫头。”她的语气真挚,身上飘散着黄箭口香糖的味道。
“她已经在这里五分钟啦。”其中一位金发大婶不耐烦地说,古铜色的手一挥,把水和冰块扫到地上。两根手指上的钻石闪了一下。
“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来这里报道谋杀案的嘛,小坏蛋。”雅姬阿姨继续说。
“爱多拉一定恨死你了。你这龌龊的鬼灵精,居然睡在她的屋檐下。”她轻轻一笑,那笑容也许二十年前会让人筋骨酥软,但现在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
“雅姬!”金发大婶用一双晶亮的铜铃眼瞪着她。
“在爱多拉当家以前,我们这几个龌龊鬼不也都睡在娇亚婶家?同一栋房子,只是管家的疯婆娘换人了。”她看着我,伸手摸一摸耳朵后面。是拉皮手术留下的疤吗?
“你从来没见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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