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爆点。还有另外一起连环凶杀案发生在比风谷镇吸睛上万倍的西雅图,凶手在大雾弥漫的城市和咖啡厅之间穿梭,专挑孕妇下手。算我们走运,跑这条线的新闻记者都去追其他新闻了。只剩我,被丢在童年的床上自生自灭。
我一觉睡到周三,睡得很晚,毯子拉到脸上,床单上都是汗,中间醒来好几次:一次是因为电话响,一次是因为佣人在门外用吸尘器清洁地板,一次是因为除草机的噪音。我巴不得就这样一直睡下去,无奈阳光不停地在窗外闪动。我闭着眼睛,想象自己回到了芝加哥,躺在摇摇晃晃的床铺上,单身公寓的墙壁正对着超市的砖墙,房间里有个环保收纳柜,是四年前刚搬进去时在超市买的,还有一张塑料桌,用来摆放黄色的轻巧餐盘,用弯掉的便宜刀叉将就着吃饭。我担心出门前忘了帮那株孤零零的植物浇水,那盆略显枯黄的蕨类植物,是我从邻居的垃圾堆旁边捡来的。不过我突然想到,那盆植物两个月前已经枯死,被我拿去扔掉了。我努力回想我在芝加哥生活的样貌:办公室的隔间,叫不出我名字的同事,超市从圣诞节挂到现在的黯淡灯饰,几个泛泛之交,可能连我去出差了都不知道。
我讨厌待在风谷镇,但家里也没办法给我任何温暖。
我从帆布包里摸出一瓶温热的伏特加,然后爬回床铺上,一边啜饮,一边打量周遭的环境。我原本以为我一搬出去,我妈就会把整间房间大翻修,没想到还是跟十几年前一模一样。我真后悔我小时候那么一板一眼:墙上没有任何偶像写真或电影海报,也没有小女生喜欢搜集的胸花或明星照,不过倒是挂了几幅帆船风景画、粉彩田园画和小罗斯福总统夫人埃莉诺的肖像;最后这幅最令我参不透,我根本不认识小罗斯福总统夫人,只知道她人很好,也许小时候知道这些就够了吧。如果现在让我选,我还比较想要草包总统哈定夫人的玉照,哈定都尊称她为“公爵夫人”,她会记录下别人如何如何得罪她,一条一条写在红色小笔记本上,还想出各式各样的报复手段。我现在比较欣赏辛辣一点的第一夫人。
我又喝了几口伏特加。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再度陷入昏迷,被黑暗包围,让意识远走他乡。我还太嫩了,只能把泪水往肚子里吞,整个人像水球,胀到快要爆炸,希望谁能拿针来戳一下。风谷镇对我的健康有害,这幢房子对我的健康有害。
房门外传来轻柔的敲门声,恰似疾风吹过。
“嗯?”我把伏特加塞到床底下。
“卡蜜儿,是妈妈。”
“什么事?”
“我拿乳液过来。”我下床走到门边,意识略微模糊,伏特加提供了我一层必要的保护,让我有办法在这种鬼日子里应付这个鬼地方。我已经六个月没碰酒了,不过在这里喝的不算。我妈在门外迟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看一看,好像房内摆的是孩子生前的奖杯、奖状,然后才关上房门,拿着一管淡绿色包装的乳液走进来。
“我今天早上买的。”我妈相信维生素E乳可以柔嫩肌肤,只要抹上厚厚一层,就可以还我柔嫩无瑕的本貌,但至今尚未见效。
“谢谢。”
她的视线扫过我的脖子、我的手臂、我的双腿,我只穿着一件T恤,四肢全露在外面;她皱着眉头,视线最终回到我脸上,叹了一口气,轻轻摇摇头,然后就杵在那里。
“妈,参加葬礼是不是让你很不好受?”直到现在,我还是忍不住想找话题跟她聊。
“是啊。跟当年多像啊,那口小小的棺材。”
“我也很不好受。”我讨好地说,“老实说我还挺意外的。我好想她。都过那么久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不想才奇怪。她是你妹妹,失去妹妹跟失去孩子一样心痛。虽然你那时候还小,可能还不懂。”亚伦在楼下吹了一声漂亮的口哨,但看来我妈不打算搭理他。“我对珍妮·肯尼朗读的那封信倒是没什么感觉,太露骨了。”她继续说下去,“那是葬礼,不是政治集会。而且他们怎么穿得那么不正式?”
“我觉得那封信还不错,很有感情。”我说,“你不是也在玛丽安的葬礼上朗读了一封信?”
“没有,我连站都站不稳,哪有可能发表什么演讲。卡蜜儿,我不敢相信你连这个都记不得了。记性那么差,我想你应该很惭愧吧。”
“妈,她走的那年我才十三岁。记得吗,我那时候还很小。”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对吧?
“记得,唉,别说这个了。你今天想做什么?达力公园的玫瑰盛开了,可以去逛逛。”
“我得去警察局一趟。”
“在我这儿不准提这种事。”她不高兴地说,“要么就说有事要办,要么就说要去找朋友。”
“那我有事要办。”
“很好。高高兴兴去办吧。”她轻轻踩过走廊上的地毯,我听见她踩着楼梯吱吱呀呀快步下楼去了。
我在浴缸里放了一点水,关灯洗了个凉水澡,浴缸边缘立着一杯伏特加。我换了衣服,走到走廊上。屋子里很静,百年老屋能有多静,这屋子里就有多静。我走到厨房外面,听到风扇在旋转,确定里面没有人后,闪身跑了进去,拿了一颗亮丽的青苹果出来,一边啃,一边走出大门。
万里无云的天空。我在阳台上看到一个孩子,仿佛仙女的小孩。她是个小女孩,脸很小,正专注地看着高达一米二的娃娃屋,娃娃屋的外观跟我妈的宅邸一模一样。她背对着我,一头金发乖顺地直泻而下。她一回头,我立刻认出她。我在林子边缘跟她讲过话,后来在葬礼会场外面还碰到她跟一群朋友在嬉闹。她就是最漂亮的那个小女孩。
“艾玛?”我问,她笑了。
“不然呢。难道还有别人会在阳台上玩我们家的娃娃屋吗?”
她穿着孩子气的格纹背心裙,跟地上的草帽刚好配成一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穿着符合她年纪(十三岁)的衣服。嗯,不对。她穿成这样看起来更小。那套衣服给十岁儿童穿还差不多。她看到我在打量她,生气地扮了个鬼脸。
“这是穿给妈看的。只要不出门,我就是她的娃娃。”
“那出门的时候呢?”
“出门变化就多了。你是卡蜜儿吧,我同母异父的姐姐。你是大姐,接着是玛丽安。你领头,我殿后。你不认得我。”
“我离家很久了,而且妈五年前就没再寄圣诞卡了。”
“可能是没寄给你吧。我们还是会拍纪念照。为了这个,妈每年都买红绿相间的格纹连衣裙给我穿。我拍完就扔到火里烧了。”
她从娃娃屋的起居室里拆下一张蜜柑大小的脚凳,拿在我眼前给我看。“需要换椅垫了。妈把家里的配色换了,之前是桃红色,最近改成黄色了。妈答应带我去布店,让我也把娃娃屋的配色换过来。这栋娃娃屋是我的宝贝。”她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的宝贝。这四个字像一颗圆润的牛奶糖,从她口中自然地吐了出来,她一面说一面还歪了歪头。这绝对是我妈才会讲的话。不愧是我妈妈的娃娃,说话的方式都跟她一模一样。
“布置得很漂亮。”我说着,若有似无地跟她挥手道别。
“谢谢。”她答道,一双眼睛黏着娃娃屋不放,她盯着我卧室的位置,指一指我房间里的床。“居住愉快。”她对着那间卧室低语,好像在跟看不见的小卡蜜儿说话。
我在二街和艾利街的交叉口找到维克里,街角的“禁行”标志凹了下去,他正在敲敲打打把它敲平。艾利街跟警察局只隔几条街,两排是低矮的房舍,很安静。他手里拿着铁锤,“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他衬衫的背后湿透,老花眼镜滑到鼻尖。
“卜蕾小姐,我无可奉告。”锵。
“维克里警长,我也知道我这样很讨人厌。我也不想被分派到这种工作。我是逼不得已的,就因为我是风谷镇人。”
“听说你好几年没回来了。”锵。
我没接话,默默看着从人行道的裂缝蹦出来的马唐草。听到“小姐”这个称谓,我心头好像被刺了一下。不知道是我不习惯这么客气的说法,还是不高兴别人讥讽我还未婚。在这一带,三十岁的未婚女性跟异类一样。
“你要是知道廉耻早就辞职了,哪还轮得到你来采访这种新闻。”锵。“乘人之危啊,卜蕾小姐。”
街对面有位老头子,手里抓着一盒牛奶,步伐只有别人的半步,他慢慢朝一幢房屋蹭过去,房屋的外壁横贴着白色木板。
“我现在的确是不知廉耻,没错。”我不介意再跟维克里多套一会儿近乎。我希望他喜欢我,一来我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二来他的火暴脾气让我想起柯瑞。我好想念柯瑞。“但案情曝光可以引发民众关注,对破案大有帮助。之前有不少案子就是这样破的。”
“该死的。”他把铁锤往地上一丢,转过来面对着我。“我们寻求过帮助啊,向堪萨斯市要了一位警探,看他来来去去了几个月,连个狗屁都想不出来。说什么有个疯子搭便车经过我们这儿,觉得这儿不错,就在路边下了车,一待就是一年。听他放屁,我们这个镇有多大,我敢说这些年来我一个外人都没见过。”他目光锐利地盯着我。
“我们这里有一大片林子,树高草长的。”我提醒他。
“这不是外人干的,我想你心里也有数。”
“我还以为你会希望是外人干的。”
维克里叹了一口气,点了一根烟,手爱惜地搭在标志上。“妈的,我当然希望是外人干的,”他说,“但我可不傻,虽然没办过谋杀案,可我到底不是个笨蛋。”
我突然希望自己没灌下那么多伏特加。我的思绪蒸发,抓不住他说的话,想不出恰当的问题问他。
“你觉得凶手是风谷镇的人?”
“无可奉告。”
“我保证以下内容不登报。为什么风谷镇的人要虐杀儿童?”
“有次有人报案,说安用棍子刺死了邻居家的鸟。棍子是她拿爸爸的猎刀削的。那个娜塔莉嘛……更惹人厌,她们家是两年前搬来的,因为她在宾州用剪刀戳同学的眼睛。她爸辞掉大公司的工作,到新的地方落脚重新开始。他们搬回祖父的故乡,一个小城镇,以为小城镇没有小城镇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就是坏事传千里。”
“说得好。”
“所以你觉得凶手讨厌小孩喽?尤其讨厌那两个小女孩?说不定她们得罪了他,所以才会惨遭报复?”维克里捏一下鼻尖,搔一搔八字胡。他低头看着地上的铁锤,我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正在交战:到底是要捡起铁锤自顾自地敲敲打打,还是要继续跟我耗下去。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轿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车子还没停妥,副驾驶座的车窗就先降下来了。司机戴着墨镜,从车窗探出头来。
“嘿,比尔。我们不是约这个时间在你办公室碰面吗?”
“我有事要忙。”是那个大牌警探。他看着我,熟练地拿下墨镜。一绺浅棕色的头发不断垂到他左眼前面。蓝眼睛。
他冲着我笑,露出一排牙齿,每颗都跟益达口香糖一样端正洁白。
“嗨。”大牌瞥了维克里一眼,看着他刻意弯下腰去捡铁锤,接着视线又回到我身上。
“嗨。”我说。我把袖子放下来,握拳捏着袖口,重心移到单脚上。
“怎样,比尔,要不要搭个便车?还是你喜欢走路?那我先去帮你买咖啡,我们局里见?”
“我不喝咖啡。你来了那么久都没发现吗?十五分钟后见。”
“十分钟行不行?我们已经迟到了。”大牌又瞄了我一眼。“确定不搭便车,比尔?”维克里摇摇头,没说话。
“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吗,比尔?我还以为所有举足轻重的风谷镇人我都见过了呢。嗯,你们是习惯叫风谷镇人,还是……风谷镇民?”他咧嘴一笑。我像女学生一样静静站着,希望维克里赶快帮我引介。
锵!维克里装作没听见。要是在芝加哥,我早就大方地伸出手,面带笑容自我介绍,享受对方的反应。但在这里我只能瞪着维克里当哑巴。
“好吧。那局里见喽。”车窗关上,轿车驶离。
“那就是堪萨斯市派来的警探?”维克里又点了一根烟,掉头离去,作为答复。街对面的老头子蹭了老半天,终于爬上最后一级台阶。
[1] 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时代一个影响极大的思想派别,认为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信奉唯心主义,强调顺从天命,恬淡寡欲,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编者注
第四章
雅各布阿瑟公园的水塔脚柱上,被喷了一圈一圈的蓝色花纹,很别致,像给脚柱穿上了针织毛袜。公园里空空荡荡。这是娜塔莉·肯尼最后一次被目击出现的地方。棒球场上尘土飞扬,沙子黏在我喉咙里,味道像泡了太久的浓茶。林子边缘一带,草长得特别长。我很意外居然没有人下令割除这些杂草,看来杂草的下场不像缠住安的乱石那么凄惨。
中学的时候,大家周末都会约在阿瑟公园碰面。我的初吻就在这里,那年我十三岁,对方是橄榄球员,他随时都在嚼烟草,那股烟味带给我的冲击,远远大过于那个吻;我吐在他的车后面的酒桶里,秽物跟酒桶里的切丁水果一起载浮载沉。
“詹姆斯·卡比西来过这里。”我转过身去,看到一个约莫十岁、留着平头的金发小男孩。他手上握着一颗有细绒毛的网球。
“詹姆斯·卡比西是谁?”我问。
“他是我的朋友。他看到她抓走了娜塔莉。”小朋友说,“他看到她了。她穿着睡衣。他们在玩飞盘,飞盘掉进林子里,娜塔莉去捡,结果就被抓走了。她本来是要抓詹姆斯的,可是詹姆斯说他要待在棒球场上,所以娜塔莉跑到林子那边。詹姆斯待在这里,因为他想晒太阳。詹姆斯不能晒太阳,因为他妈妈有皮肤癌,可是他还是想晒太阳。他以前都会晒太阳。”小男孩拿起网球往地上砸,扬起了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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