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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器_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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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很像老师口中的“捣蛋鬼”。我喜欢。

姓名:娜塔莉·珍·肯尼

年龄:十岁

失踪日期:五月十二日

失踪地点: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

穿着:红色条纹上衣,蓝色牛仔短裤

联系电话:588-7377

我满怀希望地走进警察局,盼望他们告诉我娜塔莉已经找到了,毫发无伤,可能是在森林里迷了路或是扭伤了脚踝,或者是离家出走,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总之没有采访的必要,我大可安心跳上车开回芝加哥。

没想到,大街上空无一人,因为警方带着半数居民到北林寻人去了。接待小姐说我可以在局里坐一下,警长比尔·维克里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吃午饭。接待室走的是居家风,就像牙科诊所一样,感觉居家得很虚假。我坐在橘色的长椅上,翻阅女性生活杂志。旁边的插座上插着一瓶室内芳香剂,包装上写着田园清风,但我却只闻到塑料的恶臭。三十分钟后,我翻完三本杂志,闻塑料臭味闻到反胃,这时,维克里警长终于回来了。接待小姐用下巴冲着我,迫不及待地从嘴角挤出气音,语带鄙夷地吐出两个字:“媒体。”

维克里警长大概五十出头,身材精瘦结实。他满身大汗,制服湿透了,上衣紧贴在胸膛上,臀部的布料皱成一团。

“媒体?”他的目光从老花眼镜上方射向我,“哪儿来的媒体?”

“维克里警长您好,我是芝加哥《每日邮报》的卡蜜儿。”

“芝加哥?你从芝加哥来这儿干吗?”

“我想跟你谈一谈娜塔莉的事,还有去年那桩谋杀案。”

“哎哟,连芝加哥那边都知道啦?我的老天啊。”

他看一看接待小姐,又转过来看一看我,好像我们串通好了一样。他示意我跟他走。“电话进来先帮我挡一挡啊,鲁思。”接待小姐翻了个白眼。

比尔·维克里带我走过一条走廊,走廊两边贴着木板,挂着廉价的相框,展示着野马、鳟鱼等照片。我们转进他的办公室,里面没有窗户,格局方正,小小一间,墙壁四面立着一排一排的档案柜。他坐下来,点了根烟,没问我要不要来一根。

“小妞,你听着,我不希望走漏风声,也不想被媒体报道出来。”

“维克里警长,你恐怕没有选择的余地。歹徒盯上孩子,社会大众有权利知道。”我这次开车南下,一路上都在默念这句台词。把矛头指向伟大的民众肯定没错。

“你管那么多干啥?他们又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风谷镇的孩子。”他说着说着站了起来,然后又坐了下去,顺手整理了一下桌上的文件。“我敢说芝加哥那边从来就没关心过我们风谷镇的孩子。”他说到最后语带哽咽,吸了一口烟,转动手上厚实的粉红金戒指,迅速眨了几下眼。该不会是要哭了吧。

“你说得对。芝加哥的人确实漠不关心。但我不是来这里炒新闻的。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如果能让你好过点,那我就老实说吧,我是在风谷镇长大的。”看到了吧,柯瑞,我很努力。

他抬头看着我,端详我的五官。

“你叫什么名字?”

“卡蜜儿·卜蕾。”

“我怎么没听过?”

“因为我从不闯祸,警长大人。”我挤出一丝微笑。

“你们家姓卜蕾?”

“我妈二十五年前再婚,嫁给亚伦·克莱林,现在随夫姓叫爱多拉·克莱林。”

“哦,我知道他们。”大家都知道他们。有钱人在风谷镇很少见,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有钱。“不过,卜蕾小姐,我还是不希望你待在这儿。要是这桩案子被报道出来,以后大家提到我们风谷镇,会马上联想到……这桩案子。”

“说不定报道有助于破案,”我提议道,“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破的。”维克里沉默了一秒,对着桌角皱成一团的纸袋沉思,纸袋里是他的午餐,闻起来像烟熏香肠。他呢喃着:“那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的案子[3]怎么说?报道了十年都还没破呢。”接着低声咒骂了几句。

“感谢你的好意,卜蕾小姐,不过不用麻烦了。对于这桩案子,我不做任何表态;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度,我也无可奉告。你就这样写吧。”

“嗯……可是我有权利赖在这里不走。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得那么僵。你透露一点消息给我,随便什么都好。一旦消息到手,我就让你耳根清净一阵子。我也不想打扰你们工作,但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做。”这番说辞是我开到圣路易市附近时想到的。

我离开警察局,手里多了一份风谷镇的影印地图,维克里警长在上面画了一个叉,是去年寻获尸体的地点。

安·纳什,九岁,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瀑布溪被人发现尸体。瀑布溪贯穿北林中部,河床崎岖不平,水声嘈嘈。二十六日晚间,安失踪,警方派出搜救队日夜搜查北林。二十七日清晨五点,一群猎人发现了安的尸体。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两圈晒衣绳,推测是在午夜遭人勒死后弃尸。当时是夏天,久旱不雨,瀑布溪水位下降,晒衣绳被大石头缠住,尸体在缓慢流动的溪水中漂浮了一整夜,第二天打捞上岸后即入殓下葬。维克里只肯告诉我这么多。盘问了一个小时,才打探到这么一点而已。

我利用图书馆的公共电话,拨了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是一位老妇人,说“这里是娜塔莉专线”,但我分明听到洗碗机的声音。老妇人告诉我说,据她所知,搜救队还在北林搜索,想加入请自备开水,到主要联络处报到,还提醒我今天气温可能会创新高。

我走到北林,遇到四个金发小女生,她们在地上铺了一张野餐垫,拘谨地坐在阳光下野餐。她们给我指了一条小径,说直直往前走,就会碰到搜救队的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其中最漂亮的一个问我。她的脸红通通圆滚滚的,看起来还不满十岁,头发中分,编了两条辫子,尾端用缎带绑上蝴蝶结,但她的胸脯,却像熟女一样巍然挺立,不是随随便便的熟女,而是那种天之骄女。她得意扬扬地挺着巨乳冲着我笑,好像认识我一样。这不可能啊,我上次来风谷镇的时候,她都还没有上小学呢。可是好面熟,可能是哪个同学的女儿吧。如果当年高中一毕业就生孩子,小孩差不多也这么大了。很有可能。

“来帮忙。”我回答她。

“哦。”她冷冷一笑,低头去抠脚指甲上剥落的指甲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走过滚烫的石子路,进入森林里,没想到林子里温度更高,跟丛林一样又闷又湿。我的脚踝擦过鲜黄的秋麒麟草和艳红的五味子,毛茸茸的白杨絮四处飘散,飘进我的嘴巴里,粘在我的手臂上。我突然想到,我们小时候都说棉絮是仙女的舞衣。

我听到远方有人在叫唤娜塔莉,一声接一声,声调高高低低组成一首歌。再往前跋涉十分钟,终于看到搜救队的人,大约五十个,分成好几纵队,拿着棍子拨动草丛。

离我最近的是个大肚男,他呼叫道:“哈啰!有消息吗?”我离开小径,穿过树林,走到他身边。

“我可以加入吗?”我不打算这么快就拿出笔记本。

“你可以跟着我。”他说,“人多好办事,每多一个人,搜寻的区域就小一点儿。”我和他同行了几分钟,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他偶尔咳个几声,清一清痰。

“有时候我真想放火烧了整片林子。”他突然开口,“这里好事没有,坏事特别多。你认识肯尼家的谁吗?”

“其实我是记者,芝加哥《每日邮报》的记者。”

“这样啊,那你是来报道这桩案子的?”

树林深处突然传来女孩子凄厉的尖叫:“娜塔莉!”我们朝声音的来源走去,我的手心直冒冷汗。

好多人匆匆忙忙从我们身边跑过。只见一位少女拨开草丛,朝小径的方向走去,她留着一头白金色的长发,脸颊红通通的,脚步像发酒疯的醉汉般踉踉跄跄,对着天空呼喊娜塔莉的名字。一名男士从后方追上少女的脚步,大概是少女的爸爸,他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走出森林。

我的搭档大喊:“找到啦?”

大家一齐摇头。“大概是中邪了。”一个男的喊道。

“她受不了啦。现在这里不干净,女孩子不应该来的。”他说完后直直望向我,摘下帽子擦一擦额头上的汗,继续往草丛深处搜寻。

“真是乱七八糟,”我的搭档说,“天下大乱喽。”我跟着他慢慢往前走,一脚踢开生锈的啤酒罐,又踢开一个啤酒罐。一只鸟从我眼前掠过,突然拔高飞上树梢。一眨眼,手腕上不知何时停了一只蚱蜢,像变魔术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我拿出笔记本,把它抖了几下。“我可以请教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吗?”

“我想我没什么好说的。”

“就随便说一说你的看法。同一个小镇有两个女孩……”

“哎,谁说这两件事有关系?难道有什么事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的?在我们看来,娜塔莉一定会平安归来的。她失踪都还不到两天呢。”

“那安的案子你怎么看?”我追问。

“那一定是疯子干的。肯定是某个有幻听的家伙忘记吃药就跑到镇上来逛大街。”

“你为什么这么说?”

他顿了一下,从裤袋里掏出一包烟草,抓了一把烟丝往嘴里塞,用臼齿嚼出烟味,看得我烟瘾大作,口齿生津。

“不然还会有谁没事去拔小女孩的牙齿?”

“他拔光她的牙齿?”

“只留下一颗小臼齿。”

一个小时后,搜寻行动仍旧毫无进展,我也没挖到多少新闻,索性告别我的拍档罗南·J.卡门,他特地嘱咐我说:“可以的话请放上我的全名:罗南·J.卡门。”我往南边走,想去看一看安的陈尸地点。十五分钟后,那一声声“娜塔莉”“娜塔莉”逐渐远去,再往前走十分钟,慢慢可以听到瀑布溪清亮的流水声。

要抱着小孩穿越这片树林可不简单,一路上枝叶交缠,路面上树根隆起。如果安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女孩,那她一定是长发披肩,因为风谷镇标榜女孩子就应该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这么一来,她被拖过草丛时,长发一定常常会被钩到。我一直错把蜘蛛网看成闪闪发亮的发丝。

案发后警方铲除草皮搜寻线索,因此弃尸处附近的野草特别短。草地上有几根烟蒂,八成是几个人闲来无事,高高兴兴前来探险留下的。无聊的小鬼头喜欢吓唬彼此,说看到有个疯子用沾了血的牙齿沿路做记号。

瀑布溪里原来有一排乱石,缠住了安脖子上的绳子,就这样拴着她,好像临刑前的罪人,在水面上漂浮了一整夜。而今溪水平缓,汩汩流过沙地。罗南·J.卡门很神气地告诉我:案发后,镇民合力撬起整片乱石,用卡车运到镇外丢掉。这种迷信的做法真令人鼻酸,以为摧毁那些石头就可以避免灾祸,看来不太灵验。

我坐在瀑布溪畔,抚摸碎石满地的土壤,捡起一颗平滑温热的石头,轻轻贴在脸颊上,心想:安活着的时候来过这里吗?还是现在好玩的游戏太多,风谷镇的小孩都不来溪边玩耍了?

我小时候常常到下游去游泳,那边有大片大片的巨岩,形成一座天然的游泳池。蝲蛄从脚边蹑足而过,我们常常作势要去抓,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我们从来不带泳衣,太麻烦了。大家都穿着湿淋淋的短裤和背心骑自行车回家,一边骑一边甩头,像一条条湿漉漉的狗。

偶尔会有几个大哥哥,带着猎枪和偷来的啤酒,迈着重重的步伐,腰带上垂着血淋淋的肉,到森林里猎野兔和飞鼠。大哥哥总是很跩,满身汗臭,一副看谁都不爽的嘴脸,那种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神气,对我而言有种魔力。长大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猎人都这么粗犷,也有像老罗斯福总统那种文质彬彬的猎人,专门猎杀大型动物,打完猎回家后还来杯清爽的琴汤尼,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猎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大哥哥从小就噬血,专门猎捕被枪声吓出来的小动物,前一秒还看到它像流水般窜逃,下一秒只见它已经中弹,卧倒在血泊中。

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大概十二岁,曾误打误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猎棚,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猎人都在这里扒皮、解剖动物的尸体。一串串粉红色的肉从吊钩上垂下来,表面有点潮湿,预备用来做肉干。血从吊钩滴到泥土地上,地上血迹斑斑。我在那浓稠血腥的空气中,闻到了大哥哥的味道。这才是我所熟知的猎人。

[1] 普利策奖又名普利策新闻奖,是美国新闻界的一项最高荣誉奖。——编者注

[2] 西方有个迷信是经过墓园若不憋气,就会死掉或是被鬼附身。——译者注

[3] 琼贝妮特凶杀案发生在199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被害女童年仅六岁,曾参加过女童选美赛。她在被通报失踪的八小时后,被发现陈尸在自家的地下室。这起事件在当时被媒体大肆报道,喧腾一时。——编者注

第二章

现在是酒吧的优惠时段。我放弃追新闻,在富士乡村酒吧停车,打算先去喝一杯,再到树林街一六六五号拜访安的父母罗伯特和贝丝琪。他们有四个小孩:阿什莉,十二岁;蒂法妮,十一岁;安,遇害身亡,永远九岁;小罗伯特,六岁。

纳什夫妇一连生了三个女孩,最后一胎终于盼到男孩。我边吃花生边喝波旁酒,脑子里一边想:纳什家看到小孩接二连三出世都没带把儿,心里一定越来越绝望。老大阿什莉虽然是女孩,但至少健康活泼惹人爱,反正夫妻俩本来就打算生两个,帮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阿什莉,还买了整个衣柜的洋装,每件看起来都跟蛋糕一样可爱。他们交叉手指祈求好运[1],没想到第二胎生了个蒂法妮,夫妻俩开始紧张兮兮,宝宝抱回家也不像上一次那么得意扬扬。不久,纳什太太怀了第三胎,纳什先生买了一个迷你棒球手套,戳戳太太的大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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