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芝,当了帝王的羊倌儿坐拥万里江山天下至美,到时充盈后宫佳丽三千抱都抱不过来,谁还会在意一个不忠又老丑的女人。
呵。
傻子才会。
不追究罪责就很不错了。
以女易兵,他才是损失最大的人,既惹恼了未来君王,又得不到半点的好处,他没儿子,即便有从龙之功,到最后也是后继无人。
呼!
李长夫紧皱的眉头已舒展开来,神情变得明朗,经过一番分析,计划B还是被弃之不用。
他半点好处得不到,用个屁!燃烧自己点亮别人吗?拜托他是个军师,没有蜡烛的觉悟。
算了。
刘秀璋是天注定的帝王,即便现今兵力不够,但总有办法的,也许……只是时机未到。
李长夫无奈的摇了摇头,是他太杞人忧天了。
洛平县。
思如已经做好各种准备,又把陈家军的兵器装备统统检查一遍,该换的换该修的修,才提笔给平远城将军聂飞斧写一封战书。
很简单。
“洛平县陈元东于三天后登门拜访,请聂将军大开城门,拱手相让,陈某不胜感激。”
恩。
就酱。
反正守城将军聂飞斧看到这战书时整张脸都阴沉了,嘴巴勾起一道嘲讽,“这厮还真敢说。”
一扔。
“同之前一样,把这玩意儿烧掉。”
浓墨般粗厚的眉毛很不耐,烦不烦呐,要打就打,还送什么战书来,无聊不无聊呀。
文绉绉的。
读书写字还尚可,打仗……呵,来凑什么热闹。
聂飞斧没当回事。
讲真,这些天他收到的战书没有一百也有五十,除了大大小小规模的义军,还有土匪山贼。
都是看中平远城这块油滋滋香喷喷的肥肉
呵。
有的甚至在很北方,三月间还穿着厚厚的棉衣,虽然没下雪了,但依然还是很冷的。
刺骨。
那得走多久。
万一士兵路上遇到个发烧头热的,去哪儿找大夫,千里迢迢跑来攻打平远城,真吃饱了撑的。
聂飞斧并未把思如的信当回事,这些贼寇如果真敢来,他必叫他们有来无回留下性命。
恩。
胆大包天居然跟朝廷作对。
战书送去后,思如便开始整顿军务,先礼后兵。
陈家军还是有很大问题的,毕竟是野军,没经过正规的训练,勇猛有余,技巧不足。
与她一样,宋家也在开会。
书房。
宋老爹坐在主位,他底下是两排身着铠甲的将士,恩,都是以前当县令时的忠实手下。
“说说吧。”
要与众多义军争夺那块肥肉,实在不容易。
得有方案。
充当智囊的宋玉笙握着一把纸扇,“虽然觊觎平远城的势力不少,但除去那些不入流的山贼土匪,以及距离太远的义军,能在三天内到达的包括咱们宋家军在内的,只有十个。”
接下来他便开始掰着手指头数。
“平远城以北的李家军统领战死了,曾经的手下正忙着争权夺位,不会有心思腾出精力来做别的,东边的韩城前段时间河堤垮了一截,如果不及时修好,即将来临的梅雨季节会让整个城镇遭遇巨大的水灾,所以也不可能……而最东边的陈家军,恩,宋府的岳家虽有实力,但却极其佛系,我那大舅子又是个不中用的莽夫,我已经得到了岳父大人的许诺,他绝对不会帮湘城那边出兵攻城的。”
总结。
“排除之后,有可能争夺平远城的就是宋家、湘城义军、总兵……”
恩。
有五个。
当然另外两个实力并不强,只是由被压迫的难民组织起来的,人数很多,可惜毫无战斗经验,能发展到现在只跟打出来的口号有关。
同是天涯沦落人。
苦命人。
如此其实就剩下三个。
细想一下竟然很好笑,简而言之这就是一场家庭战争,他跟情敌姐夫以及姐夫的情敌之间的争夺。
这样的话……
宋玉笙的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弧度,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爹,儿子很有信心。”
不光是他,听到分析的将士都恍然大悟。
“公子真乃诸葛在世!”
“就是。”
“天助我军,天助我军呐!”
“有公子的计谋,宋家军攻下平远城毫无悬念。”
……
很多称赞。
宋老爹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来,他此生最骄傲的事就是生了这样一个聪慧有胆识的儿子,说句不好听的话,比起陈果,他儿要优秀得多。
陈家军算是完蛋了。
并入他宋家该多好,反正陈果那小子也无用。
看着是俊逸,能当饭吃?
宋家整装待发,借不到兵的刘秀璋也想出了办法。
他,决定潜入。
乔装成一名普通的老百姓进城,然后找机会潜入将军府,趁机结果了那聂飞斧,平远城失去了智勇双全的统帅,其他的就不足为虑。
群龙无首嘛。
也可说是擒贼先擒王。
这办法一提出,就遭到了李长夫的反对。
“不行!”
“老夫坚决不赞成!”
他这诡异的激动令其他将士乃至义军大将军刘成义很疑惑,军师向来淡定,这次怎么……
不稳重。
不就让刘秀璋潜入敌营吗?多正常,以前又不是没有先例,用得着这么大呼小叫的?
难道就因为他是你女婿?
呃?
有人觉得猜到了真相。
第883章坑爹24
李长夫也注意到自己的失态,他垂下眼眸,并没有去看那些怀疑的目光,“咱们义军从最开始只有一百多人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又陆续搞了很多事情,早就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他抬头,环视一周,目光如炬,很有气势。
“在座的各位只怕早就被朝廷注意,如果老夫没猜错的话,突降猛将,守住平远城是其一,更重要是把周边的义军势力,铲除掉。”
很笃定。
书房寂静无声。
刚才有猜疑的人都在心底鄙视自己,军师如此大公无私心怀天下的人,会做那等自私自利的事吗?
惭愧惭愧。
稳坐主位的刘成义也说道,“军师说得没错,那聂飞斧到平远城已有两月,想来已把周边势力查摸清楚,书房里肯定放着义军将领的画像,所以,潜入暗杀此事,得另外寻人。”
“可,找谁?”
底下的将士提出疑问。
恩。
潜入倒是其次,但要把那飞斧将军斩杀,在武力上就不能一般,必须有足够的把握。
书房陷入沉思。
反正在印象中是没有人能跟刘秀璋武力值相当的。
当然,还要机灵。
刘成义沉吟道,“此事就交给军师去办了,各位将军务必要协助,尽快把人选出来。”
“是。”
接下来又讨论了片刻,就散会了。
“岳父大人。”
李长夫刚走出书房就被刘秀璋喊住,他脸上带着一贯的没心没肺,“我们一起回府呀。”
恩。
虽然李兰芝名为小妾,但刘秀璋确实把李长夫当亲爹对待的,甚至比对正经岳父还好。
两人并肩而行。
期间刘秀璋也问了为何不让他去,李长夫只敷衍。
呵。
他当然不可能告诉乘龙快婿说你将来是要当皇帝的,这种粗活怎能亲自动手,交给底下人去做就行了,你得天承佑只需坐享其成。
重要的是万一被伤到,或是运气不好被俘虏……
emmm
干脆别去,万事如意。
俗话说有风的地方就没有秘密。
总兵大人自信一笑,他深沉的黑眸望向天际。
兰芝,等我。
挑选精兵的过程是痛苦的,原以为多少都能有几个隐藏的高手,恩,属于想投奔却找不到途径的那种,但一番比赛下来,真没有。
实力都差不多。
湘城义军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刘成义之前手下的兵,但占很少数,再就是投诚归降收编后的土匪山贼,在总人数中占了小半,第三种便是深受朝廷压迫的流民难民农民,占绝大部份,缺点就是武力值真的太低了。
没办法。
就从鸡蛋里挑骨头……呃,挑兵里最强的。
有八个人。
都是有一点武学基础的。
刘成义看着底下的几人,眉头皱的很紧。
有点虚。
总感觉会失败。
而且从这几人身上并看不出是机灵灵活的。
很死板。
关键他认出大部分是原先手底下的兵,另外就是山里的匪,一方兵气十足,一方匪气十足……
拜托。
一眼就被守城的士兵看出来的。
刘成义脸很木,摆手让几人下去,他愁眉不展。
真的。
脑里浮现出刘秀璋的脸,真心觉得没人比他更合适。
“来人,去请刘小将。”
“是。”
最气是李长夫。
啪!
把手里的兵书重重的砸到桌子上,溅起一片墨汁。
“让将军来见我。”
他目光阴沉如水,仿佛那深潭里潜藏着怪兽。
刘秀璋正在收拾东西。
陈素仪埋怨道,“那么多人不选,怎么就让你去。”
刘秀璋很得意。
“那说明你夫君我能力出众,除了我别人都不行。”
他凑到陈素仪身边,“夫人,等为夫把那厮杀了,拿下平远城,到时候不管是金银珠宝还是绫罗绸缎你可劲儿的挑,看上啥拿啥。”
“切!”
陈素仪斜楞了他一眼,“谁稀罕。”
“是是。”
他谄媚,“夫人不稀罕,是为夫想给夫人最好的。”
最好?
陈素仪从鼻子里哼了声,“别到时候又给我找个姐妹回来,本夫人就谢天谢地了。”
讲真。
她现在是怕了。
自家夫君虽然容貌显老脸皮又垮,还没什么才华,一副油头滑脑的样子,奈何就是招烂桃花,那些小姑娘跟没见过男人似的尽扑过来。
讨厌!
不知道是有妇之夫吗?
现在的人越来越没羞耻心了,倒贴上门不要名份都干。
刘秀璋:……
第二天就走了。
他本来想装扮成一个平民,但考虑到容易被发现,毕竟平远城现在查得很严,守门小兵十分尽职,万一被认出,不被逮到就是好的了。
恩。
角色扮演。
乞丐。
走在绿树青草的小路上,头顶是明媚并不灼热的阳光,他心情极好,呼吸着带花香的空气,嘴里哼着歌,“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都啦啦啦……”
很脏。
头发凌乱得像鸡窝。
脸上抹着漆黑的锅底灰,身上的破布烂衫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馊臭味,他手里还端着个破碗。
“鞋儿破,帽儿破,哒哒哒哒……”
一路上逍遥自在。
还结识了丐帮的长老,并同行。
长老头发花白如同枯草很凌乱,从怀里摸出个雪白的馒头咬了一口,随手往头上一摸。
咔嘣。
刘秀璋很好奇的看着。
长老咧开嘴笑,露出两排暗黄发黑满是牙粪的牙齿,“嘿嘿,就吃馒头太单调,加点肉。”
刘秀璋:呕。
但并没有呕出来。
虽然内心反胃得要死,面上却奉承道,“呀!老爷子你真厉害,这都能想得到。”
还竖起大拇指。
长老一脸得意。
“那是。”
“俺们当乞丐的一年也吃不上一顿肉,这心里又想,反正头上的虱子留着也是浪费。”
“长在头上也干净。”
“别说,这嚼起来比花生米炒胡豆还要香。”
“不如你试试?”
说罢就又从头上摸出一只,惊呼道,“哟,这只肥!”
刘秀璋脸都快僵掉了。
他下意识摇头,老乞丐也没再说什么,喜滋滋的把虱子丢进嘴里,眯着眼睛享受道,“真好。”
“我知道你是嫌弃老头子的虱子脏,没关系,谁都年轻过,等你做乞丐久了就知道了。”
理解。
“嫌脏的话,俺们也可以把养虱子的办法教给你,不收费,保证养出来的又肥又大。”
第884章坑爹25
刘秀璋内心狂吐槽,脸上却露出无比夸张的表情,他瞪圆眼睛张大嘴巴,目光里满是崇拜。
“若在太平盛世老爷子你肯定是一方的养殖大户。”
谄媚。
长老却淡定的摇头,“不,你猜错了。”
刘秀璋:“……”
就见满头虱子的丐帮长老高傲的抬起下巴,“因为我懒得做。”辛苦操劳便宜后人不如独自天地任逍遥。
百家饭难吃吗?
当然。
可若为自由故,再难吃也得咽下去,总比现在好,到处都在起义,来自于朝廷跟义军的双重剥削,别说米饭,就是那山里的白泥都有人争抢。
他还有肉吃,多好!
“小乞丐,你还太年轻,不懂。”
把啃了一半的馒头塞到胸口,留着下顿吃。
刘秀璋嬉皮笑脸,“老爷子你可真幽默。”
呵。
心里都嫌弃死了。
很无语。
如今这世道多的是乞丐,他怎么就遇到最不爱干净的那个,瞧瞧那身上,油污黑得发亮。
好熏人。
关键现在是万物复苏的春天,天气越来越热,老乞丐的头上不断的有肥硕的虱子不怕死的爬到头发上乘凉兼看风景,还有蛆蚊子盘旋着,时不时的落到发上歇脚,似是在串门。
恩。
也可能是面基。
刘秀璋跟老乞丐一路走了近三天才到达平远城,他算是遭罪了,白天啃干得发硬还泛馊的粗粮饼,口渴就在路边水沟里对付一口,还得厚着脸皮涎着笑去讨饭,当然一般情况下饭没讨到,得了满满当当的一碗白眼。
“滚开!”
“走远点,臭乞丐!”
“臭要饭的别过来,不然老子一坨子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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