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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敌_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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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找不到她而绝望,但是,绝望总比知道真相好。

第三天早上,她最终垮了下来。在这之前她不吃不喝,只想回家。头一天,她不停地哭,不停地尖叫;第二天,她乞求他放了自己。到了第三天,她只好听天由命。脱水和疲劳拖垮了她。他拿来了饭和一杯苏打水,她喝了一点儿。

这铸成了大错。

现在,真相已经大白,水里下了药。醒来时她感到头痛恶心,但是,相比她看到那些照片时的感觉,那都不算什么。在一些照片上,她赤裸着摆出各种姿势;在另一些照片上,她看起来和两个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发生了关系。如果看到这些照片,母亲一定活不下去,父亲也会精神崩溃。他向她保证,只要她听从安排,谁也看不到这些照片。她相信了他。

她只能如此。选择成了奢侈品,她不再拥有。

第二十五章

正常情况下,一周之内雷蒙德最喜欢周五。如果谁了解他的作息时间,也许会觉得他的周六周日与平时没什么两样。不过,周五会带给他某种终结、完满的感觉。

但这个周五不同。家里逐渐热了起来,积存了几日的血腥味和粪臭味愈发浓重。针对这种不期而至的情形,他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所以,这会儿他正努力忽略掉屋里的臭气。

首先,他在当地报纸的出租专栏上登了一则广告,大致描述了10G号公寓的基本配置,给出了极具吸引力的月租价,但提醒租客要“略作打扫”。广告措辞得当,很可能吸引到一大群不分好赖的瘾君子。这帮人绝对想不到这里曾是凶宅,再说价格的诱惑力太大了,就算知道他们也不会在乎。

接着,他打开寻宝大赛网站,略微扫了一眼排行榜。

来得正是时候,下一道谜题刚好发布出来:

“三四尺的距离,至贝齐·麦卡锡的最后一站,别忘了加上二和三。”

雷蒙德知道答案已经在手,任由自己洋洋自得了几分钟。他打开那封标题为“未读勿删”的邮件,第无数次重读。

“厉害!厉害!橙衣仁者九,拿到八个谜底。但这算不上太聪明,尤其在只公布了四道谜题的情况下。我真想就此取消你的资格。但话又说回来,你终于展示出了本色。我可以夸夸你干得漂亮吗?我早就警告过鹰眼,别像个孩子一样胡闹,否则就要吃大亏。毕竟简单才是解决问题的钥匙。你说呢,雷蒙德?”

雷蒙德发现自己跟着频频点头。这位游戏大师似乎和他一样了解他自己。

“我们的组织虽小,但相当赚钱。”邮件接着写道,“凭借自身的努力,你在组织中赢得了受人尊敬的地位。作为奖励,你会在附件里找到一份名单,列有万商卡寻宝大赛的十四强选手。不过要记住,雷蒙德。就算你手握八个谜底,对手还是会很快赶上来。怎样减少名单上的人数,完全由你决定。不过要注意,虽然从现在开始你可能会发现,赢得高端大奖变得越来越容易,但那是有某些附加条件的。以你的方式创新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们可以这么说吗?

“请收下我的敬意,‘钻石最爱女孩大赛’的获奖账户归你,头奖是价值五万块的钻石项链。据我推测,这会大大改善你日趋亏损的银行收支,我说对了吗?再给你透露一些信息,下一个谜底是129689。告诉你怎么算,上一道谜题中有个地方,从那里开车到布鲁克林海茨,找到贝齐·麦卡锡的墓,算出行车距离,再加上第二个谜底和第三个谜底。我预计你自己也能及时找到答案,毕竟你在这方面有专长,我没说错吧?但你还任重道远,雷蒙德。下面我会透露一条小小的额外信息,也许你会觉得有趣。还记得你家的门牌号是10G吧?好,你最近的邻居之一不是别人,正是鞋跟公主。我敢打赌你还不知道。那猜猜她的门牌号吧。是1A,跟你同一栋大楼。证明一下你对我绝对忠诚吧,雷蒙德,那样会有很多……”

这条珍贵的小提示就如同一闷棍,不偏不倚打在雷蒙德头上。是的,他也猜测鞋跟公主就在附近,其他对手不也一样吗?不过,他做梦也没想到,她居然和自己同住一栋楼,更没想到两人近在咫尺。他点开附件。一份名单展现在眼前,上面列出了每一名对手及其最新地址。

“瓮中之鳖。”雷蒙德自言自语,“瓮,中,之,鳖。”

他已经在构思干掉鞋跟公主的策略。期待,刺激得他指尖发麻。当然,他不会傻到冲出门去直奔她家。她母亲刚死,雷蒙德敢用那副钻石项链打赌,他会撞见一大群警察,揣着逮捕令,准备带走任何坐轮椅的人。那样不行,他要想出更有创意的策略,比如意外身故?比如自杀身亡?这里有无限的可能性。

他登录进万商卡寻宝大赛网站,再次察看他的排名。八个谜底,无人能及。紧随其后的仍然是鞋跟公主。她去争取世界小姐胜算会更大些。这场竞赛没她的戏。雷蒙德志在必得。

这么久了,雷蒙德头一回感觉情绪高涨。如果游戏大师把他自己的地址也献出来,那他差不多要欣喜若狂了。但是,最后一个谜底还藏在游戏大师的化妆盒里,一旦雷蒙德拿到那个小数字,游戏大师就可以翻出他的高跟鞋了,因为后面的好戏将由雷蒙德导演。

他把艾瑞克的钱包和钥匙揣进口袋。虽然他很享受坐在这儿空想,想象寻宝大赛结束后,他要如何对付这位游戏大师。但他并没忘记,现在还是周五的早上。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有很多对手要应对,有份退职礼要送出去。

他锁上门,直奔车子而去。

第二十六章

就算没有门牌号,雷蒙德闭着眼睛也能找到艾瑞克的家。这是一栋很大的都铎式建筑,房前有个废弃的喷水池,一条车道绕着池边蜿蜒而入,道旁立着一排树木,形态优雅。房子本身与周围的临近建筑风格相近。艾瑞克的家区别于同街邻居之处在于:花园里植被蔓生、杂草没膝,房前台阶上遍布着一堆堆的垃圾。只要瞧一眼这地方,雷蒙德就知道屋里会很臭。

他开车驶进车道,放下轮椅,溜出车子坐上去。在通向前门的七级台阶上,散布着五花八门的各种脏东西,显然艾瑞克都懒得出去倒垃圾。

雷蒙德驾着轮椅驶向台阶,一脸的厌恶。这时,一辆车子驶进相邻车道,一个男人下了车。如果不看花哨的格子衬衫、深褐色的斜纹棉布裤,以及染得很烂的大背头,那人看起来就像年轻版的文森特·普莱斯1。雷蒙德觉得十分有趣,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心里想像着这家伙舞动着黑斗篷、捻着八字胡的形象,脸上露出了笑容。与此同时,那人绕过车子走向后备厢。

很明显,那人感觉到了多余的目光。他取出高尔夫球具,毫不示弱地盯着雷蒙德,然后将球具扛在肩上,转向家门。雷蒙德笑着朝他背后挥了挥手。

出乎雷蒙德的预料,那人突然停下来,眯起眼睛看着他。

“坏了!”雷蒙德暗叫,不知道自己哪儿做得不妥。他最不希望与生了气的邻居发生冲突。

那人把球具靠在车边,走向齐腰高的树篱。这是两家的分界线。他边走边把衬衫塞进裤子。“嘿,那边儿那位,你是科瓦尔斯基的朋友吗?”他问道,同时朝那栋房子摆了一下头。

雷蒙德朝他皱起眉头。“科瓦尔斯基?你是说艾瑞克吗?”

“是啊,那个神情恍惚的家伙,看起来毒瘾不小。还他妈穿着军装,戴着红色贝雷帽,以为自己是兰博还是谁啊。”

这下雷蒙德知道自己至少没找错地方,但那个名字让他迷惑不解。“他刚搬走。”雷蒙德说,很好奇对方会如何作答。

那人先是惊讶,接着似乎有些开心。“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昨天还见到他了呢。他可没说。”

“是吗?相信我,他绝对走人了。我是新房主。”雷蒙德伸出手。

“噢,好吧,这倒是个新闻。斯坦·科里奈利,”他说着,俯身握住雷蒙德的手。

“文森特。”雷蒙德脱口而出,这是他脑子里首先闪出的几个字。

斯坦侧过头,等待下文。

“普莱斯。”雷蒙德给出了下文,因为这是他脑子里紧接着闪现的几个字,“文森特……普莱斯。”他暗自叹道:“老天!用什么名字不好啊。”他真想踢自己一脚。

“噢,跟那位演员同名吗?”斯坦说。

“这个嘛,音同字不同。”

“不过,我打赌经常有人这么问,是吧?”

“偶尔吧。”

斯坦咧嘴一笑,摆了个造型。“有人说我是文森特·普莱斯的翻版,没那么回事儿。”他对这个说法不屑一顾,“世界上只有一个文森特·普莱斯,你说呢?”他补充道。

“不过,现在有两个了。”雷蒙德说着,像学童一样举起手来。

“噢,是啊是啊,两个。”两人抬头看了看房子。斯坦抱起双臂,表情恢复了严肃。“那么,你今天就要搬进来,是吗?”

“我不知道他把这儿搞得一团糟。”

“到现在我和他做了七个月的邻居了。我还在怀疑他有没有出来倒过垃圾。这家伙就是一头猪。对不起,我希望他不是你朋友什么的。”

“不是,我们只是一面之交。”

“你不会要这种人做朋友的。说真的,没准哪一天他会带着枪过来,趁你全家睡觉时灭了你的门。真他妈是个怪胎。”他厌恶地补了一句,同时摇了摇头。

雷蒙德瞄了斯坦一眼,想知道他是不是常和邻居发生龃龉。但他不太像那种招人烦的邻居。

“噢,顺便说一下,”斯坦说,“你需要弄几条坡道什么的。”他一边留意着雷蒙德的反应,一边抬起两手说,“你知道,我只是说说。我一个熟人的熟人是做这个的。”

“非常感谢,斯坦。但我觉得没必要,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接受干细胞治疗,”雷蒙德答道,“我会甩开这部轮椅,自己上下台阶,跟兔子一样快。”

斯坦笑了,头微微一歪,话里带着一丝钦佩。“我都不知道这类手术这么快就变成现实了,文森特。不过我觉得只要有钱……”

“噢,相信我,斯坦。钱对我不是大问题。”雷蒙德说。

“好吧,如果需要什么,你知道在哪儿找到我。”斯坦祝愿他治疗顺利,然后拾起高尔夫球具,回家去了。

这个开端不赖。邻居挺不错,就是有点俗;周边环境也不赖。这些他已经好些日子没有体验到了。

这番交谈令他心情愉悦,但是好景不长。当他见到屋里的情形时,好心情顿时消失殆尽。

客厅里没有什么家具。艾瑞克没给这儿置备家居用品,反倒将这儿布置成了电子游戏厅。游戏机一台挨着一台,顺着前窗摆了一排,挡住了通往厨房的过道。

更糟之处在于,不出雷蒙德当初所料,屋里臭不可闻。

他驾着轮椅,穿过遍地的垃圾,来到屋子中央,停下来四下打量。楼梯很宽敞,上到半路一分为二,从两个方向蜿蜒而至二楼。一盏枝形吊灯悬于楼梯之上,颇为炫目。雷蒙德朝楼上望去,只能看到几扇房门大敞四开。他本来可以借助臂力攀上楼梯,参观一下楼上的房间。但不看也罢。只要考虑一下脚下的环境,就算发现艾瑞克睡在光板床垫上,像畜生一样在地上拉屎,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首先,他要请清洁工和园丁把这儿收拾出来,然后在楼梯上安装一部升降机。这当然要花上一笔钱。但那是临时措施,等他重新站起来,拆除也很容易。

一旦完成这几项调整,过不久他就可以住进来享受一下,尽管是暂时的。

不过,他现在要去出席一场食品大血拼活动。

1 文森特·普莱斯(Vincent Price):美国著名恐怖片演员。

第二十七章

雷蒙德在一条肮脏的小街上找到了那家卖场,店面开在一片临街商业区的尽头,这里的廉价商店一家挨着一家,从亚洲食品到折价白酒什么都卖。这家店属于他很鄙视的那一类超市。店内布置得就像一间仓库,下面是光秃秃的水泥地,上面是开放式的天花板,商品陈设以吸引低收入家庭为目标,而价格却比大商店贵得多。

店门前人头攒动,证明他没有找错地方。大约三百人乱哄哄地站成一堆,张着大嘴望着两个大屏幕。画面来自四个不同的镜头,每个镜头正对着店内特定的购物通道。

雷蒙德驾着轮椅穿过停车场,向人群靠拢。活动已经开始。一个中年女人身着俗气的衣服,戴着老式眼镜,站在临时领奖台上,正拿着一页讲稿宣读。雷蒙德判断此人就是店主。她喋喋不休地大谈美食美味美好生活,同时伸手指着扯在店门外的横幅,上面写着“戴记卖场食品大血拼”。

雷蒙德把轮椅停在人群外围,手指交叠放在大腿上,等着看热闹。终于,女店主俯身对着麦克风宣布:

“获奖者是……卡拉·韦尼提小姐。”

一名年轻女子走上前去。她中等个头,身材苗条,长长的黑发在脑后梳成一条马尾辫,身着牛仔裤和T恤衫。当她抬手拂开一缕头发时,左袖口下现出一处小小的文身,红黑相间。“是我,”她说完举起手,“我就是卡拉·韦尼提。”

她若是卡拉·韦尼提,雷蒙德就是转世的圣人。他早就知道她是谁,还没出门就知道。他比其他对手更了解人,这一优势无人能及。雷蒙德曾在某位最著名的行为科学权威手下工作过两年。虽说算不上得到了什么指导,但他还是受到了深刻影响。在这两年间,雷蒙德全身心致力于鉴定、评估和记录人的个性特征。不花上两年时间研究人的行为怪癖,就学不到什么皮毛。根据收集来的少许线索,雷蒙德知道这位卡拉·韦尼提,也就是鞋跟公主,不会参与食品大血拼活动,而是会留在病床前,日夜守护每况愈下的外婆。但这并不等于她要弃奖,她是不会放过“戴记卖场食品大血拼”活动的那份利益的。虽然自己不到场,但她会派个亲信过来,代替她宣示胜利。

他此行的目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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