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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永恒:世界迷宫III_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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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点桌旁,听着自己的言谈,觉得她像妹妹,像朋友。走在那些长相平平但喜欢挑逗男人的女子之间,他从来没有想到世界上还会有这样一位绝代佳人……她的心,她的感官,她的灵魂,全都被调动起来了。她的女人味太浓烈了,但爱一个还没有承认爱她的男人,在她那个时代也显得太过分了,因此她不禁感到脸红。深夜外出,她感到幸福。诱惑这个词对女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乐趣,但却使她反感。她尽量少看这张漂亮的脸庞,尽量避免他们手的接触时间太长。埃贡不好意思地问她是不是可以每天见到她,或者能不能与她一起到城外,到他们俩都喜欢的田间去玩一玩,到山坡上去转一转。让娜发现,埃贡在问她的时候,嘴唇直颤抖。

他们几乎每天都出去,就像大学生那样轻装就道。埃贡为人骄傲,不喜欢摆阔气,不贪图舒适。而摆阔气与贪图舒适,在约翰-卡尔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他们清晨坐火车或汽轮出城,有时去欣赏萨克森瑞士的阿尔卑斯风光,而更经常去的,还是易北河两岸或山丘上的一些村庄。一座古老的塔,一座几乎成为废墟的建筑,一座废弃的粮仓或教堂,一个羊圈(那里阳光充裕,羊头上沾满尘土和碎草,终有一天将被送往屠宰场),一处被遗弃的墓地(墓地里的石雕天使手指天空),还有林间的野兽和田间的耕牛,所有这一切都使他们感到无比兴奋。他们很早就动身,冒着深夜的严寒,赶在黎明之前到达目的地。他们有时能按时抵达。世界充满了青春活力:他们二十五岁的年龄,看上去才像十八岁,埃贡出生在乡下,比让娜更了解农村,能说出作物的名称,能分清田间的野草。天刚亮,他们在牧场的一条小路上停了下来。农民还在睡觉。他们亲眼看见一头母牛顺利地生下一只牛崽儿。牛崽儿在试着站起来,四肢不停地颤抖着。母牛很安详。那里有一段树干,是牛的饮水槽。母牛走过去喝水的时候,屁股后面还拖着一块胎盘,小牛颤巍巍地跟在后面,怎么也找不到奶头。他们俩都把这作为一堂充满智慧的课。母牛喝完水,又开始吃草。第二天,他们在同一时刻又来到这里,这会儿看见的是母牛在反刍,牛崽儿在笨拙地吮吸着母牛热乎乎的奶头。对他们来说,这就像在人类的黎明,一切都那么新鲜,又像变魔术那样简单。他们有时在小客栈吃上一顿晚餐,迟迟不想回城,还去看人们跳舞。男男女女在小提琴师的伴奏下跳起乡间舞蹈,由于地板不时地嘎吱地响着,根本听不见小提琴的伴奏。埃贡有时借用小提琴演奏起舞曲,他们跳得更加欢快。或者他将蹩脚的小提琴还给乡间琴师,拉着一个小伙子或姑娘的手,又拽着让娜,一起跳起圆舞。这时,这位多愁善感喜欢空想的年轻人,立即变成了兴高采烈的活神仙。有一天傍晚,他们来到一个小山丘上,这时正好有一群羊在那里吃草。埃贡大步流星地走过去,捉住那只长着弯曲犄角的羊群之王。他知道,他的星座是白羊。羊群之王灰色的毛,卷成一圈一圈的,力气很大,不停地反抗着。埃贡那天穿着农民式的短衣短裤,裸露着双臂。他们的搏斗简直具有神话色彩。埃贡紧紧地抓住两个有力的羊犄角,一会儿向前推,一会儿往后拽。人和羊扭在了一起。突然,让娜感到害怕了,尽管只是一瞬间。这种怕产生于人和兽皆为神灵的时代,因此,她的怕也是神圣的。羊的眼睛在夕阳的辉映下闪烁着晶莹的光,几乎像蓝色的眼睛。让娜很快恢复了镇静,为自己的懦弱而感到羞愧。她用手摸了摸羊的厚皮毛、螺旋形的犄角和装着执拗的兽类思想的脑袋。她用手绢擦了擦埃贡前额上的汗水。埃贡终于松开了抓住羊犄角的手,搀扶着让娜一起走下山坡。

还有一次,也是黄昏,比那一天还晚。他们正穿过一片森林去找火车站,准备乘地方小火车回城。然而,天已经黑下来了,茂密的森林就像一个魔巢。突然,他们发现两步开外的地方站着一个大约十六岁的少年。少年可能是打柴的,也可能是割草的,或者是捉毒蛇的。少年正准备回家。他漂亮极了。他们看着他,不禁屏住了呼吸。简直是格林或安徒生童话中的人物。粉色的双颊,金黄色的头发,像精灵,像仙女,又像是在林中将迷路的王子和公主引入神奇国度的神仙。少年说话像唱歌,告诉他们火车站的方向,流露出很高兴的样子。太让埃贡惊奇了,他不禁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位神仙般的年轻人。少年像一只小鹿,双手拨开树枝,往森林深处跑去了。

最美好的那一天,还是出自埃贡的建议。那是一个夏天,只有他们两个人,坐在森林深处一块孤零零的空地上,整整一天没有说话,全神贯注地注意着周遭一切。黎明时分,他们站在汽船的甲板上,从德累斯顿来到河边的码头,然后徒步行走。他们多次听见大雁洪亮地鸣叫着,像一群胜利者从空中掠过。但是,坐在林中的空地上,他们听见的只是小鸟的欢唱。四周绿树成荫,是小鸟筑巢的好地方,因此还经常看见小鸟出没。但是在这个季节,候鸟也来到这里觅食,贪婪地吃饱以后继续它们的旅程。绿啄木鸟也加入了这个唧唧喳喳的大合唱,它们像木工,急促地凿着树洞,营造未来的爱巢。突然,一个颤音从高处跌落下来,原来是一只松鼠正吊在两根树枝之间,愤怒地发出刺耳的叫声。越临近黄昏,森林王国的国民胆子越大,对一动不动地坐在空地上的两个人不再感到害怕了。一只鼹鼠正在树根下挖洞。一只跑得气喘吁吁的兔子猛然停下来,躲在草丛后面,只露出半边身子。埃贡和让娜同时用手指着一只母刺猬,它后面跟着一群新生儿。他们不禁微笑了。当阳光从树干的空隙间斜射下来的时候,还可以看见地面上绿色的小水沟里长着毛茸茸的青苔,反射出半明半暗的金光,如果用手搅动一下,宛如浓密的若有若无的颤巍巍的触须。一切都如事先约定的那样,他们什么话也没说,手拉着手站了起来。让娜的命运就在那样的一个下午决定了。既然他们这样长时间默默无言地坐在一起,又怎么能不希望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呢?

在城里,由于受到过新教的良好教育,他们都从事慈善事业,因此可以以此为借口经常见面。在本世纪初,人道主义思想非常盛行,对群众的教育也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社会服务事业。尼德梅耶牧师叫他的管风琴师每周为一所少年犯感化院上一个小时的音乐课。埃贡给这些经常令人讨厌性情粗暴的小伙子教一点儿音乐,既耐心又热情,让娜非常赞赏。这些孩子只会弹手摇风琴,在小酒馆演奏手风琴,或者参加大合唱,因此,埃贡很想教给他们一些音乐知识。当有一个好打架的孩子用拳头砸坏了琴键而被埃贡扭着手腕的时候,让娜也同样地赞赏他。有一个星期天,埃贡跟着让娜来到精神病院,让娜是作为义务工作人员前去参观的。大概是在圣灵降临节,为疯女人举办咖啡糕点联欢会。节目包括一两首轻音乐。参加的还有一个魔术师。疯女人们轻轻地摇晃着脑袋,唱着歌。其中有一个女人滑动着脚步,跳起了舞。埃贡将座位让给魔术师,坐到一个晃动着脑袋的女人身旁。那个女人故作娇态地将脑袋歪在这位衣着整洁的年轻先生的肩上,一下子将吃的糕点和喝的黏乎乎的咖啡一股脑儿地吐了出来。埃贡擦干净她的那张老脸和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感到难为情。“凡是和身体有关的,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反感。”他对让娜说。而让娜反而感到尴尬。

过了一会儿,在吃糕点的时候,他们回顾了一下当天发生的事情,便过去现在地聊起来。这好像已经形成了习惯。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越来越亲密了。

“这个疯女人……应该实话告诉您,我祖母越来越年老力衰,在我十八岁那年,我整整照料了她三个月。当然有仆人,但我们不放心,我还有几个哥哥……我非常喜欢祖母,我对鸟类、植物甚至书本的了解,尽管知识有限,都是我祖母教给我的:她还会唱歌,唱得很好,不过声音很小,很弱。我在孩童时期,很长时间一直睡在她的床上。她丈夫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也可能根本就不喜欢女人,据说有四十年的时间压根儿就没进过祖母的卧室。她的笑声,她的歌声,就像今天那个女人的笑和唱一样。我有时劝她冷静一会儿,她经常用两条大腿不停地揉搓着裙子。而当着众人的面,她是不这样做的。这个疯女人使我想起了我祖母。”

让娜没有什么可与埃贡分享的回忆。她在家中的学习,她在海滩上的嬉戏,逗人喜爱的狗,被关在笼子里的鸟,与小姑娘们跳圆舞或单脚跳着玩,这都是不值一提的。当然,她也有值得回忆的东西。例如,大概在九岁那年,但不知道是何月何日何时,她站在沙滩上,口里喊着“上帝”,但她不太明白上帝是什么意思。她现在是否明白呢?总而言之,她相信埃贡懂得每个小孩儿都有的这种虔诚之心,至于其他,一切都尽在不言之中了。也没有必要多说约翰-卡尔的事。埃贡会猜想到。他完全知道,他与之交往的不是涉世未深的懵懂女。

埃贡却相反,据他自己讲,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充满了灿烂的传奇色彩,可以与他们的德国之旅相媲美。他像北方各省的任何良家子弟一样,是在森林和农场里长大的,如同一只小鹿在丛林和草地上跳跃,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一离开城堡的通道就脱光衣服,见池塘就跳进去洗个痛快。如果是在黎明,他总会看见一个老太婆,老太婆问她是否看见了奈克。奈克是生活在湖里的一匹漂亮的白马,它一旦浮出水,就用漂亮的四蹄拍打着水面,唱起歌。它从来不嘶叫。夏天的夜也是通亮的,农场的男子汉带着他去钓鱼。记得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个打短工的青年,青年突然用双手把他举起来,两步开外就是一条毒蛇,他那时还是孩子,好奇地俯下身去。埃贡也不怕,对他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被野狗咬了,被蜜蜂蜇了,都没有关系。茅舍里的老太婆们用药给他治咬伤,还给他饭吃。后来,他帮孩子们将不听话的牲畜赶回来,一起与孩子们玩。他还走钢丝,至于是不是会掉下来摔伤,他全然不顾。他还像孩子们一样,跳在光溜溜的牲畜背上,抓住鬃毛,用双脚磕牲畜的肚子。磕也白磕,因为他没穿鞋。然而,学生时代却大为逊色,不值得去回忆。当然,有时也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至于发生了什么,家里人根本不想知道,或者压根就不知道。“我算老几。总而言之,我只是七个兄弟中的一个。”

埃贡十九岁的时候还在里加音乐学院学习。这期间,他与一个姑娘的相处导致了一场悲剧。直到当时,他所经历的爱情是淳朴的,模模糊糊的,有快乐,有欢笑,也有吵吵闹闹。他们一起捡野果,故意弄翻一篮水果,把脸和手都弄脏了。那一天,他们两个人在野外的丛林里,这个农村小姑娘抽泣着,泪水汪汪,眸子里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她怀孕两个月了。姑娘掀开围裙,让他摸了摸肚子。“我父母会打死我的。”他对此确信无疑。她出生在一个严守礼教的农民家庭。这种家庭是异教教会的支柱。

“是您的孩子?”

“不是。她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反正是一个未结婚的小伙子。可能是我的一个兄弟。姑娘长得太美了,谁都想占有她。一天晚上,我实在没有办法,就趁还来得及带她去小城市找一个堕胎婆。我们先步行了一段路程,又搭一辆破车,然后乘上去里加的火车。我不但替她担心,而且我自己也感到害怕。我所以替她担心,因为这可能会危及她的生命。至于我自己也感到害怕,因为我发现有人向警察局告发我,我可能要坐监狱,受皮肉之苦。我当时还不能利用我的年轻庄园主的身份进行自我保护,也不知道如何使用非法手段对付警察。其实,非法手段比合法手段使用得更普遍。可是,万一遇上一个俄国警察……那天晚上,我把小姑娘托付给一个看上去和善的堕胎婆。临出门的时候,我从我祖母的抽屉里拿了一些卢布,正好够打发堕胎婆的。她叫我把小姑娘留下,第二天早晨再来。多么难熬的一夜啊!我走出这家小酒馆,又走进另一家小酒馆。镇上的小酒馆倒不算少,一共有四家。我不能让人对我产生怀疑。我在那里遇到的人,都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这座只有三千个人的小城市,时不时地看见在门槛上放着一盏灯笼。如果拿圣彼得堡和巴黎的贫民窟与这里的贫民窟相比,就根本不能算贫民窟。

“我第二天早晨去接她,她已经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她用许多衣服裹着身体,脸色苍白,但堕胎婆说她可以受得了路途颠簸。堕胎婆给她堕了胎,但是我觉得,把她带走以后,她可能活不成了。我把她送到她大姐那里。她大姐的家离她父母有好几俄里,她父母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件事,后来我又见过她好多次。第二年冬天,她与外县的一个农民结了婚。她现在大概有两三个孩子。”

“您和她从来没有……?”

“有,只有一次。那是在去找堕胎婆之前一个星期。我们一起坐在青苔地上。她要送我一件礼物,我们就……但那一次,她是不会出事儿的。她漂亮极了。”

“您身边的那些女孩子,讲您的语言也都讲得很好?”

“有几个讲得好的。我的邻居有个叫卡琳的女孩儿。说我们是邻居,其实我们只是住在同一个地区,相距有五十里。她是一个富有的名门望族的独生女。我父母想要我娶她:我们一起去跳舞。我们的家乡有许多舞厅。她经常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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