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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难寻_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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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外科医生切除了肿瘤;就像她不相信他的《圣经》一样,她对他的要求并不感觉羞辱。但是她对那条腿很敏感,仿佛孔雀对自己的尾巴一样。除了她自己,没人碰过。私底下,她像别人照看自己的灵魂一样照看它,几乎不敢多看一眼。“不行。”她说。

“我知道,”他低声说着坐起来,“你只是在耍我玩。”

“不是,不是!”她叫着,“它装在膝盖上,只是装在膝盖上而已。你为什么想看?”

男孩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因为,”他说,“它让你变得与众不同。你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她坐着看着他。不管是她的脸,还是她冰蓝色的圆眼睛,都没有流露出任何被打动的痕迹;但是她感觉到心脏停止了跳动,只剩下头脑来传输血液。她感到这是她生命中第一次面对真正的天真。这个男孩有一种超越智慧的本能,触碰到了她的本质。过了一会儿,她用沙哑尖利的声音说:“好吧。”像是彻底对他投降。像是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又奇迹般地从他那里再次获得。

他非常轻柔地卷起她的宽松裤。穿着白袜和棕色平底鞋的假腿裹在帆布一样厚的布料里,上面有一个丑陋的关节和残肢相连。男孩看到它的时候,脸上和声音里都充满敬意。他说:“告诉我它是怎么摘下来和装上去的。”

她为他摘下假腿,又装了回去,接着他自己又摘了一次,举止轻柔,像是握着一只真腿。“看!”他像孩子般雀跃地说,“现在我也会了!”

“装回去吧。”她说。她想着她可以和他私奔,每天晚上他都能为她摘下假腿,第二天早晨再装回去。“装回去吧。”她说。

“还不行。”他咕哝着,让它立在她够不到的地方。“在那儿放一会儿。你现在有我。”

她警告地轻叫一声,但是他把她推倒,再次亲吻了她。没有了腿,她感到自己完全依赖着他。她的大脑仿佛停止了思考,开始运作起其他不太擅长的功能。她的脸上不断呈现出各种表情。男孩的眼睛像钢钉一样,不时瞥向身后立着的假腿。她终于推开他说:“把腿给我装回去。”

“等等。”他说。他靠向另一边,把箱子拉过来打开。箱子的内衬上有淡蓝色的圆点,里面只有两本《圣经》。他拿出一本,翻开。里面是空的,藏着一小瓶威士忌、一盒纸牌和一个上面印着字的蓝盒子。他把这些东西在她跟前一字排开,每个之间的间隔相等,像是在女神的神龛前摆放祭祀品。他把蓝盒子放在她手里。本产品仅用于预防疾病,她念完赶紧丢开。男孩拧开酒瓶的盖子。他笑着停下来,指着那叠纸牌。那不是普通的纸牌,每张后面都有淫秽的图画。“喝一口吧。”他先把瓶子递给她。他把瓶子塞到她跟前,她像被催眠了一样动弹不得。

她开口时几乎是在哀求。“你难道不是,”她低声说,“你不是一个善良的乡下人吗?”

男孩歪着脑袋。仿佛刚刚开始意识到她在羞辱他。“没错,”他轻轻噘起嘴唇,“但是没用,我每天都和你一样善良。”

“把腿还给我。”她说。

他一脚把它踢得更远。“来吧。我们来享受一下,”他花言巧语地说,“我们还没好好了解过彼此呢。”

“把腿还给我!”她尖叫着,向前扑过去,但是他轻松地推倒了她。

“你怎么突然变成了这样?”他皱眉问,拧紧酒瓶的盖子,飞快地放回到《圣经》里。“你刚刚还在说你什么都不信,我以为你是那种女孩!”

她的脸都快发紫了。“你是个基督徒!”她嘘道,“你是一个善良的基督徒!你和他们一样——说一套做一套。你是一个完美的基督徒,你是……”

男孩愤怒地撇着嘴,“我希望你不要以为,”他用傲慢愤慨的口气说,“不要以为我相信那些废话!我可能是卖《圣经》,但是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不是昨天刚刚出生,我也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把腿还给我!”她尖叫。他一跃而起,她只看见他把纸牌和蓝盒子都放进《圣经》,再把《圣经》扔进箱子里。她看见他抓起假腿,接着她看见那条腿孤零零地斜躺在箱子里,两边各摆了一本《圣经》。他砰地合上盖子,提起箱子,从入口扔出去,然后自己也跨了出去。

等到他整个身体都在外面,只剩下一个脑袋的时候,他转头看了她一眼,崇拜的目光不复存在。“我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他说,“有一次我就这样拿到了一个女人的玻璃眼珠。你不要以为能抓住我,因为波恩特不是我的真名。我每拜访一户人家都用一个不一样的名字,而且我不会在任何地方逗留。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哈尔加,”他不假思索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没那么聪明。我生下来就什么都不信了!”接着烘焙色的帽子消失在了入口,只剩下女孩一个人,坐在干草上,布满尘埃的太阳照在她身上。当她把扭曲的脸转向入口时,看到他蓝色的身影正奋力穿过斑斑点点的碧绿湖面。

霍普威尔太太和弗里曼太太在后牧场挖洋葱,过了一会儿看见他从树林里钻出来,穿过草地往公路走去。“哎呀,那好像是昨天来卖《圣经》的那个善良又无趣的男孩。”霍普威尔太太眯缝着眼睛说,“他肯定是回来向黑人兜售,他脑子太简单了。”她说,“但是我们如果都那么简单,世界或许会变得更好。”

弗里曼太太向前望去,正巧看见他快要消失在山脚下。接着她把注意力转向她刚从地里拔出来的洋葱嫩芽上,它们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有些人就不可能那么简单,”她说,“我就不会。”

[1] 乔伊(Joy)在英语里的意思是快乐。

没有谁比死人更可怜

弗朗西斯·马里昂·塔沃特的舅伯死了不过半天,塔沃特还没挖完坟便喝醉了,一个叫布福德·芒森的黑人过来灌水,不得不把还坐在早餐桌边的尸体拖走,用基督教的方式体面地埋葬了他,在坟头插上救世主的标志,盖上足够多的泥土,防止野狗刨坟。布福德是中午时分过来的,等他傍晚离开时,塔沃特的酒还没有醒。

老头是塔沃特的舅伯,或者说曾经是,自孩子记事以来,他们就住在一起。舅伯说他救下孩子并且开始抚养他的时候是七十岁;他死的时候八十四岁。塔沃特这样算出来自己十四岁。舅伯教他算术、读书、写字,以及历史,从亚当被逐出伊甸园讲起,讲到赫伯特·胡佛为止的历任总统,再思考基督降临和审判日。除了给予男孩良好的教育,舅伯还把他从唯一的亲戚那儿救了出来,那人是老塔沃特的外甥,是个学校老师,自己那会儿没有小孩,想要以自己的方式抚养已故姐姐的儿子。老头知道他的方式是什么。

老头在外甥家里住了三个月,他原本以为外甥心地慈善,结果发现和慈善根本没关系。他住在那儿的时候,外甥一直偷偷研究他。外甥以慈善的名义收留他,却秘密探究他的灵魂,问他一些叵测的问题,在房子里布置陷阱看他掉进去,最后为学校教师杂志写了一份有关他的研究报告。上帝听闻他的恶性,亲自解救了老头。上帝赐予他神示的愤怒,叫他带着孤儿男孩远走高飞,去往最偏僻的边远地带,将孩子养大成人,以证明他的救赎。上帝允诺他长命百岁,他从学校老师的眼皮底下偷走孩子,带着他一起生活在一块此生都在他名下的林间空地上。

学校老师瑞伯还是发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来到林中空地索要孩子。他不得不把车停在泥路上,沿着一条忽隐忽现的小路在林子里走了一英里,才来到一片玉米地,玉米地中间有一幢孤零零的二层棚屋。老头很高兴让塔沃特回想起外甥那张红彤彤汗涔涔的苦脸,外甥一脚高一脚低地穿过玉米地,后面跟着一个帽子上插着粉色花朵的女人,是他从福利部门带来的。门廊台阶前种着两英尺高的玉米,外甥从里面钻出来的时候,老头拿着猎枪候在门口,说不管是谁,踏上台阶一步他就开枪,他俩面对面站着,福利部门的女人从玉米地里怒气冲冲地钻出来,像鸡窝里蓬头垢面的母孔雀。老头说要不是因为这个福利部门的女人,外甥不会走出那一步,但是女人站在那儿干等,长长的脑门上粘着几绺染红的头发,她把头发往后拂了拂。他们的脸都被灌木刮伤了,流着血,老头记得女人的衬衫袖子上挂着一株蓝莓枝。女人慢慢呼出一口气,像是已经耗尽了最后一丝耐心,外甥便抬腿落在台阶上,老头射中了他的腿。两个人一溜烟消失在玉米地里,女人嚷嚷着,“你知道他疯了!”但是老塔沃特跑到楼上窗户边看到,他们从玉米地的另一头跑出来,女人搂着他,扶住他一瘸一拐地走进树林;后来他得知他们结婚了,尽管女人的年纪是他两倍,大概只能为他生一个小孩。她再也没有让他回来过。

老头死的那天早晨,像往常一样下楼做早饭,还没有吃到第一口便死了。棚屋的底楼都是厨房,又大又暗,中间有一个木头炉子和一张与炉子齐平的板桌。一袋袋种子和面粉堆在角落里,金属废料、木屑、旧绳子、梯子和其他易燃物被他和塔沃特随意扔在地上。他们一直睡在厨房里,直到有一天一只野猫从窗户外面蹿进来,吓得老头把床搬到了楼上,那儿有两个空房间。他当时就预言楼梯会折他十年寿命。他死的时候正坐着吃早饭,红通通的结实的手刚握着餐刀往嘴里送,接着他大惊失色,放下餐刀,手落在盘子边上,把盘子碰下了桌。

他是个体壮如牛的老头,短短的脑袋直接支在肩膀上,银白色的眼珠突着,像两条竭力摆脱红色渔网的小鱼。他戴着一顶油灰色的帽子,帽檐儿四面翻起,汗衫外面套着件原本是黑色的灰色外套。塔沃特坐在他对面,看到他的脸上布满红丝,全身一阵战栗。战栗仿佛从他的心脏开始扩散,刚刚触及皮肤。他的嘴角猛地歪向一边,身体却还保持着完美的平衡,后背刚好离开椅背六英寸,肚子抵着桌边。死气沉沉的银灰色眼珠盯住坐在他对面的男孩。

塔沃特感觉到战栗在扩散,轻轻穿过老头的身体。他碰都没碰到老头就知道他死了,他继续坐在尸体对面吃早饭,带着愠怒的尴尬,好像有个不认识的人在场,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他抱怨说:“耐心点。我说了我会把事情做好的。”声音听起来很陌生,仿佛死亡并没有改变老头,却改变了他。

他起身从后门出去,把盘子放在最底下的台阶上,两只长腿的黑色斗鸡冲过院子,吃完了盘子里剩下的东西。他坐在后廊里一只长长的松木盒子上,心不在焉地剥着一截绳子,长脸上的眼睛越过空地,眺望着层层叠叠的灰紫色树林,直抵清晨空荡荡的天空下浅蓝色的森林线。

泥路并不通往空地,却靠车辙和小径连接,就连最近的黑人邻居也依然需要徒步穿过树林,推开挡路的李子树枝才能进来。老头在空地左边种了一英亩棉花,棉花越过篱笆,几乎要长到房子的一侧。两股带倒钩的电线从棉花地中间穿过。一排驼峰形状的雾气蹑步向前,像白色猎狗般匍匐着,准备爬过院子。

“我要把篱笆拆了。”塔沃特说,“我的篱笆不能搭在棉花地中间。”他的声音响亮,但是依然陌生,令人不快,他在脑海里盘算着其他想法没说出来:这是我的地盘了,不管我是否拥有它,因为我在这儿,没人能把我赶走。如果学校老师再过来抢地方,我就杀了他。

他穿着一条褪色的工装裤,一顶灰色的帽子像盖子似的盖过耳朵。他学舅伯的样,除了上床,绝不脱帽。他学舅伯的样一直到现在,但是:如果我想在埋他之前拆了篱笆,没有人能阻挠我,他想;没有人能反对。

“先把他埋了,一劳永逸。”陌生人用响亮、令人不快的声音说,塔沃特起身去找铁锹。

他坐着的松木盒子是舅伯的棺材,但是他并不打算用。对这个瘦弱的男孩来说,老头太重了,没法抬进盒子里,老塔沃特几年前自己做了这个盒子,他说如果到时候没法把他抬进去,就把他埋在坑里,但坑一定要深。他说,要有十英尺深,不能只有八英尺。老头花了很长时间做盒子,完工以后,他在上面刻下了“梅森·塔沃特与上帝同在”的字样,把它放在后廊,然后爬了进去,在里面躺了一会儿,从外面只看得到他鼓起的肚子,像过度发酵的面包一样。男孩站在盒子旁边打量他。“这就是我们所有人的结局。”老头心满意足地说,粗哑的嗓门在棺材里听起来非常洪亮。

“盒子装不下你,”塔沃特说,“我得坐在盖子上才行,或者等你腐烂一点。”

“别等。”老塔沃特说,“听着。要是到时候盒子没法用,要是你抬不起来或者碰到其他什么情况,就把我埋在坑里,但是坑要挖得深一点。最好有十英尺深,不能只有八英尺——要十英尺。实在不行,你可以把我滚进去。我可以滚。找两块木板,放在台阶上,把我滚下去,然后在我停住的地方挖坑,等到坑挖得足够深了再把我滚进坑里。找几块砖头撑住我,这样我就不会掉下去,挖完之前不要让狗把我拱下去。你最好把狗关起来。”他说。

“要是你死在床上怎么办?”男孩问,“我怎么把你弄下楼梯?”

“我不会死在床上,”老头说,“我一听到召唤就会下楼。我会尽量走到门边。要是我在楼上动不了,你把我滚下楼梯就行了。”

“上帝啊。”孩子说。

老头从盒子里坐起来,拳头放在边上。“听着,”他说,“我从没要求过你什么。我收留你,抚养你,把你从城里那个混蛋那儿救了出来,现在我要求的回报不过是等我死了以后,把我埋进地里,这是死者的归宿,再竖一个十字架,说明我在那儿。在这世上我就要求你做这么一件事。”

“我能把你埋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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