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女孩一起散步。以前他们在“休闲时光”跳舞玩乐时,老弗兰基早已上床睡觉。除了伊芙林·欧文,她还从来没跟其他人跳过舞,也没进过“休闲时光”。
现在,弗·贾思敏和一名士兵走在一起,他心里已把她考虑在内,邀她共享她从未感受过的快乐。但她没有光顾着自豪,她的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和疑虑,具体是什么也说不上来。午后空气沉闷,如热糖浆般湿热,纺织厂染房里飘出令人窒息的难闻气味。主街隐隐约约传来手风琴师的演奏声。
士兵停下来。“就是这家旅馆。”他说。
他们站在蓝色月亮门前,弗·贾思敏有些吃惊,这里居然被称作旅馆,她一直以为它只是家咖啡馆。士兵替她拉开纱门时,她发现他身子有些摇晃。由于外面光线太强,她眼睛还没适应,眼前先是一团红光,再是一片黑暗,过了一会,双眼才适应屋内的蓝光。她跟着士兵在右手边的卡座里坐下了。
“来杯啤酒吧。”他说,那语气不像征求意见,倒像是觉得她理所当然会同意。
弗·贾思敏不喜欢啤酒的味道。有一两回,她从父亲的酒杯里偷偷尝过几口,有些酸。不过士兵没给她留选择的余地。“我很乐意,”她说,“谢谢。”
她从来没进过旅馆,虽然常常想象那里面的样子,剧本中也曾写到过。她父亲倒是住过几次。有一回去蒙哥马利,父亲从旅馆给她带回两块小香皂,她一直保存着。她满怀好奇地重新环顾了一圈蓝色月亮,顿时觉得是那么回事儿。坐进卡座时,她将裙子上的褶皱小心抚平,就像要参加派对或走进教堂。她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不过在她看来,蓝色月亮始终像咖啡馆,不像个真正的旅馆。那个沮丧苍白的葡萄牙人没有见着。一个镶着金牙的胖女人,笑眯眯地在柜台后面为士兵倒上啤酒。屋后的楼梯上边可能就是客房,蓝色霓虹灯将台阶照亮,上面铺着一条油毡地毯。收音机欢快地响着合唱的广告歌曲:“但丁口香糖!但丁口香糖!但丁!”空气中弥漫着啤酒味儿,那气味就好像墙角藏着死老鼠一样。士兵端着两杯啤酒回到卡座上。他舔舔淌到手上的泡沫,往裤子上擦擦手。待坐定后,弗·贾思敏开口说话了,那声音和以往完全不同——带着鼻音,优雅而尊贵。
“你不觉得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吗?此时此刻,我们坐在这里,但一个月之后你我身在何处,谁也说不准儿。或许明天你就被部队派去阿拉斯加,跟我哥哥一样。要不就是法国、非洲或者缅甸。我也不清楚自己会在哪儿。大家都去阿拉斯加过一阵子也不错,然后再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我听说巴黎已经解放了。我认为,下个月仗就打完了。”
士兵高举酒杯,仰着脖子将啤酒一饮而尽。弗·贾思敏也吞了几口,尽管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今天,她不再觉得世界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战争与遥远他乡的画面也没有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世界从来不曾离得如此之近。在蓝色月亮的卡座里与士兵相视而坐,眼前突然出现三个人——她自己、哥哥,还有新娘。他们沿着海滩,在阿拉斯加寒冷的天空下漫步。海浪凝成蓝绿的寒冰,层层堆叠在沙滩上。他们登上洒满阳光的冰川,满目清凉,晶莹剔透,一根绳子将三个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有人从另一座冰川用阿拉斯加方言喊他们“贾”打头的名字。她还看见,三个人去了非洲,和一群裹着长袍的阿拉伯人一起,骑着骆驼穿行在漫天黄沙中。缅甸则是丛林密布,她在《生活》杂志上见过照片。因为这桩婚礼,远方与整个世界仿佛变得触手可及:它们与冬山仅隔咫尺,而冬山与小镇离得又如此之近。实际上,近在眼前的现实,反而让弗·贾思敏觉得有些不真实。
“没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她再次道。
士兵喝光了啤酒,用布满雀斑的手背擦擦唇边的啤酒沫。他的脸虽然不胖,但看起来有些浮肿,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显得油光发亮。脸上的雀斑数也数不清,唯一看着顺眼的就是那头有光泽的红色卷发。眼睛是蓝色的,两眼距离很近,眼白发红。他眼神古怪地盯着她,不像游客看游客的样子,倒像是有什么事和她心照不宣。沉默了片刻后,他终于开口了,但说的话莫名其妙,她不明其意。那士兵好像在说:
“这碟美味的小菜是谁啊?”
桌子上并没有菜。她感到有些不自在,觉得他话里有话,于是试图转移话题:
“我跟你说过,我哥哥也是部队里的军人。”
士兵好像充耳不闻。“我敢发誓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弗·贾思敏的疑虑加深了。她发现士兵可能误解了她的年龄,没把她当个孩子,不免有些欣喜,但同时也感到不安。她没话找话地说:
“虽然有些人不太喜欢红头发,不过这颜色我喜欢。”她想起哥哥和新娘,又补充说:“深棕色和黄色除外。我总觉得上帝把卷发留给男孩子实在是一种浪费,好多女孩顶着一头拨火棍似的直发走来走去。”
士兵伏在桌子上,眼睛仍盯着她,然后伸出手指学走路,食指和中指在桌面朝她的方向走过来。他指头很脏,指甲里面藏污纳垢。弗·贾思敏有种预感,怪事要发生。正在此时,门外突然闹哄哄的,三四名士兵你推我挤地走进旅馆,一时间店里嘈杂起来,纱门砰砰作响。士兵的手指在桌面停下来,瞥了一眼那些士兵,眼里的古怪神情消失不见了。
“那只小猴确实可爱。”她说。
“什么小猴?”
疑虑进一步加深,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咦,几分钟前你不是还想买那只猴子呀。你怎么了?”
情况不太对劲,士兵伸出拳头撑住自己的脑袋。他身子一软,往椅背上靠去,仿佛虚脱了一样。“哦,那只猴子!”他含混不清地说着,“我啤酒喝多了,又在太阳底下走那么多路。折腾了一晚上,”他叹了口气,摊开双手放在桌上,“我可能太累了吧。”
弗·贾思敏头一回开始寻思,自己到底在这做什么,是不是该回家了。那几个士兵在楼梯口围着张桌子坐下来,金牙女人在柜台后面忙活着。弗·贾思敏将自己的啤酒喝完,酒杯内挂着一道泡沫边儿。旅馆里边闷热难闻,她突然有些不舒服。
“我得回去了,感谢你的招待。”
她从卡座站起身,但士兵的手伸过来,拽住她的裙角。“嘿!”他说,“可别就这么走了,咱把今天晚上安排一下,九点约个会,如何?”
“约会?”弗·贾思敏觉得脑袋一片空白,而且,在啤酒的作用下,腿也好似变了样,成了四条而不是两条。这要是换成其他时候,几乎不可能有人约她,更别提一个士兵。约会这个词本来就属于成年人,是那些年龄稍大的女孩子用的。不过她又有些开心不起来。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还不到十三周岁,肯定不会约她,或者压根儿不会搭理她。弗·贾思敏心里乱乱的,微微有些不安。“我不知道——”
“一定的,”他怂恿着,“九点在这碰头,然后可以去‘休闲时光’之类的,这很合你的心意是吧?九点上这儿来。”
“好吧,”她最后说,“我很乐意。”
她再次踏上滚烫的人行道,灼灼烈日下,过往的行人显得黝黑皱缩。旅馆里这半小时的光景稍稍有些搅乱了心境,她花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奔赴婚礼的喜悦感,不过也没费太久工夫,一回到主街,那种感觉就回来了。路上遇到一个在学校比她低两级的小女孩,弗·贾思敏叫住她,还把婚礼的计划以及跟士兵约会的事一块儿告诉了她,语气中透着吹嘘之意。那女孩陪她去买赴宴的礼服,逛了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她试了一打漂亮的裙子。
不过,之所以能找回婚礼的感觉,主要原因是回家路上发生了一段小插曲。眼前的画面和心里的想象交织在一起,使她产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觉。她正往家赶,忽然浑身一震,仿佛飞刀颤抖着插入胸膛。她定定地停在那里,一只脚还没落下,一时间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左边眼角的余光好像看见了什么,在身子的侧后方。经过小巷的刹那间,她猛然瞥见一对黑影。因为没看清楚,只是在眼角余光中飞快闪过,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哥哥和新娘的画面,恍若电光一闪,十分刺眼,就像当时看见他们依偎着站在卧室的壁炉前,他的胳膊揽着她的肩膀。画面冲击力太强,弗·贾思敏突然感到哥哥和新娘就站在身后的巷子里,她乍一看还以为是他们——虽然心里清楚得很,两个人远在几乎百英里之外的冬山。
弗·贾思敏将那只刚伸出的脚落在地面,慢慢地回头看。刺眼的强光下,两家杂货铺之间横着一道阴暗的窄巷。她不敢直接往那东西张望,心里没有勇气,只是顺着砖墙缓缓地瞧过去,一对黑影再次映入眼帘。那里是什么?弗·贾思敏懵住了。原来,巷子里站着两个黑人少年,高个儿将手搭在矮个儿的肩头。不过是这样罢了——但从角度和站立的方式或姿势来看,确实让她联想起哥哥和新娘的样子,这使她大受触动。带着清晰而真切的幻觉,上午就这样过去,她回到家已到两点。
2
贝蕾妮丝上周一做了个失败的蛋糕,里面没发起来,而下午过得就跟那蛋糕芯似地令她欢喜。老弗兰基很喜欢做失败的蛋糕,但不是因为心眼坏,而是她最喜欢吃那一部分,口感湿润黏稠,味道十分香浓。她搞不懂大人为什么会觉得,蛋糕这样子就是烤失败了。上周一,贝蕾妮丝做了一大块方形蛋糕,四周蓬松,高高隆起,中间湿湿地塌陷下去。上午天空晴朗明媚,到了下午,空气凝重不堪,就像烤坏的蛋糕芯一样。这是临行前的最后一个下午,厨房里的熟悉味道和色调让她觉得莫名亲切。两点时她走进屋,贝蕾妮丝正熨几件衣服,约翰·亨利坐在餐桌旁,用管子吹着肥皂泡。他一直盯着她看,眼神诡异,闪着嫉妒的光。
“你究竟跑到哪里去了?”贝蕾妮丝问。
“我们知道一件你不清楚的事,”约翰·亨利说,“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什么事?”
“我要跟贝蕾妮丝一起去参加婚礼。”
弗·贾思敏正脱下蝉翼纱连衣裙,这话让她吃了一惊。
“查尔斯大叔归西了。”
“我听说了,不过——”
“是啊,”贝蕾妮丝道,“可怜的老头子今天早上刚刚去世。他们要把遗体运到在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去。所以约翰·亨利要跟我们待上好几天。”
既然得知查尔斯大叔的去世从某种意义上给婚礼带来了影响,她心里便给这事腾出了些地方。贝蕾妮丝熨好了衣服,弗·贾思敏穿着衬裙坐在卧室底下的楼梯上,闭上了眼睛。查尔斯大叔住在乡下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老得连玉米都啃不动了。今年六月他一病不起,然后性情变得爱挑剔。他躺在床上,棕色的皮肤干瘪皱缩,老态龙钟。他埋怨说墙上那些画被挂歪了,他们把画全取下来,但没用,他又说自己的床位置摆得不对,于是他们又挪了床,但还是不行。然后他嗓子坏了,想说什么说不出来,喉咙里像塞了糨糊,谁也听不明白。星期天,韦斯特一家带上弗兰基一起去看望他。她踮着脚尖轻轻走近后卧室敞开着的门边。他看起来像一尊棕色的老人木雕,上面覆盖着一层被单。只有那双眼睛在动,像蓝色果冻。她觉得它们会从眼窝里掉出来,像湿漉漉的蓝色果冻一样从僵硬的脸上滚落。她站在门口向他张望,然后又踮着脚害怕地走了。后来他们才明白,他是在抱怨阳光不该从窗户的那个方向照进来。不过,真正令他痛苦的不是这个,而是死亡。
弗·贾思敏睁开眼睛,活动了一下四肢。
“死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她说。
“是啊,”贝蕾妮丝说,“老人遭了很多罪,也算是寿终正寝。上帝给他安排好了日子。”
“我知道。不过想想还是有些奇怪,他偏偏在婚礼的前一天去世。你跟约翰·亨利到底为什么要去参加婚礼?我还以为你们会待在家里呢。”
“弗兰基·亚当斯,”贝蕾妮丝说着,突然两手叉腰,“你真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了。我们也一样天天在厨房里闷着,而且——”
“不要再叫我弗兰基!”她说,“我不想再提醒你了。”
晌午刚过,以往的这个时候会播放轻音乐。现在收音机关上了,厨房里寂静肃穆,能听见远处的响动。人行道传来黑人低沉的声音,听起来含混不清,声音在吆喝着蔬菜的名字。有个声音扯得很长,在呼喊。附近的什么地方,有人在敲打铁锤,声声入耳,余音四处回荡。
“你们要是知道我今天去了什么地方,肯定会大吃一惊。我把整个镇子逛了一遍,见到了猴子和耍猴人。还有个士兵,手里拿着一百块钱想把那只猴子买走。你们见过谁在大街上买猴子吗?”
“没见过。他喝醉酒了吧?”
“喝醉酒?”弗·贾思敏反问。
“哇,”约翰·亨利叫道,“猴子和耍猴人!”
贝蕾妮丝的问题让弗·贾思敏有些担忧,她考虑了一小会。“没觉得他喝醉酒,大白天里谁会喝醉酒啊。”她本来想把跟士兵的事告诉她,但心里又开始犹豫起来。“不管怎样,还有些事——”她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听不见了。眼前,一只泛着彩虹光芒的肥皂泡静静地从房间里往上飘。就这样光着脚坐在厨房里,身上只穿件衬裙,她很难将士兵的事情琢磨清楚,加以评判。至于晚上的约会,她拿不定主意。这番踌躇搅得她坐立不安,于是换了个话题。“希望你今天把我的漂亮衣服都洗干净,全部熨好,我去冬山要全部带上。”
“有这个必要吗?”贝蕾妮丝说,“你不过是去待一天而已。”
“听我说,”弗·贾思敏道,“我告诉过你,参加完婚礼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