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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成员_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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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话一出口,她心里顿时平静下来。随着人名和计划的铺展开来,她心里愈发变得轻松起来,一口气说完后,这才觉得心满意足。那女士手扶着扫把听她往下说。在她身后,是敞开的门厅,光线昏黑。里面有道阶梯,没有铺地毯,左边有张放信件的桌子。幽暗的门厅热气腾腾地飘来煮芜菁浓浓的味道。阵阵浓香和昏暗的门厅仿佛与弗·贾思敏的喜悦之情交织在一起,当她抬眼望着那女士的眼睛,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女士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指责。她什么话也没说。直到最后,弗·贾思敏转身准备离开时,她才开腔:“嗯,天哪。”不过弗·贾思敏已迈开步子,心里的欢快音乐催促她再次上路了。

在一处有阴凉草坪的街区,她拐进一条小巷,看见一些人正在修路。熔化的柏油和滚烫的砂砾刺鼻难闻,拖拉机轰鸣震耳,场面十分喧闹嘈杂。这次弗·贾思敏选择拖拉机手做她的听众。她跟着拖拉机一路奔跑,一边还回头看着驾驶员那张被晒得黝黑的面孔。她不得不双手窝成杯状放嘴边喊话,他才能听得见。就算这样,他也未必能听得懂,因为她说完以后,他笑着朝她喊着什么,她也听不清楚。在这儿,喧嚣哄闹之中,弗·贾思敏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老弗兰基的灵魂,在混乱的场面附近徘徊,嘴里嚼着一大块柏油,一直赖到中午,看大家打开午餐盒。修路工人附近停着一辆漂亮的大摩托车。弗·贾思敏走之前羡慕地望着它,往宽大的皮座上吐了口唾沫,然后伸出拳头仔细擦了擦。这里是镇上的豪华街区,临近小镇边缘,有新盖的砖房,人行道旁种植着花卉,平整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辆汽车。不过越豪华的地方,来往的行人也越少。于是,弗·贾思敏又往镇上的中心地带走去。烈日当头,灼热难当。她的衬裙被汗湿透了,黏在胸前,连蝉翼纱连衣裙也全是汗,时不时贴在身上。进行曲渐渐放缓,换成一支梦幻般的小提琴曲,她也跟着放慢脚步,和着舒缓的音乐,来到小镇的另一边。她穿过主街和工厂区,拐进阴暗弯曲的厂区街道。在那些呛鼻的尘土和破败不堪的晦暗棚屋之间,她可以找到更多的听众来讲述婚礼的事。

(她东走西走的时候,闲言碎语时不时在心底嗡嗡作响。那是贝蕾妮丝的声音,她过后会知道早上所发生的一切。你就这么到处闲逛着,那声音说,居然还跟完全陌生的人闲聊!我这辈子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贝蕾妮丝的声音就是这样,像嗡嗡叫的苍蝇,叫人听而不闻。)

从工厂区的破烂街巷走出来,她跨过一条隐形界线,那条线将黑人居住的舒格维尔街区和白人的居住区分隔开来。这里和工厂区差不多,也盖着两室棚屋和破败的户外厕所,但这里还种着又圆又粗的楝树,投下浓浓的树荫,前阳台摆着些花盆,里头常常种着阴凉的蕨类植物。她对这一带熟悉得很,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回想起和这些熟悉街巷有关的记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发生在其他季节——冬日里凄冷的早晨,连洗衣妇铁锅底下的橘色火焰都仿佛在瑟瑟颤抖,还有刮着风的秋夜。

其间,阳光十分耀眼,她见到过许多人,和他们交谈,有的她眼熟,叫得出名字,有的则素昧平生。絮絮叨叨间,婚礼计划也初具模样,并固定下来,到最后就变得不可更改。十一点半时,她已经筋疲力尽,就连心里的乐曲也因体力耗尽而放慢了拍子。将真实自我展现给他人的欲望暂且得到了满足,于是她回到镇上的主街,那里也是她的出发点。骄阳炙烤下,人行道白晃晃的,路上行人稀少,显得荒芜寂静。

每次去镇里她总会经过父亲的钟表店。他的店铺和蓝色月亮处在同一个街区,但地段更好,和主街只相隔两个店面。店里面积不大,橱窗里陈列着天鹅绒盒子,里面摆放着珍贵的珠宝。她父亲的工作台就在橱窗后面。沿着人行道走过时,透过橱窗可以看见他在埋头工作,俯身面对着小小的手表,那双棕色的大手小心翼翼地挥动摆弄,如蝴蝶般轻巧灵活。你会发现,她父亲在镇上小有名气,模样人家都认识,名字也叫得出来。不过他对此不以为然,那些路人他连看都不看一下。不过今天早上,他没在工作台前,而是在柜台后面,正把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好像要穿上外套准备出门。

长长的玻璃陈列橱里摆放着闪闪发光的珠宝、手表和银器,店里透着股修手表用的煤油味儿。她父亲用食指拂去长长的人中上的汗珠,然后苦恼地擦擦鼻子。

“你一上午到底跑哪里去了?贝蕾妮丝在找你,已经打过两次电话了。”

“我在镇里逛了一圈。”她答。

但他没注意听。“我要上一趟你派特姑妈家,”他说,“今天她收到个坏消息。”

“什么坏消息?”弗·贾思敏问。

“查尔斯大叔去世了。”

查尔斯大叔是约翰·亨利·韦斯特的叔祖父,虽然约翰·亨利是她的表弟,但查尔斯大叔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他住在二十一英里之外的地方,仁佛路旁的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周围是一片红棉花地。他年老体衰,久病在床,有人说他黄土埋到一半了。在屋里他总是穿着一双拖鞋。现在他去世了。不过这和婚礼没有关系,所以弗·贾思敏只是说:“可怜的查尔斯大叔。真是太不幸了。”

她父亲回到又灰又脏的天鹅绒布帘后头。布帘把小店隔开成两部分:前面的公用区域比较宽敞,当作铺面,后面则相对狭小,落满灰尘,用做私人空间。布帘后头摆着一台水冷却器和一些放盒子的架子,还有个大的铁质保险箱,晚上钻戒就锁在里面以防被偷。弗·贾思敏听见爸爸在帘子后面走过来走过去,就轻手轻脚地往橱窗后的工作台前坐下来。一只手表已被拆开,摆在绿色吸油纸上。

老弗兰基总喜欢坐在父亲的工作台前,因为骨子里遗传着钟表匠人的基因。她戴上父亲的工作眼镜,上面支着十倍放大镜,紧锁眉头忙活开来,拿起东西往汽油里蘸。车床她也要去摆弄一番。偶尔会有几个过路的闲人往她这里张望。她就想象他们会说:“弗兰基·亚当斯在替她爸爸干活呢,一个礼拜挣十五块钱。她修店里最难修的手表,还跟她爸爸一起参加世界林业人员协会俱乐部,你瞧,她为家里争光,还是整个镇子的骄傲。”她蹙眉弄表,一副忙碌的神情,心里想象着这样的对话。不过今天,她望着摊开摆在吸油纸上的手表,没有去戴十倍放大镜。关于查尔斯大叔的去世,她应当再说点什么。

等父亲从布帘后面走出来,她说道:“查尔斯大叔曾经在镇上德高望重。这将是整个县里的损失。”

这话似乎并没吸引父亲的注意力。“你最好赶紧回去,贝蕾妮丝一直打电话找你。”

“我记得你答应说,我可以买件参加婚礼的礼服。还有长筒袜和鞋子。”

“到麦克杜格尔商店记账吧。”

“真想不通为什么总得上那里买东西,只因为它是本地的商店而已,”她嘟嘟囔囔地出了门,“我要去的地方商店多得是,个个比麦克杜格尔大一百倍。”

第一浸信会教堂的塔楼上,钟声敲响十二下,工厂的汽笛呜呜鸣叫。街上悄无人声,令人昏昏沉沉,就连那些面朝街心草坪斜着停靠在路旁的汽车,也都仿佛因疲劳过度而沉入睡眠。正午时分,街上稀稀拉拉走着几个人,都往遮阳篷下紧靠着阴凉的街边行走。烈日将天空照得褪了色彩,砖墙店铺仿佛被烤焦煳了似的。有幢建筑的顶部飞檐悬垂,远观好似砖瓦房在暴晒下正在融化。晌午的沉寂中,她又听见耍猴人的手风琴声。这声音永远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地前寻。这次她会找到他们,跟他们道个别。

弗·贾思敏沿着街道匆忙去寻找,脑海中浮现出猴子和耍猴人的模样——不知他们还能否想起她。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他们两个很相像——脸上都挂着一副忧心忡忡的探问似的表情,好像时刻担心会犯什么错误。不过实际上,那猴子也确实总出岔子。和着手风琴的乐声跳完舞之后,它本该摘下可爱的小帽子,挨个儿伸向观众。但它似乎总是搞混淆,向耍猴人而不是观众鞠躬伸帽子。耍猴人先是恳求,最后就喋喋不休地发起脾气来。他刚准备扇那小猴子的耳光,它就吓得瑟缩成团,也跟着吱吱乱叫——他们你瞪着我,我瞪着你,都是一副恼羞成怒的生气表情,皱巴巴的脸看起来沮丧极了。老弗兰基对他们很着迷,一看就看起个没完,总跟在他们身后到处走,脸上表情也越来越像他们。此时,她迫切想见到他们。

手风琴喑哑的音乐声就在耳畔响起,但主街并没见着他们。再往前找找,或许他们就在下一个街区的拐角里。弗·贾思敏匆忙朝声音的方向赶去。快走到街口时,她突然听见了其他的声音,好奇心驱使下,她放慢步子侧耳倾听着。手风琴的乐声里夹杂着一个男人的吵闹声,还有耍猴人的激动叫骂声。那小猴子也在跟着尖叫。接着风琴声戛然而止,两个人争吵得越来越激烈。弗·贾思敏已走到了路口,这里是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的转角。她从商店门口慢慢拐过弯去,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那是一条通往前街的狭窄坡道,在烈日下发出炫目的亮光。人行道上站着猴子和那耍猴人,一名士兵手里拿着一整叠钞票,看上去估计是一百块钱。士兵怒气冲冲,耍猴人脸色苍白,神情激动。从两个人的争吵中,弗·贾思敏推测,士兵想买走那只猴子。小猴自个儿则缩在一边,在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砖墙外的人行道上瑟瑟发抖。尽管酷暑难当,它仍穿着带银色纽扣的红色小外套,小脸惊恐绝望,一副要打喷嚏的模样。它颤抖个不停,可怜巴巴地到处乱鞠躬,乱伸帽子。它知道都因为自己才惹来争吵,觉得自己犯了大错。

弗·贾思敏一声不响地站在旁边往下听,想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忽然,那士兵一把抓起猴子的锁链。小猴嘶叫起来,不等她及时反应,就噌噌地踩着她的腿和身子攀爬而上,蹲伏在她肩头,小猴爪一把抱住她的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几乎吓傻过去,一动也不敢动。争吵顿时止住,除了猴子还在尖声乱叫,整条街鸦雀无声。那士兵目瞪口呆,抓着钞票的手还停顿在那里。

耍猴人最先反应过来,他轻轻地对猴子说了些什么。一眨眼工夫,猴子已从她肩头跳下,落在了耍猴人身后的手风琴上。他俩离开了,飞快地拐过街角,拐弯那一瞬间同时回过头看,脸上浮现出一样的嗔怪狡黠的神情。弗·贾思敏斜靠着墙上,仿佛那猴子仍站在肩头,那股夹杂着土腥的酸馊味儿仍挥之不去。她浑身哆嗦。士兵骂骂咧咧,直到他们走远才肯罢休。弗·贾思敏这时方才发现,他一头红发,正是那名在蓝色月亮邂逅的士兵。他将钞票塞进口袋里。

“这只猴子确实挺可爱,”弗·贾思敏说,“不过,听凭它那样爬到身上,确实怪吓人。”

士兵好像这才发现是她。他的表情慢慢舒展开来,怒容不见了。他上下打量着她,从弗·贾思敏的头,合体的蝉翼纱连衣裙,一直看到脚上的黑色浅口轻便鞋。

“我猜你肯定非常想得到那只猴子,”她说,“我也一直想要只猴子。”

“是吗?”他应着,然后又说,“我们到哪去?跟我走还是跟你走?”声音十分低沉,仿佛嘴巴被毛毡或厚厚的吸油纸捂住了似的。

弗·贾思敏没想到会这样。这个士兵和她一道,就像两名游客在一个观光小镇相遇。刹那间,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在哪儿听过这种话,或许是在电影里——而且都是些套话,也需要用套话来应付。她不懂应该怎么回答,于是小心翼翼地问:

“你要去哪儿?”

“挽住。”他说着,伸出了胳膊。

他们沿着小巷,踩着自己中午缩小的影子,往前走去。这个士兵是那天唯一先跟她打招呼并邀她同道的人。不过,当她开始谈到婚礼,却似乎缺了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她已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镇上的太多人,目前可以满足现状了。抑或是因为她感觉到士兵并不是真的在听。他用眼角的余光盯着那粉色纱裙,脸上似笑非笑。尽管弗·贾思敏尽力了,却还是没法和他的步调相一致。由于他的腿仿佛松松垮垮地固定在身上,因此他的步伐煞是凌乱。

“冒昧地问一下,你来自哪个州?”她客客气气地问。

他刚要开口,那一刻已足够让她浮想翩翩,思绪从好莱坞跳到纽约,然后是缅因州。士兵答道:“阿肯色。”

联邦的四十八个州里,对她没有吸引力的州并不多,阿肯色却属其列——她没法继续想象下去,于是转移了话题,问:

“你打算去什么地方呢?”

“随处转转而已,”士兵说,“我放了三天假,来这放松放松。”

他没有听明白她的意思,其实她想说的是,作为士兵,上头会把他派到哪个国家去,但不容她进一步解释,他又发话了:

“那边拐角有家旅馆,我就住那儿。”说完,视线仍停留在她裙子的褶边领口,接着补充道,“我以前好像在哪见过你。你是不是去‘休闲时光’跳过舞?”

他们沿着前街走下去,现在,路上开始有几分周六午后的气氛了。鱼铺二楼的窗户边,一个女人正擦干她的黄头发,同时朝着下边两名过路的士兵打招呼。一位镇里知名的街头传教士正站在街角向一群在货栈打杂的黑人少年和邋里邋遢的孩子们布道。不过,弗·贾思敏无心留意周围那些事儿。士兵所说的跳舞和“休闲时光”犹如童话中的魔法棒,拨动了她的心弦。她头一回意识到,自己正与一名士兵结伴前行,他曾经和那些士兵一样漫步街头、高谈阔论,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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