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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地球之歌_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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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山洞里,外面冰天雪地,我冻得浑身发抖。然后不知怎么,我回想起来,自己好像曾经在一个部族里住了很久,有温暖的火堆可以烤,但他们说我是怪物,把我赶了出来。而这件事好像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从那天夜里起,我决心每过一年,也就是四季轮回一次,就在心里记下一笔,当时我还没有数字的概念,不过,我知道如何区分多和少。就这样,我每年都在心里记下来一笔,每一笔都用一根手指代替,然后是脚趾,然后是之前的二十个手指和脚趾都用一个指节表示,指节用完后,我开始用一个肘关节和膝盖来代表所有的指节……直到人类发明了数字和纪年,在那之前,我已经在心中记下了一万多次四季的轮回。”

“这么说来,你活了一万年?”

“……在人类有纪年之前。从那以后又过了四五千年,但我已经学会了数字计算。”

“一万五千年……”我喃喃说,“这真是……我从没想过自己的女友是一个活了一万五千年的西比尔②。”

玛丽却认真地说:“我不是‘一个’西比尔,我就是远古的西比尔本人,我用过这个名字。虽然关于我的传说已经面目全非。”

“好吧!”我啼笑皆非地摊了摊手,“那么,请你证明给我看。”

“乔什,你想要什么证明?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我学会了十多门欧洲语言,包括拉丁语和希腊语,我对各国历史也相当了解……”

“这一点,哈佛和耶鲁的高才生都能做到。”我干巴巴地说。

“好吧,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十八世纪,我曾在一个伯爵夫人家里当厨娘,但是有一个仆人冤枉我偷了东西,其实是他自己偷的。我被开除后到了巴黎当女工,几十年后又见到了那个冤枉我的坏人,发现他居然就是——”

“让·雅克·卢梭!亲爱的,这是《忏悔录》里的故事!你看的故事太多了,以至于混淆了历史和现实。”

“但《忏悔录》里没有告诉你,他又在巴黎见到一点儿没老的我之后,一下子变得神经错乱,以为是见到了鬼,这也是他后来精神失常的原因之一。”

我愣了一下:“可是……这事无法证实。”

玛丽皱起了眉头:“乔什,公平一点儿。书上有的,你觉得我是从书上看的,书上没有的,你又说无法证实。那么我说什么,都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还要说下去呢?”

“好吧!”我尝试让自己冷静下来,“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一万五千年之中你都干了些什么?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可证实的线索来。”

“自从我有了最初的记忆后,“玛丽说”,因为天气严寒,我就一直向南迁移,我后来知道,这大概是由于冰河时期的缘故。那时的世界很大,无尽的天空和大地,到处都覆盖着森林和草原,和后来的世界完全不同。我不记得自己具体去过哪些地方,但后来推想,至少走到了非洲中部和亚洲南部……”

“等等,在原始社会,你一个女人走遍世界?随便一只巨犀就可以吃掉你吧?”

“那时候没有巨犀,不过,倒是有剑齿虎和猛犸象。”玛丽轻易识破了我设下的陷阱,“当然,的确不可能靠我自己,一路上,我有时加入这个部落,有时加入那个部落……”

“你是一个外来的女人,手无缚鸡之力,怎么能随意加入其他部落?他们怎么会接纳你呢?”

“乔什,那时是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社会,女人是优秀的食物采集者,并不比男人逊色。”

我确实忘了这一点,一时哑口无言。

“更何况,由于千百年的经历,我掌握了食物贮藏消毒、分辨和采摘草药、预测天气、疗伤治病等丰富的生活经验。”她继续说,“因此,非常受欢迎,当然是在其他人不知道我能够永生的情况下。我渐渐也学会了掩饰自己,比如随着岁月的流逝,将自己打扮得和其他人一样老迈。但每过二十年左右,我还是要离开原来的部落,过了四五十年再回去,当初认识我的人已经死光了。”

“可是这几千年中,你从没有碰到过猛兽、瘟疫、洪水、地震之类的?一直能存活下来?”我还是将信将疑。

“我当然生过病,也被野兽咬过,但不知为什么,我的身体自愈能力也远远超过常人,即使手脚断掉也能重新长出来。我想,这可能和我的身体细胞能够无限繁殖有关。而我又有丰富的生活经验,所以比别人能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存活下来。七千年前,我到了美索不达米亚。我和几个游牧部族一起在底格里斯河边安顿下来,慢慢学会了种植庄稼,变为农耕社会。我亲眼看到,一批批部落如何变成村庄,村庄又是如何变成小镇,小镇如何变成大镇,而大镇又是如何变成第一代竖起城墙的城市的;我亲眼看到,一代代普通的部落酋长,如何给自己加上越来越长的头衔,穿上越来越华贵的衣服和饰品,拥有越来越多的武士,最后建立宫廷,变成国王和贵族,我见过人们如何发明文字,如何冶炼钢铁,如何建立神庙,如何发动战争;我见过巴比伦如何兴起,也见过埃及如何衰落,我见过尼尼微的辉煌,也见过特洛伊的毁灭,我当过奴隶也当过贵族——”

“等等,那时候已经是男权社会了,你作为一个女人,是如何左右逢源地生活下去的?他们不会发现你的身份?”

玛丽脸上出现了一抹红晕,我以为自己抓住了她的破绽,但是她却摇了摇头,发出一声叹息:“大概比你想象的要容易。那个时代,没有人口登记,也没有国家普查,女人,特别是下等阶层的年轻女人,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是作为战利品和玩物存在。”

“一个年轻的卑贱的女奴,被奴隶主买下来,自然也不会费心调查她的过去,可能没几年就被他卖掉或者送给别人,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会受到他的宠爱,成为他的姬妾,但几年后也会被他厌倦,打入冷宫。如果他还不厌倦的话,那个女奴会设法用刀剑划伤自己的脸,让自己变得丑陋不堪,最后被抛弃……而那些贵族自己往往也风光不了多少年,很快就被别的贵族或者国王所杀。然后又是新的轮回,新的转手……稍加掩饰就不会有人注意到,那个女奴永远也不会老。就这样,我被不同的男人所拥有,又被他们争夺和抛弃……”

“但这样的生活……未免太悲惨了。”我说。从交往之初,玛丽就跟我说,她曾经有过复杂的过去,但我却没有想到竟是如此复杂。这没有让我嫌弃她,只是多了对她的一份复杂的怜惜之情。可我忽然惊觉,这么说好像我已经开始相信她了……真的应该相信她吗?

“悲惨,但或许也值得。”玛丽静静地说,脸上出现了和她的“年龄”不相称的沧桑之感,“我曾经叫做西比尔,叫做欧罗巴,叫做海伦,更早的时候叫做盖娅,还有许许多多被遗忘的名字……在男人的残酷战争中,我是被掠夺的战利品。在文明的毁灭后,我却仍然活着。也许这就是女人独特的柔弱和坚韧吧。在战争和毁灭之中,在被践踏和被蹂躏的间隙,我能做的就是将几千年古老的智慧和文化传给一代代新的人,不让它们遗失殆尽。”

“你为人类保存了文化?”

“我的能力很有限,做得不多。何况我的思想在当时也没有脱离蒙昧,我只知道我曾经亲眼见过,亲耳听过的很多美好的东西在战火中消失了,后世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希望让它们多保留下来。我曾是克里特岛上的巫女西比尔,当野蛮的迈锡尼人占领克里特岛后,我试图教给他们之前的文字,但不是很成功,他们只会用其中一部分符号,那些古老的文字最后还是失传了。”

“你是说线形文字A和线形文字B?”我惊奇地说,这两种文字用同样的符号,但是表达的语言完全不同,其中线形文字A还没有被破译出来。

“后来人们是这么叫的。”

我说不出话来,良久方问:“那么后来呢?”

“后来我回到了美索不达米亚,住在巴比伦。那是我最成功的时代,我得到了人们的崇信,甚至建立了自己的神权。人们尊称我为伊斯塔女神,我的地位比国王还要高,王朝盛衰影响不到我的地位,四方诸侯都来朝觐。甚至从东方也来了一个国王,自称‘天的儿子’。我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位中国的国王。”

“中国的国王,这怎么可能?相隔有……上万公里吧?”

“他叫‘姬满’,历史上称为‘穆天子’,骨子里是和亚历山大一样的冒险家。他率着庞大的车队访问了巴比伦,并为巴比伦的繁华和富庶所倾倒。他知道我是长生不老者,向我请教永生的秘密,但是我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的,这本来就不是人类所能学会的。最后,他失望地回到了中国,几千年后,我才知道,在中国的史书中记载了穆天子的访问,但却说成是离奇的神话,而我本人也成了中国神话中的大神之一。

“但是,这段显赫和荣耀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对我来说并不长。后来波斯人入侵了,消灭了巴比伦王国。我被居鲁士大帝所俘虏,被他带到苏萨。居鲁士知道我能够永生,让我教给他秘诀,否则就砍下我的脑袋。我骗他说,长生的秘密在遥远的东方,在中国。于是,居鲁士决定带着我东征中国。”

“结果众所周知,他在中亚被游牧民族杀了,自己的脑袋反而被砍下来当成了饮器。”我沉吟说。

“是的,连我也被马萨革泰人俘虏了。托米丽丝女王不知道我的底细,但看出我是居鲁士的俘虏,对我很同情,让我做了她的侍女。她死了之后,我又逃走了。波斯陷入了混乱,我只好南下,辗转到了印度。那是公元前五百年左右了。”

“让我想想,那是佛陀的时代吧?”

“是的,不过我到印度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我没有见过佛陀本人,但遇到了他弟子迦叶的僧团,我跟着他们走了一段时间,最初只是想找个栖身之所,但很快被佛陀的教义所吸引,甘愿皈依,我于是成了一名比丘尼。”

“你看上去可不像信仰佛教的人。”

“那是两千五百年前的事了。”玛丽凄然一笑,“当时,我厌倦了生命,厌倦了从女王到女奴,又从女奴到女神的无常变迁,只是想得到涅槃,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所以我追随着那些僧尼们,在尼泊尔的雪山中修行了三百多年,一度以为自己发现了真理……可惜,最终还是没有得到生命的宁静。那些最初一起修行的僧人们见我永远不老,以为这是佛法的神通,所以尊称我为‘吉祥天女’,一代代地供养着我。但我看到,随着佛教被印度的君王们所崇信,那些大小部派也开始争名夺利,党同伐异,和其他人没有区别,我苦劝也没有用,他们甚至拿我作为号召,我失望之下,于是又离开了他们。”

“然后你去了哪里?中国?”

“我想去,但是不现实。我见过中国人,知道他们是蒙古人种,而我是白种人,接近地中海人种,从欧洲到印度,我可以用化妆来掩饰一些细微的差异,但基本的人种特征无法改变。在古代,我没法去东亚或者非洲,在那里我会被当成异类,难以长久容身。我跟着一个犹太商队回到了巴勒斯坦,那时候,罗马人已经征服了那里……后来我在犹太地也住不下去了,又去了希腊,结果被人贩卖,成了奴隶,被带到了罗马。”

“然后呢?你见到尼禄皇帝了吗?”我好奇地问。

“乔什,你可能觉得这是很有趣的故事,可对我来说,这些都是浸满了血和泪的过去。我在罗马时代一直默默无闻,被那些贵族奴役和玩弄。几度脱逃,都是用刀割掉身上的奴隶烙印,然后躲在山洞里或者下水道,几天不吃不喝,慢慢等新皮长好。这种痛苦你能想象吗?”玛丽说着,不禁泫然欲泣。

“对不起!”我大感懊悔,一股强烈的怜爱之情油然而生,想要保护她,呵护她。我轻轻抱着玛丽,抚摸着她的秀发。她轻轻挣扎了两下,然后就不动了。

“可能……是我错了,我想我应该信你……是的,我相信你,玛丽。”我终于觉得她不可能是撒谎,“够了,那些痛苦的过去,就不要说下去了。”

“反正也说了一大半了,就说完它吧。”玛丽长出了一口气,“后来,我加入了基督徒的地下教会,许多人相互扶持,但却被帝国官方所迫害。在一些基督徒的帮助下,我逃到了不列颠,又到了爱尔兰,终于重获自由。虽然还是要经常东躲西藏,但毕竟在罗马帝国的边境,不用受人奴役。我和当地的部落民住在一起,又恢复了几千年前的原始生活。后来的两千年间,我一直在欧洲大地徘徊。中世纪,我差点被当成女巫给烧死,也差点儿死于黑死病。在封建制时代,乡间人口流动很少,很容易被发现,我几度被怀疑,后来以朝圣的名义去了耶路撒冷,又去了君士坦丁堡。为了谋生,我做过各种能够允许妇女从事的行当,包括最见不得人的……最后我终于挺了过来,直到近代。在从大航海到工业化的浪潮中,人口流动频繁,我也找到了更多生存的空间。就是这么多。你相信么?”

“我相信。”我激动地说,“我完全理解你了,玛丽!你如果要去中国,我和你一起去,以后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保护你,照料你,再不会让你孤孤单单了。”说着,我拉住了她的手。

“谢谢你,乔什。”玛丽眼里泛着泪花,语声哽咽起来,“我真的很感动,但是,这也是不行的……”

“为什么?”

“乔什,你还没有明白么?问题不只在于我和这个国家、和社会中的其他人之间,也在于我和你之间。我爱你,乔什,我本来早就不敢爱任何人了,但是遇到你之后,我情不自禁,还是和你走在了一起。但你是一个凡人,二十年后,你就会老去,五十年后你可能就会离开这个世界,而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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