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叫莫琳的丈夫斯蒂芬斯律师。莫琳叫他阿尔文,心里却是把他当成律师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和过去上班时一样—灰色或棕色的三件套西装—他的衣服价值不菲,可是没有一件合身,在他那大块头的身体上显得皱皱巴巴。那些衣服上总沾着若隐若现的烟灰和面包屑,甚至还有皮屑。他的头下垂,入神时脸部松弛,表情既精明敏锐又漫不经心—你永远不清楚到底是哪一种。人们喜欢这样—他们喜欢他有些邋遢,有些恍惚,这样他才能惊人地灵光闪现。他了解法律,他们说。他不需要去查书本。他就是活字典。他的中风并没有摧毁他们的信心,他的外表或是行为并没有因为中风而改变多少,而且让原本有的东西更加明显。
大家都相信,如果他运筹帷幄,他本可以当上法官。他本可以当上参议员。他太清高了。他不肯卑躬屈膝。他鹤立鸡群。
莫琳坐在他身边的软凳上做速记。在办公室,他叫她“宝石”,因为她聪明可靠,她自己就可以起草文件和法律文书。在家里,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海伦娜和戈登,也都这么称呼她。现在孩子们有时候还这么叫她,尽管他们已经长大成人离开了家。海伦娜叫她的时候,怀着爱意和挑衅,戈登则带着郑重又沾沾自喜的善意。海伦娜是一个多变的单身女人,她很少回家,一回家便会引发争吵。戈登在一所军校当老师,他喜欢带妻儿回到卡斯泰尔斯,实际上是为了向他们炫耀这个小镇,炫耀他的父亲和莫琳,以及他们那与世隔绝的美德。
莫琳仍然喜欢当那颗“宝石”。至少她觉得这个称谓很舒服。她的想法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此刻,她在想那个长夜漫漫的冒险是如何开始的,住在营地,伴着约翰斯通小姐放肆的鼾声,她在想冒险的目的是什么—整夜不睡。她在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们所依赖的策略和消遣,虽然她听说那从来也没有奏效过。女孩们打牌、说笑话、抽烟,午夜时分玩起伟大的“真心话大冒险”游戏。有些大冒险是这样的:脱掉你的睡衣,露出你的乳房;吃掉香烟头;吞下泥巴;把头伸进水桶争取数到一百;去约翰斯通小姐的帐篷前小便。真心话的问题是这样的:你恨你的母亲吗?父亲呢?姐妹呢?兄弟呢?你见过多少鸡巴,它们又是谁的?你撒过谎没有?偷过东西没有?碰过死的东西没有?一口气抽了太多的烟,让莫琳感到恶心和头晕,这种感觉又回来了,还有吸饱了阳光的重油布下散出的烟气,以及女孩们的气味,她们在河里游了几个小时,在河岸边的芦苇里奔跑躲藏,腿上吸了水蛭,要用烟把它们熏掉。
她记得她曾是多么调皮。爱尖叫,爱冒险。就在上高中之前,她染上了眩晕症,不知道是真病还是疑病还是半真半假。它很快就消失了,她的大胆也在丰满的身体里消失了,她变成了一个用功而害羞的女孩,一个爱脸红的人。她身上开始显露另一些特质,她未来的丈夫雇佣她、迎娶她时将会发现并珍视这些特质。
我打赌你也不敢跑。这可能吗?女孩们有时候会热血沸腾,想要不断地冒险。她们一心想要当女主角。她们想开一个从来没有人开过的玩笑。要满不在乎,无所畏惧,要制造大骚乱—这就是女孩们曾失去的希望。
她从丈夫身边那铺着印花布的软凳上向外望去。那些古老的紫叶山毛榉树,她的目光并没有落在树丛后面阳光灿烂的草地上,她看见河边杂乱的树林—浓密的雪松,叶片光亮的橡树,闪光的白杨。一面破旧的墙,隐蔽的门道和小路,墙后有动物出没,有时候墙后也有孤独的人,抛下社会的责任、稳定的身份、生活的意图,他们成了另外一些人。她能想象消失的事。当然你不可能真的消失,总有另一个人走在路上,与你相遇,他的脑子里全是关于你的计划,甚至在遇到你之前,他就想好了。
那天下午去邮局帮她丈夫寄信时,莫琳听到了两则新闻。周日下午一点左右,有人看见一个浅发女孩上了一辆黑色的汽车,就在沃利北边的蓝水高速公路上。她可能是个搭车客。或者就是在等某辆汽车。那里离瀑布有二十英里,穿过田野走到那里大概需要五个小时。走没有问题。或者她之前可能搭了另一辆车。
但是午后时分在东北部某个潮湿的角落,有人在荒芜的教堂墓地清理家人的坟墓时,听到一声叫喊,一声尖叫。那是谁?他们记得彼此询问过。不是什么而是谁。那是谁?不过后来他们认为那是一只狐狸。
此外,离营地很近的一块草地被压平了,扔了很多才抽完的烟头。那又能说明什么—那里总是有人来的。情人。喜欢恶作剧的小男生。
也许某个男人确实在那里遇到她
带着枪或是刀
他遇到她却满不在乎
夺走了女孩的生命。
有人会说根本不是那样
她遇到一个陌生人或是朋友
坐黑色大车走了很远
没有人知道终点。
周二的清晨,弗朗西丝正在准备早饭,莫琳在帮丈夫穿衣,这时前门传来了敲门声,有人没有注意到门铃或是不信任它。这么早有人前来拜访的事并不是没有过,但这实在让人为难,因为一大早斯蒂芬斯律师说话往往更困难,他的头脑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活跃起来。
透过前门的卵石玻璃,莫琳看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模糊轮廓。身着盛装,至少这个女人如此—她戴着帽子。看来事关重大。对当事人事关重大,对其他人也许只是无聊小事。为了争夺一只五斗橱,会发出死亡威胁,房主会因为私家车道的纠纷而血管爆裂。丢失的柴火,狂吠的狗,下流的信—所有这些都会激怒人们,让他们来敲门。去问问斯蒂芬斯律师。去问问相关法律。
当然也有可能是一对来传教的夫妇,不过可能性极小。
不是这样的。
“我们是来见律师的。”这个女人说。
“哦,”莫琳说,“太早了。”一时间她没有认出他们。
“对不起,我们有话对他说。”这个女人说着踏进了前厅,莫琳向后退去。这个男人像是不舒服或是道歉似的摇了摇头,意思是说他没有办法,只能跟着他妻子进来。
大厅里充满了剃须膏、香体露和廉价古龙水的气味。山谷百合。现在,莫琳认出了他们。
是玛丽安·哈伯特。她穿着蓝色套装显得有些陌生—对于这个季节来说太厚重了—还戴着褐色的布手套、褐色的羽毛帽。你在镇上见到她时,她总是穿着休闲裤,有时候甚至是男式工装裤。她和莫琳差不多年纪,身材魁梧—她们曾经在同一所中学读书,相差一两个年级。玛丽安笨手笨脚,反应却不慢,她的灰发剪得很短,脖子上露出发茬。她嗓门很大,多数时候都是脾气火爆地说话。此刻她压低了声音。
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她嫁给他并没有多久。几年以前吧。他个子很高,长得有些孩子气,身穿垫肩过厚的廉价奶油色夹克。褐色波浪式头发,用一把湿篦子固定住。“对不起。”莫琳领着他们走进餐厅时,他声调柔和地说—也许是不想让他妻子听见。仔细望去,他的眼睛不年轻了—带着疲倦和干枯的神情,或者是困惑。也许他不是很聪明。莫琳想到关于玛丽安征婚的事,他们是这样认识的。女人,有农庄,产权明确。女商人,有农庄,可能是这样,玛丽安·哈伯特还有一个名字叫“束胸女士”。一年又一年,她把定制的紧身束胸卖给那些需要它们的女士,也许现在还在卖,只是数量在减少。莫琳想象她在量尺寸,像护士一样唠叨,发号施令,从专业的角度侮辱你。然而她对她的老父母很孝顺,他们一直单独住在农庄里,直到上了年纪,毛病越添越多。关于她丈夫,有另一个不那么恶毒的故事浮出水面:他开车送老年人去游泳治疗,在沃利的室内游泳池—他们就是这样遇到的。莫琳的脑子里有了另一幅画面—他搀着老父亲,走进桑兹医生的办公室。玛丽安兴冲冲地走在前面,甩动钱包的带子,准备去开门。
她去餐厅吩咐弗朗西丝早饭的事,让她多拿两个咖啡杯。她又去提醒她丈夫。
“是玛丽安·哈伯特,或者说这是她过去的名字。”她说,“不去管她嫁的那男人叫什么了。”
“斯莱特。”她丈夫说道,你并不期待他对一所在售或出租的房子有多少了解,他却平平淡淡地提供了所有细节,就是这种感觉吧。“西奥。”
“你比我还消息灵通呢。”莫琳说。
他问他的粥好了没有。“边吃边听。”他说。
弗朗西丝端来粥,他立刻吃了起来。无论冬夏,都放入大量奶油和红糖的粥,是他的最爱。
弗朗西丝端来咖啡,还想多待一会儿,玛丽安瞪了她一眼,她只好回到厨房。
在那里,莫琳想。她比我能干。
玛丽安·哈伯特是一个没有明显优点的女人。她脸色凝重,面部下垂—让莫琳想到某种狗。不一定是丑的狗。也不真是一张丑脸。就是一张凝重坚定的脸。不过,玛丽安走到哪里,都要显示自己拥有绝对的权力,就像此时在莫琳的餐厅一样。她需要被人重视。
她的妆化得很浓,难怪莫琳没有马上认出她。苍白、粉红,不适合她橄榄色的皮肤和她的浓眉大眼。让她显得很古怪,并不招人怜惜。加上套装和帽子,她想证明她也可以像别的女人一样打扮,她知道会引来什么关注。也许她想显得美一些。也许她看见了脸颊上的白粉和厚厚的粉红色唇膏让她改头换面—也许她化完妆后,还转身羞怯地展示给她丈夫看。他替妻子回答要不要加糖,他说要糖块时,几乎是笑了起来。
他不停地说“请”、“谢谢”。他说:“非常感谢你,请。谢谢你。我要一样的。谢谢你。”
“好了,每个人都知道这女孩的事了,除了我们,”玛丽安说,“我是说,我们甚至不知道有人失踪了或是怎样。直到昨天我们进城。昨天?周一?昨天是周一。我记不清日子了,因为我在吃止痛药。”
玛丽安可不是那种告诉你她在吃药然后就罢休的人。她会告诉你为什么要吃药。
“我脖子上有一个可怕的大脓包,就在那儿?”她说。她揉搓脑袋,要给他们展示敷料。“我很痛,还开始头疼,我觉得这是有关联的。周日的时候我感觉很糟糕,干脆拿了块热布敷在脖子上,吞下几片止痛药就躺下了。那天他没有上班,现在他在工作,他在家里也总有很多事要做。他在原子能工作站上班。”
“道格拉斯角?”斯蒂芬斯律师从他的粥上匆匆抬起头,问了一句。一提起道格拉斯角的新原子能工作站,所有的男人都会表现出一定的兴趣或尊重,就连斯蒂芬斯律师也不例外。
“就是他现在工作的地方。”玛丽安说。像很多乡下女人和卡斯泰尔斯的女人一样,她把丈夫称为他—提到的时候带着特别的强调—而不是叫他的名字。莫琳发现自己有好几次也这样,但在没有任何人向她指出之前,她就自我纠正了。
“他要把喂给奶牛的盐挑出来,”玛丽安说,“然后还得回来修篱笆。他得走四分之一英里路,就开了卡车。但他留下了邦德。他没带邦德就开车走了。邦德是我们的狗。邦德去远的地方必须得坐车。他把它留下保护我,因为他知道我发病躺下了。我吃了几片222止痛药,打起了瞌睡,不是正常的入睡,然后我听到邦德在叫。我马上就醒了。邦德在叫。”
她起床,穿上家居服下了楼。躺在床上时她一直只穿着内衣。她向前门和小路望去,什么人也没有。她也没有看见邦德,它已停止吠叫了。已见到熟人就不再叫。或者只是路人。但她还是觉得不对劲。她从厨房窗子向外望去,窗子对着侧院而不是后院。还是没有人。从厨房里她看不见后院—要想看见,你需要穿过被叫作后厨的地方。那只是个杂物间,一个从正屋接出来的棚子,乱七八糟放着各种东西。它有一个对着后院的窗子,但你无法走近,窗前堆满了纸箱,还有竖立在那里的旧沙发弹簧。你需要径直走过去,打开后门向外看。她觉得她能听见那扇门上有什么东西在挠。可能是邦德。也可能不是。
门窗紧闭、堆满了垃圾的后厨闷热无比,她快窒息了。穿着家居服的她全身已经汗津津的了。她自言自语道,好吧,至少你没发烧,你像一头猪一样在流汗。
她要呼吸新鲜空气,这个渴望压过了对门外无名事物的恐惧,她猛地推开门。门向外打开了。靠在门上的家伙被往后一推。他向后踉跄几步,却没有摔倒。她认出是谁了。是镇上的希迪卡普先生。
邦德认识他,他经常路过这里,有时候会穿过他们的房子散步,他们从不阻止他。他有时候径直走过院子—只是因为他不通人情世故。她从不对他喊叫,有些人会。如果他很累,她甚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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