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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宿主是大佬_第2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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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片刻后,丁夜闷闷的出声。

  她一个从省城来的姑娘,难道真的要为了那点点面子,把一辈子的人生,毁在他身上?

  面子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如果唐小玉的未婚夫不是他,而是村头的那个老流氓,她也要缠着求嫁?

  想到这点,丁夜瞬间不舒服了,胸口就好像被棉花堵住一样,难受极了,他也不知道,情绪为什么会来的如此莫名其妙。

  他低声控诉的模样,让云夕立刻找回了所有的熟悉感,一颗心不由的软了下来。

  她伸手摸了摸他的头,轻柔的说道,“我是舍得下血本,不过,比起面子,让我舍得下血本的,是你啊。”

  “丁夜,我说了那么多,做了那么多,难道你就看不出来,面子只是个借口,我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跟你结婚吗?”

  “如果唐小玉的未婚夫不是你,而是换做唐家村或者邻村的任何男人,你以为我会这样做?”

  这一番话,浅显易懂,即使丁夜没什么文化,也全部都听懂了。

  他在黑暗中感受着她,震惊极了。

  “你的意思是,你看上我了?”

  丁夜整个人就好像做梦一样,不真实极了。

  “是啊,我就是看上你了,不然,我为什么要这么厚颜无耻的纠缠你?”

  云夕点头,轻声回。

  得到确定的答案,丁夜依旧震惊的不敢相信。

  “怎么会,你不是喜欢周遇安吗,听村里的人说,你原本是不用来下乡的,但是,你对周遇安用情至深,舍不下他,所以才会随他来唐家村吃苦。”

  有至爱之人,又怎么会轻易看上别的男人?

  更何况,看上的人是他。

  他只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村夫,除了一张脸外,也没什么可取之处,就连唐小玉那样的村女都看不上他,她这样从省城来的见过世面的女知青,怎么会看上他?

  “那是以前,以后,我喜欢的人,只会是你。”

  云夕暂时还不能跟他坦白她不是原主,从来没有喜欢过周遇安的事情,所以,只能把这口锅给背下来。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忽然喜欢上你,问就是你长得好看,问就是我庸俗肤浅,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所以庸俗肤浅的我就被你的绝世美色所迷,喜欢你喜欢到不可自拔,喜欢到非君不嫁,嗯,就是这样子。”

  丁夜:……

  虽然这番话的可信度不知道有几分,但他还是控制不住的浮现起一丝丝的小欢喜。

  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丝欢喜来自哪里。

  大概是,他也庸俗且虚荣?

  她长得那么好看,就好像天上的仙子一样,又是从省城来的,家境良好、颇有文化,总之,各方面都跟唐家村的村女以及其他女知青不在同一个级别。

  而现在,她对着他情话绵绵,想想这的确是非常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事情。

  如果云夕看上他的事情被唐家村的村民们知道了,所有人一定会羡慕死他,就算嘴上嘲讽他,心中也绝对是羡慕的。

  可他似乎又并不在意别人的羡慕还是嘲讽,那些都跟他的生活无关。

  他的心中,似乎有令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许久之后,他压下这种令他毫无头绪的情绪,咳了一声,低低的说道,“哪有男人,用美色来形容的……”

  声音之中,有些尴尬,似乎还有些不确定。

  他对她的态度莫名就缓和下来了,不像一开始那么箭拔弩张。

  “不必在乎这个,”云夕捧住他的脸,声音含笑,“我把所有的心意和爱意都告诉你了,你呢,到底要不要跟我结婚?”

  “事前说好,不能说不要。”

  丁夜:……

  “那你还问我?”

  不能说不要,问他岂不是多此一举?

  再说了,哪有这样的,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当然要问你啊,这关乎着你自愿还是被迫。”

  云夕低低的笑,又一次有了做恶霸的感觉。

  丁夜撇撇嘴,“你想好了,真的要嫁给我?”

  云夕点头,“嗯,早就想好了。”

  “不后悔?”

  “不后悔。”

  就在云夕以为他要点头答应的时候,这家伙,竟然口风一转,“好,那我就,考虑考虑。”

  云夕:……

第444章70年代宠夫日常7

  她怔了几秒,随后,无奈道,“哦,那你就考虑吧,考虑多久都可以……”

  愿意考虑,这就说明,他的态度开始软化了,怎么着都要比坚决的拒绝好多了吧?

  “不过,你是不是可以起来了?”

  云夕在他胸膛上不轻不重的推了一下,他刚从生产队回来,还没有吃东西呢。

  哦,也还没有洗漱呢,身上正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泥土的气息。

  她的手软软热热的,肌肤接触,带来一种无比奇异的触感,丁夜瞬间僵住了,全身的神经绷紧,下一瞬,就好像被扎到一样,快速的弹起身下了床,远远的离开云夕。

  黑暗中,他拳头紧了紧,然后,转身快速的退了出去,踉跄的步伐,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呵……

  云夕唇角勾了勾,缓缓坐起身,看着他离开的方向。

  ……

  丁夜天性漠然,所以,从屋里退出去后,已经冷静了下来,他抿着唇,打了盆冷水,端去院子中的石桌上洗漱。

  等他洗完后,又去了伙房。

  几年前,父亲得罪了人,母亲大受刺激,自此重病卧床,没多久,也撒手人寰。

  此后,原本就人丁稀薄的丁家,就只剩下丁夜一个人了,因此,家里没有人给他做饭,不论他在队里干活干到多晚,回家后,都要自己动手才能填饱肚子。

  这个年代,没有电,也没有气,做饭都是用的火,燃料则是柴或者煤炭。

  丁夜摸黑在灶台内放好引火用的干草,用火柴去点燃,今天外面下雨,烟囱出风口压力过大,烟出不去,全部顺着灶台冒了出来。

  不大工夫,伙房内就充满了烟,熏得丁夜眼睛生疼。

  他将眼睛眯成细细的一条缝,随后,拿起脚边那把破破烂烂的蒲扇,对着灶口扇了起来。

  扇子可以减弱出风口的压力,一些烟被扇着从烟囱冒了出去,伙房内的空气逐渐转好。

  在灶内的柴快烧完后,丁夜又往里面添加了炭,炭没有柴那么容易引燃,很容易灭掉的。

  如果灭掉的话,他的时间、以及引火烧掉的柴,就全部都浪费了,所以,丁夜小心的照看着。

  等到炭彻底引燃后,他放下扇子,起身准备动手做饭。

  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丁夜习惯性的舀了一碗糠皮准备倒进去,农村人吃饭很简单,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好,并不讲究什么花样。

  当然了,就算想讲究,也没有那个条件。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食物是非常少的,村民们每天都起早贪黑、累死累活的干活挣工分,可一年干到头,根本就分不到多少粮食。

  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等等,所以,村子的粮食收成非常不好,收成不好,村民们又怎么能够分到足够的粮食?

  想要靠粮食活下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村民们把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全部拿来跟粮食参杂在一起,勉强维持着过日子。

  比如糠皮这种各种谷类、稻类的壳、麦秆、玉米芯子、红薯的叶子、野菜、野果等等……

  而这些东西,大多都是日常吃的,反观原本做食物的粮食,倒是很少吃,村民们大多拿粮食来换钱、换布匹等生活用品。

  或者是,在重大节日的时候,一家人才会奢侈那么一次。

  至于炒菜用到的油,就更加珍贵了,因此,村民们大多都是煮着吃,谁家如果吃上一顿炒菜,则会引起整个村子所有村民的羡慕。

  丁夜刚准备把糠皮倒进去,忽然想到了屋子里的云夕,下意识的停下了动作。

  他抿了抿唇,转身将碗里的糠皮倒了回去,在一个破烂的坛子里舀了点杂粮。

  这杂粮里有小米、碎大米、玉米粒、高粱粒等,是他去年分到的粮食,他将所有的种类掺在一起了。

  今年这才初春,还没有播种,分粮食还早的很。

  丁夜刚把粮食下进去,就听到一阵脚步声,随后,伙房的们被人推开,云夕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亮亮的东西,瞬间将整个伙房照的明亮。

  “你怎么不点灯?”

  电是没有,但是有煤油灯或者是蜡烛啊,这都是用来照明的。

  这么摸黑干活,云夕真担心他会碰到。

  “家里没有蜡烛,也没有煤油。”

  家里只有他一个人,而他又视力很好,晚上的时候,只要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几乎不会影响他,所以,他就没有准备那些东西。

  丁夜淡淡的说了一句,眸光落在她手中那个亮亮的球物上,有些稀奇。

  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比煤油灯还亮,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云夕显然没想到他竟然连煤油都没有,蜡烛没有就算了,毕竟这个年代,蜡烛是稀罕玩意儿,价格不便宜。

  但是连煤油都不准备真的可以吗?

  这家伙,简直就是标准的光棍汉啊,也只有光棍汉,才能把日子过的这么粗糙。

  “这个,是什么?”

  丁夜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求知欲。

  听到他的话,云夕顺着他的眸光,看向了手中的珠子,这是神界一种神兽的兽晶。

  这种神兽,通体发光,就好像光源一样,因此,被叫做光兽。

  光兽的兽晶,叫做光珠,白天的时候,就好像玻璃球一样,但晚上的时候,却会发出明亮的光芒,比夜明珠不知道亮了多少倍。

  她看着这珠子挺好看的,就收集了几颗,想不到,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

  “这是夜明珠,喜欢吗,送给你?”

  云夕勾了下唇,把手中的光珠递向他。

  事实上,光珠不知道比夜明珠贵重了多少倍,因为,光珠可是神兽之物,蕴含着神性,对凡人大有脾益。

  凡人长期接触光珠,可强身健体、百邪不侵。

  夜明珠?

  这不是传说中的宝物吗?

  纵使淡定如丁夜,心中也被惊了一跳,想不到,有生之年,他竟然能够看到夜明珠。

  “不,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自己保管好。”

  丁夜没有伸手去接,反而倒退了一步,顿了顿,他忽然说道,“村子里有不少小偷,你最好还是不要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随身携带,小心弄丢了。”

  下一张重复,不要订,明早来刷

第445章70年代宠夫日常8

  说起来,她穿的这么单薄,还真的不像是能随身携带这颗珠子的样子。

  丁夜忽然有些好奇,她究竟把珠子放在哪里了。

  云夕:……

  如果她不愿意,谁能偷走她的东西?

  她拉住丁夜的手,将光珠放在他的手上,“丢不了的,给你你就拿着,不贵重,我有好几个呢。”

  就当是,聘礼?

  想到此,云夕唇角不着痕迹的勾了一下。

  一不注意,手就被拉了,掌心还被放进了那个珠子,丁夜怔了怔,下意识的想抽回去,但她抓的太紧了,还真的抽不回去。

  “我不能要。”

  夜明珠怎么可能会不贵重?

  就算他没读书见识少,也不能这么骗他啊。

  “不要也得要。”

  云夕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声,放开了他的手,“再不然,你就砸了吧,反正也是你的了。”

  丁夜:……

  他的手莫名抖了一下,吓得他极快的抓好珠子,小心翼翼的捧着。

  这种传说中的宝物,怎么能砸?

  就算是不小心摔了,也恐怕卖了他都赔不起。

  他无比头疼的看向云夕,“同志,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你要来这么折腾我?”

  同志???

  云夕只觉得一阵天雷滚滚,被这个称呼惊得不轻,然后,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这个年代的工农兵,很多人好像的确是这样互相称呼的。

  “你不是知道我的名字吗,叫我云夕。”

  丁夜深深吸了口气,道,“好,云夕,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受不起,你就收回去,别折腾我了?”

  “真是个呆子。”

  云夕无奈的拿了回去,垂头低低的吐槽了一句,不就是个照明的东西吗,有什么可贵重的。

  收回光珠后,她没有再说话,丁夜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伙房内陷入了一片安静。

  一直到饭熟后,丁夜揭开锅,盛了两碗放在了伙房内的石桌上。

  “过来吃饭吧,吃完后,我送你回去。”

  云夕:……

  这家伙竟然还想着要赶她离开……

  她没什么情绪的看向石桌,除了两碗杂粮粥之外,还有三个蒸土豆,半盘切丝的酸白菜。

  按照这个年代唐家村村民们的生活水平,这顿晚饭已经算是很奢侈了,然而,云夕却一点食欲都没有。

  “不了,你自己吃吧,我能找到回去的路,就不劳烦你送我了,还有,你的锁我没有弄坏,放在屋里的桌子上了,再见。”

  说完话,云夕没有去看丁夜的神情,拿着珠子转身就走。

  她没有生气,真的。

  但是暂时不想看到他,也是真的。

  这个位面的他,比以往所有的位面加起来,都要不知好歹。

  “云夕……”

  丁夜几步追上她,皱眉看着她。

  他没想到,她竟然说走就走,分明先前还说,今晚不管怎么样都不要走的,变得未免也太快了一些。

  “饭好了,先去吃饭,吃完后我送你回去。”

  “不了,”云夕面无表情的拒绝,“今天不请自来,叨扰到了你,已经给你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就不继续麻烦你了,你也不用管我了,快回去吃饭吧,我走了。”

  “我做了你的份。”

  丁夜缓缓出声,心中莫名有些烦躁,她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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