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样的处境。
她想回去……
只是,这只能想想,真想回去的话,又哪有那么容易。
首先,唐家村连个电报都没有,她想发电报都要去很远的镇子上才可以。
镇子离唐家村至少有二十里山路,途中翻山越岭、弯弯绕绕,没有人带路的话,原主连离开村子的路都找不到,怎么可能去得了镇上?
找人带路?
不,这个村子里,所有人都对她充满了敌意,她还怕离开村子后,被那些人给偷偷卖掉了。
让人帮她发?
这更不现实,在这里,她再也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了。
更何况,就算电报发了又如何?
她是在知青管理处登记过的,就算联系到她的家人,她的家人想把她弄回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要走关系、要等时机、还要耍心眼。
这一系列操作,都是需要时间才行的。
原主越想越绝望,有一次被老光棍骚扰的时候,她一气之下,一头扎进了河里淹死了。
“唉,又是个傻白甜。”
云夕无语的叹息了一声,好好的富家女不做,干什么要为了所谓的爱情,想不开的来这种没有亲人在、还穷乡僻壤的地方吃苦?
她对自己的生存能力就没点数吗?
她也不想想,这种陌生、偏远又贫穷的法外之地,岂是她这样孤身一人的小丫头能生存的下去的?
靠她所谓的心上人?
呵,在这样生存都成问题的年代,爱情能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了。
算了,这个傻白甜不坑死她自己,她又怎么能有机会来见阿夜呢,所以她就不吐槽她了。
【原主就是从小到大日子过的太舒坦了,所以才会有闲情逸致追求爱情这种不靠谱的东西。】
爱情可是奢侈品,只有穿得暖、吃得饱、还闲的蛋疼的人,才会有精力去碰这种东西。
看看唐家村那些整日为温饱问题而操劳的村民,除了唐小玉之外,爱情在他们眼中,也许还没几件新衣服来得重要。
毕竟,很多人可能从出生到死,一辈子都没有拥有过一件新衣服。
云夕:……
这让她怎么接话?
毕竟,她也是个追求爱情的人,当然了,前提是那个人在她眼中是值得的。“你还没告诉我,原主的心愿是什么。”
【呃……原主的心愿有四个,其一,希望以后不要被任何男人骚扰,其二,离开唐家村回家,其三,让那个骚扰她的老光棍得到应有的教训,最后一个,就是如果有可能的话,报答一下丁夜,丁夜是唐家村,唯一一个帮过她的人,并且没有伤害过她。】
这四个心愿,都不算是很难。
不过,云夕最喜欢第四个。
她唇角勾了一下,道,“嗯,我知道了。”
顿了顿,缓缓说道,“对了,阿夜住在哪里?你把他家的地址给我。”
系统:……
宿主,你的骨气呢?
都喂了狗了吗?
……
丁夜干完农活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的快看不到了,不过,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亮度,所以,完全不会影响行动。
他把湿了的草鞋脱在外面,赤着脚进了屋子,随手脱掉上衣,准备去打盆水洗洗。
他从小就爱干净,所以,每天不论干活到多晚,不论有多累,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掉一天的汗水和尘土。
手快要拿到盆子的时候,丁夜突然全身一震,扭头看向房门。
等等,他进来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开锁,而门上也没有锁,他是直接推门进来的。
可他走的时候,分明是锁了门的。
丁夜眸子眯了起来,家里进贼了?
唐家村的确有几个手脚不干净爱偷东西、且名声很臭的小毛贼,不过,他养了条狼狗叫做大灰,大灰很凶很凶,逮着人都能咬下块肉的那种,所以,那些毛贼以前从来都不敢来他这里。
今天是怎么搞定大灰的?
丁夜忽然想起一个戏文的片段,有个小贼去偷东西,主人家也是养了条很凶的狗,然后,小贼就用一个浸了酒的馒头喂给了狗,狗吃了浸了酒的馒头后,就醉倒了。
莫非,大灰也被人动了手脚?
可他回来的时候,大灰明明还冲着他叫了。
丁夜收回去拿盆子的手,打算先去看看大灰,虽然大灰目前看着像没事,但是,谁知道它有没有被人喂下其他的东西。
就在此时,里屋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动静,丁夜立刻看向里屋。
毛贼还没走?
他淡漠的面容瞬间冷了下去,起身朝着里屋走去,然后,就看到他的床上,坐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
屋子里已经很黑了,丁夜认不出人影是谁,但是却能看出,对方体型比较瘦小,不太像男人。
这个念头刚浮现起来,耳边就响起一道女孩的声音,有点好听,也有点淡淡的熟悉。
“丁夜,你回来了啊……”
他刚回来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只是有点不太想动,所以就没有扑出去迎他。
云夕揉了揉眼睛,看着门口处体型高大的男人,眸中极快的划过一抹欣赏。
男人的个子很高,大概是因为长年做体力的原因,练就了一身均匀又漂亮的肌肉,看上去精壮极了,整个人都散发着极其强烈的荷尔蒙气息,充满了爆发力,简直又A又欲。
不错,很完美,不用她再出手调教了。
这样黑暗的光线,旁人是什么都看不清的,但云夕却不同,她不受丝毫影响,依旧视物如同白昼。
所以,她光明正大的欣赏着丁夜赤裸的上身。
丁夜:……
她出声后,他也就后知后觉的认出她了。
只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偷溜进他家的小贼,竟然是个女的。
第442章70年代宠夫日常5
“你为什么会在我家?”
又为什么,大灰不咬她?
丁夜没有问她是怎么进来的,他家门上的锁都不见了,无外乎是被她弄坏后进来的。
只是,他们分明就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她为什么会不请自来的出现在他家?
云夕从床上下去,摸着黑走到男人面前,仰起头看着他。
“当然是为了你啊,丁夜,你未婚妻跟我男朋友结婚了,害的我们两个成了被抛弃者,受尽了全村人的嘲笑,所以,我觉得我们两个很有必要挽回一下面子,你觉得呢?”
先前就说过,唐小玉是有未婚夫的,那个人就是丁夜。
丁夜生在唐家村,长在唐家村,但其实,他却并不是地地道道的唐家村人。
他的祖上,是在一个兵荒马乱、烽火连年的年代,为了躲避战乱,逃难于此的。
在先祖看来,唐家村虽然偏僻、贫穷、又落后,但也是有好处的,因为地形的原因,这里不太容易受到战火的波及,所以,子孙后辈都能够过上比较安定的日子。
因此,先祖在这里定居了,到了丁夜这一辈,已经是第四代。
说起丁夜一个外来户,能跟村长的女儿订下婚约,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在丁夜大概四岁多的时候,那时,他的爷爷还活着,一个雨夜,唐小玉的爷爷在山上遇到了危险,是丁爷爷救了他。
丁爷爷成功救下了唐爷爷,但他自己,却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从山上滑了下去,当晚就摔死了。
为了报答丁爷爷的救命之恩,唐爷爷做主,将老唐家唯一的小孙女,也就是唐小玉,许给了丁家的丁夜。
就这样,唐小玉跟丁夜早早的定下了娃娃亲。
丁家的基因相当优越,丁夜是从小好看到大的,别说十里八村,就算是整个县城,也找不出第二个能在外形上跟他相提并论的人。
但可惜的是,他太冷了,总是沉默寡言、不喜与人交谈往来,孤僻到了极点。
冷着脸的时候,整个人都似乎散发着一股凶狠的气势,就好像深山中的孤狼。
有这样好看的未婚夫,最初的时候,唐小玉是欢喜的,不但长得好看,而且就连干农活,也是一把好手,这样的男人,谁会不喜欢啊?
可是渐渐的,唐小玉开始害怕他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接触到他的眼神,她就能不安一整天。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比他更加可怕的男人,见惯了村子里打媳妇儿的男人,唐小玉坚定不移的认为,丁夜这样的男人,如果嫁给他后,她一定会被打死的。
那些看着没有他凶的男人,都经常把媳妇儿打的半死不活,他这么可怕,打起媳妇儿来,又怎么会手下留情?
于是,在周遇安出现后,她无比轻易的爱上了周遇安。
周遇安很温柔,不经意间一笑,就好像春水拂过,就连说话都是温吞吞的,又很有学识,斯文儒雅极了。
他就好像天上的阳光一样,让人看着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唐小玉经常幻想着,如果她的未婚夫不是丁夜,而是周遇安,该有多好啊?
一直到今天,她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今天,是她跟周遇安结婚的日子。
“没兴趣。”
丁夜冷漠的回了一句。
唐小玉虽然抛弃了他选择了别的男人,可事实上,即便她愿意嫁给他,他也未必会娶。
对于这个未婚妻,他从来没有丝毫感觉,所以,当村长来向他解除婚约的时候,他心中并没有觉得难堪和难过,反而,深深的松了口气。
所以,他又怎么会因为被一个毫无感觉的女人抛弃,就做出这种强行挽尊的事情?
云夕:……
虽然想过被拒绝,但这未免也太直接太干脆了吧,好歹也多说几个字……“我养的狗很凶,你是怎么安然无恙的打开我家的锁的?”
相比起云夕那个强行挽尊的建议,他显然对这个问题更加感兴趣。
“大概,是因为你的狗喜欢我。”
云夕当然不会把实话告诉他,当然了,就算把实话告诉他,他也未必会信。
系统:……
丁夜丁夜别信她,分明就是她对你的狗狗使用了摄魂!!!
面对云夕那么自恋的回答,系统几乎要忍不住揭穿她,考虑到揭穿的后果,才无比艰难的选择了沉默。
丁夜:……
“这一次我就不跟你追究潜入我家的事情,不过,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可以走了。”
丁夜眉头动了动,冷漠的下了逐客令。
“我不走,今晚我要睡在这里,如果你非要赶我,那我就大声喊非礼,惊动了村民,你就算不想娶我也得娶我了。”
云夕笑了笑,她是内心如此强大的人,完全不在乎脸皮的人,怎么能被一个逐客令打败呢?
这家伙每个位面都没有记忆,不记得她,但是她记得他啊,哪里能做到无动于衷?
必要的时候,必须要死皮赖脸才行,这样才能早日抱到媳,咳咳,是娇夫……
丁夜:……
他的眉骨狠狠跳了几下,声音染上了瘆人的冷,“你今晚留下来,明天的时候,是不是就要说你都在我家睡了,让我必须娶你?为了挽回那点脸面,你就真的要变着法子让我娶你?”
“咦,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云夕也不解释,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你说的不错,我一定要嫁给你的,你如果不想娶的话,那不然,换我来娶你吧,彩礼随你开。”
反正对她来说,谁娶谁嫁,都是一样的。
丁夜:……
他真的……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
没上过学,识字少,他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贴切一些。
他喉咙动了动,下一瞬,忽然提起她将她扔到床上,欺身压了过去,他抓着她的双腕,声音冷到了极点。
“你真的要嫁给我?”
床板很硬,云夕的背有点疼,不过,这点疼对她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听到男人的话,她勾唇笑了笑,“你是在吓唬我吗?你是不是觉得,把我逼在床上,就能吓得我退缩了?”
零点30左右第二更。
第443章70年代宠夫日常6
如果是原主,或者说这个时代任何的未婚女子,他这样突如其来的动作,肯定都会把人吓退的。
可云夕,毕竟不是原主啊,她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任何女子。
被人一语戳破心思,丁夜瞬间只觉得无比懊恼,这个姑娘,怎么能够这么聪明?
不愧是从省城来的文化人。
他突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忽然,唇瓣被人不轻不重的咬了一下。
轰……
就好像一道惊雷劈过,丁夜整个人都僵住了,一双眸子无意识的瞪大。
然后,唇上的温软很快就移开了,速度快的几乎令他无法体会到刚才的那种感觉。
“丁夜,你可真是不知好歹、还油盐不进呐……”
耳边传来女孩似无奈又似郁闷的叹息声,他的一颗心,忽然就没来由的抽了一下,不疼,但是很不舒服。
他的眉头拧紧,缓过劲后,后知后觉的在想,不知好歹、油盐不进,到底是什么意思?
大概,是不好的意思吧?
就在丁夜觉得,云夕是不是要放弃嫁给他这个想法的时候,耳边再次响起了女孩的声音。
“现在我们算是有过亲密的举动了吧,丁夜,你承不承认?”
丁夜:……
是在说刚才她咬他的事情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向来冷漠的脸瞬间红了,“是你主动咬我的。”
“呵,”云夕淡淡的笑了一声,“那现在呢?”
她在他身上蹭了蹭,似笑非笑道,“把我丢上床,也是我主动的吗,丁夜,你都把我弄到床上了,还想跟我撇得干干净净的啊?”
丁夜:……
她不是猜到了吗,把她丢上床,是为了吓跑她啊。
可谁知,她竟这么的不按常理出牌,不但没有背吓跑,反而还……还这么的大胆。
“为了那点面子,你可真舍得下血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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