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被火烧,埋在此地,连个标记的石头都没有。”
“你先是被水淹了,后又被火烧了?”
女孩在伯蒂身边的草堆上坐下,冰凉的手搭在伯蒂阵阵抽痛的腿上。
“一天黎明,当我还没彻底醒来时,他们来到我的小木屋,把我拖到了草地上。‘你是个女巫!’他们大呼小叫,一个个满脸横肉,擦洗得粉粉嫩嫩,就像清洗干净要到集市上售卖的猪。天空下,他们一个接一个站起来,控诉自家的牛奶馊了啊,几匹马跛了啊。最后,杰米玛小姐站了起来,最胖,最粉嫩,梳洗得最干净整洁的就是她。她控诉所罗门·波利特如何甩了她,然后成天像只围着蜜罐转的蜜蜂一样绕着洗衣房打转。她说所罗门变成那副样子都是我的魔法作祟,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一定中了我的咒。所以他们把我绑到惩椅上,再把惩椅硬生生地淹入池塘,还说如果我是个女巫就既不会淹死也不会在乎。杰米玛小姐的父亲给了每个人一枚四便士银币,让他们把惩椅按在臭气熏天的绿色水塘里,按了好长时间,看我会不会淹死。”
“你死了吗?”
“哦,死了啊,一肚子水。”
“哦。那你不是个女巫。”
女孩用乌溜溜的鬼眼睛看着伯蒂,歪嘴一笑。她看上去还是像个小妖精,不过现在像个漂亮的小妖精,伯蒂觉得既然有这样的笑容,她根本不需要用魔法来吸引所罗门·波利特。
“你说什么呀,我当然是个女巫。当他们把我从惩椅上解开,摊开在草地上时,他们就明白了。我十分之九的身体死了,盖满了浮萍和发臭的淤泥。我翻着眼珠,诅咒那天早上在村庄草地上的每一个人,诅咒他们死后永远无法安息。我没想到诅咒应验得那么快,就像跳舞时,你的耳朵还没听到乐曲,脚就已经踩着节奏动了起来,一直跳到黎明。”
她站起来,转了个圈,踢踏踢踏,光洁的脚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我的呼吸有如汩汩冒泡的池塘水,我用最后一口气下了诅咒,接着就死了。他们在草地上烧了我的身体,烧得只剩黑炭,然后在陶工之地挖了个洞,把我的焦尸扔了进去,连块写着我名字的墓碑都没立。”
她顿了顿,一瞬之间显得很伤感。
“那些人中有人被埋在坟场吗?”伯蒂问。
“一个也没有,”女孩眨了眨眼,“在他们淹了我又烧了我后的那个周六,有人从伦敦给波林格先生寄来一条地毯,地毯很精美,可上头除了柔韧的羊毛和精巧的图案外,还有别的东西——地毯的花纹里藏有瘟疫。周一前,有五个人开始咳血,皮肤变得和我从火里被拉出来时一样黑。一周后,瘟疫几乎席卷了整个村落。幸存者在村外挖了个坑,把大大小小的尸体一股脑丢了进去,后来他们又把坑给填了。”
“村里所有人都死了吗?”
“所有看着我被水淹被火烧的人都死了。”女孩耸耸肩,“你的腿怎么样了?”
“好多了。谢谢你。”
伯蒂慢慢起身,一瘸一拐地下了草堆,靠在铁栏杆上。他问:“所以你一直是个女巫?我是说,在你诅咒他们前就是?”
“哼,说得好像让所罗门·波利特围着我的屋子转要用到魔法似的。”
答非所问。伯蒂心想,但没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没有墓碑。”女孩撇了撇嘴,“只是个无名氏,不是吗?”
“但你一定有个名字。”
“如果你愿意,就叫我丽萨·赫姆斯托克吧。”女孩娇蛮地说,“我的墓就在那下边,看到了吗?一无所有,只有荨麻显示出那是我的安息之地。我不过想要个东西标出我的坟墓罢了,这要求不过分吧?”
她看上去很悲伤,有那么一瞬,伯蒂想上去抱抱她。
当他从铁栏杆的缝隙挤回坟场时,忽然灵机一动:他想为丽萨找块墓碑,写上她的名字。他想让她笑。
上山前,他转过身想挥手告别,但女孩已经不在了。
坟场里散落着一些破碎的墓碑和雕像,但伯蒂觉得把这些东西带给陶工之地的灰眼睛女巫太过草率,这件事需要更多的付出。
他决定严守自己的计划,不告诉任何人,因为倘若他们让自己停手,也不无道理。
接下来的几天,他脑袋里全是计划,一个比一个错综复杂,一个比一个天马行空。
彭尼沃斯先生绝望了。
他揪着自己灰扑扑的胡子,说:“我真的觉得,你练得越来越差了。你根本没有消失,你无比显眼,孩子,别人想不看到你都难。如果你和一头紫色的狮子、一头绿色的大象还有一头载着身穿皇袍的英国国王的朱红色独角兽一起迎面走来,人们也只会盯着你一个人,把旁边这些都给忽略掉。”
伯蒂只是愣愣地盯着彭尼沃斯先生,一言不发。他正在想活人聚居的地方有没有什么专卖墓碑的商店,如果有的话他也许能上那儿弄到一块。至于隐身术嘛,那根本不算个事儿。
伯萝丝小姐从不介意在课堂上从语法和写作扯到别的话题,伯蒂借此机会,问了关于钱币的事——钱币到底怎么用?怎么用它来获得所需的东西?
伯蒂近年来攒了一些钱币(他早已知道找寻钱币的最佳地点。两情相悦的男男女女会来到坟场的草地上,搂搂抱抱,你亲我我亲你,滚过来滚过去。等他们离开后,伯蒂总会在地上找到一些金属硬币),也许这些钱币能派上点用场。
“一块墓碑要多少钱?”他问伯萝丝小姐。
“在我生活的时代,要十五几尼[1],现在要多少钱我不知道,应该要贵很多吧。”
伯蒂总共有两镑五十三便士。他确信这些肯定不够。
距上次去刺青人的坟墓已经过去了四年——接近伯蒂人生的一半,可他依然记得路。他爬到山顶上,在这儿他能把苹果树的顶端、小教堂的尖顶乃至整座城镇尽收眼底。他来到弗罗比歇形如蛀牙的陵墓前,溜进去,钻入棺材后方,踩着深入山腹中心的石阶,向下,向下,再向下,直到进入石室。石室里很黑,黑得像锡矿,可伯蒂能像死人一样看见黑暗中的东西,这间石室对他来说毫无秘密可言。
杀戮者贴着古墓四周的墙壁环绕。伯蒂感觉得到。和他记忆中一样,它们是无形的,不过是烟雾般的卷须、仇恨和贪婪罢了。这次他一点儿都不怕。
杀戮者低语:恐惧吧!我们守卫永不丢失的珍宝。
“还记得我吗?我不怕你们。”伯蒂说,“我要从这里拿走点东西。”
刀、胸针、酒杯,这里的一切都不能丢失。黑暗中的盘绕之物回应,杀戮者在黑暗中守卫珍宝。我们在等待
。
“冒昧问个问题,这里是你们的墓吗?”
主人派我们来这片平原,将我们的头骨埋在石板下,让我们完成使命。我们守卫财宝,直到主人归来。
“我想他早就把你们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敢说他自己都死了几百年了。”
我们是杀戮者。我们负责守卫。
伯蒂想,当墓穴所在的这座山还是一片平原,那得是多久之前啊。他能感觉到杀戮者正在释放恐惧的波动,如同食肉植物的卷须般将他环绕。他感到一阵凉意,行动变得迟缓,仿佛心脏被某种北极的毒蛇咬了一口,冰凉的毒液被泵往全身上下。
伯蒂往前走了一步,来到岩架前,弯下腰,手指触向环绕胸针的凉气。
嘶!杀戮者低语,我们为主人守卫财宝!
“他不会介意的。”伯蒂后退一步,走向石阶,避开了地面上人和动物的干瘪残骸。
杀戮者愤怒地翻腾,如鬼魅的烟雾在狭小的石室里疯狂扭动,然后慢了下来。
它会回来的。杀戮者用三重声说,它总会回来的。
伯蒂以最快的速度沿着山体内的石阶上行,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身后有东西跟着他,可当他破顶而出,进入弗罗比歇陵墓,呼吸到黎明的凉爽空气时,身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坐在开阔的山顶上,拿起胸针。他起初以为胸针是黑色的,但等太阳升起后,他看到黑色金属所环绕的石头透出流转的红色,如知更鸟蛋一般大。伯蒂凝视石头内部,好奇里头是不是有东西在动。他的眼睛和灵魂深深沉入这个暗红色的世界。如果年纪再小一些,也许他会把这个东西放进嘴里。
石头被固定在一个黑色金属扣环中,扣环像个爪子,上头盘绕着别的东西,看起来像是蛇,但有好多个头。伯蒂心想:这会不会就是杀戮者在日光下的样子呢?
他走下山,抄了近路——穿过巴特比家上头缠结的常春藤(坟墓里传来巴特比一家咕哝的声音,他们要睡觉了),继续走啊走,走啊走,穿过栏杆,进入陶工之地。
他一边大叫一边四处张望:“丽萨!丽萨!”
“早上好啊,你个呆瓜。”丽萨的声音响了起来。伯蒂没看到她,但山楂树下的确多了一片阴影。他朝那边走去,阴影在清晨的阳光下如珍珠般透明闪亮,像个女孩子,长着灰眼睛。“我正睡得香呢。”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的墓碑,”伯蒂说,“我想知道你想在上头刻什么。”
“我的名字,一定要刻我的名字。一个大大的E,代表伊丽莎白[2],就跟我出生时逝世的那位老女王一样,还要一个大大的H,代表赫姆斯托克。其他就算了,反正我也认不全字母。”
“日期呢?”
“征服者威廉1066年。”在晨风拂过山楂树的轻响中,她的声音很悦耳,“再加一个大大的E和一个大大的H。”
“你以前有工作吗?我是说,在你还不是女巫的时候。”
“我洗衣服。”死去的女孩说。话音刚落,早晨的阳光洒满了这片废弃之地,伯蒂又成了孤身一人。
现在是早上九点,万物沉睡,万籁俱寂。伯蒂铁了心要保持清醒,毕竟他身负重任。他已经八岁了,坟场外的世界对他来说已经没那么可怕了。
衣服,他需要衣服。他通常身披一块灰色裹尸布,在坟场里这么穿是挺好的,和石头、阴影的颜色一样,但若到坟场外的世界去,这么穿就很惹眼了。他需要融入外界。
老教堂的地下室里倒是有几件衣服,但伯蒂不想去那里,即使在白天。他已经作好了向欧文斯夫妇解释的心理准备,但他不想向赛拉斯坦白。一想到那双黑眼睛冒出怒火,或更糟糕的情况——显露出失望,他就会满心羞愧。
在坟场尽头有栋园丁的小屋,一栋小小的绿色房子,散发着机油的味道,里头放着一台老旧的除草机,锈迹斑斑,长久未曾使用,此外还有各种各样老旧的花园工具。当最后一任园丁退休后,小屋就弃置了,那时伯蒂还没出生。
后来,管理坟场一事由坟场理事会和当地坟场之友组织的志愿者接管。从四月到九月,理事会派一人来锄草和清扫道路,每月一次。
小屋门上有把硕大的挂锁,以防内部的东西丢失,但伯蒂早就发现小屋背后有块松动的木板。当他想独处时,有时就会进入这个小屋,坐下来静静思考。
他知道小屋的门背后挂着一件劳工穿的棕色夹克,被遗忘或弃置在那里好几年了,此外还有一条沾满绿色斑斑点点的园丁牛仔裤。裤子对伯蒂来说太大了,他把裤腿卷起,直到露出脚来。他又用棕色的花园用绳给自己做了条皮带,绕在腰上。角落里有双靴子,他把双脚踩进去,可靴子太大了,还结了一层厚厚的泥巴和水泥,连拖着脚走都难——他迈了一步,可靴子仍粘在小屋的地板上。
他先把夹克从松动木板的间隙推出去,接着自己也挤了出去,再穿上夹克,卷起袖子。他觉得一切进展得很完美。夹克衫有大大的口袋,他把手插进口袋,觉得自己很帅。
他走向坟场的大门,透过栏杆向外望。大街上,一辆公交车隆隆驶过。一辆辆车,一家家店,人声嘈杂。他身后是一片凉爽的绿荫,长满了树木和常春藤:那是他的家。
心怦怦直跳,伯蒂走向了外界。
阿巴纳泽·博尔杰一辈子见过各式各样的怪人,如果你有一家和他一样的店,那你也有机会得以一睹。他的店铺地处老城区狭窄密集的街道上——有点像古董店,有点像二手店,也有点像当铺(连阿巴纳泽自己也说不准是哪种),引来了许多奇怪的人,有人想买东西,有人想卖东西。
阿巴纳泽·博尔杰在柜台上买进卖出,不过在柜台后的里屋他有更好的生意。那儿会收购来路不正的东西,然后悄悄转手。他的生意就像冰山,表面上只是一家脏兮兮的小店铺,而表面之下另有乾坤,这正如他所愿。
他戴着厚厚的眼镜片,总臭着张脸,仿佛刚尝到奶茶里的奶变质了,而嘴里那股酸味怎么去都去不掉。这副表情在他接待前来卖东西的客人时可让他得了不少好处。“说实在的,”他会苦着脸说,“这其实一点都不值钱,不过我会尽可能多出一点钱,毕竟有感情价值嘛。”无论你想要什么,你都能从阿巴纳泽·博尔杰那儿得到。
做这类生意会引来一些奇怪的人,但那天早上到访的男孩却是阿巴纳泽行骗一生以来见到的最奇怪的人。男孩看起来大约七岁,穿着爷爷的衣服,散发着一股牛棚的味道,头发又长又乱,脸上的表情极为严肃。他穿着一件积满灰尘的棕色夹克,手深深插进口袋,不用看阿巴纳泽都能猜到,他的右手正死死捏着某样东西,护宝心切。
“打扰了。”男孩说。
“哎呀,小孩儿。”阿巴纳泽心怀戒备。小孩子,无非是来卖偷来的东西或自己的玩具,无论哪种,他一律拒收。从孩子手中买下东西,接下来你就要面对气势汹汹的家长上门控诉,说你仅仅用十英镑就从小约翰或小玛蒂尔达那儿买走了他们的结婚戒指。获得的价值比起招来的麻烦太不值了。小孩子嘛,就这个样。
“我需要钱,为了一个朋友。”男孩说,“我有个东西,也许能在你这儿卖点钱。”
“我不收小孩的东西。”阿巴纳泽一口回绝。
伯蒂伸出口袋里的手,把胸针放到满是灰尘的柜台上。阿巴纳泽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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