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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场之书_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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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夏日的黄昏中,到清幽的月光下。

上完课后,心情糟透了的伯蒂飞一般地跑了出去,想找几个玩伴,却一个也没找到,只看到一只潜行的灰色大狗。灰色大狗在墓碑间和阴影中穿梭,一直和他保持一段距离。

这一周的情况越来越糟。

卢佩斯库小姐继续给伯蒂带自己做的食物:浸着猪油的馄饨、浇着一块酸奶油的浓稠紫红汤、煮熟后冷掉的小土豆、大蒜味刺鼻的冷小肠、泡在灰不溜秋、令人食欲尽失的液体里的煮过了头的鸡蛋。能少吃多少,伯蒂就少吃多少,绝不多吃一口。

课程继续。头两天卢佩斯库小姐没教别的,只教了他怎么用世界上的各种语言呼救。一旦伯蒂说错了或忘记了,指关节就要挨上一记钢笔的重击。

第三天,测验像开火一样向伯蒂袭来。

“法语?”

“Au secours.”

“莫尔斯电码?”

“SOS,三小点,三长点,再三小点。”

“夜靥?”

“这真是太傻了,我不记得夜靥是什么了。”

“他们长着没有毛的翅膀,在低空飞行,飞得很快。他们不会到访这个世界,但他们会在前往戈莱姆途中的红色天空中翱翔。”

“我一辈子也不需要知道这个。”

卢佩斯库小姐的嘴抿得更紧了。“夜靥?”

伯蒂照她所教,从喉咙深处发出了夜靥的求救声——像是老鹰的叫声。

卢佩斯库小姐轻哼一声:“凑合。”

伯蒂恨不得赛拉斯马上就能回来。他问:“最近我老是在坟场看到一条灰色大狗,你来了后它就来了,那是你的狗吗?”

卢佩斯库小姐拉直自己的领带,说:“不是。”

“今天的课上完了吗?”

“上完了。今晚你要阅读我给你的清单,背下来,明天检查。”

清单用淡紫色的墨水在白纸上写成,散发着一股陈旧的味道。

伯蒂带着新清单爬到山坡上,努力背诵上面的那些单词,但怎么也无法专注。他索性把清单叠起来,放在一块石头下。

那一夜没人陪他玩。在硕大的夏日圆月下,没人想玩耍、聊天、奔跑或攀爬。

伯蒂来到欧文斯夫妇的坟墓,向他们抱怨,可欧文斯太太听不得一句关于卢佩斯库小姐的坏话,就因为她是赛拉斯选的人。而欧文斯先生只是耸了耸肩,给伯蒂讲了自己还是个家具木工小学徒时的故事,还说伯蒂在学的东西那么有用,他巴不得也全学了。伯蒂听了后,心情更糟糕了。

“还有,现在不该是你学习的时间吗?”欧文斯太太说。

伯蒂捏紧拳头,一言不发。

他迈着重重的步子,气鼓鼓地离开坟场,感觉没人爱他,没人喜欢他。

这一切都太不公平了。伯蒂一路走,一路踢石子。他又看见了那只灰色大狗,便叫唤它,看它会不会过来和自己玩,可灰色大狗一直与他保持距离。伯蒂很气恼,抓起一块泥巴就扔了过去。泥巴砸到了边上的一块墓碑,溅得到处都是。大狗盯着伯蒂,眼神像是在叱责他,随后它步入阴影,消失了。

伯蒂沿西南方向走下山,避开了老教堂,他不想见到没有赛拉斯的老教堂。

他在一座感觉和他一样糟糕的坟墓旁停下:坟头上有棵橡树,曾挨过雷劈,只剩一节焦黑的树干,如同破山而出的锋利魔爪。坟墓污迹斑斑,布满裂痕。墓上有块纪念碑,碑上立着一尊无头天使像,天使的长袍就像一朵又大又丑的蘑菇。

伯蒂坐在一堆草上,觉得自己很可怜。他恨所有人,连赛拉斯也恨,恨他离自己而去。他闭上眼睛,在草丛上蜷成一团,陷入无梦的睡眠。

上山的路上,威斯敏斯特公爵、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以及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正在阴影间跳动穿行。三人筋干巴瘦,皮肤粗糙,衣衫褴褛。他们一直靠着树篱的背光侧前行,跃过一个又一个垃圾桶,时而轻快弹跳,时而大步慢跑,时而鬼鬼祟祟。

他们个头很小,如同正常体型的缩水版。此时他们正在低声交谈,比方说——

“如果阁下比我们更清楚我们所处的位置,恳请您说出来,否则,请闭上你的大嘴巴。”

还有——

“阁下,我是说,这附近有一座坟场,我闻得出来。”

还有——

“你要是闻得到,那我也应该闻得到,因为我的鼻子比你灵,阁下。”

他们在郊外的花园里躲躲闪闪,迂回前行,避开了一座花园(“嘘!”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倒吸了口气,“好多狗!”),在花园墙顶上飞奔,然后跳了下去,动作活像孩子般大小的一群老鼠。

他们沿着路向山上进发,来到坟场的围墙边,像松鼠上树一样矫健地翻过围墙,嗅了嗅空气。

“小心狗。”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哪儿我说不准,但就在这附近,闻起来不像只普通的狗。”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

“你们忘了吗?有人连这片坟场的味儿都闻不出,”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更何况一条狗。”

三人从围墙上一跃而下,手脚并用,朝着坟场里那棵雷劈树边的食尸鬼之门飞速前行。

月光下,食尸鬼之门边,他们停了下来。“这是谁在我们家门口?”拜斯和维尔斯主教问。

“哎呀。”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伯蒂醒了过来。

盯着他看的三张脸就像木乃伊,干巴巴的,毫无血肉,可五官非常灵活有趣:嘴巴咧开,露出脏兮兮的锋利牙齿,眼睛闪亮亮圆溜溜的,爪子般的手在轻轻敲打。

“你们是谁?”伯蒂问。

“我们……”其中一个生物一开口,伯蒂就意识到他们只比自己大一点儿。“我们是位尊权贵的人物。这位是威斯敏斯特公爵。”

最大的生物鞠了一躬,说:“非常荣幸。”

“这位是拜斯和维尔斯主教。”

另一个生物咧嘴一笑,露出锋利的牙齿,还伸出长得不可思议的舌头上下摆动,跟伯蒂心目中主教的形象天差地别:他的皮肤上布满斑斑点点,其中有一大块斑点跨过一只眼睛,让他看起来像个海盗。

“而我,是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愿为你效劳。”

三个生物同时鞠躬。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小家伙,该说说你的故事了。别打着撒谎的鬼主意,别忘了你正在对一个主教说话。”

“告诉主教,这是你的荣幸。”另两个生物说。

于是伯蒂就讲了自己的故事。他告诉他们,没人喜欢他,没人愿意和他玩,没人照顾他,连他的监护人也抛弃了他。

“听得我都要哭了。”威斯敏斯特公爵边说边抓了抓鼻子(他的鼻子几乎全干了,只剩下俩鼻孔),“你所需要的是去一个大家都喜欢你的地方。”

“没有那样的地方,”伯蒂说,“而且他们不准我离开坟场。”

“你需要一个满是朋友和玩伴的世界。”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晃动他的长舌,“一座快乐和魔法之城,在那里你会受到大家的喜爱,绝不会被忽视。”

伯蒂说:“有位照顾我的女士,她做的食物可难吃了,比如煮过头的鸡蛋汤之类的。”

“食物!”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光想想,我的肚子就开始咕咕叫,口水就开始哗哗流。”

“我能和你们一起去吗?”伯蒂问。

“和我们一起?”威斯敏斯特公爵吓了一跳。

“不必如此失态,阁下。”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要心怀仁慈。瞧瞧这个小东西,都不知多久没吃上一顿像样的饭了。”

“我同意带他去。”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那儿有好吃的。”他拍了拍肚子,以示那里的食物有多棒。

“所以说,你是要来一场冒险呢?”威斯敏斯特公爵被这个新奇的主意征服了,“还是在这个无趣又无爱的地方浪费掉余生呢?”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指了指夜色中的坟场。

伯蒂想了想卢佩斯库小姐,想了想她做的难以下咽的食物、她给的学习清单还有她总是抿紧的嘴唇。

“我选冒险!”

他的三个新朋友体型和他差不多,却远比任何孩子都要强壮。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抱起伯蒂,托过头顶,而威斯敏斯特公爵则抓起一把乌七八糟的草,嘴里念念有词,听起来像是:“Skagh!Thgh!Khavagah!”念完那一刹,他把草一拔,盖住坟墓的石板像活动门一样应声打开,露出黑黢黢的内部。

“快点啊。”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把伯蒂扔进黑暗的入口,自己跟着跳了进去,其后是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

威斯敏斯特公爵敏捷地一跃,也跳了进来。一到里面,他立刻喊起关闭食尸鬼之门的咒语:“Wegh Kharados!”头顶上的门砰的一声再度合拢。

伯蒂像一块大理石般跌入黑暗,不断向下坠落。他震惊得忘了害怕,不知道这个坟墓下的洞到底有多深。就在这时,两只有力的大手托住了他的胳肢窝,带着他在一片漆黑中晃荡前行。

伯蒂已经好几年没体验过一片漆黑了。在坟场,死人能看到的东西他都能看到,对他来说,任何坟墓或地穴都不是真正的黑暗。而眼下,他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感觉到自己被抛向前方,时不时猛地一颠或骤然加速。耳边的风呼啸而过,很惊悚,但也很刺激。

直到前方出现亮光,一切都变了样。

天空是红色的,但不是日落时那种温暖的红色,而是怒不可遏、咄咄逼人的红色,就像受感染的伤口。太阳很小,似乎已至迟暮之年,遥不可及。空气寒冷彻骨。

他们降落在一面墙上,墙的侧面立着一块块墓碑和雕像,仿佛一片旋转了九十度的巨大坟场。

威斯敏斯特公爵、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和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活像身穿黑西装的三只干瘦的黑猩猩,黑西装破破烂烂,正面和背面还穿倒了。他们从这尊雕像荡到那座墓碑,把伯蒂抛过去,接过来,轻轻松松,从未失手,连看都不用看。

伯蒂努力抬头,想看看连通这个古怪世界的那座坟墓,可眼前除了墓碑什么都没有。他想,他们飘荡其间的一座座坟墓,对于带着自己飞的这类人来说,是不是一扇扇门呢?

“我们要去哪儿?”伯蒂问,可话一出口就被风刮跑了。

他们行进得越来越快。伯蒂看到前方有座雕像向上一摆,将另外两个生物弹入了这个深红的世界。那两个生物似乎是伯蒂身旁三人的同类。一人穿着看似原本是白色的褴褛丝袍,另一人穿着脏兮兮的灰袍,袍子大得不合身,破裂的袖子像若隐若现的布条。他们看到了伯蒂和他的三个新伙伴,便向他们飞来,轻轻松松地跨越了二十英尺。

威斯敏斯特公爵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粗粝的尖叫,装作很害怕的样子。伯蒂一行四人在墙上的墓碑之间飞荡,而那两个新来的家伙紧追不舍。深红的天空下,火辣辣的太阳如死人的眼睛般死死盯着他们,可没人露出疲态或气喘吁吁。他们最后在一座硕大的雕像边停下,那座雕像的脸宛如蘑菇的生长乐园。经介绍,伯蒂认识了中国皇帝和第33任美国总统。

“这位是伯蒂先生,他将成为我们的一员。”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

“他想来一顿美味佳肴。”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

“这样啊。小家伙,如果你成了我们的一员,那顿顿美餐绝对有保障。”中国皇帝说。

“没错。”第33任美国总统说。

“成为你们的一员?意思是说,我变成你们这样?”伯蒂问。

“如鞭子般爽利痛快,如钉子般锋芒毕露,目达耳通,足智多谋。你得好好睡上一觉,一觉睡到深夜,这样就能把过去的糟心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没错,你会成为我们的一员,像我们一样强壮迅猛,所向披靡。”

中国皇帝说:“强健的牙齿能让你咬碎任何骨头,又长又尖的舌头能让你吸出骨头最深处的骨髓,剥下胖子脸上的肥肉。”

威斯敏斯特公爵说:“你能在阴影中穿梭无阻,不被发现,不被怀疑。自由如空气,迅捷如思想,冷如霜,硬如甲,危险如……如我们。”

伯蒂看向这群生物,问:“可如果我不想加入你们呢?”

“你不想?怎么可能!还有比加入我们更美妙的事吗?真是难以置信,宇宙间居然有灵魂不想变成我们这样。”

“我们有最棒的城市——”

“戈莱姆。”第33任美国总统说。

“最棒的生活,最棒的食物——”

“你能想象铅棺里的黑色腐液有多么可口吗?”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插嘴说,“你能想象比国王、王后、总统、首相或英雄还要位高权重是什么感受吗?要知道,这就好比人和抱子甘蓝,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们是什么人?”伯蒂问。

“食尸鬼。”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天哪,看样子有人根本没有好好听我们说话,是不是?我们是食尸鬼。”

“瞧!”

他们下方,有一大群同类的小个子生物正连跑带跳地赶向一条小路。没等伯蒂再说一句话,一双皮包骨头的手就抓住了他,带着他又是跳跃又是俯冲,去和下面的大队人马会合。

他们离开了墓碑墙,降落在一条路上,一条饱经踩踏、没什么出奇之处的路。这条路蜿蜒前行,穿过贫瘠的平原,度过堆满岩石和骨头的沙漠,通向好几里外一座红色岩石大山上的一座城市。

伯蒂抬眼望见这座城市,一下子慌了。排斥、恐惧、恶心、憎恶与些许惊讶,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淹没了他。

食尸鬼不建造。他们是寄生者,吃腐肉。这座名叫戈莱姆的城市是他们在很久以前发现的,并非他们所建。没人知道是谁建了这座城——将岩石凿成蜂窝状,还挖了坑道,建了高塔。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除了食尸鬼,没人愿意靠近这里,更别提在这里安家。

即便在戈莱姆下方距其还有数里之遥,伯蒂都看得出这座城的角度不对劲——墙壁倾斜得堪称疯狂,杂糅了他做过的所有噩梦,如同一张龅牙大嘴。这是一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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