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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场之书_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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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反问。

“我要找的是个小孩。我路过时碰巧听到孩子的哭声,就透过大门看见了他。你说其他人撞见这一幕会怎么做?”

“我为你的公德心鼓掌。”陌生人说,“可就算你找到了那个小孩,你打算怎么离开这儿?你没法带着一个孩子翻过高墙。”

“我会大声喊叫,直到有人来帮我们出去。”杰克之一说。

一串沉甸甸的钥匙丁零作响。“哦,那么那个人应该就是我了。请你跟着我离开这里。”陌生人从钥匙环上挑出一把大钥匙,“跟我来。”

杰克之一跟在陌生人后面,从口袋里拿出刀。“你是守墓人吧?”

“守墓人?不妨就这么说吧。”

他们向大门走去,杰克之一确定自己正离那个孩子越来越远。那个守墓人有钥匙,只需在黑暗中给他一刀,钥匙就到手了。接下来,他就能彻底搜查这片坟场,找寻那个孩子的下落。

他举起刀。

“如果真有个小孩,”陌生人说,“那也不可能在坟场里。你弄错了吧,毕竟一个孩子不可能进这儿来。你更有可能听到了一只夜鸟的叫声,看到了一只野猫或一只狐狸。你知道吗?他们宣称这儿是一片官方自然保护区,那是大约三十年前,举办最后一场葬礼的时候。现在你好好想想,再告诉我你确信自己看到了一个小孩。”

杰克之一想了想。

陌生人打开侧门的锁,说:“是只狐狸吧。狐狸会发出稀奇古怪的叫声,与人的哭声有几分相像。先生,你不该浪费时间来这片坟场,你找的孩子正在别的地方等你。”

等杰克之一把这个想法消化了一会儿后,陌生人优雅地打开门,说:“很高兴认识你。相信你在外面能找到你想要的一切。”

杰克之一站在坟场的侧门外。

陌生人站在侧门内,锁好门,收好钥匙。

“你要去哪儿?”杰克之一问。

“这里还有别的门。”陌生人说,“我的车在山的另一边,不必管我。你根本没必要记住这次谈话。”

“对,没必要。”杰克之一表示赞同,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晃荡到山上,发现自己所以为的孩子原来是只狐狸,一个好心的守墓人护送他回到路上。他让刀滑入内鞘,说:“就这样吧,晚安。”

“晚安。”被杰克之一当作守墓人的陌生人说。

杰克之一动身下山,继续寻找那个孩子。

身处阴影之中,陌生人望着杰克之一离去,直到望不见为止。随后他开始在夜色中移动,不断上行,来到山脊之下的一块平地。平地上立着一块方尖碑和一块平板石,用来纪念约西亚·沃辛顿——当地的啤酒酿造者、政治家,后来成了准男爵。大约三百年前,约西亚买下了老坟场和周围的土地,并永久地捐献给了城区。他为自己留下了山上最好的地方——一座能将整个城镇及更远的景致尽收眼底的天然环形剧场。他还作出承诺,让坟场永远保持现在的状态,这让坟场的居民感激不尽,尽管这感激从未达到约西亚所期许的程度。

据说坟场里有一万来个鬼魂,但大多数在沉眠,或对这地方日复一日发生的事失了兴趣。在月光下的环形剧场里,只有不到三百个鬼魂。

陌生人悄悄靠近他们,像雾气一样悄无声息。他站在阴影中,一言不发地关注事态发展。

约西亚·沃辛顿说:“尊敬的夫人,您真是倔得可以……难道您不觉得这荒谬至极吗?”

“不,我不觉得。”欧文斯太太说。

她盘腿而坐,活人小男孩正睡在她的大腿上。她用苍白的手护住小男孩的头。

“请阁下原谅,欧文斯太太想说的是,”站在妻子旁边的欧文斯先生说,“她没往您说的那方面想,她认为这是她的责任。”

欧文斯先生在世时就见过约西亚·沃辛顿,还为他位于英格沙姆附近的庄园住宅打造了好几件精致的家具,并依然对他心怀敬意。

“她的责任?”准男爵约西亚攱沃辛顿摇了摇头,像是要甩掉一根蛛丝。“夫人,您所要负责的,是这片坟场,还有这儿的一众人。脱离肉体的灵魂啦,亡灵啦,鬼魅之类的。因此,您的职责是尽快把这个生命送回他现实的家中,而不是把他留在这里。”

“他的母亲把他交给了我。”欧文斯太太说,仿佛她要说的仅此一句。

“我尊敬的夫人……”

“我不是你的什么尊敬的夫人。”欧文斯太太站起身,“说实话,我真想不明白,小不点马上就要饿醒了,我为什么还在跟你这个老糊涂胡搅蛮缠?在坟场这么个地方,我上哪儿给他找吃的去啊?”

“嗯,”凯厄斯·庞培毫不留情地说,“说到点上了。你喂他吃什么?你怎么照顾他?”

欧文斯太太怒目而视:“我能照顾他,和他的亲生母亲照顾得一样好。他的母亲已经将他托付给了我。瞧,我正抱着他是吧?

我正在抚摸他。”

“好啦,明理些。”屠杀之母说。她是个瘦小的老太太,戴着宽大的系带女帽,披着披肩。帽子和披肩她在世时穿过,下葬时也穿在身上。“你说他能在哪儿生活呢?”

“就这儿啊,”欧文斯太太说,“我们能给予他在坟场里自由行动的权利。”

屠杀之母的嘴张成一个小小的圆。“但是,”她顿了顿,“我永远不会同意。”

“为什么啊?这又不是我们第一次将在坟场里自由行动的权利给一个外人。”

“话是这么说,”凯厄斯·庞培说,“可他又不是个活人。”

话说到这份上,陌生人意识到不论自己情愿与否,他已经卷入这场谈话。他无可奈何地从阴影里走出来,如同从阴影中剥离出的一块黑斑。“没错,”他说,“我不是活人,但我赞成欧文斯太太的想法。”

约西亚·沃辛顿说:“赛拉斯,你真这么想?”

“没错。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出于恶意,我坚信是出于好意,欧文斯夫妇会保护这个孩子。不过要养大这个孩子仅仅靠一对好心肠的夫妇是不够的,这需要靠整片坟场一齐出力。”

“那食物怎么办?还有别的七七八八的事呢?”

“我可以自由出入坟场。我能给他带食物。”赛拉斯说。

“那真是太好了。”屠杀之母说,“可是你来无影去无踪的,如果你离开一个星期,孩子可能就饿死了。”

“您真是一位聪明的女士。”赛拉斯说,“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他们对您的评价那么高了。”他无法像改变活人的想法一样改变死人的想法,但他仍能使用奉承和劝服两大法宝,死人对此并不具备免疫力。

他作了个决定:“好,如果欧文斯夫妇要当他的父母,那我就当他的监护人吧。我会留在这里,如果有事要离开,我会找人接替我照顾孩子,给他带吃的。我们可以利用教堂的地下室。”

“可是,”约西亚有沃辛顿劝道,“可是,这是个人类孩子,活生生的孩子。我是说,我是说这里是一片坟场,不是一所托儿所,该死。”

“没错,”赛拉斯点点头,“您说得对极了,约西亚阁下。就算是我,也没法表达得更贴切。正因如此,在养大这个孩子的过程中,要尽量不让他破坏,请原谅我用词不当,不让他破坏坟场的生活。”他慢步走向欧文斯太太,低头看她怀里的小男孩,挑起一边眉毛,问,“欧文斯太太,他有名字吗?”

“他的母亲没有告诉我。”

“这样的话,”赛拉斯说,“反正他原来的名字也没什么用了,而且坟场外头还有人想伤害他,就由我们给他起个新名字吧。”

凯厄斯·庞培走过来,看了一眼孩子,提议道:“他看上去有点像我的地方总督马库斯,就叫他马库斯吧。”

约西亚·沃辛顿说:“他看上去更像我的园丁主管斯特宾。我不是说要给他起斯特宾这个名字。那家伙能把酒当水喝。”

“他看上去像我的外甥亨利。”屠杀之母说。

坟场的居民纷纷加入其中,将小男孩与某个许久未忆起的故人相比较,直到欧文斯太太打断了他们。

她坚定地说:“他长得不像任何人,只像他自己。”

“那就叫他诺伯蒂[1]吧。”赛拉斯拍板决定,“诺伯蒂·欧文斯。”

话音刚落,宛如在回应这个名字,小男孩睁大眼睛,完全醒转过来。他环视四周,看着一张张逝者的脸,看着蒙蒙雾气和皎皎明月。

随后他转向赛拉斯,目光毫不畏缩,反而有些深沉。

“诺伯蒂算得上个名字?”屠杀之母不敢苟同。

“诺伯蒂是他的名字,一个好名字。”赛拉斯对她说,“这有助于他平安长大。”

“我不想卷入麻烦。”约西亚·沃辛顿说。小男孩抬头看他,接着,也许是饿了或累了,也许是想念他的家、他的家人或他的世界,他小脸一皱,哭了起来。

“请你回避一下。”凯厄斯·庞培对欧文斯太太说,“我们还得再讨论讨论。”

欧文斯太太在墓地教堂外等候。四十多年前,这座带尖顶的小教堂被列入历史名胜建筑,但市议会觉得,这个位于杂草丛生的坟场中且设计早已过气的教堂翻新起来成本太高,就索性给它上了挂锁,等待它有朝一日自然坍塌,但爬满常春藤的教堂建得很结实,至少在这个世纪是不会坍塌的。

孩子已经在欧文斯太太的怀里睡着了。欧文斯太太轻轻摇动双臂,哼唱一首老歌。这首歌是在她还是个小宝宝时妈妈唱给她听的,那得回溯到欧洲贵族刚开始戴卷边假发的年代。这首歌是这么唱的: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觉睡到自然醒

若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就会看到世界

亲吻爱人

共舞一曲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藏的宝藏……

欧文斯太太唱着唱着,却怎么也想不起结尾的歌词,最后一句似乎是“和长毛的培根”,可这好像又和另一首歌混了。她只好停下换了一首歌,讲一个月亮上的男人掉了下来。唱完后,她用温暖的乡音唱了一首时代更近的歌,讲一个伙计把大拇指放进嘴里,拔出来后变成了一颗李子。随后她又唱起一首长长的民谣,讲一位年轻的乡村绅士被女友无缘无故用一盘斑点鳗鱼给毒死了。她刚刚开始唱时,赛拉斯手拿一个硬纸盒,来到了教堂边。

“进来看看,欧文斯太太。”赛拉斯说,“这么多好东西,一个正一天天长大的男孩恰好用得着。咱们就把他放在地下室吧。”

他打开挂锁,拉开铁门。欧文斯太太走了进去,犹疑地看着里头的架子和靠墙的几张老旧的木质教堂长椅。一个墙角有几个发霉的箱子,装着教区的历史记录。另一个墙角有扇敞开的门,露出一个维多利亚风格的抽水马桶和一个洗脸盆,洗脸盆只安装了一个冷水水龙头。

小男孩睁开眼睛,看着这一切。

“食物可以存放在这里。”赛拉斯说,“这儿很凉爽,食物能保存得更久。”他打开盒子,拿出一根香蕉。

“这是个什么东西?”欧文斯太太狐疑地盯着这个黄褐色的东西。

“这是一根香蕉,一种热带水果,外皮可以剥下来,就像这样。”

小男孩诺伯蒂在欧文斯太太怀里扭来扭去,见此,欧文斯太太就把他放到了地上。只见他跌跌撞撞地快步走向赛拉斯,抓住他的裤脚不肯放手。

赛拉斯把香蕉递给他。

欧文斯太太看着诺伯蒂吃香蕉。“香蕉?”她半信半疑,“从没听说过。什么味道?”

“我完全没概念。”赛拉斯说。他只吃一种食物,但不是香蕉。“你可以在这里给小男孩弄张床。”

“我不打算那么做,我和我先生在水仙花田边有座可爱的小坟墓,那儿空间很大,足够养育这个小家伙了。再说,”欧文斯太太担心自己拒绝赛拉斯的好意不太妥,便客气地说,“我不想让他给你添麻烦。”

“他不会的。”

小男孩吃完香蕉,弄得全身都是香蕉糊糊。他开心地笑了,脸颊红扑扑的。

“蕉蕉。”他高兴地说。

“真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欧文斯太太不禁感叹,“不过破坏力也够强的!弄得这一团糟。唉,你这个小鬼头啊……”她拿掉男孩衣服和头发上的香蕉皮,问赛拉斯:“你说他们会怎么决定?”

“不知道。”

“我不能抛弃他,因为我向他母亲承诺过。”

“我一生中曾有过各种身份,”赛拉斯说,“但从未做过母亲,现在也没这打算。不过我可以离开这里……”

欧文斯太太当即打断:“我不会,我的尸骨在这里,欧文斯先生也是。我永远不会离开。”

“那一定很棒,能有一个归属之地,能有一个家。”赛拉斯的语气丝毫不带伤感,他的声音比沙漠还要干燥,听上去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容争辩的事。欧文斯太太没有辩驳。

“我们还要等很久吗?”

“不会太久。”赛拉斯说。但他错了。

山坡上的环形剧场里,大伙儿仍争论得热火朝天,主要原因是卷入这件荒唐事的是欧文斯夫妇,而不是一个轻虑浅谋、轻举妄动的新来者。欧文斯夫妇值得尊重,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同时赛拉斯主动担当男孩的监护人也有所分量——坟场的人对赛拉斯心怀敬畏,因为他身处这个世界和活人世界的交界地带。可即便如此……

坟场通常没有明确的民主制度,但死亡是绝对民主的,每个死人都有发言权,都要就是否允许这个活人孩子留下来予以表态。这一夜,他们每个人都决心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眼下时值深秋,天亮得很晚。天色尤暗之时,山脚下就传来了汽车发动的声音。活人们正驱车上班,行驶在薄暮中,穿行在薄雾里,而坟场的居民仍在讨论那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商量该拿他怎么办。三百个声音,三百种意见。来自坟场破落的西北面的诗人尼赫迈亚·特罗特正在发表自己的见解,尽管在场者都听得一头雾水。可这时发生了一件事,足以让每一张坚持己见的嘴闭上。这件事对坟场来说史无前例。

一匹高大的灰马[2]缓缓走上山坡。未看到它前,嗒嗒的马蹄声早已传来,夹杂着它一路走来的动静。它穿过矮树林和灌木丛,踏过长满荆棘、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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