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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纹章_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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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了很多杂乱的木屐印,完全无法辨认。不过这个男人……”他指着刚才带来的那人道,“他在房后小路的拐角处出摊卖冰淇淋,那条小路只有一个出口,如果犯人是从后门逃走的,他一定会注意到。你再回答一遍我的问题。”

冰淇淋店老板开始和刑警一问一答。

“今晚八点前后有没有人出入这条小路?”

“没有。从傍晚到现在连只猫崽都没有。”冰淇淋店老板颇得要领地答道,“我来这边出摊有段时间了,但这附近的夫人们夜里很少走这条路,毕竟路不好走,还黑漆漆的。”

“你的客人里有没有人进到小路里去?”

“也没有,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客人们都是在摊前吃,吃完就马上原路返回。”

如果这位冰淇淋店老板的证言可信,那犯人即便是从后门逃走的,也没有走后门那唯一一条小路。可犯人也没从前门出来,我们一直从白梅轩看着,肯定不会错。那他究竟是如何逃走的呢?据小林刑警推测,犯人或许是藏在小路两侧的某间房子里,还有一种可能,犯人本身就是房客之一。虽然犯人也有可能从二楼顺着屋顶逃走,但调查二楼后发现,靠大路一侧的窗户装有格子,没有被动过的痕迹。至于小路一侧的窗户,因为天气炎热,家家都大敞着,常有人在晾衣物的地方纳凉,所以从此处逃走比较困难。

负责搜查的警察们简单商议了一下侦查方案,最后决定分头行动,挨家挨户调查周边住户。内外两侧的联排房屋里总共只有十一户人家,并不费事。同时又再次把整个屋子仔细搜查了一遍,连外廊底下阁楼顶上这类地方都没有遗漏。可结果不但没得到任何线索,反而使案情变得更加复杂了。与旧书店隔了一户的点心店老板,从傍晚开始就一直在晾衣物的地方吹尺八,他正巧坐在可以看到旧书店二楼窗户的位置上,从头至尾,不会错过任何异常情况。

各位读者,此案越发有趣了。犯人究竟是从哪里进入、又从哪里逃走的呢?既不是后门,也不是二楼窗户,更不可能是前门。他从来就不存在吗?还是像烟雾一样消失无踪了呢?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事情不仅于此。小林刑警带了两个学生到检事面前,他们说出了一件相当怪异的事。两人是某所工业大学的学生,租房住在附近,看起来都不像会胡说八道的人,但陈述的内容却使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对于检事的提问,他们的回答大致如下:

“刚好八点左右,我站在旧书店前翻看台子上的杂志。之后听到房里似乎有声响,就不经意抬头看了一眼拉门那边,拉门虽然关着,但上面的格子是开着的,我从缝隙看到一个男人站在那里。但几乎就在我抬眼看的同时,那人就把格子合上了,详细情况不太清楚,但从腰带来看,可以确定是个男人。”

“除了是个男人以外,还注意到其他细节了吗?比如身材或者衣服上的花纹之类的?”

“只看到了腰部以下的位置,所以不清楚身材如何,但衣服是黑色的。也有可能是细条纹或碎点花纹的,不过我只看到了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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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也和这位朋友一起在书店看书。”另一个学生说道,“同样听到了声响,而且看到了格子被合上的瞬间。但那个男人的的确确穿的是白色衣服,没有任何条纹或花纹。”

“这就怪了,你们其中一定有一个人看错了。”

“绝对没看错!”

“我也没有说谎!”

这两个学生不可思议的陈述意味着什么?敏锐的读者想必已经察觉到某件事了吧,实际上我也发现了,但检事和警察们似乎并没有深入思考这件事。

不久,死者的丈夫、旧书店老板接到通知赶了回来。他看起来不像开旧书店的,是个纤弱的年轻男人,看到妻子的尸体后完全不知所措,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有眼泪扑簌扑簌地向外流。小林刑警待他平静下来后开始问话,检事也不时从旁插话。但令他们失望的是,老板对于犯人是谁毫无头绪。“从来没做过什么招人怨恨的事啊!”他边说边哭。随后检查了家中各处,确定并不是盗贼入室行窃。刑警还详细询问了老板的过去以及老板娘的出身来历等情况,也没什么可疑之处,而且与本故事无甚关系,在此不作赘述。最后刑警问了死者身上伤痕的问题。老板起初十分犹豫,最后终于回答是自己造成的。刑警虽然极力想问出他这么做的原因,老板却没有明确回答。因为他当晚一直在书市,即便那伤痕是虐待所致,也与杀人嫌疑无关。刑警或许是考虑到了这一点,便没再继续深究。

当晚的调查就此告一段落。警察记下了我们的住址姓名等信息,采集了明智的指纹。当我们准备回去时,已经过了半夜一点钟。

如果警察的搜查没有疏漏,证人们也没有说谎,那这着实是一起不可思议的案件。而且我事后得知,小林刑警在那之后做的所有调查都徒劳无获,案情仍停留于事发当晚,毫无进展。证人们都是可信之人。联排房屋里的十一家住户也没有可疑之处。对死者的老家也进行了调查,并无不妥之处。至少小林刑警——如前所述,他被誉为名侦探——全力侦查过后,只得出了“此案匪夷所思”这一结论。后来还听说,小林刑警要求带回的唯一证物,就是那个电灯开关,上面也只发现了明智的指纹,其他一无所获。明智当时或许有些匆忙,开关上留下了很多指纹,但全部都是明智的。刑警认为,明智的指纹或许把犯人的指纹覆盖了。

各位读者,读了这个故事,大家是否联想到了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或者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呢?换句话说,是否会想象这桩命案的犯人不是人类,而是猩猩或者印度毒蛇之类的呢?其实我也这样想过。但东京D坂附近不会有这类生物,最重要的是,有证人透过拉门的缝隙看到了男人的身影,若是猿猴之类的生物,不可能不留下脚印,而且相当引人注目。加之死者颈部的指痕毫无疑问是人类留下的,蛇缠到脖子上根本不会留下那种痕迹。

言归正传,当晚我和明智一边往回走一边极其兴奋地讨论了很多。举一例来说大致如下。“你知道巴黎的Rose Delacourt凶杀案吧,是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还有勒鲁《黄色房间的秘密》的素材原型。即使过了一百多年,这桩离奇命案仍然是个未解之谜。我联想到了那起案子,今晚的案子也没有犯人逃走的迹象,总觉得和那起案子很是相似啊。”明智说道。“确实,这起案子相当匪夷所思。经常有人说,日本的建筑物里不可能发生外国推理小说中那样复杂难解的案子,不过我不这么认为,而且现在真实发生了。虽然不知道能否找出凶手,不过我想试着调查一下。”我说道。

之后,我们在一条小巷口道别。明智转过小巷,以他独特的走路姿势晃着肩膀快速离去,穿着花哨条纹浴衣的背影,在黑暗中十分醒目,莫名地令我印象深刻。

(下)推理

凶杀案过后十天左右,一天,我去明智小五郎的住处拜访。在这十天里,我和明智针对此案做了什么,思考了什么,又得出了什么结论,各位读者可以从我与他当天的对话中推知一二。

在那之前,我只与明智在咖啡馆见面,拜访他的住处当时还是第一次,之前听他提到过住址,所以找起来并未费事。我站在一间看着像是明智住处的香烟店前,向老板娘询问他是否在家。“啊,在的。您稍等,我去叫他。”

说罢,老板娘走到店面后的楼梯口处,高声叫明智的名字。明智租住在这里的二楼,不一会儿,听到他奇怪地应了声“喔”,嘎吱嘎吱地走下楼来,一见是我,满脸惊讶,道:“哎呀,快请进来。”我跟着他上了二楼,却在信步踏入房间之时,吃了一惊。因为这房间的布局实在太不寻常。虽然早知明智是个怪人,却不曾想竟怪到如此地步。

其实倒也无甚其他,只是四张半铺席大小的房间内,全部堆满了书。只在正中间的位置稍微露出一小块下面的铺席,其余空间全都是书。下方沿着四周的墙壁或拉门几乎铺满整间屋子,上方逐渐缩窄,像堤坝似的一直延伸至天花板。没有任何家具,我甚至怀疑他究竟是如何在这房间里睡觉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宾主二人根本无处落座。若是转身时稍不留神,就有可能碰倒书摞,瞬间被书山淹没。

“房间太小了,也没有坐垫。不好意思,你就找本软些的书来坐吧。”

我挤进书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由于太过诧异,坐在那里茫然环顾四周许久。

对于房间如此与众不同的明智小五郎其人,我想我有必要在此作一番介绍。不过我与他只是萍水相逢,他有怎样的经历,靠什么过活,怀有何种人生目标,这种种事情我一概不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像样的工作,是个无业游民。硬要说的话,大概可以算是个学者。虽说是学者,却也是个相当怪异的学者。他曾说过“我在研究人类”,但我当时并未理解其中含义。我只知道,他对罪犯侦探之类抱有极大的兴趣,并且知识储备相当惊人。

明智与我年龄相仿,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身材偏瘦,之前也提到过,他走路时习惯摆肩。但又不是那种豪放的姿势,不禁令我想起那位一只手臂行动不便的说书先生神田伯龙。说起伯龙,明智的相貌和声音都与他十分相似——没见过伯龙的各位读者,可以想象一下一张虽算不上美男子、却颇具魅力、十分睿智的脸——不过明智的头发要更长一些,乱蓬蓬地纠结在一起。和别人说话时,他还习惯用手指乱抓,把那头乱糟糟的头发弄得更加蓬乱。他似乎从来不讲究穿着,总是一身棉质浴衣系着皱巴巴的腰带。

“你来得正好。那之后有段时间没见了,D坂的那桩命案如何了?警察是不是还没找到犯人的线索?”

明智像往常一样抓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脸。

“其实我今天正是为了此事而来。”我一边思考着该如何开口,一边说道,“在那之后我考虑了很多,不光思考,还像侦探一样进行了实地调查,而且已经得出了结论,特意来告知你一下……”

“喔?挺厉害的嘛,那我可要洗耳恭听。”

我没有忽略他眼中流露出的蔑视之意,像是在说你能知道什么似的,露出一副成竹在胸的神色。这刺激了我原本有些犹疑不决的内心,于是鼓起劲头说了起来。

“我有一个朋友是报社记者,他和负责此案的小林刑警私交甚好。于是我就通过那位记者朋友详细了解到了警方的进展情况,不过警方似乎一直没能确定侦查方向。虽然也进行了各种调查,却没收集到有效线索。那个电灯开关也没派上用场,上面只有你一个人的指纹。警察认为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犯人的指纹遮盖住了。得知警方束手无策之后,我更想全力做一番侦查了。你觉得我得出的结论是什么?还有我为什么要在报告给警察之前先来找你呢?”

“这些暂且不提,案发当天我就注意到一件事。你还记得吧,对于犯罪嫌疑人衣服的颜色,两个学生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描述。一个人说是黑色,另一个却说是白色。不管看得多不真切,也不可能把完全相反的黑与白搞混啊。虽然不知道警方对此作何理解,不过我认为那两人的话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犯人穿的是黑白相间的条纹衣服——类似那种黑色粗条纹的浴衣,旅馆常提供的那种样式——那为什么一个人看到的是全白,另一人看到的却是全黑呢?因为他们是透过拉门上格子的间隙看到的。刚好在那一瞬间,其中一人所在的位置,可以看到格子间隙与衣服的白色条纹相重合,而另一人所在的位置,则可以看到格子间隙与黑色条纹相重合。这或许是极其罕见的巧合,却并非不可能。而且这种情况也只能如此考虑。”

“知道了犯人穿的是条纹衣服,也只是缩小了搜查范围而已,尚不足以确定犯人是谁。而这第二个证据就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托刚才提到的记者朋友去请求小林刑警,允许我把指纹仔细检查了一番——就是你的指纹。最终证实我的想法没有错。对了,你有砚台吗?能否借用一下。”

之后我给他做了一个实验。借来砚台后,我先用右手拇指轻蘸少量墨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按了一个指纹上去。等指纹晾干后,再次用同一只手指蘸墨,这次特意改变手指的方向,印在前一个指纹上。纸上立刻清晰地显现出互相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察认为你的指纹与犯人的指纹重合,从而消去了犯人的指纹,但经过刚才的实验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不管按得多用力,只要指纹是线条状,线与线之间就一定会留下前一个指纹的痕迹。假使前后两个指纹完全一致,甚至按下的方式也分毫不差,连指纹的每条线都能完全重合的话,或许后一个指纹可以遮盖前一个指纹,但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即便可能,也不对我的推论造成影响。”

“若是犯人关掉了电灯,就必定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我猜想警察或许看漏了你指纹纹线之间遗留的犯人指纹,便亲自查看了一下,结果发现完全没有那种痕迹。也就是说,开关上自始至终只印有你一个人的指纹——尚不清楚为何没有旧书店的人的指纹,或许那房间的电灯开关一直开着,从没关过。[1]”

“上述种种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的推测是,一个身穿粗条纹衣服的男人——那人大概是死者的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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