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右手,上面少了两根手指,于是诺瑟尔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并把手攥到胸口,消失在角落里。人们曾对诺瑟尔寄予厚望。
“当然,”威利说,他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经常有你这样的人从这儿经过。”
“你的意思是?”我父亲说。
“正常人,”威利说,仿佛这个词在他嘴里留了苦味,他啐了口唾沫,“正常人和他们的人生规划。这雨,这潮湿,像是某种残渣,梦的残渣。事实上是许多的梦,我的、他的,还有你的。”
“没有我的。”爱德华说。
“没有,”威利说,“现在还没有。”
这时他们看见那条狗。它就像一团模糊的黑影一样在迷雾中移动,直到它的身形在他们面前显现。它的胸口有白色的斑点,脚趾周围是褐色的,而其他地方都是黑的。它长着短而刚硬的毛,看上去不像是什么特殊品种的狗——一条杂种狗,体内流着好多种狗的血液。它向他们走来,缓慢但是直接,遇到消火栓或柱子都不停下来闻一闻,也不徘徊,只是走。这条狗有要去的地方。这条狗有个目标——我父亲。
“这是什么?”爱德华说。
威利笑了。“一条狗。”威利说,“它会来检查每个人,算是个看门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父亲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会明白的,”威利说,“你会的。叫它一声。”
“叫它?它叫什么?”
“没有名字。它从来不属于任何人,所以从来没有名字。就叫它狗。”
“狗。”
“对了,狗。”
于是我父亲蹲下身,拍着手,试图表示友好:“过来,狗!到这儿来,伙计!这儿,乖。过来!”
而狗刚走完一条长而笔直的线,停下脚步,瞪着我的父亲看了很久——反正对于狗来说应该算是很久了,半分钟。它背上的毛竖了起来,它的眼睛直瞪着我父亲的眼睛,张开嘴露出牙齿以及可怕的粉色牙龈。它在大约十英尺远的地方狂吠着。
“也许我该给它让路,”他说,“我想它不是很喜欢我。”
“把手伸出来。”威利说。
我父亲说:“什么?”
狗吠得更大声了。
“把手伸出来给它闻闻。”
“威利,我不觉得——”
“把手伸出来。”威利说。
缓缓地,我父亲把手伸了出去。狗慢慢地向他走来,它低吠着,双颌看上去像要咬人。但当它的鼻子蹭到我父亲的指关节时,它开始呜咽起来,开始舔我父亲的整只手,尾巴摇晃着。我父亲的心怦怦直跳。
威利悲伤而失落地看着,仿佛他被出卖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能走了?”我父亲问,站起身,狗在他的腿边蹭来蹭去。
“现在还不行,”威利说,又拽住了我父亲,他的手指深深地箍进父亲的肌肉,“走之前你该喝杯咖啡。”
好食咖啡馆是一个排满绿色卡座和金色碎花富美家塑料桌子的大房间。桌上放着纸杯垫和纤细的、外面结了一层干掉的食物的银勺银叉。房间里很昏暗,浓重的灰色,虽然每张桌上都有人,但看上去还是毫无生气,没有那种上菜前饥肠辘辘的焦急。但是威利和我父亲进来后大家都抬起头来微笑,就像刚上菜似的。
威利和我父亲在一张桌前坐下,还没开口就有一个沉默的招待端上来两杯咖啡——热气腾腾的两杯深黑色液体。威利看了看自己的杯子,然后摇摇头。
“你觉得你能如愿以偿,是吗,孩子?”威利微笑着把咖啡端到嘴边,“你认为自己是一条真正的大鱼,但你不是我们见过的第一个。看看那边的吉米·艾德华兹,超级橄榄球明星、优秀学生。他想到城里去做生意,赚笔大钱什么的。但是他就没有离开过这儿,他没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勇气。你知道吗,”他靠了过来低声说,“狗咬了他的左手食指。”
我父亲看了一眼,是真的。吉米慢慢把手从桌上拿下去,塞进了口袋里,并且转过身去。父亲看了看别人——那些看着他的人,发现每个人都是这样。没有人拥有完整的手,有些只剩下几根了。我父亲看看威利,想要问他为什么,而威利好似能够看出他的心思。
“是他们试图逃跑的次数,不管是离开这儿还是回他们来的地方。那只狗,”他说,看着自己的手,“绝非儿戏。”
接着,慢慢地,仿佛接收到了只有他们能听到的指令,坐在周围桌前的人们都站了起来,走到他的卡座前,他们看着他,对他微笑。有些人的名字他还记得,小时候在阿什兰听到过:塞德里克·弗尔克斯、沙利·杜马斯、本·莱特弗。但是现在他们都变了,以前他们看上去几乎是透明的。但是出了点儿问题,他无法看透他们,仿佛他们在视线的焦点上飘进飘出。
他看向他们身后咖啡馆的门,狗坐在那里。狗坐在那里朝这里望着,一动不动。父亲搓了搓手,不知道他在等什么,如果他上次没有把握住机会从狗身边溜走,下次可能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一个叫作罗丝玛丽·威尔科克斯的女人站在卡座前。她曾爱上过一个城里的男人并企图和他私奔,但是只有他逃了出去。她的眼睛漆黑并陷入曾经漂亮的脸里。她记得我父亲,那时候他还小,并告诉我父亲见到他已经变得这么高大英俊她有多高兴。
卡座周围的人越聚越多,并向里聚拢,父亲发现自己已经动弹不得了,这里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在他身边卡座的边缘挤进来一个比威利还老的男人。他就像石化了一般。他的皮肤已经变硬,紧紧地包裹着他的骨头,他的静脉是蓝色的,看起来像冻结的河流一样冰冷。
“我——我不信任那条狗,”这个男人慢吞吞地说,“要是我,就不冒这个险,孩子。它之前没有咬你但你不知道下回会怎样。这太叵测了。你还是好好坐着吧,跟我们说说你要去的那个世界以及你想在那儿找到些什么。”
然后老人闭上眼,威利也是,所有的人都闭上眼,所有的人都等着听我父亲说说他知道的那个正在拐角处等待着他的光明世界——就在这个黑暗地界的另一端。于是他就对他们说了,他说完以后他们都对他表示感谢并对他微笑。
而那个老人说:“真不错。”
“我们明天能再来一遍吗?”有人说。
“明天再来一遍吧。”另一个人小声说。
“有你在真好,”有人对我父亲说,“这儿有你真好。”
“我认识一个很不错的女孩。”罗丝玛丽说,“她也很漂亮,看上去有点儿像我。我很乐意撮合你们,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很抱歉,”父亲说,挨个看看他们,“大家误会了,我不会留在这儿的。”
“我想这是个误会。”本·莱特弗说,深感厌恶地看着我父亲。
“但是我们不能让你走。”罗丝玛丽说,嗓音轻柔。
“我必须走。”我父亲说,试图站起身。但是他不能,他们把他挤得紧紧的。
“至少住上一段时间,”威利说,“至少几天。”
“先了解我们。”罗丝玛丽说,用可怕的手把她眼前的头发捋开,“你会把别的都忘掉的。”
但是人群背后突然传来“嗖”的一声,然后是一声尖叫,一声犬吠,人们奇迹般地走开了。是狗,它恶狠狠地吼了一声,露出了可怕的牙齿,于是他们都退后,躲避这个流着口水的恶魔,把手都紧紧地攥在胸前。父亲抓住机会从分开的人群中冲了出去,头也不回。他穿过黑暗直到光明再现,世界又变得绿意盎然,柏油路变成了沙砾,沙砾又变成了灰土,魔幻世界的美丽看来近在眼前了。他在路的尽头停下来喘口气,发现狗就在他身后,懒洋洋地吐着舌头,当它追上我父亲后,就用它温暖的身体蹭父亲的腿。此刻除了风穿过树叶没有一点儿声响,他们的脚后留下了一串新鲜的脚印。然后,刹那间,树林分开了,在他们面前是一面湖,一面巨大的绿湖,一直漫延到他看不到的地方。在湖边有一座木制的小型码头,随风浪左右摇摆着。他们一直走到那里,到了那儿狗就一下子倒下了,仿佛用尽了气力。父亲环视着周围,莫名地自豪,他看着太阳从树林背后落下,呼吸着新鲜空气,然后他把手指埋进狗脖子处的毛里,那里温暖、松软,他非常温柔地按摩着狗的肌肉,就像按摩自己心脏上的肌肉一样,狗狺狺地发出欢叫。太阳下山,月亮升起来,湖水微波荡漾。在白色的月光下,他看见那个女孩,她的脑袋美妙地钻出水面,湖水顺着她的头发和脊背流入湖中,她在微笑。她在微笑,我的父亲也是。然后她挥手,她向我父亲挥手,父亲也向她挥手。
“你好!”他说,向她挥着手,“再见!”
进入新世界
父亲进入他即将生活下去的新世界的头一天的故事最好由和他共事过的人——贾斯帕·“老伙计”·巴伦来讲。“老伙计”是布龙公司的副总裁,在我父亲退休后接过了舵盘。
“老伙计”对穿着总是一丝不苟。他戴一条明黄色的领带,穿主管们的深蓝色细条纹西装、黑皮鞋,还有那种又紧又瘦看上去几乎透明的袜子,和他的西服是同样的蓝色调,顺着他的小腿不知爬得有多高。他还有一块真丝手绢,宠物鼠似的从西服心脏处的假口袋里探出头来。而且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真正灰白鬓角的人,就像书里写的那样。他其余的头发又黑又密,而且很健康,他的头路是一条又长又直的粉红线条,像一条穿过他头顶的乡间小道。
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喜欢靠在椅子上微笑。
“时间应该是一九几几年还是哪一年,”他开始说道,“比我们任何人愿意记得的时间都要早。爱德华刚离开家,只有十七岁,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力更生,但是他担心吗?不,他不担心:他的母亲给了他几美元来过活——十美元,或者是十二美元——不少钱,怎么算都要比他活到那时候拥有过的钱多。而且他有他的梦想,梦想是让人前进的动力,威廉,你父亲那时已经梦到了一个帝国。但看看他离开土生土长的地方那天的样子,你看到的不过是个年轻、英俊的男孩,除了身上的衣服和鞋上的洞以外一无所有。你可能看不到他鞋上的洞,但是它们在那儿,威廉,鞋上有洞。
“第一天他走了三十英里。那个晚上,他在星空下枕着一堆枯松针睡觉。就在这儿,在这个夜晚,命运之手第一次在你父亲的裤腰带上扽了一把。在他睡觉的时候来了两个“绿林好汉”,把他打得只剩一口气,并拿走了他身上的每一分钱,他差点儿没命。但三十年后他第一次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这对我来说才是经典的爱德华·布龙——他说如果他再遇到那两个把他打得只剩一口气并拿走他身上每一分钱的流氓,他会感谢他们。因为,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决定了他余生的道路。
“当时,在树林里垂死挣扎的时候,他当然不会感激。但到早上他已经缓了过来,虽然他身上许多地方都还在流血,他开始走路,已经不知道也不关心要走到哪儿,就是走,向前走,继续走,时刻准备着迎接生活和命运的下一次袭击。这时他看到一座乡村小店,一位老人坐在门口的摇椅上摇来摇去,摇去摇来,他警觉地注视着这个浑身是血的身影慢慢靠近。他叫来他的妻子,她又叫来她的女儿,半分钟后他们端来一壶热水,拿了一条毛巾和一捆绷带,绷带是他们刚才把床单撕成碎条做成的,他们准备着,等待爱德华蹒跚着过来与他们见面。他们准备救这个陌生人的命——不仅是准备,他们决定了。
“但是当然,他不会接受他们的帮助。他不会让他们救他的命。像你父亲这么要强的人——其实也没有几个,威廉,这样的人弥足珍贵,不可多得——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恩惠的,哪怕事关生死。因为即使他能活下来,他也会觉得自己的生命曾无可奈何地依赖于他人,无法自食其力,这会让他生不如死。
“所以,尽管还在流血,尽管一条腿已经断作两截,爱德华还是找了把扫帚开始扫地。然后他又找来抹布和水桶,因为他急着做点儿好事,他已经完全忘掉了还在流血的伤口。直到他扫完地才发现,自己在店里留下了一大串血迹。他开始抹地,并冲洗地板。他跪着用一块破布擦地的时候,那个老人、他的妻子和孩子就这么看着。他们惊呆了。他们正看着一个男人试图把自己的血迹从松木地板上抹掉。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他还在努力。就这样,威廉,他一遍一遍地擦,直到擦不动,直到精疲力竭地脸朝地倒下——他昏死了过去,但他仍然抓着那块抹布。
“他们以为他已经死了。他们跑到他身边——他还有一口气。你父亲给我描述这个场景的时候总是不经意地让我想到米开朗琪罗的《圣母怜子图》:母亲,一个强壮的女人,扶起他的身子并把他搂在怀里,让他躺在她腿上,为他的生命祈祷着。这个年轻人,这个将死的人,看上去没有希望了。但是就当人们焦躁地围着他时,他睁开眼睛说了可能成为他遗言的话,他发现那个老人的店没有客源,便用最后的一丝气息对老人说:‘广告。’”
“老伙计”会让这句话在房间里回荡一会儿。
“然后,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一切成了历史。你父亲康复了。不久他就又强壮了起来。他开始耕地,为院子除草,在店里帮忙。他游荡在乡村各处张贴小海报,为本·吉姆逊的乡村小店做广告。顺便说一句,管小店叫‘乡村小店’是他的主意。他觉得这样听起来更亲切,比就叫一个‘小店’更吸引人,他是对的。也是在那时候,你父亲发明了‘买一送一’的口号。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威廉,但是这些字把本·吉姆逊变成了有钱人。
“他在吉姆逊家待了差不多一年,为自己赚了第一桶金。这个世界就像一朵鲜艳的花,在他面前开放了。就像你看到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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