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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集_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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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没有皮鞭也没有折叠椅的情况下把一个三明治塞进森林之王的嘴里,从而毁了一场马戏团表演的阿希洛斯子爵。以上诸君让驯兽师变成了最为人所不齿的职业之一。

事实上,雄狮威严可怖的外表让它不堪重负:它的身子就像与外立面极不相称的楼体,和它的灵魂一样,都很像狗,很瘦弱。它能作为食肉动物继续生存,全靠某些属下替它做刽子手。雄狮不合时宜地出现在野外的盛宴上,它的卓尔不群使得同桌食客纷纷逃离。之后,它会心怀愧疚地独自吞下那剩余的、它从不曾亲自捕获过的猎物。若是只靠这残羹剩肉混日子的话,在林中游走的狮子早就全被关起来,在没必要安装的粗栏杆后噬咬马的股骨和肋骨了。总之,它们从来都没有大理石刻出来的,还有铜铸的狮子那么幸福,甚至没有令人生畏的马戏团海报上所印的狮子那么幸福。缺少狮鬃的狮子需要自己去寻找食物。于是老虎、黑豹和金钱豹毋庸置疑地显示出了它们的优势,因为它们会在吓跑农场胆小的看管人、袭击畜群时锻造出它们的传奇故事。

我们没有驯养所有种类的猫科动物只是出于对它们的体积、利用率和喂养成本的考虑。我们满足于养猫,它吃得少,而且在记起自己的出身时,会给我们留下轻轻的抓痕。只有一些东方的王子奢侈地养着大型的猫科动物,它们像火车头似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打猎时像猎犬一样有用,并且会吞掉一半的皇室预算,要是它们高兴了开始上爪子抓,那任何一个骨架上多余的肉都会被剥个精光。

[1]生活于十二世纪的唐娜·胡安娜(Do?a Juana)女士曾将手套扔入狮笼,请追求者取出,以考验其真心。

[2]《堂吉诃德》(Don Quijote)第二部第十七章讲述了堂吉诃德请人打开狮笼,欲与猛兽大战的故事。

[3]在西方民间故事中,安德鲁克里斯(Androcles)是从古罗马执政官家逃出的奴隶。他钻入山洞避难时发现洞中有一头受伤的雄狮,于是为其拔下了脚上的荆棘。三年之后,安德鲁克里斯被捕,并被送进了斗兽场,他面前出现的正是自己曾救助的雄狮。双方没有进行决斗,反而亲切地相拥,并最终因这友谊而重获自由。

[4]古罗马暴君尼禄宣称基督徒纵火焚城,将大批信徒圈进斗兽场,令其面对饥饿困兽之口。

猫头鹰

把猎物吞下之前,猫头鹰会用意念消化一下它们。如果不把一整只老鼠的每个部位先弄清,它是不会动口的。它爪中颤抖的佳肴的现在,会先在它的意识中逐渐成为过去,这就敲响了序曲,开启了它关于缓慢的肠内变化的分析运算。在我们眼前的是一段经过深思熟虑的理解吸收过程。

它的钩爪尖利地插入猎物,直接抓住它,而后开始实践自己独特的知识理论。我们不知道那些东西本身(啮齿类、爬行类或飞行类动物)是如何落入它手中的。也许是通过某个瞬间的本能的隐形爪击;也许要归功于它颇具逻辑的守候,因为在我们的想象中,猫头鹰总是静态的主体,很内向,对追击与擒拿式的捕猎并没有多少热情。谁能保证在鸟喙敏捷地闭合之后,这些凑巧到来的生灵面前没有通向虚无的幽森迷宫和黑暗的演绎推理?去理解猫头鹰就等于接受了这个前提。

它是和谐的绣花羽毛组成的塔尖,支撑着一个希腊隐喻;它是不祥的阴暗时钟,在灵魂之上刻下了中世纪巫术的某个钟点:这就是这种禽鸟的双面形象,它总在傍晚起飞,并且一直是西方哲学书籍的最佳装饰画。

狼怀有分明的敌意,猴子则恭顺得低贱,它甚至可以亲切友好地在我们的桌上吃早餐,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是熊的有节制的友好,它可以跳舞,可以骑自行车,但也可以越过界把我们搂进怀里撕碎。如果我们手里没有拿着块蜂巢的话,很可能可以和它们建立起一段保有距离的友谊。像它摇摇晃晃的脑袋一样,它的灵魂也在被奴役和起来造反之间摇摆。这种特质的一个标志是它的毛发:如果是白色的,它就残忍嗜血;如果是黑色的,它就亲切善良。幸运的是,熊在表达不同的精神状态时用的都是灰和棕的色调。

在树林中遇见过熊的人都知道,它们在看见我们时,会立刻站起来,像是在观察和问候。(接下来会怎样只取决于我们。)如果是女人,那就没什么可怕的,因为熊对她们怀有源于先祖的敬意,这清楚地展现了它们的原始男性的特质。不管它们多成熟多健壮,总是保有一些婴儿的东西: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拒绝生下一只小熊。不管怎样,少女的卧室中总有那么一只,毛茸茸的,像是母性的一个幸福预兆。

让我们承认吧:我们和他们共同拥有一个穴居的过往。洞熊的化石是最多的,它的分布陪伴着所有史前人类的迁徙旅程。如今,熊洞仍旧是所有猛兽居所中最舒适的。

拉丁人和日耳曼人都曾祭拜熊,并使用它名称(Ursus和Bera)的变体为一系列圣徒、英雄和城市奉上了名字。

它来自于时光深处,是最后一个陆上重型机器的样本,裹在它的帆布套子里。象看起来很雄伟,因为它由纯粹的活细胞组成,并且拥有智慧与记忆。在它由物质累积而成的身体中,五种感官像精密仪器一样运转,没有什么能逃脱它们的感知。虽然它们像是直接遗传了衰老,出生时就光秃秃的没有毛发,但西伯利亚的冰寒还是保留下了一些毛茸茸的特例,并把它们交还给了我们。象是用多少年褪去的毛发呢?不要计算,让我们去马戏团看看吧,让我们假装自己是大象的孙子吧,我们天真的爷爷正在摇摇晃晃跟着节奏跳波尔卡舞呢……

不。还是让我们说说象牙吧。那高贵之物坚硬而单纯,厚皮亚目动物用全身的力量悄悄地把它推出来,仿佛那是思想的血肉表达。象牙从头部探出,在空白中塑出两条弧线、两根粗壮的钟乳石。中国人在它们之上用颇具耐心的幻想加工出了大象所有庄严的梦境。

鼹鼠

长期经验使农业专家得出结论,他们认为对付鼹鼠唯一有效的武器就是洞。得在敌人自己的系统里抓住它们。

今天,在与鼹鼠的对抗中,一些人使用了与火山中心相连的洞。鼹鼠十几只十几只地落入其中,不用说,它们得不到宽恕,都会被烧焦。

这样的洞都有一个无辜的外表。短视的鼹鼠很容易把它们搞混。更确切地说,因为某种深层吸引力的引导,它们更偏爱这些洞。我们能看到鼹鼠们排着庄严的队列向那可怖的死亡进发,为它们总是挤作一团的习性安上了一个生硬的结局。

最新的证明表示,在每六公顷被入侵的土地上挖这样一个决定性的洞就够了。

骆驼科动物

大羊驼的毛发轻薄柔软,但它纤细的长发却被山中刚硬的大风刻成了一绺一绺的,它会在高山上高傲地散步,昂着颀长的脖子,好让自己的双眼被远方的景致填满,让自己精致的鼻子吸入更高处的、经过极致过滤后的稀薄空气。

在一片与海面齐平的炽热地域中,骆驼贴地而行,仿佛一只石棉做的小舟,四脚缓缓地划着沙丘的浪,任凭沙漠里的风击打着实心的驼峰之帆。

为口渴的人,骆驼在它布满山岩的体内保存着最后一条潮湿的矿脉;为孤独的人,柔软的、浑圆的、纤柔的大羊驼模仿着一位幻想中的女士的步态与优雅。

蚺蛇

蚺蛇的提议异于常理,于是立即诱惑到了还没来得及表示同意的兔子。它几乎不需要先给它按摩一下,也不需要吐出肤浅的口水。

吸收过程开始得很轻松,窒息的兔子屈服了,连腿都不蹬一下。头和前爪消失了。被吞到一半时,它突然生出了对那致命闭合的恐惧。在蚺蛇的帮助下,兔子度过了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前进着,被越来越轻的鼾息推入了肋骨的隧道里。

此时蚺蛇发现自己接下了一个包裹,这意味着重大的责任,于是它开始了消化道的搏斗,这是面对兔子所进行的真正的斗争。蚺蛇从边缘向中心进攻着,分泌了大量的胃黏液,一层一层地为它涂着油。它的毛发、皮肤、组织、内脏被小心处理着,溶解在胃部的运输途中。最后,骨骼也屈服了,在收缩和来自侧面的击打中被折断、磨碎。

几个星期之后,在一个漫长的中毒过程中幸存下来的胜利了的蚺蛇,丢掉了兔子的最后一点儿纪念物,那是些被精细地磨亮的小小的骨骼碎片。

斑马

斑马很把自己耀眼的外表当回事,当它知道身上布满条纹时便愤怒不已。

它受困于自己光亮的围栏,活在由不被理解的自由所造的飞驰的牢笼里:“我不会服侍你们”[1],它骄傲地宣扬着自己桀骜不驯的本性。在放弃了所有试图束缚它的手段之后,人类开始尝试溶解斑马不可驯服的部分,他们把它塞到可耻的实验里,想让它与驴和马交配。但一切都是徒劳。条纹和不驯的性子在斑驴以及杂交斑马身上都没有被抹除。

斑马和野驴跟拟斑马[2]一样,让人类失去了控制马类秩序的力量,这让它感到很愉快。有多少犬类的兄弟,像狼、丛林狼还有土狼,对我们来说是永远无法被驯服的?

让我们观察一下斑马吧,只做这一件事。没有任何动物可以把填满一张皮的可能性发挥到这般极致。馋嘴的斑马吞吃着非洲平原的草料,它深知,无论是阿拉伯骏马还是纯血统宝马都不能拥有如此浑圆的臀部、如此细腻的蹄子和嘴。只有普氏野马,这种洞穴壁画艺术中幸存下来的马种,才能与斑马那种形式上的精巧微微沾上边。

身上明显的特点并不能让斑马满足,它们仍旧在饶有兴致地无限发展个体间的差异,没有一匹斑马的条纹和另一匹的一样。匿名的奇蹄目动物,在四处展示着巨大的、能将它们区分开来的指纹:每一匹都有条纹,但是各有各的特点。

的确,在为儿童表演的马戏团的场地上,许多斑马会很配合地转个两三圈。但有一点也不假,那就是它们这么做是忠于自己的物种精神的,它们所跟随的,是自己骄傲炫耀的原则。

[1]原文为拉丁语“Non serviam”,源自路西法对上帝所说“我不会服侍神”。——译者注

[2]中文中斑驴既可指已灭绝的物种拟斑马,又可指斑马和驴的杂交物种,原文此处cuaga指的是前者,为了避免混淆,此处使用其别称“拟斑马”。——译者注

长颈鹿

上帝发现自己把最喜欢的树上的果子挂得太高了,祂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拉长了长颈鹿的脖子。

作为脑袋飘在空中的四足动物,长颈鹿曾想到达高于自己身体现实的地方,于是它进入了比例失调的王国。得为它们解决一些生理上的问题,不过这些问题更像是工程和机械上的:长十二米的一个神经系统;依靠像深井水泵一样工作的心脏来抵抗重力法则,从而向上涌去的一股血流;并且,在这样的高度之上,还有一个能向上伸长的舌头,可以够到它的厚嘴唇所及之处再往上二十厘米的地方,像一把钢锉一样去啃食新枝。

大量的本领也让它的奔跑和恋爱变得异常复杂,长颈鹿比谁都更能表演什么是精神错乱:它在高处寻找别人在地面就能找到的东西。

它最终还是得时不时弯下身子喝普通的水,所以不得不练习反方向的杂技技巧。这时它便和驴子们一样高了。

鬣狗

是话很少的动物。描述鬣狗时应该迅速些,甚至匆匆带过就可以:嗥叫、恶臭和暗斑,这三重表述就够了。银针笔艰难地描画着它,勉强绘出了肥胖的獒犬脑袋、猪和邪恶老虎的些许影子,还有那滑溜溜的、肌肉发达的、压低了的身体的倾斜线条。

等一等。还得在这罪犯身上捕捉一些本质性痕迹:口中满是尖牙的鬣狗总是在荒芜地带成群结队地攻击独行的野兽。它令人惊愕的叫声是夜间搅扰精神病院的大笑声的典范。它堕落、贪食,爱极了变质腐肉的强烈味道,为了确保在爱情战争中的胜利,它会在腿间夹一袋腐坏的麝香。

在把这凶猛王国的看门恶狗抛给兴奋而懦弱的恋尸癖之前,我们需要做一个必要的澄清:鬣狗有它的崇拜者,而且它的传道活动并不是一场徒劳。也许它是在人类中获得新信徒最多的动物。

河马

河马从大自然中退休了,也没得到个和它大小相配的池塘,于是便沉入了一摊厌烦之中。

它是生物中的权贵,无需鸟类、花朵和羚羊做伴。它觉得无聊至极,便睡在了自己的水坑旁,像躺在空酒杯边的披着巨大披风的醉汉。

它是充了气的阉牛,梦想在缓缓生出的牧场里再吃一次草,幻想自己数吨重的身体在白莲间恬静地漂浮。它时不时地动一下,喘口粗气,但随后又落入紧张性精神分裂的恍惚呆滞里。如果它打呵欠,巨大丑陋的上颌便会开始思念并吞下那被废掉的漫长时光。

河马还能做什么呢?它现在不过是湖沼中的挖泥机、砸夯机,或者历史的镇纸。那么一大块实心的黏土,让人想雕出一片飞鸟组成的云、一列穿梭于整个森林的老鼠部队,或是两三头中等大小、温顺且可以被接受的野兽。但是不行。河马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而且,它们是这样繁衍生息的:在母河马有催眠力量的温柔旁,玫瑰色的小怪兽宝宝正在休息。

最后,要说的只剩下河马的尾巴了,那是一个可爱的甚至满怀笑意的细节,仿佛唯一一个能让人抓住的把柄。短粗的扁扁的尾巴挂着,像门环,又像大钟的钟舌。它的边缘被细细的鬃毛装饰,仿佛挂在浑圆雄伟的臀部构成的双门帘上的奢华流苏。

鹿

在空间和时间之外,鹿走着,带着敏捷的迟缓,没有人知道它们怎样更好,是在静止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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