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来,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情况。我派车来接你。你能马上过来一趟吗?”
“好的。不过我可以自己开车过来。我——”
“不,还是我派司机开车过来接你。他叫乔治;你可以绝对信任他。他应该二十分钟后到你那儿。”
“好吧,”我说。“那给我留点时间把‘晚餐’喝掉。让他把车停在肯莫尔路上的街角,正对着富兰克林大街。”我挂了电话。
我洗了个冷热水淋浴,换上干净衣服,感觉体面多了。我又喝了几杯,换了小杯,然后套上一件轻外套,下楼走到街上。
车已经等在那儿了。我看见它停在半个街区外的小路上,看上去就像新店开张时用的那种豪车。一对车前灯就像流线型火车前端的那种灯,两个琥珀色的雾灯紧紧地固定在前挡板上,一对侧灯就像普通的车前灯一样大。我走到汽车边上停下,一个男人从暗处走出来,手腕干净利落地一甩,把一支烟向身后扔去。他个子很高,体格魁梧,深色皮肤,戴着一顶鸭舌帽,穿一件俄式的束腰外衣,配有一条武装带,闪闪发光的护腿,臀部鼓鼓的,就像穿着英国军官的马裤似的。
“达尔莫斯先生吗?”他用戴着手套的食指碰了碰帽子的顶端。
“是的,”我说。“稍息。别告诉这是那个老吉特的车。”
“是其中一辆。”这是一个冷酷,却能令人振奋的声音。
他打开后车门,我上了车,陷入靠垫中。乔治钻进驾驶座,启动了这辆大轿车。汽车驶离街沿,在街角转弯处发出巨大的噪音,就像钱包里的纸钞刷刷作响。我们向西驶去。我们似乎在随波逐流,但我们经过了所有地方。我们驶过了好莱坞的心脏地带,接着是西端,然后来到日落大道,从灯红酒绿到安静凉爽的贝弗利山,直到跑马道将大路分开。
我们在贝弗利山加速,沿着山路行驶,可以瞧见远处豪宅的灯光,然后往北驶向贝沙湾。我们开始向上经过一段狭长的道路,两边是高墙,没有人行道和大门。宅邸的灯光温文尔雅地穿透了刚刚降临的夜色。一片寂静。只有轮胎摩擦混凝土发出的柔和的呜呜声。我们再次向左转,我瞥见一块写着“卡尔维洛车道”的指示牌。向上开到一半,乔治在两扇十二英尺宽的铁门处左转。接着出事了。
铁门远端两只车灯突然亮起,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响起,接着引擎声轰鸣。一辆汽车飞速冲向我们。乔治手腕一抖,身子绷直,踩下刹车,脱掉他右手的手套,一气呵成。
那辆车开走了,车灯摇曳。“他妈的酒鬼,”乔治向身后咒骂道。
可能是吧。酒鬼会开车去任何地方买醉的。可能是吧。我往下一滑,坐在汽车地板上,从我的腋下拔出鲁格枪,伸手打开保险。我一点一点打开车门,举着枪,从车窗向外张望。车灯照射到我的脸上,我忙低下头,光线移开后,才抬起头。
那辆车猛地停下了。车门忽然打开,一个人影跳了出来,手里挥舞着枪,大吼大叫。我听见声音便知道是谁了。
“举起手来,你——!”弗里斯基朝我们尖叫。
乔治把左手放在方向盘上,我再打开一点车门。路上的那个小个子上窜下跳,嚷个不停。他跳下来的那辆小型的深色汽车除了引擎声,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这是拦路抢劫!”弗里斯基大吼道。“出来,站好了,你们——!”
我一脚踢开车门,钻出车外,鲁格枪拿在一侧。
“你自找的!”小个子咆哮道。
我赶紧卧倒——说时迟那时快!他手上的枪喷出了火星。肯定有人给他的枪安上了撞针。我头上方的玻璃碎了一地。透过余光,在那个紧要关头本来也无暇东张西望,不过我看见乔治的动作之流畅就像水中泛起的涟漪。我举起鲁格枪,正要扣下扳机,可是我身边射出了一发子弹——是乔治开的枪。
我收起枪。现在不需要了。
那辆深色的汽车颠簸着向前行驶,发出剧烈的声响向山下驶去。汽车呼啸着开了很长一段距离,那个小个子站在路中央,在两侧墙上的灯光映照下,仍然摇摇晃晃地挣扎着,形容诡异。
他的脸上流淌着一摊黑色物质。他的手枪在水泥地上弹了几下。他小短腿弯曲着,身子扑向一边,挣扎着翻滚了几圈,接着,非常突然,一动不动了。
乔治“呀”了声,嗅了嗅自己的左轮手枪。
“好枪法。”我钻出车,打量着这个小个子男人——现在已经拧巴成一团了。他那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在一侧车灯的照耀下闪着微光。
乔治走到我身边。“怎么了,伙计?”
“我还没开枪。我只看到你那相当帅气的拔枪射击。真是帅呆了。”
“过奖了,朋友。他们肯定是在追踪杰拉尔德先生。我通常是在这个时间把他从俱乐部送回家,在俱乐部里打桥牌输了不少,喝得酩酊大醉。”
我们走向那个小个子,低头看着他。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个已经死去的小个子,脸上嵌着一颗很大的子弹,满身是血。
“关掉一些该死的灯,”我大吼道。“我们快点离开这儿吧。”
“房子就在街对面,”乔治说话的口气很轻松,仿佛刚才打中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老虎机里的一枚镍币。
“要是你喜欢自己的工作,就别让吉特一家知道这些事。你应该明白的。我们回到我的住处,重新来过吧。”
“我明白,”他厉声说道,跳进他的大轿车里。他关上雾灯和侧灯,我坐到他旁边的副驾驶座位上。
我们笔直行驶,开始向山上驶去,越过坡顶。我回头看看破碎的玻璃窗。那是最后面的那块小玻璃,它不是防震玻璃。车上已经有一大块玻璃掉落了。要是他们认真修理的话,可以重新安上,留下些证据。我觉得这无关紧要,不过也许有关系。
在山顶上,一辆巨大的豪华轿车经过我们向下驶去。车内的顶灯亮着,仿佛置身于一个光线明亮的陈列室,一对年迈的夫妇端坐在内,行着皇室礼仪。那个男人穿着晚礼服,戴着白围巾和一顶大礼帽。女人一身貂皮大衣,全身珠光宝气。
乔治若无其事地开过他们,踩下油门,我们急速右转,进入了一条黑漆漆的街道。“还有好几个纸醉金迷的晚宴,”他拖长声音说。“我打赌他们甚至都不会报道这些事。”
“是的。我们回家喝一杯吧,”我说。“我从没有真正喜欢过杀人。”
5
我们享用着哈里特·亨特里斯小姐的威士忌,透过杯沿望着对方。乔治脱下帽子后看上去长得不赖。他一头乱糟糟的深褐色波浪卷发,牙齿洁白整齐。他呷了一口酒,同时轻轻叼着一支烟。他那炯炯有神的黑色眼眸中闪烁着寒光。
“耶鲁大学毕业的?”我问。
“达特茅斯学院,[10]这跟你有关系吗?”
“一切都与我有关。现在这年头大学文凭值几个钱呀?”
“一日三餐,还有一套制服,”他慢吞吞地说。
“小吉特是什么样的人?”
“一个金发的彪形大汉,打得一手好高尔夫,自以为对付女人有一套,酒喝得够凶,可迄今为止还没喝到过呕吐不止的地步。”
“老吉特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他身上没有五分的话——他很可能会给你个一角。”
“啧啧,你谈论的可是你老板。”
乔治龇牙一笑。“他可抠门了,每次脱掉帽子,他的脑袋都会发出吱呀声。我总是在冒险。也许那就是为什么我到现在还只是个司机的原因。这威士忌不错。”
我又倒了一杯,把瓶子里剩下的酒都倒完了。我再次坐下。
“你觉得那两个持枪匪徒在那儿伏击的目标是杰拉尔德先生?”
“怎么不是?我平时都是那个时间开车送他回家的。除了今天。他宿醉得厉害,很晚才出的门。你这个混蛋,你肯定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是吗?”
“谁告诉你我是个混蛋?”
“没人,不过只有混蛋才会问他妈的这么多问题。”
我摇了摇头。“嗯嗯。我只问了你六个问题。你老板非常信任你。他肯定告诉你了。”
这个皮肤黝黑的男人点点头,无力地咧咧嘴,又呷了口酒。“整个计划非常明显,”他说。“汽车一转过弯驶上车道时,那些家伙就出动了。我估摸着,他们并不打算杀掉什么人。这只是一次恐吓。只是那个小个子是个疯子。”
我望着乔治的眉毛。那是一对漂亮的黑色眉毛,闪现着一缕好似鬃毛的光泽。
我说:“马蒂·埃斯特尔感觉不像是会选那种帮手的人。”
“当然。也许这正是他选择他们的原因。”
“你很聪明。你我可以默契配合。不过开枪打死了那个小个子蠢货,事情有点棘手。你会怎么处理?”
“静观其变。”
“好的。如果他们找到你,要检查你的枪,如果你仍然还保留那把枪的话——当然,你极可能不会保留,以我之见,这件案子会被当作一起抢劫未遂处理。这是一点。”
“什么?”乔治喝完了他的第二杯,把玻璃杯放在一边,新点上一支烟,微微一笑。
“要从前车身辨别一辆车很难——而且还是在夜里。即便所有的车灯都打开,那也可能只是一个访客。”
他耸耸肩,而后点了点头。“可如果这是一次恐吓,它的效果也一样。因为家里人会听说这件事,那老头会猜测那些家伙是谁——为什么这么做。”
“见鬼,你真的很聪明,”我钦佩地说,此时电话铃响起。
对方是一个英国男管家的声音,简明扼要,他说如果我是约翰·达尔莫斯先生的话,吉特先生想要与我说话。他立刻接了电话,语气依旧冷若冰霜。
“我不得不说,要你遵守指令真花了不少时间,”他嚷道。“还是我的司机——”
“没错,他到我这儿了,吉特先生,”我说。“不过我遇到了一点麻烦。乔治会告诉你详情的。”
“年轻人,当我想要做什么事时——”
“听着,吉特先生,我这一天过得很辛苦。你儿子一拳打在我下巴上,害得我跌倒在地,磕伤了脑袋。我摇摇晃晃地回到公寓,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可恭候我的是两个持枪硬汉,他们叫我放手吉特的案子。我竭力支撑着,可还是觉得有点虚弱,所以别吓唬我。”
“年轻人——”
“听着,”我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想在这场比赛中指手画脚,那不妨自己玩吧。或者你可以给自己省下一大笔钱,雇用一个唯唯诺诺的听令官吧。我必须按自己的方式做事。今晚有条子来找过你吗?”
“条子?”他用一种讨厌的声音重复道。“你是指警察吗?”
“当然啦——我是说警察。”
“我为什么要见警察?”他几乎是咆哮道。
“半小时以前,你家门口出现了一具‘硬货’。‘硬货’的意思是‘死尸’。他个头不大。你可以把他扫进簸箕里,如果他令你困扰的话。”
“我的上帝!你是认真的吗?”
“是的。而且他还向我和乔治开枪。他认得那辆车。他肯定是被安排来对付你儿子的,吉特先生。”
一阵刺耳的沉默过后。“我以为你刚才说有一具尸体,”吉特先生的声音冷冰冰的。“现在你说他向你开枪。”
“那时他还没死,”我说。“乔治会告诉你的。乔治——”
“你立刻出发到这儿来!”他在电话上朝我大吼。“立刻,听见了吗?立刻!”
“乔治会告诉你的,”我温柔地回答,然后挂了电话——就当着他的面。
乔治冷眼瞧着我。他站起身,戴上帽子。“好吧,伙计,”他说。“也许有一天我能让你在电话上听到一个温柔似水的家伙。”说着他就朝门口走去。
“不得不如此。这取决于他,他必须做决断。”
“疯子,”乔治一边说,一边回头看去。“不要白费口舌了,私家侦探。你对我说的任何话不过就是在错误地方发出的噪音。”
他打开门,走了出去,随后关上了门。我仍然坐在原处,手里还拿着电话机,嘴巴张得老大,里面只有我的舌头和一股难闻的臭味。
我走进厨房,晃了晃威士忌酒瓶,但里面还是空空如也。我感到烦躁不安,觉得自己完蛋之前,这种困扰的感觉将挥之不去。
他们肯定是与乔治擦肩而过了。我听见电梯停止向下,而几乎同时电梯再次开上来了。坚定的脚步声沿着走廊越来越响。拳头的砸门声传来了。我走过去开了门。
一个穿着棕色衣服,另一个穿着蓝色衣服,两个人高马大、表情一脸厌烦的家伙。
那个穿着棕色衣服的家伙伸出一只满是雀斑的手,把帽子往后脑勺推了推,说:“你是约翰·达尔莫斯吗?”
“是我,”我说。
他们俩大摇大摆地押着我回到了房间里。穿蓝衣的男人关上了门。棕衣男子摊开手掌,只见一枚盾形徽章,正好让我瞥见了黄金珐琅的闪光。
“芬利森,中央重案组警督,”他说。“这位是西伯德,我的搭档。我们是来办案的,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听说你是个持枪的骗子。”
西伯德摘下帽子,用手掌向后拂去那花白头发上的尘土。他悄无声息地钻到了厨房里。
芬利森坐在一张椅子的边缘,用拇指的指甲轻轻弹打着下巴,他的拇指指甲方方正正,如同冰块,颜色像芥子膏一般泛黄。他的年纪比西伯德大,但不如他英俊潇洒。他像一个不修边幅的老油子警察,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我坐了下来,说:“你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持枪的骗子?”
“我的意思是开枪射击别人。”
我点上一支烟。西伯德从厨房里出来,走进壁床后面的更衣室。
“我们知道你是个私家侦探,”芬利森语气沉重地说。
“没错。”
“拿来。”他伸出手,我交出钱包。他翻来覆去地检查了个遍,递还给我。“身上带着枪?”
我点点头。他伸出手来作势要我缴枪。西伯德走出更衣室。芬利森嗅了嗅鲁格枪,啪地退出弹匣,清空后膛,举着枪,只见弹匣通向枪管后膛的尾部,向上发出一点亮光。他低下头,斜眼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