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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_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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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

内容简介

《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收录村上春树的52篇风趣随笔,配以画家大桥步的52幅美丽插画,村上以幽默的语言写下蔬菜的心情、关于大萝卜的怪谈、挑选好吃鳄梨的超能力、和海豹接吻的感觉囊括了形形色色的有趣话题,被誉为日本最好喝的乌龙茶。 《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中有最有趣、最真实的村上春树,平淡得恰到好处的笔触,描绘出耐人寻味的生命细节,让人发现在日常生活中忽视的有趣的东西,找回遗忘许久的自己。

前言 时隔十年的回归

这本小书是将《an·an》上连载了一年的文章结集编撰而成的,顺序依照连载时的原样。约莫十年前,我也曾在《an·an》上以相同的标题写过连载,后来忙于写小说,就无暇顾及随笔连载了。耗时三年终于写完了长篇小说《1Q84》,大约是卸下了肩头重荷吧,一个念头便油然而生:“好久没写过随笔啦,不妨量产一批?”

写小说时,小说家脑中必须有许多抽屉。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小知识、小记忆、个人的世界观(之类的东西)……写起小说来,这些材料随处会有用武之地。但倘若把它们以诸如随笔的形式漫不经心地抛出去,就无法在小说里派上用场了。于是我(或许是?)吝啬了一下,悄悄地把它们藏进了抽屉中。然而小说一旦写完,便会剩下些未曾动用的抽屉,其中有些材料似乎就可以用于随笔。

我的本行是写小说,基本认为随笔就好比是“啤酒公司生产的乌龙茶”。但世上也有许多人认定自己“喝不来啤酒,只爱乌龙茶”,自然不便偷工减料。而一旦决定生产乌龙茶,那么目标直指生产出全日本最美味的乌龙茶,就是一介写作人理应拥有的气概。话虽如此,我其实倒是优哉游哉、比较随性地写下这一连串文章的。希望各位也能优哉游哉、比较随性地阅读它们。

深深感谢一次次为我画下美丽的版画的大桥步女士。每周我都在翘首企盼,寻思这次的配图会是怎样的作品。这也是写连载的一大乐趣。

村上春树

蔬菜的心情

在电影《世上最快的印第安摩托》中,安东尼·霍普金斯扮演的老人说过一句台词:“不追求梦想的人生,就跟蔬菜一个样儿。”

这部电影看过有些时日了,细节的记忆上或许有误,不过那段台词的意思我差不多还记得。那是个超级古怪的老头儿,他的人生目标就是改装一辆古董级的印第安摩托车,要让它跑出三百公里的时速来。他是对邻家男孩说出这番话来的。蛮潇洒的一句台词哟。

然而人世间的事情可不会那么一帆风顺。男孩反问道:“可……那是什么蔬菜呢?”遭遇出其不意的一击,老头儿颇为尴尬地说:“是呀,是什么蔬菜呢?这个嘛,呃,大概就像卷心菜之类的玩意儿吧。”交谈不知不觉间变得散漫了。我比较喜欢这种情节上的颓惫的处理方式,因而对这部影片很有好感。如果说完这句“不追求梦想的人生,就跟蔬菜一个样儿”,之后便再无下文,或许足够潇洒。但如此一来,蔬菜可就没有立足之地了,您说是不是?

我是个不怎么吃肉的人,蔬菜常常便成了饮食的核心。我也喜欢去超市或者蔬菜店里买东西,亲自挑选蔬菜。将水灵灵的新鲜卷心菜拿在手上,便会跃跃欲试:“好哇,今天该怎么来料理这家伙呢?”世上只怕还会有不少男人,面对着美丽的姑娘便蠢蠢欲动:“好哇,今晚该怎么来料理这丫头呢?”而在我,(大致来说)对手无非就是卷心菜呀茄子呀芦笋呀,不管是好也罢坏也罢。

不妨把这卷心菜在沸水里轻轻一焯,再配上凤尾鱼做个意面酱汁。或者放上油炸豆腐做个味噌汤,大概也不赖。再不然就细细地切成丝,浇上沙拉酱吃上一大碗,恐怕也不坏……脑海中诸如此类的想象不断膨胀,欲望让它愈加清晰。慢慢地,天色将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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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那颗饥饿的心都不会溜向卷心菜肉卷。我年轻时经营过饮食店,日复一日地做过不计其数的卷心菜肉卷。所以老实说,唯有卷心菜肉卷,我可是再也不愿看到啦。真的。尽管觉得很对不起它。

要是有人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不追求梦想的人生,就跟蔬菜一个样儿”,只怕我会忍不住想,果真如此吗?细想起来,蔬菜其实也算得上种类繁多,当中一定会有形形色色的蔬菜的心灵,形形色色的蔬菜的情由。倘若从一棵棵蔬菜的角度出发去眺望世间万事,(有时)就会不知不觉陷入沉思:自己此前作为人类的生涯究竟算什么?不分青红皂白,轻忽傲慢地对待别人或事物,这样可不好哦。

本周的村上 山手线的线路图是灯笼椒的形状,你知道吗?

汉堡包

在檀香山小住时,独自一人去超市买东西,在停车场里把车停好,刚抬脚还没迈出两步,便被一个看似流浪汉的白人中年男子叫住了。他很瘦削,头发很长,晒得黝黑,穿得单薄朴素,脚上穿双凉鞋。从服装上看,与当地的普通市民的确难以分辨,但那肤色绝非在宾馆游泳池边喝着戴吉利鸡尾酒晒出来的,这一点从整体感觉上可以推断出来。

“对不起,我饿坏了,想吃个汉堡包,能给我一美元吗?”他用平静的声音说道。

我大吃一惊。虽然时常看见流浪汉立在街角喊着“行行好吧”,但还是头一回遇到如此明确地说出目的和金额来寻求援助(可以这么说吗)的人。环顾四周,只见停车场前方有一家“汉堡王”,还有烹肉的香味微微飘漾过来。

自然,我给了那人一美元。一则是因为我不禁萌生了恻隐之心:正当饥肠辘辘时,有汉堡包的香味飘拂而至,想必令人难以忍耐(我对此感同身受)。再者,是因为他采取了与其他流浪汉迥然不同、独具匠心的求助方式。对于这种策划能力,我由衷感到钦佩。

于是我从钱包中摸出一美元,说了声:“请享用汉堡包吧。”那人依旧用平静的声音,全无笑意地说了声“谢谢”,把钱塞进衣兜里,朝着汉堡王的方向走去,凉鞋发出很酷的声响。

事后我忽然想到,或许应该递给他三美元,对他说句“吃汉堡包的时候,请再喝杯奶昔吧”,然而为时已晚。我这个人生来就比别人脑筋转得慢。当一个念头浮上脑际时,大多已是时过境迁了。

可是,由这个故事得出的教训又是什么呢?

其实就算你问我,我也不太清楚。说不定就是“人的想象力这玩意儿,如果不限定在某个范围内,便不能充分发挥功能”。如果人家仅仅是含糊其词地说:“我肚子很饿,不管多少,给点钱吧。”没准我们就不会有所触动,兴许只是义务性地给个二十五美分就了事。

可是当人家具体而直接地提出:“我想吃个汉堡包,能给我一美元吗?”我们就无法认为事不关己了,甚至还会思前想后:要是自己不巧沦落到对方那种境地的话,又该是什么心情呢?便几乎条件反射般递给他一美元,并且在内心一隅,祈愿他用那钱吃个汉堡包,变得稍稍幸福一点。

不过,反正都要掏钱,还是想让他喝上一杯奶昔。

本周的村上 最近买的东西里,耐克的跑步用耳机是第一利器。

得感谢罗马城

你喜欢开车吗?

我从年轻时起就一直生活在城市里,从来不曾感觉到买车和开车的必要性。有地铁、公交车和出租车这些东西,大致就能解决日常需要了。

然而到了三十五六岁之后,我在希腊和意大利住过几年,那时候痛感“没有车就根本没法过日子”,于是铆足劲儿考取了驾照,买了车。因此,我的嫩叶车手①时代大半是在罗马度过的。话说起来固然简单,但一个新手在罗马驾车出行,实在是让人折寿的事。要知道罗马市民一抓住方向盘,就会变得无比具有攻击性(尽管车技很高)。而且道路极其错综复杂,到处都是单行道,让人摸不着头脑。稍一出错或是贻误了时机,就会遭到来自四面八方的鸣笛抗议,再不就是被人摇下车窗破口大骂。纵列停车简直就是噩梦。像这样的事情让我吃足了苦头。

然而拜其所赐,我不管到世界上的哪座城市都能无所畏惧,开起车来轻松自如。无论交通混乱到何种程度,都永恒不变地感觉“跟罗马相比不过是小菜一碟”。在这一点上,我深深地感谢罗马城。Grazie mille,Roma②。

在意大利开车,令人欣喜的是手动挡占主流。绝大多数市民极为高效地换挡变速,驱动小排量发动机,灵巧地在街头左冲右突。一旦切身领悟了这种节奏,就能自然而然地融入车流里去。所以我直到现在,如果不是开手动挡汽车,就会稍稍感到不安。

允许我阐述个人见解的话,手动挡汽车开得好的女性会显得更加魅力四射。最近在日本,由于引入自动挡汽车专用驾照的缘故,驾驶手动挡汽车的女性人数骤减,不过偶尔看到,便会在心中喝彩。觉得她们飒爽灵巧,拥有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视野,是人格独立、坚守自己人生道路的人。或许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却不知怎的给人这样的感觉。

的确,学手动挡花的时间要比学自动挡多,连脚也得多用一只。但和骑自行车、游泳一样,一旦学会了,就一辈子都不会忘掉。而且跟只会开自动挡的人相比,人生的欢乐程度实实在在要提升一个档次。真的哟。

聆听着发动机的吼声,随着离合器踏板的感觉换挡,在托斯卡纳的丘陵地带驾驶着阿尔法·罗密欧尽情飞驰。能胜过这种喜悦的感受,我想不出太多。打算今后考驾照的女性,请你们不妨去考手动挡。而且,何不提升人生的档次,使它更为丰富呢?

①在日本,刚考取驾照的新手会在车窗贴上黄绿两色的嫩叶标志,警示行人和其他司机留意。

②意大利语,意为“非常感谢,罗马”。

本周的村上 前几天出于需要,有生以来头一回买了条印花头巾。又不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可不知怎的心脏狂跳。

派对是我的弱项

我这个人有各种各样的弱项(比如说野味、高层建筑、巨型独角仙等),而弱项之最却是仪式、致辞和派对。如果这三者联袂而至(它们往往会联袂而至),那简直就成了噩梦一场。

当然,我也是个堂堂正正的大人,而且基本已经社会化,无论如何都非做不可的话,那么出席个仪式,三言两语地做个致辞,在派对上平平常常地与人谈笑,这些我也能做到。然而它们仍旧是我的弱项,这一点并不会改变。硬要勉为其难的话,事过后疲劳便会喷涌而出,往往一时半日无法着手工作。所以我尽量避免在这种场合抛头露面。

有时会因此显得不近人情。但躲在安安静静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写作,才是小说家的本分,此外的功能和行为说到底不过是锦上添花。不可能对所有的人都好脸相迎,这是我人生的一大原则。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是读者。一旦决心将自己最好的脸奉献给读者,除此之外就只好道一声“对不起”,弃之不顾了。

我也不出席婚礼。从前偶尔也出席,可自从三十岁过后,亲戚的也罢友人的也罢,一律拒不参加。假如能在逻辑上证明,因为我在婚礼上露了面,新人此后的婚姻生活就会圆圆满满,我大概也会勉力为之,尽量参加。然而似乎没有这等美事,所以我都细加说明,婉言谢绝。不搞例外,这是最为稳妥地谢绝这类邀请的诀窍。

我曾努力回忆,试图在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找出参加过愉快的派对的经历,遗憾的是连一次也找不到。反倒是不愉快的派对要多少有多少。尤其是文坛的派对,大抵都乏味透顶。有时我甚至觉得,与其如此,我宁可在昏暗潮湿的洞穴中和巨大的独角仙徒手格斗。

我认为最理想的派对应该是这个样子:人数在十到十五人之间,人人悄声交谈;大家都不交换什么名片,也不谈论工作;房间的一角,弦乐四重奏规规矩矩地演奏着莫扎特;不怕人的暹罗猫惬意地睡在沙发上;美味的黑品诺葡萄酒已经打开瓶盖;从露台可以眺望夜幕下的大海,海面上浮着半轮琥珀色的月亮;微风带来无限芬芳,身着丝绒晚礼服、睿智而美丽的中年女子亲切地向我详细解释鸵鸟的饲养方法。

“要想在家里饲养一对鸵鸟的话,村上先生,那至少需要一块五百平方米的地皮。围墙非得有两米高才行。鸵鸟是长寿的动物,有的寿命甚至会超过八十岁……”

听她娓娓道来,渐渐地萌生出这样的心情:“在家里养上一对鸵鸟倒也不赖嘛。”

若是这样的派对,倒也不妨去看一看。可能的话,有没有哪位开一场试试?

本周的村上 最近常听德里克·塔克斯乐队的新CD。边走边听。好听。

说说体形

各位跑者兄弟,大家好,都在精神抖擞地跑步吗?

我也相当喜欢跑步,还常常参加比赛。跑步这件事可真好,是吧?又不花钱,只要有一双鞋,有一条路,不管何时何地都能说跑就跑。

有个比赛我时不时去参加一下,是在千叶县举办的全程马拉松。参加这个比赛就能领到附近宾馆大浴场的优惠券。跑完四十二公里,汗水干了变成盐。心想还可以暖暖被寒风吹冷的身子,倒也不错,便去了那家大浴场一次。

脱掉衣服走进浴场,过了一小会儿,我忽然注意到周围的人几乎个个体形都一模一样。当然,有的人高马大,有的五短身材,而且既有中年人,也有青年人,可大都体态瘦削(至少不算肥胖),晒得黝黑,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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