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把镜腿别在耳后,坐在休息椅上,继续努力把自己老皮革一样的身体晒成褐色。
最后,他们把东西全装好,可以上路了。男孩们坐在后面,霍利斯坐在方向盘后,贝蒂紧挨着坐在他的右边。一切就像他们第一次开进来的时候一样。
“你看什么呢?”哈利问。
他正歇着。坐在椅子上,看电视。他站起来,走到窗户边。
“噢,是他们。他们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儿,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这些瑞典人都疯了。”
我看着他们开出停车场,拐弯上了一条会把他们带上高速路的公路。我又看了看哈利。他在椅子上坐下,拿着一听汽水,戴着他的草帽,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或是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一样。
“哈利?”
但是,当然,他没听见我叫他。我走过去,站在他的椅子前面。他吃了一惊,不知道那是怎么了。他向后靠着,就坐在那儿,看着我。
电话响了起来。
“接电话,去呀。”
我没搭理他。我干吗搭理他呢?
“那就让它响着吧。”他说。
我去找了个拖把,几块抹布,S. O. S牌的肥皂,还有一个水桶。电话不响了。他还坐在他的椅子上,但把电视关了。我拿着万能钥匙,走出来,上楼来到了17号房。我开开门,穿过客厅,走进了他们的厨房——曾经是他们的厨房。
灶台已经擦过了,水池和壁橱也是干净的。我把清洁用品放在炉灶上,去看了一眼厕所。情况不坏。没什么东西百洁丝对付不了的。然后我推开了那间能看见泳池的卧室的门。百叶窗已经拉了起来,床上的被褥已经撤了下来,地板亮得发光。我大声说了句:“谢谢了!”不管她去哪儿,我都祝她好运。“祝你好运,贝蒂。”办公桌的一只抽屉开着,我走过去把它关上。在抽屉里面的角落里,我发现了那个勒马的笼头,就是霍利斯刚来的时候,拿进来的那个马笼头。可能是他们匆忙之中把它忘了。但也可能不是。也可能是他们故意留在这儿的。
“马笼头。”我跟自己说。我把它拿到窗边,借着亮光看它。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是个老旧的深色皮革做的马笼头。我不太懂这种东西。但我知道其中一部分是要放在马嘴里的。那部分叫马嚼子,金属做的。缰绳从马头上过来,一直到马脖子那里,用手勒着。骑马的人向这边或是那边拉拉缰绳,马就扭过头,调转方向。容易得很。马嚼子又重又凉。要是你不得不把这东西咬在牙齿之间,我猜你就会马上明白了。当你感觉到它拉动你的时候,你会知道,时候到了,你会知道,你要去某个地方了。
????常见的室内观赏植物,竹芋科,学名是Maranta leuconeura。??????Nogales,美国亚利桑那州南部城市,与墨西哥交界。??????这是指五十美金面额的纸币上印着的格兰特将军肖像。格兰特(Ulysses Grant,1822-1885),美国内战时期最著名的将军,战后曾任美国第十八届总统。??????Black and Decker,美国马里兰州一家著名的电器公司,创建于1910年。??????Waikiki Beach,位于美国夏威夷州火奴奴鲁市。??????Denny's,美国最大的连锁家庭饭店,常年二十四小时营业。??????K Mart,美国大型连锁廉价超市,沃尔玛超市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尼桑早期的一款车。??????Indio,位于南加州的沙漠地带。???
大教堂
在西雅图的那个夏天,她身无分文,急于找个工作。夏末她要嫁的那个男人,正在军官培训学校里上学,也是一分钱都没有。不过,那时她爱他,他也爱她,如此等等。她在报纸看到了这条广告:招工——给盲人读材料,后面有个电话号码。她打了电话,过去了一趟,当场就被录用了。整个夏天,她都为这个盲人干活儿,给他读案例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盲人在县社会公益服务部里有个小办公室,她也帮着收拾整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情。
她聘期的最后一天,在办公室里,那个盲人问,他能不能摸摸她的脸。她同意了。她告诉我,他的手指触摸到了她脸颊上的每一个角落,她的鼻子,甚至她的脖子!她永远也忘不了。她甚至曾经为他的指触写过一首诗呢。她总是想写诗。每年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发生之后,她都会写上一两首。
我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曾给我看过那首诗。在诗里,她回味他的手指是怎样滑过她的脸颊。在诗里,她讲了她当时的感触,讲了一个盲人触摸她的鼻子和嘴唇时,她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我还记得,那时我觉得诗写得不怎么样。我当然没跟她说。也可能是我不懂诗。我承认,要是我想读什么东西的话,诗歌可不会是首选。
不管怎么样吧,当初她最先喜欢的那个人,那个未来的军官,是她小时候青梅竹马的恋人。所以,好了,我是在讲,那个夏末,她让一只盲人的手摸了自己的脸,然后说了声再见,就嫁给她的青梅竹马了,那个人现在已经是个二等中尉。
那之后,她离开了西雅图,但和那个盲人一直保持着联系。过了差不多一年,她主动联系了盲人。是一天晚上,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她打通了盲人的电话。她想聊聊。他们就聊了。他请她给他寄一盒磁带,告诉他她日子过得怎么样。她照着做了,把自己的话录进磁带里,寄给了他。在磁带里,她跟那个盲人讲了自己的丈夫,还有他们一起在军营里的生活。她告诉盲人,她爱她的丈夫,但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也不喜欢他丈夫成了整个军工业的一部分。她告诉那个盲人,她正在写一首诗,他丈夫也在其中,是一首关于做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样的诗。诗还没写完,她正在写。那个盲人也录了一盒磁带,寄给了她。她再录一盒。就这样坚持了好多年。
我老婆的军官先生去了一个又一个基地。她从穆迪空军基地寄过磁带,也从麦克吉尔基地和麦克康奈尔基地寄过。最后是在特拉维斯,萨克拉门托附近,那晚她开始感到孤独,她感到在漂泊不定的生活中,她被隔离开,与人失去了联系。她开始觉得,这样的日子她一步也走不下去了。她进屋,把药箱里所有的药片胶囊都吞进嘴里,就着一瓶杜松子酒把它们都冲进肚子里。她去洗了一个热水澡,就不省人事了。
但她没死,她只是恶心得吐了一地。她的军官——他为什么要有名字呢?他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他还想要什么?——从外面回到家,发现了她,叫来救护车。后来,她把这一切都录在磁带里,寄给了那个盲人。这些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里,然后马不停蹄地寄出去。除了每年写一首诗,我想这项活动就是她主要的消遣娱乐了。在一盘磁带里,她告诉盲人说,她决定离开军官,自己生活一段日子。在另一盘里,她告诉他,她离婚了。当然,关于我和她开始一起双宿双飞,她也告诉了那个盲人。反正在我看来,她没有什么不告诉他的。有一次她问我想不想听听那个盲人刚寄来的磁带。那还是一年以前的事儿。她说,他提到了我。我说好吧,我听听。我给我们两个倒了酒,在客厅里坐下来。她把磁带插进录音机,调了两个转钮,然后按下一个按键。磁带先是吱吱地叫,接着一个人声音很响地说起话来。她调低了音量。几分钟无伤大雅的客套之后,我听见自己的名字从这个陌生人嘴里蹦出来,这个我根本不认识的盲人!然后是这句话:“根据你所说的他的情况,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有什么事,反正听磁带被打断了,之后我们再没有接着听完。可能这样也好,我已经听够了。
现在,就是这个盲人要来我家,还要睡在我的房子里。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打打保龄球。”我成心这样对我妻子说。她正在水池旁边的台子上切土豆,土豆片飞出一片一片的扇面。她放下手里的刀,转过身。
“要是你爱我,”她说,“你就会为我做这件事。要是你不爱我,好,那你就甭废话了。但要是你有朋友,任何朋友,来咱家做客的话,我都会让他感到很舒适的。”她用擦碗布擦了擦手。
“我可没什么盲人朋友。”我说。
“你根本就什么朋友都没有。”她说,“就是这么回事。再说,该死的,他的妻子刚死了!你就不明白吗?那个人刚刚失去了他的爱人!”
我没回话。她跟我讲过一点儿那个盲人老婆的事儿。她名叫比尤拉。比尤拉!那是一个有色人种女人的名字。
“他老婆是个黑人?”我问。
“你抽什么疯呀?”我妻子说,“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的?”她拿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它砸在地上,滚到炉灶底下。“你犯什么病呢?”她说,“你喝醉了吗?”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就在这之后,我妻子给我补充了更多的细节,远远超过了我所关心的范围。我倒上酒,坐在餐桌旁听着。故事的碎片一点点地就座。
那年夏天,我妻子离开西雅图以后,比尤拉开始为那个盲人工作。没过多久,比尤拉和盲人就在教堂举办了婚礼。是一个小型的婚礼——谁会想去参加那样一个婚礼?就他们两个人,再加上牧师和牧师的妻子。但那是个正经八百的教堂婚礼,他说过,那正是比尤拉想要的。那时,比尤拉肯定已经得了乳腺癌。他们两个难分难舍地生活了八年以后——我妻子用的词:“难分难舍”——比尤拉的健康状况急速下滑。她死在了西雅图的一间病房里,盲人坐在病床边,一直拉着她的手。他们结了婚,一起生活过工作过,一起睡觉,当然肯定也性交过,然后这个盲人不得不自己把她下葬。而经历过这一切以后,他都还没有看过这他妈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我是理解不了。听了这些,我先是有点替那个盲人难过,但又发现自己琢磨着这个女人的一辈子是多么可怜。想想吧,一个女人永远无法让自己出现在爱人的眼里;一个女人可以日复一日地生活,却从没得到过爱人对自己面容的哪怕最轻描淡写的恭维;一个女人,不管是痛苦还是喜悦,丈夫都永远无法读出自己脸上的表情。可以化妆,也可以素面朝天——他能看出区别吗?要是她愿意,她可以一只眼涂上绿色的眼圈,鼻孔里钉根向外龇出来的大头针,穿黄色的休闲裤配紫色的鞋,无所谓。我想象着:就在她滑向死亡,那个盲人手拉着她的手,失明的眼睛里淌着泪的时候,她最后可能会想:她坐在通向死亡的快车上,而盲人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和半块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跟着比尤拉进了棺材。可怜哪!
时间流逝,妻子已经去火车站接他去了。都是这个瞎子闹的,除了干等着,我无事可做。听见车开进家门前车道的时候,我正喝着酒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跑到窗边,向外看。
我看见妻子笑着停下车。我看见她下了车,关上门,嘴上仍挂着一丝微笑。真是好极了!她走到车的另一边,那个盲人正准备下车。设想一下:这个盲人竟然长着络腮胡子。盲人加胡子!有点儿过了,我对自己说。盲人摸到后座上,拉出一个手提箱。我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关了车门,一路聊天,带他走下车道,又走上前面门廊的楼梯。我把电视关上,喝光了酒,涮了涮杯子,擦干手,走到门口。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儿。”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说话轰隆隆地响。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移动起来,凑在一起像个小组一样,从门廊走进客厅,我老婆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我老婆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的旧沙发,我喜欢那个,但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比如沿着哈得逊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要是从这儿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诸如此类的话。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哪边?这叫什么问题?”我妻子说,“坐哪边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右边,”那个盲人回答,“我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坐过火车了。上次坐,我还是个小孩子,和我父母在一起。很久以前了。我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现在,我的胡子密得都能放得下一整个冬天了,”他说,“反正别人这么跟我说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神气,亲爱的?”盲人对我妻子说。
“你看起来是卓尔不群,罗伯特。”她说,“罗伯特,罗伯特,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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