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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湾_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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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那些包袱卷和纸盒子装着带过来的。家里人还委托他带来其他一些东西,比如母亲捎来的生姜、调料、香料,父亲捎来的两张全家福。还有一张画在廉价纸张上的贴画,画的是古吉拉特老家的一处圣地,不过画家把它画成了一个现代化的地方,附近的街道上有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甚至还有火车,一片混乱。父亲总是说,不管我多么现代,最终都会回归信仰。

那孩子吃完后说道:“出事的时候我在集市上,萨林姆。一开始我还以为只是有人在米安的小摊旁吵架。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一个个凶神恶煞,好像刀子砍不死人,好像人不是肉长的一样。我真不敢相信。到后来,就好像是一群野狗冲进肉铺子一样。我看到好多胳膊啊,大腿啊,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血不住地流。的的确确。第二天它们还在那儿,那些胳膊和腿。”

我想让他打住。我不想再听下去了。不过让他住嘴没那么容易,他继续描述那些断胳膊断腿。他说的受害者都是我们从小就认识的人。他目睹的一切真是惨绝人寰。我开始觉得,他本来已经不想哭了,但好像又想让自己激动起来,多哭一会儿。他说着说着,就有点什么东西记不起来了,思想又开小差了,我感觉这让他挺苦恼。我也苦恼。

不过没几天,他就镇定下来了,再也不提海岸发生的事。他适应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快。我以为他会从此消沉下去,我以为他跋山涉水跑到这个落后的小镇会心怀怨恨。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喜欢小镇。他之所以喜欢,是因为他在这里颇受欢迎,这和以前大不一样。

他的长相和体形和本地人差别很大,他比他们个头更高,更结实,行动更放松,更有活力。他受到人们的仰慕。本地女人本来就很随便,她们毫不掩饰对他的喜爱,在大街上叫住他,用那种坏坏的、半笑半嗔的眼神打量着他,好像是在说:“你当我是在开玩笑,那就笑吧。要不你就当真吧。”我对他的看法也变了。他不再是从仆人屋子里出来的孩子。当地人对他的看法,我全看在眼里。在我看来,他比以前更帅气,更出众。在当地非洲人眼里,他不是地道的非洲人,不会引起种族间的不安。他是一个异乡人,但和非洲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想同他套近乎。他交上好运了。他学当地语言学得很快,还有了新名字。

在家里的时候,我们都叫他阿里,要是我们想暗示他特别放肆、特别不可靠的本质,我们就喊他“阿里娃”。“阿里!阿里!这个阿里娃跑哪儿去了?”他现在拒绝使用这个名字,他更愿意人们叫他“梅迪”,当地人就是这样叫他的。后来我才明白,“梅迪”不是一个真正的名字,而是法语“métis”,意思是混血儿。不过我用“梅迪”的时候没有这层意思。对我来说,“梅迪”只是个名字而已。

和在海岸的时候一样,梅迪还是爱四处闲晃。他的卧室从厨房过去穿过走道就是;从外面楼道上到二楼的平台,右边第一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我经常听到他深夜才回来。他本来就是为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投奔我的,这下子该满意了。就是这个梅迪,刚来的时候还是个又哭又闹的孩子,一举一动都像是仆人屋子里出来的,你看他现在那自由自在的样子!真是叫人刮目相看。原来的举止他很快就摆脱了,他对自己的价值有了新的想法。他成了店里的好帮手。因为他喜欢游荡(这是我担心的一点),所以在公寓里不大能见到他。不过他一般不会跑远。在这个小镇上,他就像是我的家人。他的出现冲淡了我的孤独,使得空虚的日子不再那么难受——有好几个月,我苦苦等待着贸易的复苏。渐渐地,生意开始缓慢复苏。

一切都在恢复常规:早晨在公寓喝咖啡,然后采购,中午单独吃饭,然后接着采购,到了晚上各自回家。我们主仆两人有时会遇到,大家平起平坐,带着同样的需求,跑到黑黝黝的小酒吧。这些小酒吧又开始出现在镇上,这是生活复苏的迹象。酒吧就设在简陋的小屋子里,屋顶是皱纹铁皮,没有天花板,墙是水泥的,漆成深蓝色或者绿色,地板是红色的水泥地板。

在这样一个地方,梅迪给我们的新关系烙上了印记。我进去的时候,发现他正在跳舞,跳得好极了——细腰窄臀,体形几近完美。出于仆人的本能,他一看到我就停了下来。他向我欠身鞠躬,做出欢迎的样子,好像他是这里的主人。他用刚学来的法国腔说道:“我不能在恩主面前做不恰当的事情。”但接下来举止照旧。

就这样,他学会了大胆。但我们没有闹过不快。他对我越来越有用,成了我的报关员,很善于和顾客打交道,为我和小店赢来不少好感。作为一个外乡人,一个仆人,他居然是镇上唯一敢同兼任巫师的小贩扎贝思开玩笑的人。

我们就这样生活在一起。这时小镇逐渐恢复生机,汽船又从首都往这里开了,先是一周一班,后来增加到两班,人们又从村子里出来,回到镇上。随着贸易的发展,按照纳扎努丁的说法,我的生意也从原来的零爬到了二。我甚至暗暗地盼着它升到四了。

[2]印度西南部港市。​[3]那不勒斯的意大利语名称。​

第一部 第二次反叛 3

女魔法师或女巫扎贝思远远躲开男人。但她并非一直这样,并非一直是魔法师。她有个儿子,有时候她会向我提起这个儿子,但总是把他说成过去生活的一部分,已经被她抛到身后了。听那口气,我感觉她这个儿子缥缈虚无,有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后来有一天,她竟把儿子带到我店里来。

那孩子约莫十五六岁,长得高高大大。邻近一带的男人平均只有五英尺左右,他比他们都要高,块头也比他们大。皮肤漆黑一片,完全没有继承他母亲身上那种古铜色。他长着一张长脸,轮廓坚毅。从扎贝思的话中,我得知孩子的父亲是南部某个部落里的人。

孩子的父亲是生意人,去过全国各地。在殖民时期奇迹般的太平岁月中,只要你愿意,就不必去管部落之间的界线,想去哪里都行。他在旅途中遇到了扎贝思,扎贝思跟他学会了做生意的本领。到了非洲独立的时候,部落之间又有了边界的阻隔,出门不再像过去那样安全。商人于是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把他和扎贝思生的儿子也一起带走了。如很多民谚所述,在非洲几乎所有地方,孩子跟父亲天经地义。扎贝思的儿子名叫费迪南,过去几年一直不在母亲身边,在南部上学,生活在一个矿区小镇。他在那儿经历了独立后的所有动乱,特别是漫长的分裂战争。

不知何故——有可能是他父亲去世了,或者重新结婚了,想把费迪南甩开,也可能是扎贝思本人的意思——孩子现在又被送回到母亲身边。费迪南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不过这地方所有人都不能没有部落归属,所以按照风俗,费迪南被母亲的部落接纳。

扎贝思决定送儿子到镇上的公立中学读书。学校里面已清理干净,重新开始运作了。校舍是一幢两层楼的石头建筑,带两个院子,是殖民时代官邸的风格,楼上楼下都有宽阔的走廊。楼下原来被人占着,在走廊上生火做饭,垃圾扔在地上或者院子里。那些垃圾千奇百怪,不是罐子、纸张、盒子这类镇上常见的垃圾,而是一些更纯粹的垃圾,壳啊,骨头啊,灰烬啊,被烧毁的麻袋什么的。所以垃圾堆看起来就像是筛出来的灰黑色泥土堆成的小土墩。

草地和花园都被踩没了,九重葛却在疯长,把高高的棕榈树缠死,从学校的围墙上垂下来,又沿着大门口的几根方柱子往上爬,缠绕在装饰性的铁拱门上面。拱门上那几个铁字仍在,是学校的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擅自住在这里的都是些吃不饱饭的人,胆子很小,校方一说,他们就搬了出来。学校里的门、窗户和百叶窗有的已经换掉,水管也修好了,整个校区粉刷一新,地上的垃圾被用车拉走,地面浇上了柏油。前一阵子这里看上去还是一片废墟,现在再看,已经整理得有模有样了,里面开始出现白人教师的身影。

费迪南到店里来的时候,已经是公立中学的学生。他穿着学校的制服:白衬衫,白短裤。虽然简单,却也挺显眼。白裤子穿在费迪南这个大个子身上,模样有点滑稽,不过费迪南和扎贝思都把校服看得很重。扎贝思过着纯粹的非洲式生活;对她来说,只有非洲才是实实在在的,但她不想把费迪南也绑在非洲。我认为这并不矛盾,扎贝思的日子过得这么苦,自然希望儿子比她强;要想比她强,就得跳出无始无终的村庄和大河的生活传统,得接受教育,学会本领。对扎贝思和她这一代的非洲人来说,教育只有外国人才能提供。

费迪南准备到学校寄宿,报到的那天早上,扎贝思把他带到我店里来介绍给我认识。她希望我在这个陌生的镇上照看费迪南,为他提供保护。扎贝思之所以选我来担负这任务,一来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生意,她信得过我;二来我是外国人,会说英文。费迪南能从我身上学习到外面世界的言谈举止。他在学校学了什么东西,也可以在我这里练一练。

这个高个儿小伙子挺安静,态度也很恭敬,但我感觉他只是母亲在场的时候做做样子。他的眼神中有一丝淡漠和轻蔑。他好像是在迁就他刚刚认识的母亲。扎贝思是个村妇,而他毕竟在南部的矿区小镇上生活过,必定见过比我体面得多的外国人。她母亲对我的小店十分尊重,而他似乎不屑一顾。我的商店是水泥谷仓改造的,地上摆着各式各样的粗劣商品(但我知道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谁看都不会觉得它是现代商店,也没有像有些希腊人的商店那样漆得花花绿绿。

我说:“费迪南是个大小伙子了,贝思。他会自己照顾自己的,我插不上什么手。”这么说是为扎贝思好,也是为费迪南好。

“不是,不是,萨林姆爷。费迪南一定要到您这儿来。要是想揍他您就尽管揍。”

这不大可能。只是说说而已。我朝费迪南笑了笑,他也对我笑了笑,嘴角朝后咧了咧。他这么一笑,我发现他的嘴形很好看,脸上其他部位棱角分明。从他的脸上,我觉得我能看到某些非洲面具的雏形。非洲面具的五官总是会简化和突出。想着这些面具,我认为我看到了他面相中的特异之处。我意识到,我在用非洲人的眼光看他,我一直用这种眼光看他。他的脸给我一种印象,无论当时还是后来我都认为那是一张大人物的脸。

扎贝思的请求让我感到不快,不过不答应也不行。我慢慢地摇着头,意思是我想让费迪南把我当朋友看,费迪南准备单膝下跪,但他停住了,没有行完这个礼。他假装腿上痒,伸手挠了挠膝盖窝。在白裤子的衬托下,他的皮肤黝黑而健康,微微有些发亮。

单膝下跪是一种传统礼节,丛林里的孩子用以向年长者表示尊重。它像是条件反射,并不是特别郑重其事。在镇外,有时候能看到小孩子瞥见大人过来了,中断手上的活计,就像猛然看到蛇吓着了一样,跑到他们跟前下跪。大人也就在他们头上随意拍一下,然后孩子们若无其事地回去干活。这个风俗从森林王国一直传到了东部。不过,它属于丛林的风俗,进不了城。费迪南在南部矿区小镇待过,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单膝下跪的风俗显得特别土气和卑贱。

他的脸已经让我不安。现在我更是想:“这儿要出娄子。”

要是太阳不太烈,也不下雨(一下雨街上就发洪水),从小店赶到公立中学并不算远。费迪南每周到店里来看我一次。他一般是在星期五下午三点半来,有时也在星期六上午来。他每次都打扮成学生的样子,穿着白色校服,有时还不顾天热披着运动夹克,胸前的口袋上绣着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排列在一幅卷轴上。

我们见了面互致问候。我们是按非洲方式问候的,能够花掉些时间。问候完了,就没什么话好说了。他从来不主动和我说最近发生的新闻,总是等着我来问。我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些“今天在学校做了什么啊?”“惠斯曼斯神父给不给你们带课啊?”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的回答总是既简单又准确,让我不知道接下来问什么好。

我和他没法像和其他非洲人那样闲聊,起初是不想,很快就变成不能了。我感觉和他聊天特费劲,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是丛林里来的孩子,一放假就回到他母亲的村子。他在学校学了什么东西,我毫不知情。我没法和他谈功课上的事,因为优势全在他那一边。还有那张脸!我想这张脸后面肯定藏着很多我无从了解的东西。我感觉这张脸透露出坚定和沉着。作为他的监护人和教育者,我反而被他看透了。

要是这么下去,我们的交往可能就要结束。但是店里还有梅迪,而梅迪和什么人都处得来。他没有我和费迪南之间的那些问题。因为梅迪的缘故,费迪南开始常往小店跑动,后来还到我家里来。和我照例是应付几句,有时候用英文,有时候用法文。然后,他和梅迪开始用当地的土语聊起来。这时候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声音高亢,笑声朗朗。梅迪也不比他差。梅迪已经学会了当地土语的很多语调,也学会了与之相配的举止。

在费迪南看来,梅迪对这小镇比我更熟悉。这两个未婚小伙子搅在一起,能在小镇上找些什么乐趣可想而知:啤酒、酒吧和女人。

这里的人把啤酒当成一种食品,小孩也不例外;人们一大早就开始喝。当地没有酒厂,汽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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