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迷书屋网 > 都市青春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大汉帝国风云录_第104节
听书 - 大汉帝国风云录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大汉帝国风云录_第104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强大的长枪,这就使步兵的点式单位麻扎刀战术顿失作用。

首先就是不能在地上坐着或跪着了,必须站起来迎击,可在长枪与弓箭都失去防卫和攻击作用的情况下,就算他们能躲过第一排重装骑兵的冲击,也难躲过第二排、三排及后面一排接一排长枪及装甲马匹的冲击,好容易逃过这一劫的,面对紧跟在骑兵后面冲锋的步兵集团,还能再有多少抗击信心、勇气及实际还手能力呢?

那么,这是不是说,此时重装骑兵就是主导战场致胜的法宝了呢?

不,事实正相反。重装骑兵自出世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无法成为战场致胜的有效手段。重装骑兵的战术优势,就在它的集团方阵冲击能力,可这既是它的优势,也是它的劣势。因为既称战场,就必有敌方,不管对手是轻骑兵还是步兵,总归还是“兵”,只要稍有抵抗,就会造成重装骑兵方阵的变形,势必阻挡后排的进攻,一波波的消弱其战斗力,此时若对方再有勇士杀入方阵中左冲右突,干扰惊乱马匹前进方向,则重装骑兵威力顿失。因此,重装骑兵自其出现,也就只能在特殊的场合下,还必须有轻骑兵、步兵保障其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它的冲击威力,所以一直无法成为决定战场致胜的关键因素。而历史上真正发挥出重装骑兵潜力,让重装骑兵成为战场上绝对致胜因素的,就是女真人。

女真人最早的祖先叫靺鞨氏。靺(mò),用皮革制成的袜子;鞨(hé),用皮革制成的鞋子。可见,女真人的先祖善于制革,显然是以游牧为主,渔猎为辅的。东汉末期,其子孙生活在今东北地区的松花江、黑龙江、牡丹江、长白山一带,分为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七部,但到隋唐时,就只有粟末和黑水两部了。此时,两部均附于高丽(朝鲜),唐太宗派李绩征高丽,黑水部就曾发兵十五万助高丽,被唐军大败于安市。后于唐玄宗开元时期来朝,玄宗封其地祖居地为黑水府,首领封都督、刺史,并派官员为长史监其治,赐姓李,名献城,领黑水经略史职。其后契丹兴起,遂绝朝贡。在松花江、牡丹江一带的女真人归契丹,称熟女真。而在长白山、黑龙江一带未归附契丹的女真人,则称生女真,自谓“白山、黑水”。转自铁血

金的始祖叫函普,原住在高丽境内,六十岁时决定脱离高丽内返,其兄阿古乃不愿相从,曰:“后世子孙必有能相聚者,我就留在这里吧。”函普回来后,娶女真完颜部女为妻,其后人完颜氏逐渐统一女真各部,开始了女真族争霸天下的大业。此时,阿古乃的后人也离开居住地参加进来。但不管这时,还是以后,金国是金国,高丽国是高丽国,与先前的秦、汉、魏、唐,和后来的宋、元、明清一样,咱们与朝鲜都是兄弟关系,除了晚清实力不行外,从来都是有求必应的。而汉族与朝鲜族也一直都在两国间享有自由居住权。假如(注意:这里说的是“假如”)有些糊涂东西借金的祖先曾居于白山、黑水和朝鲜一带,而说咱们今天的长白山、黑龙江一带、甚至连牡丹江一带都不是我们的,那你就完全可以反驳他,当年是女真人在为自己争霸,不是在为“其它国”争霸,更不是“哪个国”在指挥女真人争霸。而女真人建立的大金国失败后,女真人并不是跑到哪个国家去了,而是自愿融入了中华民族。若照你这个逻辑,那你是不是早该跟着融进来了呢?

而女真人之所以特别钟情于重装骑兵建设,则除了他们游牧民族的特性在于骑马外,主要就是兵力资源太少,因此他们才利用多皮革的优势,发展攻击潜力具大的重装骑兵。而重装骑兵在他们手中雄风振起的决定性因素,却不过是在马的嚼口上,系了一段小小的“韦索”而已。转自铁血

韦索,就是皮条。或说用皮割成的绳索。

也正是这样一条小小的皮绳,使马在受到冲击干扰的情况下,个体无论怎样惊慌失措,也无法改变其前进方向,从而保证了重装骑兵方阵的强大攻击力。故女真人当年才能屡屡以少胜多,素有“女真不过万,过万无能敌”之称。

而经过女真改进的重装骑兵之所以要叫“拐子马”,也并不是如史家所说的是它们“从阵地两侧拐出去冲锋”,因为轻骑兵出击时,也是从阵地两侧冲出去的。且不从两侧冲出去,还能从阵地中间的步兵身上踩过去吗?

“拐子”是北方地区对跛脚“瘸子”的别称,而“拐子”与正常人相比,最大的差距,就是在双方的速度比中,“拐子”由于一只脚不灵活,使速度受到限制。这种称呼用在加了“韦索”的重装骑兵身上,则是指马匹不经过一定训练,步调肯定是不会一致的。尤其是马匹进入惯性奔跑阶段后,很难控制其速度的一致性,这势必造成一组三匹马中的快者被慢者拖住,慢者被快者加速的组与组之间的不协调,从而破坏重装骑兵方阵的攻击能力。于是,在训练中,就需把马的两条前腿用统一长短的绳索系住,使马在奔跑起来进入攻击速度时,快者无以加快,慢者无以放慢,始终保持统一的均匀速度。转自铁血

“拐子马”不是指它的战术,而是指它的速度限制。

也就是说,咱们的军事史上根本就没出现过《水浒传》上写的那种用铁环联结重装骑兵的“连环马”;而徐宁也不可能用“钩镰枪”大破“连环马”。也只有这种虚构臆测的兵种,才会“一马仆,二马不能行”。而女真人所以在马嚼口上“贯以韦索”,而不是铁链,也正是怕出现“一马仆,二马不能行”的现象——区区皮绳,随便用佩刀一割就断了,故若一马仆,二马照样行。显然,当年的女真人比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拍《水浒传》电视剧的导演们聪明多了。当然也比写《宋史·岳飞传》的那些史家聪明多了。

这就是为什么要说指挥岳家军以“麻扎刀入阵”的岳飞,并未大破“拐子马”的原因。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或许是史家记载岳飞大破“拐子马”时,只是把所用的武器错记成破轻骑兵的“麻扎刀”了!仅以一个“麻扎刀”的错记,凭什么就肯定岳飞没有大破“拐子马”呢?

答案则是——

之所以要断定岳飞或岳家军并未大破“拐子马”,并非只凭史家的一个“麻扎刀”记载,而是金军的这个致胜法宝,已在此前刚刚结束的顺昌保卫战中,早已被刘錡率领的“八字军”全歼了!

大破“拐子马”是南宋集体智慧(七)

邢卫华

女真人崛起之时,大辽(契丹)曾发兵二十万征讨,却被女真区区不足万人打得丢盔弃甲,大败亏输。后又以四万打败大辽皇帝亲征军七十万,故有“女真不过万,过万无能敌”之称。而女真人屡屡以少胜多,靠的就是训练有素的独家致胜法宝——拐子马!

“拐子马”为什么这样历害呢?在《宋史·刘锜传》中,介绍了“拐子马”的具体作战方法,“……敌又以铁骑分左右翼,号‘拐子马’,皆女真为之,号‘长胜军’,专以攻坚,战酣然后用之”。

史家在这里也有一个错记,即“铁骑分左右翼”是不对的。因为“拐子马”是一个集团方阵,其最大优势,就是“勇往直前”,最忌的就是在冲锋时左右转弯,否则阵形必乱。所以,“拐子马”是不能作为首发冲锋陷阵的兵种使用的,必“战酣然后用之”。

战酣,就是两军交战打得难解难分的最激烈之时。用在这里,就是面对敌方兵力占绝对优势时,先派步兵与敌方步兵殊死战斗,若敌方原就人多,或主将仗着人多势众增兵助战时,己方主将即鸣金让步兵撤退,造成战败怯敌的假象,时弓箭手立即上前,射住阵脚,阻击敌方步兵追击,掩护己方步兵撤退,使敌我拉开一定距离,而阵前密布的旌旗后面,“拐子马”早就列阵而待,故步兵不可能向阵中撤退,只能闪向左右两侧,当敌方步、骑兵鼓勇大进时,旌旗倒处,“拐子马”如江河溃堤之势杀出,铁流奔泻,锋芒所向,谁人敢当!且最喜的就是敌方人多,布阵纵深越厚越得势,狂飙横扫,雷庭万钧,所过之处,无不狼奔豕突,肝胆俱裂——此时再以轻骑兵直突敌方主帅旗下,则后继步兵,也就只剩区区赶羊缚鸡之劳了。转自铁血

这就是北宋末年、南宋初年,宋军常常以数倍兵力决战金军,且士气无不高昂激奋,却无一不遭毁灭性惨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南宋初年,如何以现有军力打破女真“拐子马常胜军”的神话,就成为南宋各军上下及大本营军事专家们的当务之急!而首先尝试破“拐子马”并取得胜利的人,就是韩世忠。

高宗八年(公元一一三四年),南宋经过数年不懈努力,逐渐形成了五大主力阵容,而岳飞则从鄂州(今武昌)渡江,以破竹之势,收复了千里汉水沿岸的伪齐之地,直下襄阳,横扫新、邓,将陕西与江淮连为一体。伪齐刘豫惊惶失措,便与金人合兵,大举攻宋。高宗亲下手札,命韩世忠迎敌。时韩世忠以建康(今南京)、镇江、淮东宣抚使驻守在镇江,接命即遣部将解元率步军主力,赶赴高邮当敌步军,自提轻骑过江趋大仪(今江苏扬州西北大仪集一带)当敌铁骑。时宋军对金人“拐子马”心怀畏惧,为坚军心,韩世忠伐木为栅,截断自己退路,以表在此与“拐子马”决死之心!

大仪紧邻邵伯湖,属水网泥沼地带,草高水多,不利骑兵行动。韩世忠将人马分为五阵,交错设伏二十余处,并设计示弱,让敌误以为宋军害怕,已撤向长江布防,故金骑始敢从此经过。史载:转自铁血

“聂儿孛堇闻世忠退,喜甚,引兵至江口,距大仪五里;别将挞孛也拥铁骑过五阵东。世忠传小麾鸣鼓,伏兵四起,旗色与金人旗杂出,金军乱,我军迭进。背嵬军各持长斧,上揕(zhèn)人胸,下斫马足。敌被甲陷泥淖,世忠麾劲骑四面蹂躏,人马俱毙,遂擒挞孛也等二百余人。所遣董旼亦击金人于天长县之鵶口,擒女真四十余人。解元至高邮,遇敌,设水军夹河阵,日合战十三,相拒未决。世忠遣成闵将骑士往援,复大战,俘生女真及千户等。世忠复亲追至淮,金人惊溃,相蹈藉,溺死甚众。捷闻,群臣入贺,帝曰:‘世忠忠勇,朕知其必能成功。’沈与求曰:‘自建炎以来,将士未尝与金人迎敌一战,今世忠连捷以挫其锋,厥功不细。’帝曰:‘第忧赏之。’”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载记中,沈与求曰的那个“自建炎以来,将士未尝与金人迎敌一战,今世忠连捷以挫其锋,厥功不细”实在是胡说八道,先不说四年前的那个韩世忠大战黄天荡,只说此前三年即高宗五年,陕军的吴玠,就在大散关东的和尚原,仅以数千宋军,就彻底打败过金兀术亲率的十万大军,最后逼得金兀术削须换服,狼狈逃窜,仅以身免,首创宋军以少胜多,全胜金军的战例!这次战役,后面将专章涉及。转自铁血

嵬者,游牧民族使用的皮制酒壶,“背嵬”就是背着酒壶的人。而在军中,只有将军才可随便饮酒,而为将军背酒壶的,自然就是亲兵。“背嵬军”就是亲军,按今的话说,就是一军之精锐,主将依靠专打硬仗的部队。

请注意,这里背嵬军所使用的武器,可不是长枪大刀或“麻扎刀”,而是“长柄大斧”——这才是破“拐子马”的专用武器!

为什么非用长柄大斧呢?

因为斧既有锋刃,又有锤子一样的重量,面对刀砍不动,枪扎不透,箭射不穿的“重铠”,长柄大斧抡起来,亦砍亦砸,即使伤不了皮肉,也照样砸你个骨断筋苏,砍你个哭爹叫娘——什么狗日的“拐子马”,玩勺子去吧!

揕者,震也,本意为“刺”,用在这里,就是用斧背的砸击力,震透甲士胸部的重铠,造成严重的内伤。

而韩世忠所以要把部下分为五阵,设伏二十余处,而不是集中优势兵力打击敌骑,就因为他从长期对抗金人的作战中,看出“拐子马”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它的长枪只能在正前方逞威风,而于侧背,则在一手夹枪的情况下,毫无能为,只能挨打。所以,他才选水网地带,让金骑跑不起来,而在行至宋军埋伏地点时,侧翼必然暴露,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大斧在身边上下翻飞,“上揕人胸,下斫马足”,玩命的往自己身上抡……转自铁血

若只看这一仗,其实并不大,金人不过才四、五百骑,最终俘获也不过二百余人,但这却是宋军首次彻底打败并全歼“拐子马”的战例,其意义则是空前而具绝对转折性的。

从此之后,宋军就再也无人畏惧“拐子马”了。

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刘锜才在数年后,于顺昌保卫战中,史无前例的创造了“大破拐子马”的辉煌战绩。史载:

“方大战时,兀术被白袍,乘甲马,以牙兵三千督战,兵皆重铠甲,号‘铁浮图’;戴铁兜牟,周匝缀长檐。三人为伍,贯以韦索,每进一步,即用拒马拥之,人进一步,拒马亦进,退不可却。官军以枪标去其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