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然已经知道这样不对,为什么还要这样说呢?我说“即物穷理”就是玩物丧志,你认为还有什么不妥的呢?
我所说的格物致知,是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我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那么万事万物都合乎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万事万物都合乎天理就是“格物”。这就把心和理合二为一了。把心和理合二为一,那么我前面所说的,以及我关于朱熹晚年之论的说法,就都不言而喻了。
【一三七】
来书云:“人之心体本无不明,而气拘物蔽鲜有不昏。非学问思辨以明天下之理,则善恶之机、真妄之辨,不能自觉,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
此段大略似是而非,盖承沿旧说之弊,不可以不辨也。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则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220]。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笃者,敦实笃厚之意。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谓尔;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即[221]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以求通其说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其实而言谓之行。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此区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所以异于后世之说者,正在于是。
今吾子特举学问思辨以穷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专以学问思辨为知,而谓穷理为无行也已。天下岂有不行而学者邪?岂有不行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明道云:“只穷理,便尽性至命。”故必仁极仁而后谓之能穷仁之理,义极义而后谓之能穷义之理。仁极仁则尽仁之性矣,义极义则尽义之性矣。学至于穷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宁有是邪?是故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
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222],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吾子所谓“气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犹目之不明者,不务服药调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外,明岂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此诚毫厘千里之谬者,不容于不辩。吾子毋谓其论之太刻也!
【译文】
来信写道:“人的心体本就明白,然而由于被气拘束、被物蒙蔽,很少有人不昏聩。不通过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的方法来明白天下的道理,便无法明白善恶的缘由、真假的差异,就会肆意妄为,其危害难以言述。”
这段话大体上似是而非,大概是承袭了朱子学说的弊端,不能不分辨清楚。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都是学习的方法,不存在只学习不实践的道理。比如学习孝道,就必须服侍奉养双亲,亲身实践孝道,才可以称之为学。难道仅仅是空口白话地随便说说就可以称之为学习孝道了吗?学习射箭必须张弓搭箭,射中靶心;学习书法必须铺纸提笔,切实去写。天下所有的学习,没有不实践就可以称之为学的,所以在学习的开始就已经是实践了。笃是敦厚、踏实的意思。已经实践了,又反复实践加以强化,也就是一刻不停地下功夫的意思;然而学习不可能没有疑惑,有疑惑便会产生问题,问问题就是学习,也就是实践;然而询问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便需要思考,思考也是学习,也就是实践;思考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就要用到辨析的功夫,辨析也是学习,也就是实践。辨析明白了,思考审慎了,疑问消除了,学业长进了,然后还要一刻不息地用功,这就是笃行。并不是说在学、问、思、辨之后再去实践。因此,就探求能够做成某事而言叫作学,就求得解答困惑而言叫作问,就通晓学说而言叫作思,就考察精到而言叫作辨,就落到实处而言叫作行。从作用方面来看可以分为五个方面,但本质上则可以合为一件事。我所说的心理合一的本体、知行并进的功夫,之所以有别于后世的学说,正在于此。
现在你特别举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来穷尽天下的道理,却未提及笃行,这是只将学、问、思、辨视作为知,认为穷理的功夫不是实践。天下难道有不实践就能做学问的人吗?难道有不实践却说自己穷尽天下道理的人吗?程颢先生说:“只要穷尽事物的道理,便能穷尽天性、通达天命。”所以行仁必须将仁做到极致才算穷尽仁的道理,行义必须将义做到极致才算穷尽义的道理。将仁做到极致便是穷尽仁的性,将义做到极致便是穷尽义的性。学习要到穷尽事物的道理才算学成,倘若还没有付诸实践,怎么能叫学成了呢?所以应当明白:不去实践不能称之为学习,不去实践不能称之为穷理。明白不去实践不能称之为穷理,就能明白知行合一、知行并进的道理,就不会把知与行看作两件事了。
万事万物的道理都不在自己的心之外,却要说穷尽天下事物的道理,是唯恐自己心中的良知不足,所以必须向外寻求,来填补自己心中的不足,这还是把心和理看作两件事。所谓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功夫,即便是资质较差、需要付出百倍努力才能赶上常人的人,扩充到极致以至于“尽性知天”,也不过是实现自己心中的良知而已。良知之外,难道还能增加一丝一毫的东西吗?如今说必须穷尽天下事物的道理,却不知道向心中去探求,那么善恶的缘由、真伪的异同,舍去我们心中的良知,又如何能够体察明白呢?你所说的“被气拘束、被物蒙蔽”,正是被这种错误观念拘束、蒙蔽。而今要去除这一蒙蔽,不知致力于内求,还想向外去探求,好比那些眼睛不明亮的人,不服药调理、治好眼睛,却茫然去探求外面的光亮,眼睛的明亮难道可以由外而得吗?肆意妄为的危害也正是由于不能在心体良知上仔细体察天理而已。这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能不分辨清楚。希望你不要认为我说得太苛刻了!
【一三八】
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诚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223]。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
“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224]“有苗来格”[225],是以“至”训得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226]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227],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
盖《大学》“格物”之说,自与《系辞》“穷理”大旨虽同,而微有分辨。“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故言“穷理”,则格、致、诚、正之功皆在其中;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今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此所以专以“穷理”属知,而谓“格物”未常有行。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之矣。此后世之学所以析知、行为先后两截,日以支离决裂,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端实始于此。吾子盖亦未免承沿积习,则见以为“于道未相吻合”,不为过矣。
【译文】
来信写道:“您教人以致知、明德,却不让他们即物穷理,倘若使那些内心昏蔽的人深居静坐,不闻圣人的教诲,难道能使他们致知、明德吗?纵使他们在静中有所觉悟,稍稍体悟到本性,那也是像佛家定慧一样毫无实用的见地,真的能够通晓古今、达乎事变,并且将其用于天下国家的实事上去吗?您说‘认知是意念的本体,事物是意念的作用’‘格物就好比是纠正君主心中的不正之念’。这话虽然显示出超高的悟性,独到而不落俗套,但恐怕并不符合大道吧?”
我所说的格物致知,正是穷理的意思,并没有禁止学生去穷理,导致让他们深居静坐、无所事事。但如果认为即物穷理便像前文所说,追求外物而忽视内心存养,则是错误的。昏蔽之人如果能够在事物上体察心中的天理,进而实现其本心的良知,“愚笨的人也一定会变聪明,柔弱的人也一定会变刚强”。只要天下至大的根本得以确立、天下通达的大道得以畅行,九经之类的规范可以一以贯之,没有任何遗漏,还需要担心缺乏经世致用的本事吗?那些顽固不化、孤守虚静的佛家、道家之徒,正是因为不能在事物上体察心中的天理,进而实现心中的良知,反而抛弃伦常,将寂灭虚无当作常态,因此无法齐家、治国、平天下。谁说圣人穷理尽性的学问会有这样的弊病呢?
心是身体的主宰,而心的清澈明亮就是我所说的本然具有的良知。清澈明亮的良知因感应而发动就是意念。有良知而后有意念,没有良知就没有意念,良知难道不是意念的本体吗?意念发用必然有对象,这个对象就是事。比如意念发动于侍奉双亲,那么侍奉双亲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治理民众,那么治理民众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读书,那么读书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听取诉讼,那么听取诉讼便是一件事。但凡意念所发动之处,都有事物的存在。有这样的意念便有这样的事物,没有这样的意念便没有这样的事物,事物的存在难道不是意念的作用吗?
“格”字的含义,有人用“至”字来解释,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其中的“格”就是“至”的意思。然而“格于文祖”必定是内心纯乎孝顺诚敬,对于生死幽明之事都能够合乎天理,才可以称之为“格”;苗人顽固,只有推行礼乐教化之后才算是“格”。所以“格”字也有“正”的含义,不能仅仅用一个“至”字来解释它所有的含义。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的“格”,都是“纠正其不正之处使其归于正当”的意思,这里就不能用“至”字来解释。《大学》中“格物”的意思,又如何能够断定是用“至”字而不是“正”字来解释呢?如用“至”字的含义,必须说到“穷至事物之理”,这样才解释得通。这样用功的关键全在一个“穷”字之上,用力之处也全在一个“理”字之上。如果即去掉“穷”字,又去掉“理”字,直接说“致知在至物”,这样说得通吗?所谓“穷理尽性”,是圣人既定的教诲,在《易经·说卦》中有记载。假如“格物”之说确实是“穷理”的含义,那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致知在穷理”,而是要转个弯,不把话说尽,导致后来的各种是非呢?
《大学》中的“格物”之说,同《易经》“穷理”的主旨相同,但也有细微的差别。穷理囊括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功夫。所以一说到穷理,格、致、诚、正的功夫也包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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