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会。”陆离舔了舔嘴唇,心中若有所思,“困兽犹斗,何况吾等武将。”
“哈哈哈,本该如此,当年有一相士曾拦住奉先,说要为他卜筮吉凶,你猜如何?奉先根本不理会,径自走了。”
话落,两人并肩走向营帐。
然而,就在陆离心思刚定之时,他掀开帘子,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只见一具尸体躺在前方,主公丁原与宋宪等人则围在一旁,面沉如水。
死者头戴兜鍪,穿着玄色的两当甲,身披绛色的战袍,手中死死握着一柄卷了刃的环首刀。
精锐汉军。
还是刚刚经历过大战。
哪怕他穿了两层甲,身上依旧插满了箭矢,有铁箭、有铜箭,甚至还能看到断成两截的骨箭,武器很是杂乱。
陆离瞬间想到了七百里外的云中城。
刺史有难!
“刺史,赶紧趁乱逃跑吧!”
密室内,一名脸上抹着血,披头散发的士兵正抱着张懿的大腿,声音几度哽咽:“城内有人勾结异族,私开城门接应他们,而今我军已被匈奴骑兵冲散,不成建制……”
左股中箭且伤口溃烂的张懿瘫在床榻上,又急又气,几度挣扎之后,叹息道:“你逃吧,不要贪图财货,杀人、扒甲、夺马、冲围,以你的本事应该能杀出一条生路。”
张懿知晓亲卫的本事,若非心存大义,若非需要保护受伤的自己,早就独自一人杀出重围了,哪里会如此狼狈。
而那名亲卫神色激动,先是摇了摇头,接着起身攥住张懿的手,直接将其背了起来,声音急促:
“主公,匈奴人根本猜不到您躲在民宅之中修养,此刻,他们的大股部队正在围攻衙署。”
挣扎了几下,张懿无奈地叹了口气,声音不复先前那般从容:“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没想到危难时刻,竟有人依旧视我为主公,想必这个时候,丁原还在聚将宴饮……”
突然,他眼前一黑,根本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
咕噜噜~
一颗头颅滚落在地。
第243章故人
卯时,风雪已停。
士兵们三三两两地走出帐篷,在周围稍微活动了一下筋骨,低声交谈着。
按照军令,在军营内,不能随意走动,更不得喧哗。
这个时候,睡了不过一个半时辰的陆离也睁开了眼睛,他先是用木炭、凉水简单清洁了一下牙齿,然后走出营帐。
由于现在是冬天,加上天气恶劣,四周依旧一片昏暗。
不过,每隔三五丈都设有火盆,隐约能闻到淡淡的香气。
陆离路过时瞥了一眼,一个陶土烧成的釜架在火盆上,里面正咕嘟冒泡,士兵们用昨夜吃剩下的猪肉,熬了一锅浓稠的粥吃。
看得出来,他们对此非常满足,毕竟这几年收成不好,只有在梦里才能吃上肉粥,而现在,每一顿都能见到荤腥,并且还是一天三顿。
除了将官,以及少许值夜的巡查,没人知道昨夜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名死者的身份已得到确认,他是云中郡守卒,冒死突围,向外传递了一则信息。
城内士气低落,匈奴人常常在半夜发动袭击,并利用飞箭传信,以重金、官位,蛊惑那些百姓、士卒打开城门,情况不容乐观,急需援军。
因此,主公丁原下令,天一亮就开始急行军,务必在十二个时辰内抵达云中城。
考虑到郡兵整体素质不如狼骑,且以步兵为主,这个速度确实不算慢了,要知道,当初丁原的命令是,三日之内赶赴边境,如今才过去一天而已。
一时间,陆离竟然搞不清楚,这位枭雄对刺史张懿究竟怀着怎样的态度。
帘帐掀开。
兄长张辽跪坐在桌案旁,甲胄已穿戴整齐,此刻正在吃朝食,嘴角还黏着些许汤渍,显然吃的很急。
“孟明,坐下来一起吃吧。”
闻言,陆离也不客气,从食盒中取出陶碗,盛了一碗肉粥。
盐味足、点缀嫩绿色的菘菜。
能在行军途中,吃上一口热乎粥,陆离感觉很满足了。
这个时候,张辽放下碗筷,将嘴角的汤渍抹掉,沉声叮嘱道:
“孟明,每次大战主公必定冲锋在前,鼓舞士气,他的安危便交给你了。”
见状,陆离停下动作,郑重地点了点头:“诺。”
由于吃得太急,他的短须上也粘了些许汤渍。
见状,张辽摇了摇头,不再出言打扰,默默端起碗,又给自己添了一碗粥。
休整、确认行军路线、填埋痕迹、整队集合。
就这样,忙到了大约辰时,天色蒙蒙亮,这支北上驰援的部队再度开拔。
夜间前来慰军的五位乡老拄着鸠头拐杖,立于城头,目送他们远去。
只见旷野上车骑旌旗,矛戟如林,行军队伍拉开之后,足有十数里之长,前为骑士,后为步卒。
而担任左虞侯的宋宪领着六七百骑士策马扬威,走在最前方开路,身后,近千名步卒持矛前行。
远望之下,烟尘弥漫,军容甚盛。
……
云中郡治所,正变得前所未有的明亮。
数不清的火蛇从瓦缝间蹿出,疯狂地吞噬着一切,发出避里啪啦的声响,房屋接连坍塌。
紧接着,大火连成一片,滚滚黑烟涌向天空。
这座屹立于边境数百年的城市被大火所笼罩,地面裂开大缝,墙壁在火舌舔舐中融化。
此刻,金氏戴着从刺史才能佩戴的进贤冠,腰间悬着铜官印,看着眼前即将化为火海的郡城,发出得意的笑声。
与此同时。
许多躲在密室、夹墙中的郡民涌出来,他们个个狼狈不堪。
其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部分人衣襟上还燃着火,一边奔逃,一边发出凄厉惨叫。
不少稚童因不受不住呛人的浓烟,中途脱了力,被绊倒在地上,只能呼唤着阿爷阿娘,不断痛哭流涕,直到被大火吞噬才没了声息。
至于那些侥幸逃脱的百姓,心中都涌起一股复杂、难以言说的情绪。
恨不得生啖了眼前这帮匈奴人,同时又渴望活下去。
“男丁全……”
这时,金氏想到了攻城期间死去的勇士,举起的手顿了一下,改口道:“算了,把那些没有车轮高的孩子带回部落。”
“其他男丁全部杀了。”
“填井。”
一时间,马蹄声急。
喷溅的血液在高温炙烤下,愈发腥臭,披头散发的匈奴骑兵抓起一块块残躯,扔进水井之中。
很多匈奴兵并不清楚首领为何要这么做,只是执行命令罢了。
而金氏也懒得解释。
这是他从兵书中看来的方法,可以污染水源,传播瘟疫,给前来支援的汉军造成麻烦。
“我是工匠!”
“别杀我!”
哀求声响起。
可惜,匈奴兵听不懂汉话,只当他是在求饶,脸上露出草原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举起长矛向前一送。
铛!
火星四溅。
一只飞箭将青铜长矛击飞。
金氏的声音响起,腔调怪异,但确实是汉话:“你会什么,铸兵器,还是冶铁?”
“小人是石匠。”
“会什么?”
“筑城,前些年修缮城墙……”
惨呼声响起,一只铁箭贯穿了石匠的前胸。
金氏收起机关弩,“拖去填井。”
那名手持青铜长矛的匈奴兵愣了片刻,才回过神来,赶忙叉起石匠的尸体,扑通一声扔进井里。
“你在想什么?”
金氏转过身来,看向跪在一旁的黑衣青年。
闻言,杜泉抬起头,露出一张满是血污的脸:“在下听闻单于礼遇有才能的汉人。”
事实上,西汉建立伊始,就不断有汉人出塞逃亡到匈奴的记录,这些人被称作“越塞亡人”。
而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深受单于的重用,甚至成为匈奴统治阶级中的一员,如马邑之谋中被俘的雁门尉史,被封为天王,李陵投降后被封为右校王。
“没错,但我们不需要只会修缮城墙的石匠。”金氏摆弄着手中的机关弩,“另外,单于算什么?他是一头没了牙的狼,不,犬。”
语气中透着森然。
闻言,杜泉谦恭地匍匐在地上。
【三国志:汉灵帝中平五年三月,休屠各胡攻杀张懿,与南匈奴左部胡合兵,杀南匈奴单于羌渠】
第244章隐忍的反派
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雾都杀机第三十七章隐忍的反派如果有的选,没人愿意跟异族打交道,更何况,这群灭绝人性的匈奴畜生连耄耋老人都不放过,直接砍了填井。
至于女子……
一念至此,匍匐在地上的杜泉恨不得暴起杀人,来个血溅五步!
但是,身为尖峰艺术学院的表演系新生,杜泉只能按下心头不快,向金氏效忠。
毕竟拿了什么剧本,就该将其演好,这是一个演员该有的基本素养。
几天前,杜泉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古朴气派的厅堂内,前方跪坐着一个中年文士。
由于突然间接收了一段陌生记忆,他感觉一阵头晕目眩,而那个衣着显贵的文士,在察觉到异样之后,不仅没有呵斥,反而温声关怀了几句。
随后,杜泉被几名一同站岗的护卫带回了卧室,而那位中年文士正是刺史张懿,理论上,并州境内最具权势的人。
消化完记忆的瞬间,杜泉感觉天上掉馅饼了,自己竟然成了刺史的亲卫首领,没有奋斗、没有拼搏,平白捡了一个五百石的官位,以及远超凡俗的武艺。
那时候,杜泉心中涌起万千豪气,满脑子想着领悟什么战魂,亦或者,成为顶级武将,然后等待曹操发布讨董檄文,劝说主公进京勤王,成为十八路诸侯之一。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又让他明白了什么叫乐极生悲,什么来自校长的降维打击。
穿越的第二天,匈奴人与休屠各胡同时入侵边境,云中郡与雁门郡首当其冲,被大军团团围住。
再后来,杜泉发现刺史张懿只是个空架子,麾下只有两千名士卒,武将更是一个没有!
当初,通过小道消息提前知道期中考试为三国背景时,他特意记了一份别出心裁的笔记——
查阅东汉末年到三家归晋时期,所有将领、谋士的资料,按照籍贯、生卒年,依次排列下来,以确保自己一穿越,就能大腿抱。
在杜泉的认知中,并州这苦寒之地,简直是人杰地灵、豪杰辈出,最适合考生的新手村。
【吕布】
【字:奉先】
【籍贯:并州九原】
【官至左将军、温侯】
【张辽】
【字:文远】
【籍贯:并州雁门马邑】
【官至晋阳侯】
【谥号:刚侯】
【张杨】
【字:稚叔】
【籍贯:并州云中郡】
【官至河内太守、安国将军、大司马、晋阳侯】
【主要成就:迎汉献帝东归】
【郭淮】
【字:伯济】
【籍贯:太原阳曲】
【官至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封阳曲侯】
这是三国时期,凭借一身武力封侯拜将的大粗腿,随便搭上哪一条,都能吃香喝辣,被各路诸侯高看一眼,捞取不少好处。
当然了,最后一位可以忽略不计,他活跃于后三国时代,多年在曹魏西线抵御蜀汉的北伐,力克诸葛亮、姜维的进攻,故而被誉为“御蜀屏障”,并且屡破羌胡,威震塞外。
换而言之。
现在这个年代,郭淮是否降世都是个问题,只能去报他爹的大腿。
此外,杜泉不可能只关注以上四位猛将,像什么宋宪、侯成、魏续之流,他同样不挑。
因为,考试提醒上写着,凡是演义中有名有姓的武将全部领悟了战魂,而这些并州出身的边关悍勇,自然不会是泛泛之辈。
不巧的是,大腿们全部集中在别驾丁原麾下。
坦白来说,经过一番苦思冥想,杜泉才想起来,确实有三国里确实有这么一号人。
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出场打了个酱油就领盒饭的角色,现在竟会是大佬级人物。
要是校长能给一次选择的机会,杜泉一定毫不犹豫地改旗易帜,哪怕给丁原当个马夫都行。
以皇叔为首的刘关张社团。
以丞相为首的曹氏、夏侯氏社团。
比得过并州社团?
根据他从其它侍卫口中探听到的信息来分析,如今,能跟丁原扳手腕的只有西凉董卓,四世三公袁绍。
“起来说话吧,你们汉人常说,男儿膝下有黄金。”
“而今你立下大功,割下张懿的首级献与本王,要是不封赏,实在说不过去。”
金氏出言打断了杜泉纷乱的回忆,在他眼中,这个叛主之人,能在自己面前跪这么久,其心可鉴,确实值得提拔。
闻言,杜泉默默站了起来,头颅低低垂下,像极了人畜无害的忠仆。
若是张懿没有受伤、守卒晚些时候再叛节,他拼了性命也要护其周全,一是为了忠义,二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能坐上刺史之位,怎么可能没背景?
“本王曾说过,能生擒张懿者,赏赐两百丁口、汉人奴婢十人,割张懿首级者,赏赐一百丁口,黄金二十斤。”
金氏把机关弩挂在带子上,抬手道:“选吧,许你五百骑,再分你一车财货,如果有什么喜欢的女人,也可以直接领走。”
为了表达求贤之意,金氏不介意提高奖赏,他时刻告诉自己:
此行必要牧马中原,云中郡不过是天下一隅罢了。
一念至此,金氏转而看向脚下,用靴子拨弄了几下,那是一颗头颅,双目瞪得浑圆,仿佛不敢相信死前看到的事。
“哈哈哈……”
狂笑声中,杜泉将头微微抬起,双拳不自觉地捏紧,眼中跳动着不甘的火焰。
这不是他想要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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