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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_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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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下流人,该死!朋友,干得不赖吧!我根本没给那女人喊叫的机会。那群狗腿子怎么会捉到我呢?我爱这个工作,我还会干下去的。”

  朋友?

  是指阿尔伯特吗?

  这个时候,陆离有些理解这家伙的思维模式了,很可能,他就是在这种癫狂的状态下杀了玛莎,幻想、意念、孤独每一分钟都在促使他开始行动,将杀意付诸实际。

  或许,只要顺着他的思路往下聊,就可以得到真相。

  于是,陆离按下激动,凑过去说道:“干得不赖!苏格兰场的那群狗腿子根本想不到是你杀了玛莎。”

第29章最后一言

  听到有人恭维自己,亚伦笑得开心极了,他觉得现在的状态很好。

  对他而言,杀死那个妇人的时候,也杀死了一部分的自己,并同时重生为另外一个人。

  这种感觉就像剪脐带一样,割喉毁尸的瞬间,意味着他将自己和普通人之间的纽带剪断了,战胜了从前软弱的自己之后,亚伦变得更加有自信了。

  可惜,没人能感同身受,陆离故作高兴地问道:“跟我说说你为什么要杀害玛莎,是受朋友指使,还是自己的主张?”

  说完之后,陆离有些后悔了,他还是没有掌握跟疯子交谈的技巧。

  不过,沉迷在自我世界中的亚伦·柯斯米斯基竟然回答了,语气异常激动:“如果不是那位先生,我可能需要很久才会想到这种好主意…哼……哈哈…我的刀实在是锋利,太好了,一有机会,我真想马上就投入工作。”

  抛去中间的狞笑,以及最后的心理独白,显然,他是受到了引导。

  一切的矛头都指向了阿尔伯特·维克多,这家伙在身边聚拢了一些精神病患者,从前天起,就开始有组织、有计划的残害流莺。

  啪嗒……

  杯碟被打碎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

  “你在胡说什么!”

  老妇人惊叫了一声,并冲上前,推搡着亚伦离开。

  “抱歉,最近亚伦的脑子不太好使,总喜欢胡言乱语,两位先离开吧,等病情好转了再来。”

  陆离耸了耸肩:“客随主便,但是,请您告诉我,家中来的那位客人是谁?不妨请他出来见一见。”

  “没有客人。”

  老太太愣了一下,显得很难为情,踌躇着说道:“也不怕您笑话,我们一家都是波兰难民,名声不太好,附近的邻居都不愿意待见,就更别提朋友了……”

  兰斯突然抽出温彻斯特,漆黑的枪口指着老妇,骂道:“老家伙,你最好放老实一点,从进门起我就看你不顺眼了。”

  “挂在访客衣帽架上的外套是谁的?别告诉我们是放错了。”

  衣服也是分阶级的——

  工人平时穿吊带裤,普通市民和低调之辈喜欢穿风衣,至于那些正统的贵族,则会在衬衫外面套一件马甲,质地考究的那种。

  门口衣帽架上,那件配有银饰、金线的马甲,一看就价值不菲。

  正因为如此,陆离才这么痛快地放亚伦·柯斯米斯基上楼,毕竟有了大鱼,谁还在乎一条小鱼。

  “听到现在,您也该出来了。”

  话落,陆离抬眸看向楼道口,又在心中补充了一句:威尔士的阿尔伯特·维克多王子殿下。

  老妇人的眼神越来越惊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的三儿子突然结识了一个有钱人,不仅常常上门拜访,而且每次都带着价值不菲的礼物。

  不仅如此,今夜到访之后,更是跟来了两个便衣警探。

  其实,她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只不过,出于对幼子的维护,始终不愿意承认罢了。

  “先生,我家确实没有客人,那件衣服是捡……”

  下一秒,她的声音顿住了。

  “了不起。”

  光线暗淡的楼道中,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缓缓走出。

  “不愧是来自远东的名侦探,陆离阁下,想必席格已经被带走了吧。”

  “看来,这场猫鼠游戏,您才是最后的赢家。”

  陆离从未见过阿尔伯特,但他觉得皇室继承人应该具备以下特质:相貌不必多么英俊,但身形必须挺拔,不管遇到何等情况,都会尽力维持那份体面,而非垮着脸。

  说话间,这位王储已然来到客厅之中,兰斯依旧双手持握霰弹枪,只是将枪口微微偏转了一下,从正对老妇人,变成了正对阿尔伯特。

  对于平民来说,皇室依旧高高在上,而对于某些权贵来说,在得到许可之前,他们的公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分开前,拉斯克先生叮嘱兰斯务必保护好陆离,因此,无论如何,他都会誓死捍卫对自家老爷的忠诚。

  “不必紧张,我身边一个护卫都没有,毕竟杀人还带着随从,那就是非疯即蠢。”

  维克多摊了摊手,淡定到了一种不正常的地步,若非陆离见他身上没有藏枪械的地方,早就找掩体了。

  “这么说,您决定认罪了……”

  此刻,陆离紧紧握住手杖,确认自己能够一击将其放倒。

  “杀几个流莺而已,罪在何处?”

  “你以为有谁能审判我?哪个法官敢审判我?”

  维克多在回答时,语气很平和,似乎是在跟人聊天、喝咖啡一样,说完之后,他还直勾勾的盯着陆离,想要这张脸上看出些什么,比如沮丧、愤怒。

  然而,任何反馈都没有。

  陆离表现得更加从容,用局外人的语气说:“气势不错,可惜您找错观众了,我只是个侦探,不负责送犯人上绞刑架。”

  忙碌了整整两天两夜,虽然中途有波折,但是他和杜克还是交出了一张最完美的答卷。

  当然,这些也离不开柯南道尔先生,甚至是暴躁大叔乔治的帮助。

  此时此刻,陆离感觉自己就像提前做完试卷的学霸,接下来的时间随意支配,保证不浪死就行。

  换而言之。

  你们随意,我无敌。

  见状,维克多沉默了,一切都跟他想象的不一样。

  良久之后。

  “你、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

  闻言,陆离慷慨地笑了:“皇储殿下,你想听什么,我说给你听。”

  不就是渴望体面嘛,我施舍给你。

  身为一名穿越者,这个时代没人比陆离更懂凡尔赛文学。

  这个时候,没人知道维克多在想什么,只见他整了整衣襟,道:“侦探先生,您很有趣,要是早些认识你就好了,或许我们能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

  “不,不,就算再提前一百三十年认识,咱们都不可能走到一起去。”

  话落,陆离懒得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只给维克多留下一个背影。

  “先生,等等我!”

  大概两分钟之后,兰斯挥动马鞭,挂着煤油灯的马车朝来时的方向驶去。

  历史上,对于开膛手杰克究竟是何人,众说纷纭,即便是一百多年后的现代,通过查验DNA,锁定了所谓的凶手,依旧难以服众,毕竟时间太长了,存在太多变数。

  ps.曾有一种说法,在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皇储阿尔伯特就是凶手,因为,他在1889年遭到软禁,而原因不详,两年之后,皇室宣布其因感风寒而死,这与开膛手杰克停止作案的时间基本对接上了。1894年,维斯盖尔爵士曾经在无意间透露:皇室内部,不想让英国落到一个杀人犯和精神病手里,所以就把他处理了。紧接着,舆论掀起的同时,这位爵士也失去了下落。

第30章返校

  1888年8月11日,天气晴。

  伦敦郊外某处,三个男人正在闲聊,一瓶窖藏红酒被拔出了瓶塞立在餐桌上,而三个高脚玻璃杯中,分别斟满了酒液。

  此刻,柯南道尔先生正举着烟斗,吞云吐雾:“哎,陆离先生、杜克教授,你们确定不试试吗?事实上,十个绅士里有九个喜欢抽烟,连那些淑女们也觉得抽烟是件很时髦的事情。”

  说着,就从怀里取出两个木盒,推了过去:“打开看看,送给你们两位礼物。”

  一口浓烟喷出。

  柯南道尔又美美地吸了一口。

  经过三天的相处,陆离已经知道,对于这位先生来说:烟就意味着生命。

  索性没再劝,直接接过材质考究的木盒,猜测里面装着什么:

  巴掌大小,东西不会太大,估计是烟斗之类的小物件。

  打开一看,果不其然,一只木纹很漂亮的烟斗,正静静地躺在绒布上,而旁边,则放着铜压棒、烟丝袋等配件。

  “我托匠师打造的上等石楠木烟斗,两位不试试?”

  道尔先生就像蛊惑亚当的蛇一样,再次劝说两人。

  杜克犹豫了一下,低下头有模有样地装填烟丝,然后划了根火柴,轻轻吸了一口。

  “咳咳……”

  他直接呛出声来:“味道太冲,算了,我还是将它留作纪念吧。”

  而坐在最左侧的陆离似乎早有预料,就是不上当,正慢慢啜饮红酒,可惜他什么都没有品出来。

  “道尔先生,你就别为难杜克这小子了,他可抽不惯这么重口味的烟丝。”

  “对了,最近伦敦有什么新鲜事,别提什么凶杀案,免得影响心情。”

  柯南道尔压灭烟丝,偏头思考了一下,道:“唔,昨天大洋彼岸来了几件舶来品,据说比电报还要便捷,可以隔着很远聊天,那些富商、贵族正抢着购置这种高科技工具呢。”

  “叫什么来着?记不得了,反正等我新书出版赚到钱了,也买一台,到时候常联系啊。”

  话落,杜克与陆离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两个世界的人,怎么可能保持联系呢。

  沉默之中。

  心思敏捷的道尔先生,察觉到了什么,忧心忡忡地问道:“怎么了?”

  闻言,陆离放下酒杯,决定说出准备已久的说词:“实话跟您说吧,我跟杜克准备去大洋彼岸闯闯。”

  “年轻人多出去看看挺好,要不是跟霍金斯小姐结了婚,她不愿意颠簸,我也打算去那地方看看。”

  突然谈及分别,柯南有些不习惯,忘记问陆离打算何时动身离开,直接嘱咐道:“什么时候回来?记得提前写信通知,我去港口接你们,还有……我家的地址知道吗?”

  砰!

  镁光灯闪耀的声音响起。

  似乎有一台老式照相机,将时间定格在了这一刻。

  与此同时,伴随着白光与声响,陆离和杜克视线模糊,大脑一片空白,根本来不及思考。

  等他们回过神之后,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那间破教室,而四十个座位上,坐着同样茫然无措的同学。

  当然,唯一的变化就是大家都穿着西式服装,仿佛刚刚参演了一场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剧,还没来得及换装。

  只不过,手中熟悉的物件,在提醒所有人,这并非梦境,或者,众人理解中的演戏。

  没人愿意打破这寂静。

  直到一个满身是血的男生在左顾右盼中,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傻X!”

  “开学时还敢打你爹,去死吧!”

  说着,就从腰间抽出匕首,直挺挺地冲了过去。

  logo男?

  陆离想起来这家伙是谁了。

  很明显,他被混乱阵营选中,成了一个罪犯,而且,在这五天之内应该杀了不少人。

  五天前,这货除了言语嚣张之外,战斗力几乎为零,被肌肉兄贵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现在却能熟练掌握使用匕首的技巧。

  一般人持匕首械斗,通常会跟打王八拳一样,四处乱划,很盲目,而这样做只能划破对方的皮肤,疼却不致命。

  因此,经验丰富的凶徒最喜欢刺人,通过寻找人体最柔软、没有骨头保护的地方,以求一击致命。

  其实,陆离也没有发现,侦探思维已经潜移默化得改变了他的思想。

  换句话说就是入戏太深了。

  念头急转之间,两个人已经再续前缘了,肌肉兄贵此刻穿着苏格兰场标配的制服,手持警棍,腰间别着一把转轮枪。

  可距离如此近,拔枪还击约等于原地等死,因为时间上根本来不及,所以下意识地,他侧过身来,用肋骨去接,然后抽棍还击。

  很快,两人扭打成一团,几个照面下来,都已是伤痕累累。

  整个过程,就像刺客跟战士对决一样。

  按道理,应该是肌肉兄贵占据优势,但因为是被人偷袭,先挨了一刀,再加上那家伙根本不要命,因而伤势比较重,此刻衣服已被鲜血染透。

  话又说回来,logo男也没讨到什么好处,整张脸被敲得青紫一片,异常肿胀,而且腿骨似乎被敲断了,站立不稳。

  两人周围,桌椅倒了一大片,受到波及的人纷纷聚集到教室前,一边看戏,一边提防有人偷袭自己。

  陆离与杜克互视一眼,默默拔出挂在腰间的转轮枪,没想到乔治·拉斯克先生送的礼物,竟在这地方发挥了作用。

  几乎是同一时间,夹在两人之间的杨媛媛注意到了这个举动,后知后觉地问道:“你们两个要做什么……”

  “这届新生这么野?开门见红,好兆头啊!”

  突然,一个高大鬼魅的身影出现在众人眼前,紧接着,正在搏命的两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倒飞出去。

  砰!砰!

  他们被直挺挺地砸进了墙壁里,而玻璃窗也被震碎。

  “这……”

  陆离感觉眼睛不够用。

  这是人类的速度?

  快到令他产生视觉残留。

  话说,那两个家伙还能活吗?

  “分班表还没下来,就开始无视校纪了,还想打吗?我陪你们继续打个痛快。”

  冷淡的声音再次响起。

  同时,一个黑塔般壮实的男人出现在众人眼前。

第31章胜者通吃

  “咳……咳咳……”

  两个人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除了样子变得更惨之外,依旧能活动。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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