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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_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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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是个驿站的那些日子,在那个地方,他们凑到一起搜集新闻,品尝牛尾汤,寄放自己的孩子,裁剪裙子。有一个记得,在那里配制的一副补药治好了一个亲戚。有一个给她看了一个枕套花边,它的白蓝花的花蕊,就是在贝比·萨格斯家厨房的油灯下,一面争论着“和解费”,一面用法式线结绣成的。他们还记得那次十二只火鸡和大澡盆草莓酱的宴会。有一个说,她在丹芙只有一天大的时候包裹过她,还为了把她妈妈的烂脚塞进去割破了一双鞋。也许他们觉得对不起她。对不起塞丝。也许他们抱愧的是他们自己多年来的鄙视与非难。也许他们不过是些好心人,只能保持这么久对彼此的刻薄,而当灾祸骑着不带鞍子的马在他们中间横冲直撞时,他们则毫不迟疑、不择手段地将它绊倒。不管怎么说,一百二十四号所标榜的个人尊严和傲慢主张在他们看来得到了应得的下场。自然而然地,他们小声议论起来,又是纳闷,又是摇头。有的甚至直接对丹芙轻佻的衣着大声笑出来,然而这并没有妨碍他们关心她是否吃了,也没有妨碍他们高兴地接受她那句轻声的“谢谢”。

至少每星期一次,丹芙去看琼斯女士;琼斯女士现在振作一些了,足以单为丹芙做一整个葡萄干面包,因为她一心只爱甜食。她给了她一本《圣经唱诗集》,听着她低声咕哝或大声嚷出那些词句。到了六月份,丹芙已经通读并背诵了全部五十二页——一页代表一年中的一个星期。

丹芙在外面的生活有了进展,在家里的生活却恶化了。如果辛辛那提的白人允许黑人进他们的精神病院的话,他们准能在一百二十四号找到人选。捐赠的食物使得塞丝和宠儿又强壮起来,但她们谁都不问食物的来源,两个女人好像已经在世界末日鬼使神差地休战了。宠儿四处闲坐,从一张床晃到另一张床,嘴里吃个不停。有时,她尖叫道:“雨!雨!”接着,拼命狠抓自己的喉咙,直到鲜血的宝石在那里裂开,被她那午夜般的皮肤映衬得越发鲜艳。这时,塞丝就开始大喊:“不!”然后撞翻椅子扑向她,将红宝石擦去。有时宠儿在地板上蜷作一团,手腕夹在膝间,就那样待上好几个小时。要么她就去小溪,把脚插进水里,让溪水猛一下子漫上双腿。然后她会再去找塞丝,用手指碾过那个女人的牙齿,同时眼泪从她自己又大又黑的眼里滑落下来。这时,在丹芙看来,事情就算了结了:宠儿向塞丝俯下身,俨然是个妈妈,塞丝却像个刚出乳牙的孩子,除非宠儿需要她,否则就龟缩在屋角的一把椅子里。宠儿长得越大,塞丝缩得越小;宠儿两眼越是炯炯放光,那双过去从不旁视的眼睛越是变成两道缺少睡眠的缝隙。塞丝不再梳头,也不再用水洗脸了。她坐在椅子里舔着嘴唇,像个挨打的孩子似的,同时宠儿在吞噬她的生命,夺走它,用它来使自己更庞大,长得更高。而这个年长的女人却一声不吭地交出了它。

丹芙两个人都要伺候。洗衣,做饭,连哄带骗地让妈妈不时地吃上一口,尽量用甜食使宠儿平静下来。很难摸清楚宠儿这一分钟和下一分钟要干什么。炉子热起来的时候,她可能光着身子或者裹张床单,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肚子突出来,像个特大号西瓜。

丹芙觉得自己理解妈妈与宠儿之间的关系:塞丝企图为那把手锯补过;宠儿在逼她偿还。可那是没有止境的;看着妈妈越缩越小,她感到耻辱和愤怒。然而丹芙知道,塞丝最大的恐惧,就是她自己一开始有过的恐惧——唯恐宠儿会离去。在塞丝设法让她懂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的含义之前——为什么要在她的小下巴下面拉动锯子;要感觉婴儿的鲜血在手中如油一般喷涌;要托住她的脸,那样脑袋才捧得住;要抱紧她,自己才能承受她深爱的那个胖乎乎、甜蜜蜜、生机盎然的身体所传递的死亡抽搐——宠儿会离去。她会离去,不等塞丝让她明白:比那更糟糕的——糟糕透顶的——是贝比·萨格斯因之而死的事情,是艾拉知道的事情,是斯坦普看到的事情,是让保罗·D颤抖的事情。就是说,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想不起来。尽管她和另一些人挺了过来,但她永远不能允许它再次在她的孩子们身上发生。她最宝贵的东西,是她的孩子。白人尽可以玷污她,却别想玷污她最宝贵的东西,她的美丽而神奇的、最宝贵的东西——她最干净的部分。那段带着记号挂在树上、无头无脚的躯干,是她的丈夫,还是保罗·A;爱国者们在黑人学校放的那场大火里,烧伤的姑娘中是否包括她的女儿;是否有一伙白人,侵犯了她女儿的私处,弄脏了她女儿的大腿,又把她女儿扔下大车:这些无法忍受的噩梦,她再也不要做下去了。她可以被迫在屠宰场的院子里干事儿,可她的女儿绝对不行。

而且没有人,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敢在纸上把她女儿的属性列在动物一边了。不。噢不。也许贝比·萨格斯会操这份心,忍受这种可能性;但塞丝拒绝了——至今仍然拒绝。

丹芙听见她在屋角的椅子里说了这许多许多,就为了说服宠儿——她认为唯一必须说服的人,她过去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它发自真挚的爱。

宠儿把肥胖的嫩脚支在座位前面的椅子上,把没有纹路的两只手搁在肚子上,望着她。她什么也不理解,只知道塞丝是那个夺去她的脸的女人,把她留在一个好黑好黑的地方蜷缩着的女人,忘了微笑的女人。

丹芙总归是爸爸的女儿,她决定去做那些必要的事。决定不再依赖人家把东西留在树墩上的好心了。她要找个地方把自己雇出去;尽管整天把塞丝和宠儿留在家里,让她提心吊胆,不知道她们哪一个会闯什么祸,但是,她逐渐认识到,自己在房子里存在与否,根本影响不了她们的所作所为。她养活着她们,她们则不把她放在眼里。她们想咆哮就咆哮;她们发脾气、作解释、提要求、趾高气扬、畏葸退缩、哭天抢地,乃至相互激怒到暴力的边缘,然后跳下去。她开始注意到,就是在宠儿安安静静、恍恍惚惚、自顾自的时候,塞丝也还是要把她激起来,嘟囔着小声辩解,澄清几点事实,来向宠儿解释曾经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怎么到了那一步。好像塞丝并不真想得到饶恕,而只是想遭到拒绝。当然,宠儿也毫不客气。

总得救救谁,可除非丹芙找到工作,不然,谁都不能得救,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什么人需要回家照看了,丹芙也就不存在了。她有个自我,需要去期待、去保存,这是个新的想法。而且,如果丹芙去为半只馅饼道谢的时候,没碰上内尔森·洛德正从他奶奶家出来,这个想法也不会出现。他不过笑着说了句“保重你自己,丹芙”,可她听到的却是字面本身的含义。上一次他对她说话时,他的话堵住了她的耳朵。这一次,却让她的脑子开了窍。她一边给园子除草、摘菜、做饭、洗衣裳,一边打算好了做什么和怎么做。鲍德温家的人最有可能帮忙,因为他们以前帮过两次。一次为贝比·萨格斯,一次为她妈妈。为什么不再帮帮第三代呢?

尽管在日出之前她就出发了,但是,她在辛辛那提的街道中迷了这么多回路,赶到的时候,天已过了晌午。那所房子坐落在人行道后面,高大的窗户张望着喧哗、繁忙的街道。来开前门的黑女人道:“有事吗?”

“我可以进来吗?”

“你想要什么?”

“我想见鲍德温先生和太太。”

“鲍德温小姐。他们是兄妹。”

“哦。”

“你见他们干什么?”

“我在找工作。我觉得他们可能知道一些。”

“你是贝比·萨格斯的亲戚,对不?”

“是的,太太。”

“进来吧。你把苍蝇放进来了。”她把丹芙领进厨房,说道:“你先要知道该敲哪扇门。”可是这话丹芙只听见了一半,因为她踩到了又软又蓝的东西。在她四周,都是又厚又软又蓝。玻璃盒子中塞满了闪闪发光的东西。桌上和架子上是书。珍珠白的台灯都安着明亮的金属底座。有一股气味,酷似她洒在祖母绿密室里的香水,只是更好闻些。

“坐吧。”那个女人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么?”

“不知道,太太。”

“简妮。简妮·威根。”

“你好吗?”

“不错。我听说你妈妈病了,是这样吗?”

“是的,太太。”

“谁在照顾她呢?”

“我。可我必须找个工作。”

简妮大笑起来。“你知道吗?我从十四岁起就来这儿了;我记得,当初贝比·萨格斯来的时候,正好坐在你坐的地方,就跟昨天似的。白人把她带进来的。她就是那样得到了你们住的房子。还有别的东西。”

“是的,太太。”

“塞丝出了什么事?”简妮靠着室内的洗碗池,抱起双臂。

只需付出一点,可在丹芙看来却很大。她如果不讲出来——和盘托出,谁也不会帮助她的。很显然,简妮就不会帮忙,也不会让她见鲍德温兄妹。于是,丹芙对这个陌生人讲了她没对琼斯女士讲的话,来报答简妮,因为她承认鲍德温兄妹需要帮手,尽管他们本人都不知道。那儿就她一个人,现在她的雇主们老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照顾他们了。她越来越多地被要求在那里过夜。也许她能说服他们,让丹芙值夜班,吃过晚饭马上就过来,姑且说,也许一直顶到吃早饭。那样的话,丹芙可以白天照顾塞丝,夜里挣点东西,如何?

丹芙解释说,她家里那个总折磨她妈妈的姑娘是个来串门的表姐,也病倒了,很让她们两个为难。简妮好像对塞丝的状况更感兴趣,从丹芙的话里听来,她只觉得这女人失去了理智。那可不是她记忆中的塞丝。这个塞丝丢了脑子,简妮早就料到她会这样——谁让她鼻子朝天、妄图自己单干来着。丹芙在椅子里惴惴不安地扭来扭去,两眼紧盯着洗碗池,听着她数落妈妈。简妮·威根接着谈起了傲慢,直到谈起贝比·萨格斯,她才只有溢美之词。“我从来没参加过她那些树林里的礼拜式,可她一向对我很好。一向是。再没有像她那样地道的人了。”

“我也想她。”丹芙道。

“那就对喽。谁都想她。那可真是个好女人。”

丹芙没再开口。简妮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你那两个哥哥,就没一个回来看看大家怎么样了?”

“没有,太太。”

“有过他们的信儿吗?”

“没有,太太。什么也没有。”

“他们在那所房子里准是受了不少罪。给我讲讲你家里的这个女人。这个表姐。她手上有掌纹吗?”

“没有。”丹芙道。

“那么,”简妮说,“我猜想到底还是有上帝的。”

面试结束了,简妮告诉她几天以后再来。她得花时间来说服她的雇主们他们需要什么:夜里的帮手,因为在夜里简妮自己家里也需要她。“我不想扔下这俩人,可他们不能把我的白天和夜晚都占用着呀。”

丹芙晚上都要干些什么?

“就在这儿待着。以防万一。”

万一什么?

简妮耸耸肩膀。“万一房子着火了。”她一下子笑了。“或是坏天气把道路弄得脏透了,搞得我没法及时赶到这儿来。万一晚走的客人要人伺候,随后要人收拾打扫。什么事都可能。别问我白人晚上需要什么。”

“他们原来可是挺好的白人哪。”

“噢,是啊。他们好。不能说他们不好。跟你说吧,我是不会用他们换另外一对的。”

丹芙带上那些承诺,准备起身,可临走时,她看见后门旁边的架子上摆着一个嘴里塞满钱的黑小子。他的脑袋超出可能地向后仰去,两只手插在兜里。除了大张着的红嘴,脸上只有两只月亮般鼓起的眼睛。他的头发是一团直挺挺、稀拉拉的钉子头。而且他呈跪姿,嘴像杯口一样宽,盛着够一次送货费或者其他小笔服务费的硬币,不过同样也可以盛扣子、别针或者酸苹果酱。他跪在一个底座上,上面漆着“听您使唤”的字样。

简妮把听到的新闻在其他黑女人中间传开了。塞丝死去的女儿,她割断喉咙的那个,回来收拾她了。塞丝累瘫了,熬垮了,半死不活,晕头转向,面目全非,走火入魔。这个女儿打她,把她捆在床上,拔光她的头发。她们花了好多天,才把故事适当地充实起来,让自己被激怒,然后再平静下来,估价一下事态的发展。她们分成三派:有些人相信最坏的情形;有些人一点也不相信;还有些人,比如艾拉,里里外外想了一通。

“艾拉。我听说的这些有关塞丝的故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我听说它跟她住在一起。我只知道这么多。”

“那个女儿?杀死的那个?”

“她们是这么跟我说的。”

“她们怎么知道那是她?”

“它就坐在那儿。睡觉,吃饭,兴风作浪。每天都抽塞丝。”

“我的天哪。一个婴儿?”

“不。长大了。就像一直活着那么大。”

“你是说有血有肉的?”

“我是说有血有肉的。”

“抽她?”

“就跟她是面糊似的。”

“大概是她自己招来的。”

“谁也不招那玩意儿。”

“可是,艾拉——”

“没什么可是。公平事不一定正确。”

“你不能说杀就杀你的孩子。”

“是不能,可孩子也不能说杀就杀妈妈。”

艾拉比谁都更热衷于说服大伙儿:救人已迫在眉睫。她是个很实际的女人,相信每种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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