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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夜行记_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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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抓了,俩人再没见过面。

  见焦二毛突然换了个名字,还来买媳妇,歪脖儿很好奇,就缠着他聊,焦二毛不说,歪脖儿就威胁要报警。焦二毛怕了,就给了他一笔钱,说以后自己就是于爱民,卖皮包的商人。

  “不知道他哪儿来的钱,一把给我五个大洋。”歪脖儿有点激动,“昨天,看上戴姑娘的就是他,我就琢磨着,今儿他来接人,想再讹点钱,没想到丫看见我就打,妈的要拿刀杀我,×,我还没开口要钱呢!”

  歪脖儿火很大,不住嘴地骂:“我贱命一条,谁敢惹我,我就杀谁!”

  我朝他脑门拍了一巴掌,又给他两块钱,说:“想想主意,我要进去见戴姑娘。”

  因为焦二毛没能按时接人,又让歪脖儿使了钱,我填了张表,把戴戴的姓名,号码报给了济良所秘书。过了一会儿,我俩在接待室见了面,边上站了个女检察,监督我们谈话。

  戴戴两眼通红,鼻子上青了一块,我问女检察:“这姑娘是咋了?”

  女检察白了我一眼:“不相干的,就别问。”

  我点上烟抽,看了眼女检察,跟戴戴说:“你介绍情况吧,我听着。”

  戴戴明白,跟我要了根烟也点上,说:“我来这边找亲戚,没找到,无依无靠,就进了所。”接着,她随便扯起来,我点头应付。临了,她悄悄往我脚边丢了个纸团,说:“金先生,申领过程很复杂,警察厅要审核,还要找人担保,但您一定记得来接我。”就起身出去了。

  我笑一声,点点头,说:“好好改造,别跟人打架。”

  出了接待室,我打开纸团,上面歪歪扭扭写了几行字,下面记了一排名单,是前段时间来济良所领娶姑娘的人。戴戴昨天打听音音没结果,觉得济良所有问题,就自己申请进了所,晚上熄灯[济良所内,为了矫正妓女的不良生活习惯,所女要按照严格的作息时间生活。据《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济良所的作息跟监狱差不多。]后,一宿没睡,悄悄跟姑娘们打听情况。

  焦二毛冒名于爱民来申领,戴戴直接就怀疑了他,因为济良所的流程,就像她说的,不但要审核,还要找担保,不可能一天办完。之前两个月里,几乎所有进来的女子,不到一周就被领走了。

  我找警署的熟人查了下,焦二毛确实是两个月前杀了人,被外二警署抓了。真正的于爱民,确实是个皮包商,是个死刑犯,一年前就枪毙了。

  戴戴给的名单上有9个人,都是冒用的假身份,不是登记的死刑犯,就是失踪人口。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全都是生意人。生意人最容易找人担保,通过济良所审核。

  我们带着歪脖儿,去警署找到邱太德,说了焦二毛冒名于爱民的事情,但没提名单的事。邱太德听了,马上让巡警查资料。警察拿来资料,焦二毛家住朝阳门外芳草地,在天桥一带拉车,确实被抓到过外二警署,但没来得及送监,人就跑了。

  邱太德戴上帽子,招呼侦缉队,就去抓人。我和小宝、歪脖儿也跟着去了。到了芳草地,焦二毛家大门开着,里外不见人。邱太德跟侦缉队说,去东方饭店。我问:“他已经露馅了,还敢回饭店?”

  邱太德说:“还记得他那行李箱吗?里头那么多钱,很可能会回去。”

  我点点头,说他分析的对。到了东方饭店,蹲守的巡警说,他们和饭店服务员一直在门口守着,每个进门的人都查过,从早上起就没人进来。

  我跟邱太德说,如果他真的回来,可能也会先观察,藏在人多的地方最保险,比如对面新世界。邱太德召集侦缉队和所有巡警,说了焦二毛的长相,安排在新世界所有出口和楼梯堵着。我和小宝、歪脖儿进了商场,边逛边看。

  商场里几乎全是女人的东西。营业员有穿长袍的,有穿衬衫马甲的,有成群结伴的妓女叽叽喳喳,还有些洋人带着姑娘转。我们三个显得很奇怪,就散开了找。歪脖儿太好奇,没一会儿就不见人了。我和小宝上了四楼,分两个方向,一层层往下走。逛到二楼电梯口,从身后走过两个年轻姑娘,打扮得很浓艳,两人一左一右,挎着一个戴礼帽穿西装的男人。他们走过后,我扫了一眼那男人的罗圈腿,弯得像两张弓,就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他回头看了下,甩开两个姑娘就跑,果然是焦二毛。

  拉车的就是跑得快,焦二毛一溜烟跑了老远,钻进了一家成衣铺。我追过去,见成衣铺旁边有一道门,通向商场外围的环形阳台。我追上阳台,远远看见焦二毛顺着栏杆溜了下去,我也爬上栏杆,往下滑,滑到二楼,听见一声枪响,从二楼阳台传出来。我跳进二楼阳台,见邱太德站在那里,手里握着盒子炮,枪口还在冒烟。焦二毛已经摔在了楼下的小胡同里,一动不动。邱太德看了我一眼,转身进商场下楼,我紧跟着也下去了。下到一楼,出了新世界,绕到后面胡同,焦二毛竟然不见了,地上只留了一摊血迹。

  巡警和侦缉队围上来,邱太德宣布,焦二毛拒捕,立即封锁胡同和商场,仔细搜查。一直搜到八九点,也没有结果。邱太德安排侦缉队通宵值班,他要亲自蹲守。我在胡同里转了转,发现这里和商场的后门通着。

  小宝问我,要不要跟警察一起蹲守。我说:“不用,咱们做不了什么,不如找找歪脖儿——在商场里走散后,就再没见他人。”

  10点多,我找到了在天桥拉夜班车的十三。他托车行的朋友打听了一夜,在天桥一间赌场找到了歪脖儿,跟他一起的,还有奄奄一息的焦二毛。我问歪脖儿怎么回事,他不肯说,憋了半晌,说:“给我钱,500个大洋,要不就算了。”

  我说:“你也太贪了,一下哪儿找那么多钱?”

  歪脖儿很坚持:“我敢要这钱,就是横下心了,不会跟你瞎说。”

  我看看小宝。小宝说,看我没用,我的钱都是你给的。我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写了张条子,盖了印章,递给歪脖儿,让他有空到北新桥增裕当铺拿钱。歪脖儿接过条子,检查半天,仔细叠好装起来,然后给自己倒了杯水。他抱起杯子一口喝完,指了指自己和躺着的焦二毛,说:“邱太德,要杀人灭口。”

  歪脖儿在商场里找焦二毛,就想问问他,为什么想杀自己。他从没去过商场,很快迷了路,摸了半天,从后面出来进了胡同,抬头一瞧,焦二毛正顺着栏杆往下滑。他赶紧躲墙角,想抓个正着,却看见邱太德上了阳台。焦二毛一见邱太德,就停住不滑了,朝他招手,“二毛对他说了一句话,姓邱的就开枪了。”

  “什么话?”

  “他说,您放我走,明儿我把歪脖儿也做干净了。”

  焦二毛肩膀挨了一枪,扑通一声掉了下去,摔在歪脖儿跟前。

  “我×,吓得我半死!二毛摔得一动不动,嘴里哼唧,要我救他。”歪脖儿停下,又倒了杯水,继续说:“我当然救,不是他要杀我啊!”他拍拍胸脯,“我这人,是非分明!”

  我问他,邱太德为什么要灭口,歪脖儿扶起焦二毛,让他说。

  从八大胡同挑妓女,设法弄进济良所,再从济良所合法娶人,卖进七圣庵,这桩生意,邱太德已经做了很久。他从不亲自出面,办事的人都是犯了死刑的犯人,邱太德承诺,做成了买卖就让他们换个身份跑路。半年多来,邱太德暗中打点了济良所上下,做得干净利落,更何况,买人卖人的,全是假身份,几乎无从查起。

  小知己在七圣庵撞破了事情,坚持要查,竟去找到邱太德报案,自己送上了门。焦二毛贪财,收了邱太德一千个大洋,不想事儿没办成,还败露了身份,“姓邱的平时对我们像兄弟,给钱从不小气,一出事马上变脸,太可怕……”焦二毛边说边咳,血溅了我一身。

  我点上一根烟,塞到他嘴里,说:“抽两口,就没那么疼了。”

  小宝检查了焦二毛的伤口,子弹从正面穿过肩胛骨,没伤到内脏,但失血过多。走之前,我又写了个条子,递给歪脖儿,告诉他,按地址去找这个地下诊所,待在那儿别乱跑。

  回到西四,实在太累,我一觉睡了两天,醒来已经是5号中午了。起床后,我泡了壶铁观音,坐院里抽烟,和小宝商量,晚上去诊所找歪脖儿和焦二毛。邱太德这件事儿,只有带上证人去找警察厅勤务督察处[北洋时期的京师警察厅,设有勤务督察处,由督察长和督察员组成,是对各区警署、侦缉队和派出所警察检查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并且,督察员有制服稽查和便衣稽查,以便调查真实情况。]。

  正聊着,院门开了,车夫十三拿着张报纸进来,说出事了。我打开报纸一看,头条报道——外二警区署长街头遭枪杀,凶手至今查无下落。报道里说,邱太德今早一出家门,在胡同里被人枪袭,中了四枪,当场毙命。据目击者说,杀人凶手是个歪脖子男人。

  听我念完,小宝喷了一口茶,说:“×,这小子哪来的枪?”

  “手里有钱,买枪容易[民国期间,持枪是合法的,凡是登记购买的枪支,属于公民个人财产,但政府对合法枪支定价很高,普通民众很难买得起。因此,私贩枪支也很猖獗。1918年,有北洋政府警察假扮买枪者,获得日本人私卖枪支的证据,发现当时一支十响毛瑟手枪配200发子弹,开价是400元。相比来说,国内自制的土枪要便宜一些。]。”我点上烟,吸了几口掐掉,带小宝出门。

  晚上,我和小宝去了那间地下诊所找歪脖儿。医生说,前天夜里,歪脖儿送来个中枪的人,自己走了。我问,送的那人呢?医生说,没救过来,死了。

  回去的路上,我问小宝:“我这算不算买凶杀人?”

  小宝叹了口气,说:“每回你拿钱办事,我都心疼。这回,是花得最值的。”

  我一拍脑门:“嗨,一提花钱,还有件麻烦事儿,戴戴还在济良所呢!”

  小宝大笑,说老金,这下你完了。

  太爷爷查完这件案子半个月,当时的进步刊物《每周评论》19号(1919年4月27日)上发表了一篇李大钊的文章:《废娼问题》。里面提到,准许公娼制度,就是准许人身买卖,就是损害法律上的人身自由。

  以制度提倡卖淫,当然不行,而小知己的案子,让我觉得,造成买卖妇女的,更多在于制度背后的人。本该保护合法妓女的警察成了人贩头子,救助妓女的济良所默默提供了合法贩卖的渠道,因为社会机构造成的畸形需求没有得到解决。

  前阵子,徐浪调查过拐卖案。其中有类案子,以婚姻介绍的形式,拐卖妇女到偏远地区,称之为“合法”的婚姻移民。这背后,就是社会结构紧张造成的畸形需求。

  有人建议,与其毫无策略地打拐,不如建立合法的婚姻介绍机构——疏导解决需求,缓解犯罪,是合理的思路。但若真的如此设置这样的机构,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周庸说,觉得我越来越悲观。我说是,但做我们这行儿的,若不悲观,就难以承受现实的沉重,若不先承受,又哪来勇气做点什么?

  

第8案 学生火烧赵家楼 车夫猥亵红衣女

  我认识一个小伙子,2008年国内闹抵制法国,他坐火车跑到北京,加入中关村反家乐福游行,抢了台索尼数码相机。我听说了这事,跟他说,家乐福里干活的都是中国人。他说,中国都被欺负成这样了,他们不该辞职吗?

  前几年,全国各地又闹砸日货,不知道小伙子的索尼相机砸了没。

  我太爷爷的笔记里记录了一个案子,和这小伙子的奇怪行为有关。1919年5月4日傍晚五点多,北京城发生了一起强奸案,一个女孩被人当街扒光了衣服,摁在地上猥亵。奇怪的是,女孩被扑倒时,街上一片骚乱,附近的赵家楼烧得一片通红,持枪的军警正和闹事的学生撕扯周旋。

  案件发生三天后,金木去监狱和嫌疑人聊了一天,下面是金木当年的采访文章,发表在1919年5月26日的《白日新闻》上。由于受访者是文盲,文章里有些地方描述含混,时间记录不太准确。在不影响原意的前提下,我做了适当精简,并加了注释。

  另外,对于暴力内容,夜行者不会刻意美化或渲染,只做客观呈现。我们认为,这是看待世界的正确态度。

  事件名称:车夫强奸案

  事发时间:1919年5月4日

  事发地点:赵家楼

  5月4号晚上9点多,我正要出门打听学生上街的事,十三来找我。他说,有个朋友被警察抓了,可能要判刑。“下午学生闹事儿时,他在街上强奸人了!”

  我说,强奸?那当然要抓。十三摇头:“就他,可强奸不了人!”

  我拉十三进屋,坐下聊。

  这人是十三去年在车行认识的朋友,叫汪小辉,直隶人,三十多岁,车行里都叫他老汪。晚上交夜班时,夜班车夫说,老汪下午当街扒了女人衣裳,被警察抓了。十三不信,和夜班交了车,就去警署。一打听,被抓的人确实是老汪——当街扒了女人衣裳,强奸未遂。

  “车行里都知道,老汪阳衰,不可能强奸。你把女的搁他跟前,他也干不了啥。”

  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我们都一块儿泡澡堂子,知道这个还不容易?”十三急得拍大腿,“再说,他给大户拉车,比我们多挣一倍,却从不跟我们去窑子!”

  这老汪,拉了七八年车,攒钱买了自己的车[民国时期,人力车夫的管理类似于现在的专车和出租车制度混合,租用车厂的车或用自己的车,都可以拉车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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